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到苏区:中共党团再探
2018-01-23
提要:党团制度原本是西方议会政治和政党政治的产物,经过苏俄的改造后传入中国。中共在革命的实践中发展了党团制度,形成了“一党党团产生于另一党之中且以获取另一党的领导权为目标”这一新的党团生成路径,并通过党团秘密掌控革命的领导权。开辟苏区以后,中共成为苏区唯一的、公开的执政党,如何处理这一新条件下的党政关系,对中共党团制度提出了新挑战。中共希望通过党团作用,既能加强党对非党组织的领导,又能维护非党组织的独立自主。在这一目标的指导下,苏区党团融合国际党团的许多经验,形成了自身特色。但在实践过程中,则由于对中共、党团成员和苏维埃成员的要求都很高而难以达到中共预期。以国际到苏区的党团演变史为视角,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中共苏区党团制度的地位与特点。
笔者曾撰文对苏区党团制度建立和改进的历史进行初步梳理。[*]江明明:《苏区党团制度初探》,《苏区研究》2017年第6期,第87-96页。在此基础上笔者发现,党团作为政党政治中的重要组织,在世界政治史的发展进程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将苏区时期的中共党团制度放在国际党团发展史中进行考察,才能更好地定位苏区党团在国际和中国党团发展史中的脉络和源流,理解中共在当时的处境中发挥党团作用的张力与局限。由此,方能探讨中共苏区党团制度在整个党团制度演变史中的继承与创新。[*]但目前学术界对中共党团与国际党团之间的关系研究并不多,只有胡德平的博士论文、王亚红和陶庆的几篇论文涉及这一问题,但都非其关*的核心。胡德平的博士论文研究中共的党组政治,在第一章交代党组的历史渊源中提到了西方党团、苏联党团和中共党团,在中共党团中涉及苏区党团(胡德平:《中国共产党党组政治研究》,复旦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王亚红也是在撰文论述中共党组制度的渊源时提到了苏联和西方党团,但未涉及苏区党团(王亚红:《中国党组制的制度探析——中共党组制产生以前的党团制度考察》,《学理论》2013年第36期,第112-116页;王亚红:《中共党团制度建设论析(1921-1927)》,《当代中国论坛》2013年第19期);陶庆则将苏俄的“党团——苏维埃”政制作为中共早期宪政思想的资源进行研究,并着重分析了中共早期执政中对苏俄“党团——苏维埃”制度的借鉴与反思(陶庆:《马克思主义政党早期执政方式中的宪政思想——“俄共(布)党团——苏维埃”政制的嬗变与改革》,北京“政党关系与执政能力建设研讨会”论文,2006年;陶庆、孙广厦:《中国共产党在早期执政中的宪政思想探源——“俄共(布)党团——苏维埃”政制的主权视角》,《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第52-60页)。但这些相关研究,都只有在交代党组制度的渊源时提到西方议会党团、苏联党团和中共党团,对这三者之间的内在发展以及苏区党团的独特性缺乏关*。
一、从西方议会党团到苏共党团
党团最早出现于西方国家的议会。政治倾向相同或相近的议员为了在议会中协调行动,更好地达成共同的目标而逐渐形成一个集合体,就是党团。[*]张磊:《欧洲议会中的党团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64页。与此同时,政党为了协调本党议员在议会中统一行动以更好地贯彻本党意志也需要成立党团,多个政党也可联合成立党团。[*]高鹏怀:《比较政党与政党政治》,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第42页。议会党团的出现离不开议会政治和政党政治。现代意义上的政党与议会均产生于英国,党团制度也相应的起源于英国。为了尽可能地使本党在议会中占有优势,就需要统一本党议员在议会中的行动,由此在英国议会中逐步形成了议会党团。先是辉格党和托利党为了协调各自成员的活动而组织俱乐部进行秘密会议,后来两党改组为自由党和保守党,为了在议会中协调两党,两党又先后设立了督导员,主要负责维持本党成员在议会中的纪律,协调监督他们保持统一行动。“督导员制度的建立促使议会内两党界限更加明朗化,加强了议会党团的组织纪律性和政党对议会的控制”[*]程汉大:《文化传统与政治变革——英国议会制度》,辽宁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75页。,意味着议会党团的形成。随着制度的不断磨合,英国在19世纪末,“实际上已形成以下三个基本事实:在议会中已存在着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永久性集团(即各党的议会党团——笔者*);在议会外存在与议会内的集团有着明确关系,并在同样的政治标签下密切结合在一起的永久性组织(即各议会党团所属的全国性政党——笔者*);议会内外的这些组织不断地影响着选民。”[*]刘建飞、刘启云、朱艳圣编著:《英国议会》,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186-187页。议会党团作为政党在议会中的代表,构建了大众、政党和议会之间的联系,已被普遍认为是议会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民主政治产生了重大影响。[*]Kunt Heidar and Ruud Koole.Approaches to the study of parliamentary party groups.in Parliamentary Party Groups in European Democracies:Political Parties Behind Closed Doors.eds.Kunt Heidar and Ruud Koole.London: Routledge, 2000,pp4-22。
