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重翻:戊戌党祸之余波
2018-01-23张海荣
张海荣
(中国社会科学院 近代史研究所,北京 100006)
近几十年来,戊戌变法研究不断取得重大突破,但以戊戌政变为例,目前学界讨论最多的仍是政变的背景、起因、经过及其短近的结果,而就它于清末政治、社会、文化的深远影响,挖掘得似乎还有所不够。此次政变,不但与己亥建储、义和团运动根柢相连,还在清末新政时期的某些特定场合、特定事件中,不时显露其余波。它所改变的,也不仅是清王朝乃至近代中国的历史命运,还包括相当一批精英的人生轨迹。深究“宋伯鲁案”(简称“宋案”),有助于深入认识身罹党祸者的群体命运,也有助于全面探究戊戌政变的历史影响。[注]相关研究参见政协礼泉县委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礼泉文史资料·宋伯鲁专辑》第7辑,编者1996年版;茅海建:《康有为、梁启超所拟戊戌奏折之补篇——读宋伯鲁〈焚余草〉札记》,《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5期。
一、申江隐沦时期的宋伯鲁
宋伯鲁(1854—1932),字芝栋,陕西醴泉人,进士,翰林院编修。甲午战争爆发后,曾与同僚联名上书,反对议和。光绪二十二年(1896),授山东道监察御史,寻掌山东道监察御史,为官丰裁峻整,弹劾不避权贵。丁酉、戊戌年间(1897—1898),他不但积极结纳进步官绅,还多次甘冒政治风险,代奏康有为的许多重要奏折。光绪帝先后三次召见宋,宋“亦造膝密陈,无所隐,然已为权贵侧目矣”[注]张道芷等修、曹骥观等纂:《续修醴泉县志稿》卷7,酉山书局1935年版,第12页。。张权给其父湖广总督张之洞的密信,也证实宋、康关系的异常亲密:“杨深秀、宋伯鲁与康最密。闻人言,杨有悔心,宋则五体投地到底,心悦诚服。宋对人言,自觉与之当学生,尚属不配,惟有叩头而已。”[注]转引自茅海建:《康有为、梁启超所拟戊戌奏折之补篇——读宋伯鲁〈焚余草〉札记》,《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5期,第117页。
戊戌(1898年)七月中下旬,随着光绪帝罢黜礼部六堂官、超擢军机四章京、谋开懋勤殿,帝后寖成剑拔弩张局面。八月初二日(9月17日),光绪帝下旨促康有为出京。当夜康与徐致靖、李端棻同饮于宋伯鲁家,“谈事变之急,相与忧叹”。[注]康有为撰、楼宇烈整理:《康南海自编年谱:外二种》,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59页。初六日(9月21日),慈禧太后下诏垂帘,宋适于当日上《请速简重臣结连与国以安社稷而救危亡折》(康有为代拟),建议接受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的建议,联合中国、日本、美国、英国为“合邦”,并推荐李鸿章、李提摩太、伊藤博文、康有为同任其事。[注]孔祥吉编著:《康有为变法奏章辑考》,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404—406页。慈禧太后览奏震怒,当即以宋“滥保匪人,平素声名恶劣”为词,将其革职永不叙用。[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4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16页。
宋去职后,先藏于意大利使馆(按:或曰其逃亡日本,似误)。戊戌九月初,挈室匿居上海租界,易名赵体仁(字善夫),因妻家颇饶赀财,赖以自给。在此期间,他交往过的人物包括其旧日同年、维新旧友、陕西同乡和若干日本名流。尽管事实上并非茕茕孑立,但愁苦失意的情绪始终萦绕在他的心头。
