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2018-01-23
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2018年6期
本刊2018年2月刊第125页《苑利夫妇与他们的“非遗”保护前沿话题 ——评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前沿话题〉》一文中,因编辑编校失误,作者何明工作单位标注有误,其单位应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特此更正,并向作者和广大读者致歉。
《遗产与保护研究》编辑部
2018年6月
2018-01-23
本刊2018年2月刊第125页《苑利夫妇与他们的“非遗”保护前沿话题 ——评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前沿话题〉》一文中,因编辑编校失误,作者何明工作单位标注有误,其单位应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特此更正,并向作者和广大读者致歉。
《遗产与保护研究》编辑部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