随着英国政治制度所起到的典范作用,美、法、德等西方国家先后出现议会党团。在这些国家,“党团作为一个政党在议会中的议员的联合体,是利用议会实施党的意愿的工具,因而是党的议会臂膀”[*]赫尔曼·舍尔:《党团》,[德]托马斯·迈尔等编,殷叙彝、张世鹏等译:《民主社会主义理论概念》,重庆出版社2012年版,第310页。。议会党团的主要活动是以群团身份参与议会提名、内阁人选的审议、议会活动程序的安排、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以及各项法案的提出、审议、协商和表决等等。此外,对于内阁和政府的预算计划,重大决策和政策的出台,都通过本党的议会党团向其他党团吹风,寻求他们的支持。换言之,议会党团的功能,一方面是在相关决策和政策出台前,根据本党的利益进行吹风,以求获得支持;另一方面则是在相关决策和政策出台时,采取统一行动,争取本党利益最大化。“一般来讲,执政党议会党团的任务是保证本党政府地位的巩固和各项法案获得通过,而反对党的议会党团则视政府议案对自己的利害关系而决定反对或有条件地支持。”[*]高鹏怀:《比较政党与政党政治》,第42页。由此可知,西方议会党团制度有着以下特点:1、党团只在议会中活动;2、不同的党团之间存在联合与竞争;3、党团的活动既包括投票类的程序活动,也包括私底下吹风的自由行动。
西方议会党团制度在列宁领导的俄国共产党手中发生了改变。十月革命后俄国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列宁认为,苏维埃政权高于一切政党,“布尔什维克党一向说,最高的机关就是苏维埃”[*]列宁:《在全俄农民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17年12月2日),《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7页。。当时的宪法第一条也直接宣告:“俄国宣布为工农代表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和地方全部政权均归苏维埃掌握。”[*]《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根本法)》(1918年7月10日),“人民日报”图书资料组编:《宪法问题参考文件》,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178页。那谁来领导苏维埃政权呢?列宁表示愿意同其他政党“分掌政权”。而分掌政权的方法,则是各个政党和平竞争,多数派掌握政权,少数派分掌政权,少数服从多数,共同为实现社会主义而奋斗。[*]具体可参见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中央委员会宣言》(1917年11月5-6日),《革命的任务》(1917年9月6日),《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58、359、230-231页;高放:《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制的理论和实践》,宋洪训、张中云主编:《新版<列宁选集>导读——列宁主义与社会主义建设》,中央编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8页。而在当时的全俄苏维埃二大到八大期间(即1917年11月至1920年2月),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除了占据绝对优势的布尔什维克党成员以外,也一直都有社会革命党、孟什维克和无政府主义派的成员,各党派通过对苏维埃代表席位的争夺来获得对苏维埃的领导权。布尔什维克党为了更好地统一本党代表在苏维埃中的行动,也建立了党团制度:“参加苏维埃的党员必须组成党团并直接隶属于党的机关领导;党团在苏维埃内的所有活动,均有义务对有非党人士参加的苏维埃机关所要研究的各种问题事先做出商讨和决定;这是布尔什维克党的严格党纪,也是俄国政治制度受到西方传统政党政治直接影响的结果。”[*]陶庆、孙广厦:《中国共产党在早期执政中的宪政思想探源——“俄共(布)党团——苏维埃”政制的主权视角》,《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第54页。由此可知,苏俄党团发挥作用的舞台由议会变成了苏维埃,并且尽管形式上多党并立,实际上却是俄共(布)主导,利用党团加强自身对苏维埃的控制。
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苏维埃内各党派之间的分歧逐渐加大,其他党派或退出、或解散、或并入俄共(布)。1920年底后,俄国成为由俄共(布)一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团制度也有了相应变化。1919年俄共(布)八大党章规定各级党委要通过党团来指导各级苏维埃的工作,并且在最后专门增加了“党外机关和组织中的党团”一章,第一次对党团的成立条件、任务、组织、具体活动均做了详细规定。在非党的会议、机关和组织中有党员三人以上即应成立党团,“党团的任务是在各方面加强党的影响,在非党群众机关中实现党的政策,以及对上述一切机关和组织的工作实行党的监督”[*]苏联党章中关于党团制度的具体规定可参见《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章程》(1919年12月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党校党建研究室编:《苏联共产党章程汇编》,求实出版社1982年版,第27-28页。。党团成员必须完全服从党的决议,将党的指示交由苏维埃批准和执行。