次年(1899年),随着政治风波粗定,宋蒿目时艰,对内政外交颇有论列,后辑为《己亥谈时》,共收录文章50篇,主旨是秉持文明进化的观点,强调步武欧美、日本,及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如《论内患》一文痛陈:“今日即除旧弊,行新政,改弦更张,犹惧不及,况乃泄沓如昔,流荡忘返,一旦天时人事相逼俱来,虽欲如今日之从容,岂可得哉?”《论成法不可拘》一文也称:“泰西五十年前,亦犹我之今日也,惟其舍旧图新,勇往直前,不肯尺寸让人,故能成今日富强之局。日本效之,遂亦雄视东亚。……我惟不肯更张,故致贫弱。”[注]宋伯鲁:《己亥谈时》卷上,海棠仙馆1913年版,第12—14页。此外,他还分别就开民智、官智、绅智,讲求经济、格致之学,推广报馆、学会、学堂、译书,举办团练、保甲,振兴农工商业,廓清吏治,革新财政,整军经武等阐发了改革意见。
在该书中,宋对百日维新给出高度评价,盛赞:“朝廷赫然发愤,定国是,行新政,不数月而纪纲大备,盖自彼得、睦仁以来,未有若此之英明果断者也。”[注]《论中国宜及时自强》,宋伯鲁:《己亥谈时》卷上,第15页。即便当前改革暂时受挫,他也依然对改革前途充满信心。不过就改革的方式、方法而论,宋的思想已较去年发生显著变化,尤其认识到求治太切的不足:“今欲举数千年积弊,一朝而除之,就令成功,所伤已多,况反其道而报之,乌有不溃裂糜烂如今日哉!”[注]《论变法不可太骤》,宋伯鲁:《己亥谈时》卷上,第9—10页。他还不点名批评康、梁等人“挟其卤莽灭裂之才,以从事乎天下之大,是以水济水,以火救火而已。”[注]宋伯鲁:《论三患六贼》,《己亥谈时》卷下,第97—98页。尽管如此,他依然肯定康、梁等人的才器,并热切勉励道:“卓荦魏杰之士,其任事也必勇,而防患未必密。……迨更患既久,操危虑深,或迟之数年,或迟之数十年,涵养深而功用大,天亦必显之,使之建事功而定天下,是前此之颠坠蹉跌,乃天之爱之,非弃之也。”[注]宋伯鲁:《论天之爱才》,《己亥谈时》卷下,第98页。
除撰文著书外,宋也时时以诗歌遣怀。其《南游二集》有诗云:“已睹浊流投顾及,翻愁神器误仁儒。求林展转思潜翼,守口森严畏夺郛。”[注]宋伯鲁:《海棠仙馆诗集》卷8,海棠仙馆1924年版,第1页。一则不满顽固当权,一则忧谗畏讥、刻意韬晦,大概正是他此期心境的真实写照。而在另一首步刘鹗《春郊即目》原韵所作的和诗中,他还深切表达了对慈禧太后扼杀维新的不满和对光绪帝被囚命运的同情:“铸错如何误九州,孤鸿网脱向南游。君心修补空成衮,国事庞茸退赋裘。有志进贤开道路,无端废诏下宫楼。未央野雉临朝雊,少帝深居病可愁。”[注]刘德隆:《刘鹗散论》,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08—210页。
受外部环境和内在情绪的囿限,戊戌政变后,相当一批维新官绅的命运发生转变。作为昔日“康党”骨干,宋伯鲁虽然刻意韬晦、忧谗畏讥,但忧国忧民之心未泯,向往改革之志未渝。与此同时,官方对宋伯鲁等人的监控也未尝松懈。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夏,有人奏参左孝同与宋伯鲁、文廷式等往来招摇,奉旨饬湖南巡抚俞廉三查明据奏。[注]《清实录》第57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867—868页。《申报》也报道:“前者两江督宪刘岘帅访闻,有左姓者偕犯官文廷式、宋伯鲁,由扬州到沪,匿迹租界中,酒地花天,任情放佚,因电札苏松太道及扬州府查拿。旋据电覆,并无此事。兹者岘帅又札行臬司陆春江廉访,严密查拿。昨日县署接到陆廉访飞札,饬即确查有无其事,王欣甫大令因立饬差役四出侦查。”[注]《札查要犯》,《申报》1899年8月30日,第2版。换言之,宋伯鲁等人即便暂时逃脱有形的桎梏,无形的桎梏仍是无处不在。也正是在这种境遇下,陈宝箴、陈三立父子才会饱尝“分应亲故不相收,万口訾謷满嘲诮”[注]《由蜻庐寄陈芰潭》,陈三立著、李开军校点:《散原精舍诗文集(增订本)》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7页。的怨怼与责难,宋伯鲁才会吟出“艰难阅浩劫,坎坷余此身”[注]宋伯鲁:《客中岁宴有怀秦中亲友》,《海棠仙馆诗集》卷11,第4页。的苦闷与压抑。
