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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娱乐与神灵祭祀的完美结合*
——秦州“秧歌”与“社火”表演探究

2018-01-23

黄河之声 2018年7期
关键词:社火秧歌神灵

王 芳

(天水师范学院,甘肃 天水 741000)

在我国北方地区,秧歌是民间非常流行的一种乐、舞、技三结合的艺术表演形式,它有很多具有代表性的种类,如东北秧歌、山东秧歌、西北秧歌等。东北秧歌和山东秧歌表演中包含了一些西北社火的表演内容和形式,可以说是西北地区秧歌和社火表演的结合体。而西北地区的社火和秧歌是有严格区分的,在表演时间、地点、形式、内容、服装、道具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几乎是两种表演形式,只是其表演目的和组织形式是一致的,都是在农历春节开始的一定时期内(一般是截止到元宵节)进行的,以群众集体参与的形式,把敬神祭祀和娱乐联欢有机地结合起来,是一种人神结合的娱乐与神灵崇拜,也可以说是民间自发的一种新年庆祝活动,也是告别过去,寄望新年好运的一种祈祷与娱乐形式。

天水地区四季分明,到了冬季,地里的农活基本就停了,这也成了农民一年中难得的休闲季节,特别是传统的春节,更是农民一年来最重要的节日,除了庆祝团聚、走亲访友外,还有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祈祷神灵、祭祀祖先,保佑新的一年万事如意、家庭平安、庄稼丰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活动也慢慢演变是图腾崇拜和娱乐庆祝相结合,使人神成为一体,把信仰更为具体化,使精神变得具有物质性,有更强的可感性。

每到春节前后,天水秦州区的农村就开始了秧歌或社火表演,有时只组织进行其中的一项,有时秧歌和社火都进行表演。两者在组织和表演形式等方面既有共同之处,都有着很大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表演时间。都在春节进行,最早就从大年初一开始。但秧歌在晚上表演,社火在白天表演,两者严格区分,互不干扰而又互相补充,使得全天都有欢乐的喜庆场面和气氛。另外,如果要出村表演的话(主要是联络村与村之间的感情,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和睦),则提前派一个比较干练的人去外村敲锣“发排”(事前通知)。

二、表演地点。秧歌和社火队首场演出的地点是相同的,一般来说都在本村,而且最先表演的地方是本村的家庙,祈愿上香,祈求平安。过年期间整个表演结束时,必须要做的事还是去家庙表演,并上香祈愿,然后直接出村“卸将”(等于是送神,因为秧歌和社火表演时等于是有神跟随的,送走神让人归于自然状态),这样,人的娱乐在春节时就和对神的崇拜完美结合了。如果要出村表演则要去对方东道主村子的家庙,对神灵上香,还要表演节目(严肃曲目或专用曲目),既是对自己的一种祈求神灵佑护,也是对对方的尊敬。因此,秧歌和社火表演是以对神的祈佑和人的娱乐相连的。秧歌和社火演出地点的不同在于演出进行中地点是否流动变换,社火表演主要是“走街串巷”,就是一长队社火人马基本上要把一个村子的街道都走遍(偏僻的地方不去),最后落脚在一个大场子里,人马都歇息一番,东道主对社火队进行慰劳(拿出些烟酒糖茶、开水、水果或熟食招待社或队),之后双方寒暄一番,就又赶往下一个村子,由于社火表演比较快速和简单,所以有时一天能走几个村子,就像农村过年家家户户走亲戚一样,这就算作是村子之间的走亲戚(如果两个村子关系不睦,那是不会去的)。秧歌表演就没有了“走街串巷”的内容,从东道主家庙上香表演后进入一个由东道主事先联系准备好的大院子,四周围全是围观的群众,正式开始表演,乐、舞、技相结合,气氛非常热烈,持续时间比较长,因此一般一晚就走一个村子。