到这时,由议会党团发展而来的俄共(布)乃至后来的苏共党团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第一,不管是西方的议会党团还是俄共(布)初期的党团,都是加强本党在议会、苏维埃中争夺席位和执政权的工具,但在苏俄成为社会主义一党制国家后,苏维埃中不再有党派竞争,党团成为布尔什维克党领导苏维埃的形式;第二,成立党团的范围扩大,除了苏维埃以外,其他非党组织也要成立党团,加强党的领导。第三,党团除了领导非党组织,在非党群众中实现党的政策以外,还要监督上述一切机关和组织的工作。换言之,此后的党团乃是加强党对非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使其能贯彻党的意志的组织。列宁去世之后,斯大林体制逐步形成。苏维埃成为苏共的“橡皮图章”,为苏共早已拟定的决议加盖大印。[*][美]大卫·科兹、弗雷德·威尔著,曹荣湘等译:《来自上层的革命——苏联体制的终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8页。在这种情况下,苏联的党团制度当然发挥不了丝毫作用,形同虚设。与此同时,中共作为共产国际的支部开始建党、革命乃至早期执政。随着苏联的制度输出和中共对苏共制度的模仿,苏共的党团制度对中国革命产生重大影响。
二、秘密活动的中共早期党团
自中共成立到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中共的力量十分弱小,迫于自身实力和革命形势,其党团作用与其师法的苏联党团截然不同。苏联是在建立苏维埃政权后,通过党团在政权和其他非党组织内运作来加强党的领导;而此时的中共不仅尚未建立政权,其自身发展尚要依托别的政党(国民党)来进行。因此,此时中共党团主要活动在国民党内和群众运动之中。
中共早在领导工人运动时即发现,党团是加强党对工人运动领导的有效方式。[*]据罗章龙回忆,京汉铁路大罢工时,京汉铁路总工会内设有“党团”,对工人运动进行指导。尽管此事未得其他佐证,但亦可证实此时中共已经探索出后来明文设置的“党团”之作用形式。见罗章龙:《椿园载记》,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243页。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中共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成为跨党党员。为了保持在国民党内的中共党员思想和行动上一致,更好地执行中共的指示,1924年中共中央和青年团中央决定“合组党团”,[*]《中共中央、青年团中央关于民校工作合作办法》(1924年9月),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97页。随后1925年中共四大决议扩大成立党团的范围,除国民党外,还应在一切工人组织、农民协会及革命的知识阶层团体等组织中设立党团,加强党的领导。[*]《对于组织问题之决议案》(1925年1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60页。由此可知,中共党团的出现产生了一种新的党团生成路径,它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党团产生于议会”,也不同于苏联的“党团产生于苏维埃”,中共党团起源于工人运动的实践,产生于其他党派(国民党)之内,创造了“一党党团产生于另外一党之内”的生成路径,是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对党团制度的极大发展和创新。
正是因为中共党团的生成路径不同,其党团运作的方式也大不相同。中共党团是“中共在一切党外组织与群众中进行组织活动的秘密机关,围绕它而衍生出一整套渗透、整合、领导群众组织乃至群众运动的组织机制和行动规则”。[*]马思宇:《无形与有形:中共早期“党团”研究》,《中共党史研究》2017年第2期,第33页。秘密地对其他组织进行渗透、整合乃至最终获得对该组织的领导权,这是当时中共党团的主要特点。以国民党中的中共党团为例,鲍罗廷按照苏联经验,认为中共党团以在国民党内公开活动为宜;而毛泽东则根据实际经验,认为党团如果在其他组织中独立公开活动,容易引起该组织的反对。因此中共党团多采用分散开来秘密活动的形式。[*]鲍罗廷:《共产党党团会议》(192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版,第453-455页。中共党团的秘密活动取得极大成果,尽管在国民党中的中共党员处于少数,但由于他们组织严密,行动一致,再加上国民党组织涣散,导致“共产党实际上领导着国民党。小小的共产党处于国民党的机构之中,在组织和发展国民党”,“几乎所有领导权都掌握在共产党人手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会议讨论中国问题的速记记录(摘录)》(1926年2月10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3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版,第44、60页。。陈独秀更是直言国民党处于中共包办之下,并且中共不包办,国民党便毫无作为。[*]《陈独秀关于国民党问题报告》(192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2册,第425页。中共党团作用如此之大,自然引起国民党的恐慌,国民党元老张继等人以中共党团活动为罪证,发起弹劾,认为这是“党内有党”,是对国民党的不忠,并且采用秘密方式,“行为尤不光明”。[*]李云汉:《从容共到清党》,及人书局1987年版,第303-304页。对中共的党团作用,国民党最恐惧的其实就是中共的秘密行动,认为中共党团只要是进行秘密活动,不论对国民党是善意还是恶意,都将一概视之为恶意敌对。[*]《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关于党内共产派问题之训令》(1924年8月21日),黄彦编*:《论改组国民党与召开“一大”》,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00页。