二、“岂意返林雀,猝缨矰缴危”
庚子(1900年)春夏,随着己亥建储和清朝内部守旧势力的肆虐,戊戌党人又经历了继政变之后的第二轮清洗。宋恕曾如此描述当时阴冷诡谲的政治氛围:“上海派密差七八人专拿帝党,除文廷式学士、宋伯鲁御史、张元济主事指拿立决外,计开发电谏阻之五十人,一一严拿,……五十人之外又开新党,闻有二百余人。……诸领事斥绝不应许,始得保全此数百人性命。……闻此外各省指拿名士又共有三百余人(此信己确,惟名单未传于外),但未知地方大吏实在举行否耳?”[注]《致孙仲恺书》(1900年4月),胡珠生编:《宋恕集》下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700—701页。皮锡瑞亦听闻:“沪上名捕八人,芸阁其一,余为宋伯鲁、汪康年、唐才常、毕永年等。”[注]吴仰湘编:《皮锡瑞全集》第10册,光绪二十六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206页。以上消息虽颇多道听途说,但足以想见党人们政治境遇的险恶。奉旨赐死的张荫桓姑不必论,同年去世的陈宝箴、江标、徐仁铸,又何尝不是饱尝党祸之苦与忧国之恨。宋伯鲁于此际离沪南游,也正有躲避政治迫害之意。
对戊戌党人的穷究和对政治异己的诛戮,固足以快清朝当局一时之意,却也加剧了中外局势的紧张,给西方国家大举侵略中国创造了机缘。光绪二十六年七月下旬(1900年8月),八国联军攻入北京,两宫出逃。在此前后,自立军、革命党相继起义,严重动摇了清政府的统治。该年底,朝廷以光绪帝的名义下诏,宣布实行新政。次年十一月(1902年1月),以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为代价,两宫重返北京。在此前后,为缓和内部矛盾和粉饰政治形象,慈禧太后相继特赦徐致靖、李端棻等戊戌党人,以及追封珍妃为贵妃,戊戌党禁渐有和缓的迹象。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春,居沪三年余的宋伯鲁,决定返回陕西醴泉故里。去夏因第三任妻子贾氏病逝,全家生活维艰,何况前妻张氏的灵柩也一直滞留上海,让两任妻子入土为安,在年近六旬的宋氏看来,已是不可脱卸的责任。于是怀着对“朝廷五利和戎岁,日月重光反正时”[注]宋伯鲁:《将归秦中留别沪上诸友》,《海棠仙馆诗集》卷12,第1页。的乐观向往,他携二子一女扶两柩北返,不料途中女儿又殁。历尽劫苦的宋伯鲁,卒于该年六月初回到原籍。
宋的归来,受到一些门生故旧的热情欢迎,却也招来不少蜚短流长。有人撰联讽之曰:“伯氏吹吹灭圣道,鲁一变变成洋人。”[注]贾逸君编:《中华民国名人传》下,北平文化学社1933年版,“艺术”第5页。不但如此,若干官绅对宋的礼遇,还成为陕西当局构陷宋的重要口实。该年六月十七日(1902年7月21日),督办政务处收到陕西巡抚升允来电:“钦犯宋伯鲁现经拿获,应否解京及如何办理,乞代奏请旨。”[注]《收陕西巡抚电文》,《军机处录副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号:03-7283-041。以下凡藏于该馆者,不再一一注明。次日奉旨:“宋伯鲁著交地方官严加管束。”[注]《军机处电报档》,档号:2-03-12-028-0449。显然,刚刚回銮半年余的慈禧太后,已无意在此敏感时刻,继续扩大、强化戊戌党禁,何况不久前徐致靖等人相继被赦,继续追究宋已意义不大。《杭州白话报》披露:“(宋)无端被陕西巡抚拿获监禁,……北京政府实不愿再究此事”。[注]《中外新闻:革臣出禁》,《杭州白话报》1902年第2卷第1期,第1—2页。《大公报》也证实“陕臬妄拿宋伯鲁之举,不但两宫不以为然,即荣相亦深以樊增祥为多事,特碍于情面,不得不予以‘严加管束’字样,以为收场。”[注]《时事要闻》,《大公报》1902年8月22日,第3版。
