时刻把农民主体地位放在心上
2018-01-23
农村经营管理 2018年8期
在实施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和个人积极性很高,但往往事与愿违。农民的意愿,在村里比什么都重要。解决乡村的“关键小事”,处处都要体现农民的意愿。乡村振兴措施行不行,关键是看农民高兴不高兴。有怨气,就要警惕和整改;高兴了,就应坚持和推进。
要防止农民利益被“挤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流动,激发了土地要素的价值潜力,农村土地流转成了实现产业振兴的大趋势。农村土地流转遇到两个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现实课题,一是价格,即土地流转价格是多少和谁来确定流转价格,二是规模,即土地流转规模究竟是多大合适和谁来确定土地流转规模。流转价格过低,农民利益直接受到“挤出”;规模过大,农民就业直接受到“挤出”。另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城市工商和社会资本下乡,这些下乡的资本赚钱了倒好,如果不赚钱,拍屁股走人,那农民利益咋保障?资本下乡需要引导和规范,是帮助老乡,推动乡村振兴,而不是代替老乡,甚至坑了老乡。
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城乡关系阶段性变化,遵循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律,是一个关乎全局、关乎根本、关乎长远的重大战略部署。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进程中,必须具备历史耐心,倾听农民呼声,坚持农民广泛参与,始终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