而为了反制中共的党团活动,国民党也成立了自己的党团组织针锋相对,但由于国民党在组织上、纪律上和对意识形态的认同上远不及中共,国民党党团并未产生预期效果。[*]关于国民党党团的具体内容可参见徐秀丽:《中国国民党党团述论(1924-1949)》,《历史研究》2012年第1期,第88-105页。对中共党团活动难以制衡,也是国民党最终发动“武力清共”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在国共决裂后,中共转入地下,其党团运作的隐秘性更加凸显。“八七会议”通过的《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对党组织的秘密性尤其强调:“现时主要之组织问题上的任务,就是造成坚固的能奋斗的秘密机关,自上至下一切党部都应如此。”各级党部要组织各种公开的团体(如学生团体、小商人团体、妇女团体、俱乐部等),通过秘密设置党团来领导该团体以扩大党的影响,在国民党组织中也应该如此。“即使在最公开的条件之下应有秘密组织及工作,这是现时环境中最主要的职任。”[*]以上引文皆出自《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1927年8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303页。
那具体如何工作呢?宛希先在其著作《共产党组织根本原则》中对此时中共党团在其他组织中的运作有着生动详细的描述。他认为:“共产党应该是一切不是共产党的团体的指导机关。这个指导机关并不公开的去指导他,更不是法律上一定要指导的,而是共产党在一切非共产党里面起秘密的党团作用和核心作用,以得到实际的指导权。”所谓实际指导权,指的是“反动团体和军队,不听反动派的指导而受共产党的指导”。
怎样起党团作用呢?宛希先针对敌对势力和群众团体做了举例说明:在敌对势力里面,如果反动军队没有发饷,共产党员就要在军队里秘密活动,暗中鼓吹要饷,由要饷又把士兵团结起来反对乃至枪杀军官,率领士兵暴动参加红军。在群众团体如农民协会中,共产党决定要某些人做委员,农协的共产党员就应该一致推举这些人做委员,并尽可能动员其他人同意;为使农民协会按其政策开展运动,农协中的党团成员也应该在群众中多方活动,获得群众的支持,使党的政策变成农协的政策。宛希先认为这就是发挥“党团作用和核心作用”,亦即中共党团作用的关键就是通过秘密渗透来逐步获得非党组织的领导权。[*]宛希先:《共产党组织根本原则》,彭东明:《井冈元勋宛希先·附录》,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版,265-266页。
由此我们可以概括出中共早期党团活动的特点:一是秘密性,这在上文已有充分体现。二是斗争性,在国共合作期间,中共通过党团作用和国民党“右派”斗争,争取革命的领导权;合作破裂以后,中共成为“非法”存在的“反对党”,其党团作用是斗争国民党,希望能推翻国民党的统治。一言以蔽之,此时中共党团制度的作用是在竞争对手的势力范围内通过党团的秘密活动以逐步获得一切非党组织(既包括反动组织也包括群众团体)的领导权,从而以这些非党组织为掩护和平台,展开与对手的斗争。
随着中共建立苏区,进入“局部执政”阶段,其所处的环境和主要任务都和此前大不相同,由此导致党团制度早期的这些特点也随之不复存在,情况有了新的变化。
三、局部执政的苏区党团
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共开辟了很多革命根据地,成立了苏维埃政权,真正地开始了在苏区局部执政。首先需要明了的是,中共为什么要建立苏维埃政权?一方面固然是学习苏联;另一方面则是中共对中国以前的旧式政权的不满。它希望通过苏维埃来建立一个前所未有的真正的工农民主政权,能代表和反映工农群众的意愿,“要使苏维埃区域中的农民真正有直接的选举、监督并撤换苏维埃委员的权力,真正在事实上执行这些权力。要使农民在代表会议上真正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见决定一切问题,选举或撤销苏维埃的委员。要使广大的农民群众都实在的感觉着苏维埃是他自己的政权,要使他感觉着自己是苏维埃的主人”[*]《中共中央给湖南省委的指示信》(1929年7月9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6册,第323页。。而苏维埃除了真正代表工农群众的意愿以外,也要服从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更好地进行苏区建设。但“保障党与无产阶级的绝对领导作用,绝对不是由共产党专政来包办一切,而是要真正的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共产党在这一政权中,经过无产阶级成分和自己的党员来负起领导的责任”[*]《中央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1931年11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8册,第630页。。怎样让自己的党员和无产阶级负起对苏维埃的领导责任呢?这就要通过党团来起作用,将党的意志无形渗透到苏维埃政权之中,使苏维埃在独立运作的同时符合党的意志。