朝廷的处理如此轻描淡写,既让始作俑者意料不及,也让他们不得不筹谋应对。《苏报》报道:“前日有自陕西来者云,宋君业已释放,各大宪向宋君处婉辞相谢,冀转圜其事,一无痕迹。”[注]《所闻录:宋侍御被拘余闻》,《选报》1902年9月22日第29期,第29页。《杭州白话报》得到的消息雷同。然而陕西当局这种表面上的退让,却是另一个阴谋的开始。六月二十二日(7月26日),升允再上密折称:“已革御史宋伯鲁于本年六月初一日携眷回陕,在省城逗遛二日,旋回醴泉原籍。奴才因其系逃犯,俨然仕官还乡,太形胆妄,当饬臬司转饬醴泉县传解来省,发西安府看管。……曩年奉旨缉拿康、梁诸逆之时,宋伯鲁以被革在先,闻风早遁,避居日本。旋匿申江,倚报馆为护符,附康、梁而横议。……其罪在康有为之下,实在杨深秀之上。……该革员素不安分,惯事招摇,以未蒙明赦之人,掉臂还乡,尤敢招引门徒,迎接于百里之外。及被看管,又饬首县具车拜客。其余狂谬之语,得诸传说,尚未敢遽以为真。……相应请旨将宋伯鲁永远监禁。”[注]《宋伯鲁回籍就获请从重监禁折》,《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9459-025。七月初四日奉旨:“著照所请。”[注]《军机处随手登记档》,档号:03-0313-1-1228-176。
升允密折阐明捕拿宋伯鲁的缘起,是不满宋以犯官回陕招摇,但即便如其所言,宋在省城仅逗留两日,就返回醴泉,何况还携带两妻灵柩和有两幼子相随,招摇之说,实属牵强。再者,戊戌年对宋的处理仅限于革职,新近谕旨也仅命地方官管束,显然意在从宽,升允却仍以宋“罪在康有为之下,实在杨深秀之上”,“素不安分,惯事招摇”为由,坚请从重监禁,摆明是刻意陷宋于罪。该折既凸显了升允政治保守的一面,而“其余狂谬之语,得诸传说”,也透露分明有人暗中怂恿。这些人即樊增祥之流。
樊增祥(1846年—1931年),号云门,湖北恩施人,以翰林外放陕西渭南知县。戊戌政变后,以记名道府参荣禄幕府。庚子两宫驻跸西安期间,任督办政务处提调。次年,擢陕西按察使。樊是“宋案”主谋,最直接的证据是案发前的六月十一日(7月15日)他给相关府县的札文:“逆犯宋伯鲁迭经钦奉谕旨严缉,在逃未获,游魂海上,附和叛人,讪谤宫廷,敷天同愤。兹闻潜携贼眷,径归故乡,逆胆包身,愍不畏死。飞饬西安府并原籍醴泉县,一并会营严拿……”[注]《时事要闻》,《中外日报》1902年8月31日,第3版。此札不但措辞凌厉,还冠冕堂皇地打着“钦奉谕旨严缉”的名义,称宋为“逆犯”,而其指控宋的理由“附和叛人,讪谤宫廷”,在当时更不啻杀头的罪名。不过经由该札,也恰可反证升允密折加诸宋的种种罪名,如回乡招摇云云,显系事后捏砌。
樊得知宋伯鲁返乡,源自宋回醴泉次日,前醴泉县令、长安县令胡启虞的告发。为达到陷宋于网罗的目的,樊还在札饬当日,命胡致函醴泉县令唐松森,先“作打草惊蛇之计,勿须认真(盖欲使之或避或逃,彼以后便有文章做也)”。不料胡并未撰函,唐则于六月十二日(7月16日)将宋捕获,解交咸宁捕厅。事已至此,樊不得不坐实宋之罪状,孰料遍查谕旨,并无“严缉”的说法,樊且有矫诏的嫌疑。情急之下,樊又授意咸宁当局,故意放走宋,以便诬蔑其潜逃。然而宋并不中计,捕厅的杨典史也拒绝助纣为虐,樊骑虎难下,只好一面致电荣禄等人,对宋百般诋毁;一面怂恿升允再上密折,这才奉到将宋永禁的上谕。[注]《要函代论:宋伯鲁被拿实录》,《大公报》1902年8月9日,第2—3、3版。或曰升允密折也由樊草拟。[注]《要折补录》,《大公报》1902年10月30日,第2版。
