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WTO形势下,我国应对反倾销问题的思考

2018-01-23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18年8期
关键词:替代国行业协会出口

(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重庆 400067)

一、引言

我国加入 WTO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不断深入,对外贸易得到迅猛发展,与许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贸易额出现顺差。随之而来的是来自其他国家的贸易打击,外国对我国出口企业提起的反倾销诉讼日渐增多,相关企业因此遭到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探讨我国如何有效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

二、相关概念阐述与现状分析

(一)倾销与反倾销的概念

在国际贸易中,倾销主要是指一国的生产商或者出口商采用一些非法手段挤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通常采用的是价格低于国内市场或者成本价格的方式,这种情况称为倾销。

反倾销是一个国家对于来自其他国家的外来商品在本国国内市场上的销售和进入,所采取的一系列的阻碍和抵制措施及其手段。常用的手段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二)当前我国出口企业面临反倾销诉讼的现状

90年代开始就有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向我国提起反倾销诉讼,直至21世纪,墨西哥、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向我国提起反倾销诉讼,形式愈发严重。当前我国出口企业面临反倾销诉讼的现状具有一定的特点:

1、产生贸易摩擦的产品种类不断增加。

一方面,我国遭遇反倾销诉讼的出口商品包含了WTO列出的除珍珠、动物脂肪等之外的所有商品大类。另一方面,反倾销指控的产品中还出现了劳务、知识产权等无形产品。

2、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诉讼的国家和案件数量快速增加。

据世贸组织统计,1995年以来,我国已经连续10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案件数量方面,在20世纪80年代平均每年立案仅6.5起,到21世纪20年代立案数猛增至30起,直至2012年6月30日,对我国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案例甚至达到了641起,居全球首位。

3、在反倾销指控面前我国企业毫无还手之力。

在曾经发生过的600起对华反倾销案件中只有50%的企业进行上诉,可上诉的成功率却不到30%,这让我国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很多企业的产品甚至因此失去了市场竞争力,被迫退出了市场。

4、对我国诉讼的反倾销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率过高,涉案金额过大。

如2013年欧盟对产自我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此后将升至47.6%。近年来,对我国反倾销指控超过千万美元的案件数不胜数,增加了我国应对反倾销调查的压力。

三、我国遭遇反倾销诉讼的原因分析

(一)外部原因

1、主要贸易伙伴面临巨大的贸易逆差和国内就业压力。

入世后我国出口额迅速增长,2009年全年出口额达到了12016.7亿美元,成为了世界出口额最大的国家。我国不断增加的出口量和主要贸易伙伴国内失业率提高的双重压力使得贸易伙伴国内相关产业受到了巨大冲击,在竞争无优势、感受到中国威胁的形势下,出口市场的贸易保守势力和竞争对手给当局政府施压,利用反倾销的贸易救济措施来保护国内产业。

2、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被认可,国外反倾销法不合理。

由于我国入世时是以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身份加入的,导致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使得我国成为近年来遭受反倾销调查次数最多的国家。另外,由于在反倾销诉讼案件中,国外对于正常价格的认定采取替代国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国外往往采用像美国、日本这样与中国经济完全不同的国家作为替代国,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3、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

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普遍萧条,使得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兴起。对发达国家来说,劳动力成本高,一些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世界市场上逐渐丧失了竞争优势,需要实行鼓励出口或限制进口的政策保护国内产业。另外,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与我国争夺欧美市场份额的同时也会不断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诉讼。

(二)内部原因

1、我国出口企业竞争观念落后。

我国出口贸易迅猛增长的一个重要优势是建立在低成本基础上的相对低价,而正是这种优势容易引起进口国企业的反感,导致进口国企业提起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反倾销调查。

2、我国出口产品技术含量低。

我国出口产品多为传统的资源型、劳动密集型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小。目前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仍然处于低附加值的环节,未来一段时间内劳动密集型产品仍将是我国出口的主导产品。

3、我国企业消极应诉。

一方面,许多出口企业缺乏应对反倾销诉讼的经验。另一方面,企业在应对国外反倾销调查时心理上比较消极,主要原因如下:有些企业认为应诉周期过长,会延误商机;有些企业不愿意支付跨国官司高昂的应诉费用。

4、国内成本核算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成本核算制度与欧美国家成本制度在成本理论与实践发展历程、GAAP影响的自下而上的规则制定和制度层面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我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独立意义上的成本会计准则,而发达国家却有统一的成本会计准则。

四、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对策建议

(一)国家层面

1、积极主张取消替代国原则,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待遇。

替代国价格的计算方法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利益,在我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期限已到期的情况下,我国应积极主张取消替代国价格。另外,我国应当加强宏观调控,使国家经济水平能够满足市场经济国家的要求,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应当完善反倾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我国企业的出口贸易,从源头上抑制企业不正当竞争,减少我国反倾销诉讼的概率。

3、建立反倾销预警监控体系。

我国政府、司法机构和出口商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反倾销诉讼预报警示系统,设立专门的应诉基金以供应对反倾销案件,政府、行业、机构和企业应对共同承担、共同面对,并建立起有效地激励约束机制。

4、加快推进我国标准成本制度的建设

首先,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快推进标准成本制度建设;其次,要发挥行业协会的独特优势,形成企业、行业协会与政府三者的有效衔接与制衡;再次,要提高高校成本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重视工程设计人员在成本会计制度建设中的作用。

(二)行业层面

1、明确行业协会应充当的角色。

一方面要明确行业协会的性质、职能及法律地位。另一方面要完善应对机制。需要健全预警机制,建立应诉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在涉及反倾销诉讼之前就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应对机制。

2、加强行业协会与企业的自律。

在面对反倾销问题时,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以维护市场秩序,进而减少摩擦。同时,企业也应当加强自身自律,不与其他企业恶意竞价,并尝试组建企业联盟,维护企业市场秩序。

(三)企业层面

1、及时积极应诉。

世贸的《反倾销协议》规定,对他国实施反倾销诉讼时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对其进行确定,其中包括起诉、立案、审查、裁决和上诉。所以,在被提起反倾销调查时,我国也有权进行申辩,也有胜算的可能。所以,我国企业应当积极应对反倾销控诉,拿出合理有效地证据。在必要时积极寻求行业组织的“庇护”,更要争取得到政府的支持,努力在案件中“反败为胜”或把损失降到最低。

2、抛弃落后的竞争观念,增强国际营销观念。

企业在进行出口贸易活动时,一定要增强国际营销观念,把生产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合理有效地配置,不能总是依赖于传统的“批量生产”低价商品的观念,努力将中国制造转化为中国创造,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

3、企业内部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专业反倾销团队。

企业应当建立起健全、规范、有效地财务制度,培养精明能干的财务人员。在企业内部实行规范化管理,使企业各个环节都朝着规范化的道路前进,建立起一支专业的反倾销团队。

猜你喜欢

替代国行业协会出口
重庆市北碚区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上半年我国农产品出口3031亿元,同比增长21.7%
重庆市北碚区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河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广东省铸造行业协会十周年会庆暨第四届理事会就职典礼成功举行
替代国制度的含义(答读者问)
给情绪找个出口
米弯弯的梦里有什么
某官自白
论替代国制度及其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