在“赤白对立”的战争环境中,一切以效率为先,“许多事情为图省便,党在那里直接做了,把政权机关搁置一边”[*]毛泽东:《井冈山的斗争》(1928年11月25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5册,第753页。,这是特殊环境下的必然举措。但难能可贵的是,此时中共却格外强调要通过党团来实现对以苏维埃为主的非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党绝对没有权力直接命令政权和群众组织,尤其是不应当去包办其一切工作”。[*]《中央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1931年11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8册,第636页。这除了中共作为一个有理想信念的政党,在其革命中坚持“民主”这一革命应有之义以外,还与国际上的苏联和国内的国民党对其造成的影响有关。苏区未开辟之前,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就提及苏联早期革命中苏维埃过于强势的现象,认为苏联的“这种经验应该顾及”,“在中国也有以苏维埃代替党的危险”。所以当时中共就开始*意和强调要通过党团“在苏维埃工作上增高和巩固党的影响”。[*]《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1928年7月10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5册,第466页。而在中共建立苏维埃政权以后,共产国际东方部更是多次指示要*重党团建设,要时刻警惕党对苏维埃的领导权问题,要“坚决的从根本上预防党团的某些同志尤其是整个党团不肯执行党的指示的最小企图”,要以“最坚决的斗争态度”去反对某些党团成员,认为作为国家机关的苏维埃高于党组织,因此党的指令不能对苏维埃发生效力的观点。[*]《中国共产党的最近组织任务——共产国际东方部议决案》(1930年8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第605页。毫无疑问,苏联和共产国际的上述指示肯定是出于自身革命经验。其革命早期出现了苏维埃代替党的倾向,而此时斯大林模式下通过党团的形式作用,苏联共产党则绝对控制着政权,由此他们认为发挥党团作用是为了党能绝对掌控政权,但忽视了党政关系中的民主维度。
正是在苏联方面的影响下,中共认识到要通过党团作用加强党对苏维埃的领导。但中共认识到党不能包办一切,不能直接命令苏维埃,则与对国民党统治的反思有关。当时国民党已进入训政时期,正大力推行“以党治国”,建构“党国”体制,造成自身的党政一体,以党代政。[*]关于国民党“以党治国”、“党国”体制的具体内容,参见江沛、迟晓静:《中国国民党“党国”体制述评》,《安徽史学》2006年第1期,第107-115页。作为争夺“正朔”的对手方,中共自然很容易看到国民党“以党治国”的弊端。在批判国民党“以党治国”的同时,为了彰显自身理念和体制的优越性,更要*意建立健康的党政关系,“国民党直接向政府下命令的错误办法,是要避免的”[*]毛泽东:《井冈山的斗争》(1928年11月25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5册,第753页。。中共文件中经常将“党包办一切”“党命令政府”等忽视党团作用的做法看作是“国民党‘以党治国’的理论与工作方式的遗毒在本党内很浓厚”的表现,要时时*意反对之,要通过党团来形成正确的党政关系,*意苏维埃自身的民主与独立。[*]《中央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政治决议案》(1931年11月),《中央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1931年11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8册,第618、628页;《福建省苏区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苏维埃工作决议草案》(1931年12月),福建省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编:《闽粤赣边区革命历史档案汇编》第1辑,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119页。
可以说,国际和国内的双重影响,对中共在苏区局部执政时既*意通过党团来加强党对非党组织的领导,又*意保持它们的独立自主,形成正确的党政关系理念起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由于受国际国内双重因素之间的张力影响,造成苏区党团制度时而侧重加强党对苏维埃的领导,时而侧重反对党对苏维埃的直接命令和包办,处于摇摆状态。
尽管形成了正确的党政关系理念,但怎样在苏维埃中发挥党团作用,则和中共之前在国民党势力范围中发挥党团作用的经验有了很大不同。建立苏区后,中共的地位由“国统区”的“非法反对派”变成了苏区的执政党;其任务也由反对和破坏国民党的政策变成领导苏区人民进行革命建设。苏区的中共,是苏维埃政权的创立者,“是中国苏维埃政权和工农红军的唯一领袖,而且共产党在组织上占领导地位”[*]陈绍禹:《为中共更加布尔塞维克化而斗争》(1931年2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8册,第187页。,因而此时中共在苏维埃乃至群众组织中发挥党团作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党对苏维埃的直接命令,既要充分尊重苏维埃的民主和独立,又要使苏维埃的行动符合党的意志,即“党是苏维埃思想上的领导者”[*]《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1928年7月10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5册,第465页。。简言之,苏区时期以前的中共在非党组织内进行党团活动,是为了逐步获得该组织的领导权;而苏区时期的中共在非党组织的党团活动,则是为了以民主的方式对该组织进行领导。前者是在劣势下夺权,后者是在有权后如何领导,条件和目标变了,对党团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也由此带来了重重问题。