樊之所以对宋下手,一说称樊“欲借此事以邀宪眷,且因缘以媚某相(按:荣禄)也”。[注]《要函代论:宋伯鲁被拿实录》,《大公报》1902年8月9日,第2—3、3版。另一说称:“樊以上海报章痛诋顽固,疑皆出自宋手,务处之极刑而后快。”[注]《论说:陕西按察使樊增祥矫诏诬陷已革御史宋伯鲁事》(录顺天时报),《中外日报》1902年8月27日,第1版。第三说来自宋的门人曹骥观:“樊之祸先生者,以其戚傅令被劾,修怨而已,亦非真为党案而发也。”[注]张道芷等修、曹骥观等纂:《续修醴泉县志稿》卷7,第14页。“傅令”,即傅汝梅,宋在御史任上曾劾其贪劣不职。曹还解释樊在“宋案”中弄巧成拙的原因,是受到梁启超《戊戌变政记》的误导。“初梁卓如东渡后,作《戊戌变政记》,于先生当时情事不尽悉,其曰革职拿问,传讹耳。樊未及详,以为得计,既逮而始知其舛,不得已,诬以他语,怂恿抚军入奏,卒禁锢焉。”[注]张道芷等修、曹骥观等纂:《续修醴泉县志稿》卷7,第14页。
同为幕后黑手的,还有汉中知府杨崇伊。杨是甲午战后赫赫有名的保守人物,强学会被禁、文廷式去职乃至戊戌政变,皆与之密切相关。不过杨虽为后党“功狗”,但因其在政变后居功招摇,招致高层不满,这才被迫外任。《大公报》言之凿凿地指出:“宋伯鲁被拿一事,为海内志士所注目。樊增祥、杨崇伊辈主谋助虐情形,亦为中外通人所共知。”[注]《要折补录》,《大公报》1902年10月30日,第2版。
当然,升允的态度也十分关键。升允(1858年—1931年),镶黄旗蒙古,以举人考取总理衙门章京,曾任驻俄二等参赞,后长期为官陕西,庚子事变期间,以率兵勤王擢升巡抚。某报分析升允在“宋案”中的表现称:“升允受臬司樊增祥之欺,遂拘宋置于狱中,电奏请旨,以冀取媚于旧党。……自谓通西政、能维新,实则为守旧迂谬之尤者。有识者观其学堂章程、农务复奏,已多非笑之,今以此举观之,益可见其为人矣。”[注]《所闻录:侍御被拘述闻》,《选报》1902年7月25日第23期,第24页。此外,升允与樊在陕西同僚多年,樊的靠山又是炙手可热的荣禄,这些因素升允也不能不顾及。
庚子事变后,戊戌党人的境遇虽较此前好转,但在党禁未解的情况下,通过出首“康党”,公报私仇、献媚邀功者,依然屡见不鲜。尤其在风气保守的陕西,即便清末新政已经拉开帷幕,新旧对立依然存在。宋伯鲁分析自己被捕的原因时,就直指陕西官场的实际统治状态:“吾陕民智未开,尤以官场为甚。虽经庚子之变,其排外人、仇新党之心,未尝稍改,故常欲伺隙而动。如弟今日之事,其嚆矢也。”[注]《宋伯鲁致李提摩太函》(光绪二十八年八月三十日),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541—542页。升允也承认:陕西士习“固陋”,“风气未开”。[注]《奏请斥革倡言革命举人于伯循》(光绪三十年三月二十一日),《军机处档折件》,台北故宫博物院文献图书馆藏,文献编号:159796。“宋案”正是此一政治、地理、社会大背景下的综合产物。此外,“宋案”也是受戊戌党禁影响,清朝政治加速腐化的缩影。樊增祥等身为朝廷大员,却借党禁之机,党同伐异,报复私怨,陕西官场不但无人质疑,且上下勾结,官官相护。朝廷纵使对樊增祥等重翻旧案不以为然,但为维护后党颜面,仍不得不徇情曲从。至于荣禄卷入“宋案”的情形,迄今虽无直接证据,但他的当权及其与樊的派系渊源本身,已然或明或暗影响到“宋案”的走向。
三、宋伯鲁的自救与他救
面对陕西当局的强力碾压,宋伯鲁并未束手待毙,而是在中外友人协助下,积极设法自救。其一是向在北京的盟弟刘鹗求助。刘鹗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二十日(7月24日)日记记载了宋氏告援及其向军机大臣王文韶打探消息的情形。“前日西安来电云:院臬以‘诬讪宫栉’诬芝洞,已拘拿置狱,乞设法援手。电到时,密马〔码〕寻不着,至今日始获。急入城见仁和,始知旨系交地方官管束,可谓喜出望外。”九月二十一日(10月22日)刘鹗日记又载:“今日芝洞来信望援,回电致四牌楼外国医院德。”[注]刘德隆整理:《刘鹗集》上,吉林文史出版社2007年,第704、711页。