三、表演及组织形式。秧歌和社火表演都需要推举“秧歌头”或“社火头”,一般选比较有威望或在这方面有特长的人担任。选出领头人之后,全村人都必须听他的调遣,他的权威这时比村长还要大,一般没有人不听号令或敢跟他对着干,领头人这时赋有神的灵性,因为秧歌和社火是以敬神的名义组织起来的。这样,人的娱乐就负有了神的使命。秧歌和社火表演时都有鼓合乐一直相伴,社火使用鼓合乐是为了制造喜庆气氛,鼓合乐在秧歌中则还有伴奏的功能,因为秧歌表演主要是以唱为主的,可以说是一种表演唱的形式,又可以说是一种民间小曲。参加演出的大都是男性,在上世纪90年代有了女性角色参加,以前绝对是不允许女性参加的,因为秧歌表演也是为了敬神祈祷,封建思想认为女性敬神时会亵渎神灵。表演时一首曲子唱完后就又换一首,同时也换另一部分人上场(一般四人一组,俩化妆,作为女性,俩无妆,作为男性),边扭边唱,动作也基本固定,场子旁边的人也可以帮腔,只要想唱就可以加入这个辅助者的行列。演唱曲子有《正月正》、《回娘家》、高难度的丑角曲《怕老婆顶灯》等等。另外,秧歌表演后期收场表演主要有“跑旱船”、“耍武术”、“舞龙”、“舞狮”等节目。社火表演也需要化妆,它主要是“马社火”和“踩高跷”,前者容易后者难,观众反响也相应比较大些,受到的待遇也比较高。社火表演的化妆以秦腔戏曲故事中的人物为蓝本,整个社火队由几组秦腔戏曲中主要人物的扮相组成,一般有《三英战吕布》、《草船借箭》、《斩单童》、《断桥相会》等等。化妆的人骑马或踩高跷,旁边则有人牵马或帮扶,旁边帮忙的人由“社火头”在全村人中分派,一般人们都比较积极主动,乐意参与。

四、服装和道具。秧歌和社火的服装道具都以秦腔戏曲中的为模板。秧歌表演人员一半人化妆(小旦或青衣),手里拿着自己扎的莲花灯(像莲花,用纸糊,颜色各异);另一半人则不用化妆(作为相公),手里拿个道具(扇子或马尾巴做的蝇把子)就行了。社火表演人员的着装穿戴使用的是戏服,画戏曲脸谱。有的村子戏服是买的现成品,有些村子则考虑到经济情况的原因,自己模仿戏服做,或借一些为老人死后穿戴准备的“老衣”(这种衣服平时绝对没人穿,但是扮社火时可以随便穿,也许是因为借助了神的名义吧)作为代用品,总之做到仿古就成了。当然这些人手里拿有与他们所扮人物相称的道具,比如关公手里拿大刀,诸葛手里拿羽毛扇,白娘子手里拿长剑等等。

五、表演队伍和人员的组成。秧歌表演的队伍和组成人员主要有鼓合乐队(也加锣),既有喜庆造势,又有伴奏辅助的作用。表演队伍中要入场的表演人员,化妆的扮女性,不化妆的则自然扮男性,顺序为:杂耍、“跑旱船”队、“耍武术”队、“舞龙”队、“舞狮”队。从前到后,秧歌队的正式队伍基本就由这些组成,当然还有很大一部分辅助人员和凑热闹的人,整个秧歌队从远处看就像一条灯火长龙,蔚为壮观。社火队的组成首先是神旗队(使用的是庙宇中的旗帜),其次为鼓合乐队,最后就是正式的着装社火队,扮演角色的人或踩高跷或骑马骡,有时是两者的结合。

在所有这些表演内容中,其实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就在于“神”,演秧歌和耍社火从头至尾与神紧密相连,虽然经历几千年的发展和变异,在演秧歌和耍社火活动中人们对神的崇拜色彩并未消退。从敬神开始,中间充满了人的娱乐和喜庆,但是人们心中是怀着对神的崇敬的,最后也必须完成“卸将”(秧歌和社火结束后的祭祀仪式),据说如果不“卸将”的话,那么整个村子全年都将充满灾祸,参加演出的人员更是事事皆不顺利。所以说演秧歌和耍社火不仅仅是人们在过年时的一种娱乐和休闲,更负有图腾崇拜和“祀神”的功能,是人神结合的娱乐与图腾崇拜的完美结合。

[1]王杰文.仪式、歌舞与文化展演—陕北·晋西“伞头秧歌”研究[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

[2]李瑞林,战肃容.中国艺术教育大系[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4.

[3]王芳,赵静.陇右民间音乐[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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