以苏维埃为例,中共苏区党团制度运作的理想状态是:苏维埃中的党员成立党团,接受当地党组织关于苏维埃的指示;然后化整为零,以个人名义进行活动,把中共的指示宣传给苏维埃中的非党团成员和群众(但不能明言这是中共的指示),使其接受;形成共识后再通过某个人在苏维埃会议上提交议案(依然不能说出是党团决定),党团成员一致行动,并带动其他人共同行动,使提案能以多数同意获得通过,然后再由苏维埃去执行;并且对苏维埃的工作和干部进行监督和推进。[*]《中共湘鄂赣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党在苏维埃政权中的领导问题的决议案》(1932年9月),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选编组编:《中国现代革命史资料丛刊·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2辑,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69-370页;《江南省委关于党团工作的条例》(1930年10月10日),中央档案馆、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4月-12月)》,南京市市级机关印刷厂1985年印,第402-403页。除了苏维埃内部的工作会议之外,中共在苏维埃成员的选举过程中也会通过党团作用确保当选者符合党的意愿。[*]《福建省苏区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苏维埃工作决议草案》(1931年12月28日),《闽粤赣边区革命历史档案汇编》第1辑,第120页。在各种政府和群众组织的上层会议中也会“建立临时的党团组织”,将所有参加会议的党团集中,成立党团,设党团干事会和书记。在会议前夕先召开党团会议,党团成员在大会中统一发表意见和表决,“领导非党群众通告(过)党的决议”。[*]《福建省苏区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党的建设问题决议草案》(1931年12月28日),《闽粤赣边区革命历史档案汇编》第1辑,第116页。
结合上文对西方议会党团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中共在苏区虽无议会,但其在苏区的代表大会、联席会议以及苏维埃内部的工作会议中采用的党团和西方议会党团十分接近:两者都要组建党团领导机构,西方是督导员,苏区则是党团干事会和书记;都要在会议前先召开党团会议,确保本党成员统一行动;会议过程中都是通过本党成员的一致行动和带动更多人赞同本党的意见的方式来使本党意见获得多数同意而通过,即都要通过民主与合乎该机构程序的方式使其最终的决策符合本党意愿;会后如发现本党成员不遵守党团决定都会以党纪制裁[*]中共在相关文件中经常强调党的纪律,并且党章中明确规定了党团成员“应在该组织之大会上一致拥护和表决。凡破坏此条的党员,应由党部按党章给以党纪上之制裁”。见《中国共产党党章》(1928年7月10日),中国共产党章程汇编编写组编:《中国共产党章程汇编 从一大到十七大》,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43页。苏区时期也强调“执行决议应绝对服从”,否则“坚决执行组织纪律”。见《闽粤赣边区革命历史档案汇编》第1辑,第115页。。不同的则是西方议会党团是不同的政党在议会中的斗争,而苏区则是党员对非党群众的引导;西方议会党团只负责在议会中的表决,而苏区党团除在会议中表决外,在政府具体执行中依然要发挥领导和监督作用。值得*意的是党团的监督职能,最先是苏联的党章中规定其党团具有监督职能,而中共1927年修正党章时对党团并无此项规定。1928年中共六大党章首次规定了党团的监督职能,且在苏区的文件中多有强调。
综上可以推断,中共苏区党团是在苏联党团模式(一党执政时加强党的领导)下采用西方议会党团运作方法(通过党团影响会议民主表决的结果)来实现健康党政关系的新模式,且具有监督职能。这种党团模式对中共、党团成员和苏维埃机制的要求都极高,可想而知,苏区党团运作的真实状况往往难以达到中共的预期。[*]关于苏区党团在具体运作中因为党团组织不健全、党团成员能力不足、缺乏党团工作观念、战争环境下追求效率等原因而造成党团难以发挥预期作用,参见江明明:《苏区党团制度初探》,《苏区研究》2017年第6期,第93-94页。
中共是苏区唯一的执政党,“党在苏维埃区域已成为公开的政权的党”[*]《组织问题决议案》(1930年9月28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7册,第497页。,党的形象和党员身份以及党员的活动都是公开的。并且为了加强党的力量和影响,中共还特别要求“党经过苏维埃或其他组织内的同志,应该在一切条件下,应该公开在苏维埃中,在苏维埃工作上增高和巩固党的影响”[*]《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1928年7月10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5册,第466页。。但与此同时,中共又强调党团活动的秘密性,“决不能因此(指党是苏维埃的公开执政党的事实——笔者*)便减弱他的秘密组织基础(指中共党团——笔者*)之建立的需要”[*]《组织问题决议案》(1930年9月28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7册,第497页。。党团会议的决定,不能直接在苏维埃或者群众会议上直说是党团的决定,只能“用私人提议的方式提出,不能说出是党团决定”,并且还不能“将一个决议案或命令全部提出,而是由各个同志分别提出”[*]《东江目前工作计划》(1928年4月13日),中央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编:《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8(二)》,广东省供销学校印刷厂1983年印,第314页。