与此同时,宋还通过汪康年等人向李提摩太求助。《汪康年师友书札》收有该年八月三十日(10月1日)宋致李提摩太函,一则表达横遭构陷的不平,二则托请李提摩太速解倒悬,“若能求贵钦使向敝国政府缓颊,则一言重于九鼎”。信尾,宋还交代:“若尚欲阅此事始末,请嘱范子美兄索阅金煦兄处一函,便得详情。闻各报已有之,故不覼缕,非略也,恕之。”[注]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541—542页。“范字美”,范祎,《万国公报》编辑;“金煦兄”,似为“金煦生”之误,时为上海《新闻报》主编。显然,除向李提摩太求助外,宋也在争取社会舆论的声援。
果然,李提摩太很快就“宋案”向清政府提出质疑,意在提醒其注意社会影响:“前次英人李氏亦曾以此问我政府,政府对以不过管束,并非监禁。李复问因何事必令管束,而不令其自由耶?政府告以只以物议沸腾,不得不然。李又曰,若不问物议之是否,然则遭物议者,皆应监禁耶?政府无以对。”[注]《时事要闻》,《大公报》1902年10月22日,第2版。陕籍京官也拟联名求释宋伯鲁,“奈为年老以多事力阻”。[注]《所闻录:宋侍御被拘余闻》,《选报》1902年9月22日第29期,第29页。远在海外的康有为,听闻宋因“樊增祥媚荣禄”而系狱,亦为之悬系,并发出“何殊戊戌秋”的感慨。[注]《闻宋芝栋侍御在陕被逮,为之惊感,闻得官救,改令看管,始放怀》(1902年),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12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1页。
一则因宋伯鲁及其友人的刻意推动,二则因宋戊戌党人的特殊身份,“宋案”发生后,在中外舆论界引发不小的轰动。美商控股的上海《新闻报》,自案发伊始,就从宋支持改革和为人处事的角度呼吁将其释放。“宋伯鲁在戊戌请行新政,系废八股,继而许应骙阻止,宋遂劾许为顽固党。……宋之在朝,以直称,其为人也,温柔敦厚,有大纯而无小疵。其归陕也,不忘父母之邦,可谓孝,谨守田园之职,可谓忠,非乱党,非叛党,而朴直纯雅之士也。”该报以审慎口气指出,宋氏被捕,“为枢府之指使,为陕抚之要功,为杨崇伊之报复,不能悬揣。第有此一举,于中国大局不免为之震动。……大局之关系也,其要在挽回人心,人心之挽回也,其要在搜罗人才,人才之搜罗也,其要在解释新党”,“此吾所以谓宋伯鲁受屈,一分可惜,而中国失人心,九分可叹也。”[注]《所闻录:侍御被拘述闻》,《选报》1902年7月25日第23期,第24—25页。
《新闻报》发表以上评论时,宋仅奉旨管束,故其口气尚属温和。迨至宋被判永禁,樊增祥等人的鬼魅伎俩也遭更多人揭发时,社会舆论随之激烈起来。日本《顺天时报》所刊论说颇具代表性。该文称:“昨有自陕来者,道宋伯鲁实陷于樊,非升允意也。出手录樊札示余,兼于札外,述所闻樊陷宋不成之两计:一讽咸宁雷令,防范勿严,可假宋车马衣服,纵之拜客,即可定潜逃罪案;一使人持三百金授捕厅杨,曰此樊大人微意,如能听宋自去,虽撤任数月,必有好调剂。杨俟居间辞毕,唾骂之。”进而该文又抓住樊六月十一日下令抓捕宋伯鲁的札文,痛批其作为国家大员“矫诏”、“诬陷”的阴诡手段,讽刺称:“术穷于献媚,在逢君之恶,心熏于速荣,在利人之死,所谓上奏畏郤,锻炼而周内之者,此也。”由于该文持之有据,措辞犀利,不少报纸皆予转载。非但如此,《顺天时报》还向社会公开征文称:“宋御史被拘永禁一案,实足动天下之公愤”,“如有感宋事而著论说者,望邮寄本社,当分别登报,以供众览。”[注]《论说:陕西按察使樊增祥矫诏诬陷已革御史宋伯鲁事》(录顺天时报),《中外日报》1902年8月27日,第1版。