,“要特别*意党团对于该群众组织各种问题策略上的采用和传达方式”[*]《江南省委关于党团工作的条例》(1930年10月10日),《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4月-12月)》,第402-403页。。党员的活动要公开,党团活动要*意隐秘,但党团成员也是党员,这两种规定加起来,亦即党团会议的决定是保密的,不能直接向苏维埃乃至群众组织宣布这是党的决定,但党团成员(即党员)在苏维埃乃至群众组织中的活动又是公开的,这就会造成不管该机关的党员所提出的议案是什么,大家都会认为是党团的决定(并且身为党团成员的党员所提的议案,也基本都是党团决定),代表着党的权威,从而一致通过。这样的话,党团的秘密作用就形同虚设了。换言之,由于中共是苏区的唯一执政党这一事实,很容易造成中共党团的秘密活动变成“众人皆知的秘密”。以苏维埃委员选举为例,“党对于苏维埃委员选举可拟定名单,但不能直接向群众提出的,只有在群众中宣传,使群众自己接受这种意见,选举出来。因此,决定党员被选为委员,必须是在群众中有威信而为群众所信任的分子”。[*]《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组织任务》(1930年7月22日),《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7册,第338页。理论上很美好,当选者既符合党的要求又符合群众的心愿。但当身为党团成员的党员向群众宣传党拟定的名单时,群众很自然就能联想到这是党的决定,而苏区党的权威又是至高无上的,群众自然就会同意并通过。而这样一来,这个结果就成了党无形中的命令,是否是群众真实的意愿,则不得而知。
如果再考察一下苏维埃工作人员的构成,则会发现这种因为党的权威而使党团作用形同虚设的可能性会更大。首先,有些地方认为党对苏维埃与群众的领导就体现在党员“机械占据政权与群众组织整个机关”[*]《中央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1931年11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8册,第636页。,出现了“一切政权及群众团体的委员都是清一色的党员”的现象,这就事实上“取消了党团的作用”。[*]《中共湘鄂赣省第二次代表大会组织问题决议案》(1932年9月),《中国现代革命史资料丛刊·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2辑,第380页。其次,苏维埃成员大部分是党员,少数是群众,并且是觉悟高、工作积极的革命群众。中共虽然强调要“尽量吸收许多非党的革命工人、雇农、贫农、苦力的积极份子,来参加苏维埃工作,免除目前苏维埃委员大都是党员的现象,”[*]《关于苏维埃工作决议案》(1931年7月22日),江西财经学院经济研究所、江西省档案馆、福建省档案馆编:《闽浙赣革命根据地财政经济史料选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97页。但这么做的底线是“以能够保障党的领导为标准”[*]《中央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1931年11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8册,第637页。。因此,尽管引进非党分子,但首先要保障党员的数量,其次这些非党分子都是支持党的积极分子,党员的议案自然很容易就能获得他们的支持和通过。并且有意思的是,在选举过程中党也“要用党团的作用,保障积极进步的工农分子当选代表和委员”[*]《福建省苏区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苏维埃工作决议草案》(1931年12月28日),《闽粤赣边区革命历史档案汇编》第1辑,第120页。。换言之,党要先通过党团作用来确保积极分子成为苏维埃成员,然后再在苏维埃中以党团作用确保党的政治领导,可谓“双重保险”。最后,即使党员在苏维埃中占少数,但他们往往是苏维埃的实际领导者,“担负着最重要的工作”[*]《中央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1931年11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8册,第635页。,他们背后还有党的权威,因此很容易使自己提出的议案获得通过。中共也*意到了这一现象,因此强调在苏维埃工作中既要改正“多数党员的强迫式通过的错误”,又要“纠正少数党员的垄断独裁”。[*]《闽粤赣苏区党第二次全省大会关于苏维埃工作决议》(1932年3月5日),中央档案馆编:《闽粤赣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1933》,北京新华印刷厂1985年印,第103页。
如此一来,虽然名义上党对苏维埃的领导经过了党团作用,但很容易出现只要是党团的决定就能在苏维埃获得通过的现象,党团有没有发挥作用差别不大,苏维埃成了“党公开活动的形式,苏维埃工作经常照转党的决定,这样就把政权机关群众意义抹杀了,失却了政府工作能力”[*]《赣西南的(综合)工作报告》(1931年9月20日),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选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13页。。或者直接在县苏维埃开主席团会议的时候,直接请党团书记去参加,而从不开党团的会,由党团在苏维埃开会时直接做出指示。这也很容易造成“苏维埃的党团的工作,也就是苏维埃的工作,因为事实上苏维埃负责同志也就是党团的同志,党团的同志也就是苏维埃负责的同志,所以苏维埃也就是等于党团开会。因此,苏维埃的工作就没有经过党团作用,而直接由县委指示他的”[*]《中共潮普惠县委关于苏区与非苏区工作报告》(1931年5月15日),《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8-1932》,第426页。。苏区也由此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
再回到中共党团制度的发展史来看,苏区以前的中共党团多是在敌对组织中起秘密渗透、争夺群众、争夺领导权的作用。而苏区的中共党团,则是在自己领导下的苏维埃和群众组织中发挥作用。此时中共一方面是唯一的公开的执政党,本身就拥有对苏区一切非党组织的领导权,另一方面又要在非党组织中发挥秘密党团的作用来实现对非党组织的领导。立意非常好,希望通过党团这一民主领导的方式使非党组织保持独立并贯彻党的意志。但由于党在苏区具有最高权威,再加上党员在非党组织中要么占多数,要么负领导责任,这种党团又对党员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因此中共苏区党团制度执行起来很难达到中共预期。换言之,在一党执政并且党员在非党组织中占主体地位的条件下,在非党组织中传达并通过党的指示非常容易和方便。再加上当时党员整体素质不高,对党团作用的必要性缺乏理解,且在战争环境中一切图省便,因此往往只是形式上发挥党团作用实际上则是命令主义。这就导致苏区党团作用的现实情况与中共预想通过党团在党与非党组织之间建立健康的关系这一目标必然相差甚远。尽管中共从未停止对党团制度进行改进,但苏区时期“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依然长期存在,[*]江明明:《苏区党团制度初探》,《苏区研究》2017年第6期,第94-96页。这或许就是症结所在。
四、结语
纵览国际党团制度的发展演变史,我们才能更好的找准中共苏区党团制度在此脉络中的地位和独特之处,也由此更能深刻洞见苏区党团制度实施的效果和原因。党团原本是西方国家的政党为了使自己党派的成员在议会中统一行动而产生的,后来传入苏俄,又成为苏维埃政权中各党派统一各自成员行动的组织,并逐渐演变成一党执政下的“党团——苏维埃”模式,最终成为苏联一党专政的工具[*]陶庆:《马克思主义政党早期执政方式中的宪政思想——“俄共(布)党团——苏维埃”政制的嬗变与改革》,北京“政党关系与执政能力建设研讨会”论文,2006年,第316-320页。。中共一方面引进苏俄的党团制度,另一方面又创造性的将其运用于工人运动和国共合作之中,使党团制度有了新的生成路径,那就是一党的党团生成于另一党之内,并以获得另一党的领导权为目标,并且中共的党团活动有着秘密性和斗争性的突出特点。而到苏区时期,中共开始局部执政,其党团作用方式也回归到国际党团所共有的党政关系范围,独特性更加凸显:一方面,中共在苏联的影响下强调利用党团加强对苏维埃等非党组织的领导;另一方面,又因自身具有革命民主理念,且对国民党“以党治国”进行反思,因此又*意到苏联党团制度所忽视的非党组织自身的独立与民主维度;并且,为了实现苏维埃等非党组织的独立自主,党团在这些非党组织的决策过程中采用的是类似西方议会党团式的手段,即公开会议前先召开党团会议,统一本党在公开会议中的意见和行动,然后通过党团成员的影响力引导更多参会成员追随,从而最终以多数同意的方式通过合乎本党意愿的决策;最后,中共苏区党团还对非党组织的成员和工作具有监督职能,以促进本党的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由此可知,苏区党团制度由于提出了在一党执政的情况下既要加强党的领导,又要尊重非党组织的独立自主这一全新目标,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几乎综合了之前国际党团的许多特点,再加上自身的发展经验,最终展现出一种新的运作模式,在国际党团发展史上独具一格。
但在实践中,一方面中共是苏区唯一的执政党,公开享有对苏区一切组织的领导权,具有崇高权威,其意志很容易在苏维埃等非党组织中贯彻;另一方面中共党员往往在苏维埃等非党组织中占据多数或者处于领导地位,党的权威加上党员的多数,这就很容易造成党团成员只要提出议案,就能在非党组织中获得通过的现象。长此以往,党团作用很容易流于形式,党团贪图便利,可以直接将“党内的决定和讨论,一点不变的照样搬到”[*]《江南省委关于党团工作的条例》(1930年10月10日),《江苏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4月-12月)》,第402页。非党组织中去,这样一来党团形同虚设,依然是“党包办一切”“党政不分”,很难达到中共预期。
苏区党团的制度与实践之间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在一党执政的强势领导下保持被领导的非党组织的独立自主。这除了制度设计外,更多的是要求党团成员能对如何发挥党团作用有深刻理解,要通过党团成员的间接影响力而非仅仅依托党的权威和自己的党员身份来领导非党群众,让苏维埃等非党组织中的非党成员自觉自愿接受和拥护党的决定,从而以合乎该非党组织的程序的方式,民主地将党的决定贯彻落实。这就对党团成员的素质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在当时苏区的整体环境中,无疑难以实现。尽管苏区时期的党团作用并未达到中共的预期效果,但中共一直在强调,一直在改进党团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而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今天,苏区党团制度的经验更加值得我们珍视。
(本文曾在华中师范大学朱英老师的课堂上提交讨论,朱老师和诸位同学都提供了宝贵的修改意见;本文也得到了赣南师范大学曾耀荣、彭景涛两位老师的指点,特此一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