《中外日报》的汪康年等人与宋伯鲁素有旧谊,对“宋案”也是高度关切。尤其宋被判永禁后,该报直指为“骇人听闻”,并劝解清政府,宋之冤狱不但影响朝廷声誉,更有碍新旧党见的消融和新政的展开。“今者为日既久,新旧党之意见稍觉消融,而宋伯鲁复有被获永禁之事。夫不获之于时事方急之日,而获之于大局粗定之时,是明以其仇视新党、逢机即发之心,昭示于人也。不获之于寓居上海之日,而获之于回陕之后,是明以其僻在内地,可肆其戕害也。然则朝廷即实有维新之意,即日下浑融新旧之诏,亦谁敢信之?”该报还以近来在甲午战争中未战先逃的龚照玙邀恩释放为例,指出宋“并未奉旨拿问,而可由疆臣奏请永禁,然则政府之意,果以失地为重乎,辱国为重乎,抑仍以报私仇为重乎?”[注]《论说:论传闻宋伯鲁永禁事》,《中外日报》1902年8月23日,第1版。
作为报界的后起之秀,天津《大公报》虽创刊不久,但因馆主英敛之开明敢言,且与李提摩太有所交结,也披露了不少“宋案”内幕。某陕西友人批驳樊增祥六月十一日札文的来函,就被该报公然载于报端:“照得逆犯(原奉革职上谕,只有‘滥保匪人’四字,未知此‘逆’字何所本也)宋伯鲁迭经钦奉谕旨(不知所奉何旨,所谓迭经者究有几次,能否明宣以示中外)严缉,在逃未获,游魂海上,附和叛人(附和何等叛人,有何案据),讪谤宫廷(证据何在),敷天同愤。兹闻潜携贼眷(彰明校著还里,何曾潜行),径归故乡……”[注]《要函代论:宋伯鲁被拿实录》,《大公报》1902年8月30日,第2版。该报还直言不讳地批评升允、杨崇伊相互勾结、利欲熏心,欲“复酿庚子之乱而后快也”。[注]《时事要闻》,《大公报》1902年7月26日,第3版。
相对而言,《政艺通报》的立场偏于中立,它虽然也同情宋氏系狱之冤和不满政治腐败,但更担心“宋案”可能对新政造成不良影响,并由此出发,斥责樊为逆潮流而行的文明公敌。“今岁开幕方半载,中国新机,如十年幽窗,初开半扇,一线曙光,荡漾吾人之眼帘。乃中途忽复黑暗,无端起漫天之风云,则日使蔡钧要日本警察拘捕留学生、樊增祥要升抚奏禁宋御史二事是也。……彼蔡、樊何人,乃敢为文明之公敌,欲当其潮流而反抗之邪,其不投身于漩涡中者几希矣。”[注]《陕抚升奏请从重监禁宋御史折》,《政艺通报》第20期,1902年11月30日,第1—2页。
梁启超主笔的《新民丛报》,因远在日本,稍晚才得知“宋案”,但基于和宋的历史渊源,出面声援自是义不容辞。不过作为一家政治取向鲜明的报纸,该报始终不离其保皇底色。以其披露的樊增祥密函为例:“闻八月间,某侍郎接到陕西樊臬司增祥密书,略曰:为宋伯鲁事,各报纸横议,足见逆党犹盛。此一时毁誉,不足计较,欲正千载之名,仍应于大处落墨。惟窥上座自归京以来,志得意满,宗旨渐变,狃于目前,忘其毒矣。……今上座获眷更隆,内外帖服,不于此时力争上流,万一事机转变,吾辈身名俱败,犹是小事,上座将何以对崇文忠乎?祥夏间两禀上座,备陈危机,寓书赐答,皆未及此,乞前辈便中痛陈云云。”[注]《中国近事:密函摘发》,《新民丛报》1902年12月14日第22号,第5—6页。仿佛唯恐外界不明其意,该报还就樊氏密函给出疏证,表明其用意不止在揭露樊借“宋案”急图富贵的狡诈用心,更在于借此攻击荣禄,敲打余烬犹存的“废立”阴谋。“闻囚宋伯鲁事,政府颇不为然,樊欲为固宠计,则当触拨此废立之机棙,乃能与执政有密切之关系。……去年秋冬间,废立之根芽又动,或者樊所谓两禀上座,备陈危机,荣禄之心亦为之一动乎。”[注]《政界时评:樊增祥密书疏证》,《新民丛报》1903年2月26日第26号,第1—2页。
自戊戌至壬寅(1898年—1902年)前后五年间,清朝政局的变幻,已不啻地覆天翻。当戊戌政变伊始,国内各界对党人的遭遇,私下或不无同情,但社会上的主流论调,不少都诋为罪有应得。迨至“宋案”发生,中外各界即便视角、立场不尽相同,但对宋几乎是一边倒的声援与同情,对樊增祥等人则是一边倒的批判与谴责。引发群情激愤的,不仅是宋无辜系狱之冤,更在于他们担心清政府对戊戌党人的持续追究和对打压党人行为的纵容,将会殃及新政前途,重蹈庚子覆辙。而次年沈荩惨遭杖毙,再度证明慈禧太后对党人怨毒之深。不过戊戌党禁虽然一度成为慈禧太后等人剪除政敌的利刃,却也造成朝政紊乱、吏治败坏,并遭到中外舆论的一致诟病。光绪三十年五月(1904年6月),慈禧太后以庆贺七十万寿为名,下旨除康有为、梁启超、孙文外,其余戊戌案内各员,褫职者恢复原衔,通缉、监禁、编管者释免。[注]《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30册,第76—77页。宋伯鲁等人由此逃脱囹圄。不过新旧两党的政治裂痕和深刻芥蒂,绝非这一纸条文所能轻易抹平。三年后,“丁未政潮”爆发,戊戌党禁再度成为庆亲王、袁世凯等人击垮政敌岑春煊的有力砝码。“岑屡被参皆不动,参以勾引康党,则那拉动矣。”[注]《徐勤致康有为书》(1907年9月5日),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与保皇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77页。清末政局自此江河日下,越发不可收拾。可以说,在慈禧太后统治末期,戊戌党禁始终是高度敏感而又易于操作的政治存在。“宋案”仅仅反映了身罹党祸者坎坷命运的冰山一角,但这一角却展现出清朝从中央到地方根深蒂固的党争心态,也凸显了危及清朝政权存亡的一大关键问题。
余 论:戊戌党禁诸问题
中国传统王朝国运的隆替、人才的消长,往往与党争难脱关系。清初鉴于前朝党争祸国,一直处心防范。及至甲午战败,外患增剧,内忧迭起,卒因帝后、新旧、满汉之争,演成戊戌政变。戊戌党禁自此成为清末政治生活中的敏感存在,“康党”更是国人“最畏忌之一种新名词”。[注]《恭读五月初八日上谕谨注(续昨稿)》,《大公报》1904年6月25日,第2版。汤志钧曾统计戊戌被祸党人54名,仅是录其大者。[注]《戊戌变法人物传稿》下册,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774—791页。事实上,仅就戊戌年而论,光绪帝、珍妃身边的侍从,各省学会、报馆、学堂中人和经济特科被保人员,也颇多受到株连。而继此之后,自立军起义中死难的数百绅民、被判永禁的宋伯鲁、惨遭杖毙的沈荩、虎头蛇尾的癸卯特科、向朝廷自首的王照、“丁未政潮”中失势的岑春煊等,都与戊戌党禁牵丝绊藤。及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光绪帝、慈禧太后相继薨逝,摄政王载沣监国,时论颇多认为,非开戊戌党禁,特赦康、梁等人,不足以捐除忌讳、登进人才,不足以调和新旧、鼓舞政党,不足以取信中外、消弭祸乱。宣统二年(1910年),资政院通过议案,赞成赦免戊戌党人。但直到次年武昌起义爆发后的九月初九日(1911年10月30日),朝廷才批准组织完全内阁,开戊戍党禁,而此时距离清室颠覆,已为期不远。诚如梁启超事前预言:“启超学成之时,国家虽或有用我之心,恐已沦亡而不能待也。”[注]《上粤督李傅相书》(1900年),梁启超:《梁启超全集》第1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438页。亦如康有为事后感慨:“党禁之解除,随旧朝而同尽。”[注]《辛亥腊游箱根与梁任甫书》(1912年2月),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下,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6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