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平等及其实现条件
2018-01-23程晓
程 晓
随着金融的不断创新,每个普通人都可以通过金融分享社会财富。然而,财富共享伴随着财富分配的极端不平等。在金融活动中,那些“金融性更强”的资本家则在金融活动产生的利润中占更大的比重。“2010年以来,在大多数欧洲国家,尤其是在法国、德国、英国和意大利,最富裕的10%人群占有国民财富的约 60%”[1](P261)。此外,当由高额债务维持的市场繁荣泡沫破灭时,财富进一步集中在大资本家手中,广大民众则被迫承担金融资本带来的贫困的代价。从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到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金融资本表现出的不再是经济繁荣时的“财富共享”而是“财富剥夺”。金融危机使大众对金融资本充满敌意,于是,现有的政治氛围有可能扼杀金融创新,从而阻断金融对财富的剥夺。那么,消除金融,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平等吗?在希勒教授看来,金融恰恰是通向平等社会的通道,“金融业同时也有潜力帮助我们塑造一个更和谐、更繁荣和更平等的社会”[2](PXXXII)。今天,新时代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不仅需要增加社会财富,更需要建构平等的社会,实现共同富裕。这就要求我们再次思考金融资本的历史作用:我们该如何看待金融的平等与剥夺?如何让金融帮助人们达成平等社会的终极目标?
一、金融的本质是平等
金融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自然经济时期,生产是为了直接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而不是为了交换。此时,货币只是作为商品交换的一个中介出现。随着社会分工和生产的发展,生产的目的由使用价值变为了交换价值,因此,货币也由交换的一个中介转变为交换的目的。在这个目的的驱使下,专门处理货币的金融规则和组织逐渐形成。单个生产企业要想实现货币积累必须经历购买、生产、销售阶段,三种阶段在空间上并存在时间上继起,这造成了资金局部和阶段性地短缺或闲置。由于个别企业生产都是相对独立的,在同一时期它们可能处在不同生产阶段上,不同资本家之间就产生了互相借贷的需要。不同生产企业之间的借贷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这就形成了信用制度。商业信用必须建立在生产者双方了解信任的基础上,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陌生企业间的交往。为此,就需要由信用好又能聚集大量资金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来提供信用。由此可见,金融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从现实生产中分离出来的资金融通方式。
金融不仅是资金的融通,而且是配置社会资源的机制。从金融的产生历史看,金融首先是通过信用手段增进货币流通和增值,但“金融并非‘为了赚钱而赚钱’,金融的存在是为了帮助实现其他的目标,即社会的目标”[2](P10)。金融绝不仅仅是外在于经济,为经济提供润滑和推动作用的技术,而是一种内在于经济,且能配置其他资源的机制。金融创新为越来越多的人提供金融方案,大众都可以参与到金融体系中。在一个理想化的资本主义社会里,金融体系逐渐成熟“参与金融活动的大门正一步步向全民敞开”[2](P7)。在金融的干预下,“我们在越来越宽广的社会阶层中广泛地分配财富,金融创造的产品可以更加大众化,也可以更好地和社会经济融为一体”[2](P13)。其次,金融帮助其主体实现各类社会目标,促进社会整体繁荣。无论是各类金融机构还是个人、社会组织、政府都可以通过金融实现特定目标,比如,支付大学的费用、退休后经济保障、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只要金融能保持正常运转,它就能帮助我们实现前所未有的社会繁荣,“金融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推动力——推动平等社会宏伟目标的最终实现”[2](P12)。
金融的本质是构建平等的社会。无论是将金融理解为一种信用体系为中心的货币流通过程,还是将它理解为一种配置资源的机制,它本身都是为那些需要货币力量的人提供帮助,本质是服务人类的欲望和潜能,它为构成我们一生中日复一日的各种活动提供资助”[2](P194)。不能把金融等于股票、债券,或者一些算法技术,它是一个体系,参与其中的各方通过金融与社会整体发展形成一定的道德凝聚力。从参与金融的个体来看,金融首先是指导人们规避市场风险,使其资产实现利益最大化;从金融市场整体来看,金融配置了不同人、不同国家、不同代际之间的资源,这使金融必须具有维护社会整体价值的性质。虽然参与金融的不同利益主体追求投资要素价值最大化,但金融配置社会资源目标是社会效率和公共利益最大化。这样金融参与者在金融的约束下,与金融本质达成一致。因此,金融不仅有其技术意义,而且有伦理意义,它促使人类有能力达成平等社会的终极目标。
金融平等的内部机制体现在信用本身包含了平等的伦理精神。与以地缘和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传统信用不同,现代信用通过银行等机构签订契约的方式进行。信用不再受地域、族群限制,这一方面使任何人之间都可以通过信用来实现交易;另一方面,信用的普遍化也必然要求将信用制度化,保证承诺兑现。首先,现代信用规则的建立是基于平等和自愿。“共享伦理渗透在合约关系中:借债人与放债人的关系就是共享的关系,机会和利益的分有,既是平等自愿的,也是各得其利的”[3](P86)。市场中交易主体之间首先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但这并不是说交易就变成了无序、相互欺诈的活动,因为市场中交易双方如果以契约为条件,就必须彼此尊重和保护对方财产权利,自愿进行交易,同时相信对方有履约能力。其次,现代信用原则外化为法律的形式,捍卫交易双方平等地享有权利。信用活动中的各主体都必须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则进行交易。比如,证券经纪人不得介入客户具体的证券交易,这就防止了经纪人利用职务便利垄断金融知识和信息为自己的私利服务,避免了各种利益冲突;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按期披露财务状况,使大众在充分掌握信息、机会平等和程序公正的前提下参与金融活动。总之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有效防范市场中的失信行为。
金融平等最终实现的是一种消费平等。信用不仅建立并保证了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换平等,而且最终使大众实现了消费平等。在一切阶级社会,不平等往往直接表现为消费的不平等,即消费水平和质量在不同主体上的差距,比如在享有食品、住房、医疗、教育方面的消费。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本身是奴隶主和封建领主的私有财产,其消费受到奴隶主和封建领主的绝对支配。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虽然有了人生自由,可以有自己的消费,但是这种消费却被限制在维持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水平上,只有这样,资本才能占有劳动者生产的剩余价值。高限度的勤劳和最低限度的消费同时发生,结果就是“在一极是财富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4](P743)。然而,随着金融工具、体系的完善,大众消费被越来越多地制造出来,作为消费者大众显得不再那么贫困。因为信用建立了当前货币价值与未来货币价值预期之间的联系,未来时间段上的货币可以在现在时间段上使用。“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住不上房”的消费难题都可以通过借贷来解决。同时,当人们收入因天灾人祸等风险而波动时,信用可以最大限度保护人们的消费。比如针对就业的保险,可以根据受教育程度、职业性质等条件缴纳少数费用,这个费用无论富人还是穷人都可以支付得起,在约定期限后,如果失业或职业遇到风险,还可以按照保险获得薪水和生活津贴。。
二、金融与其本质的背离
金融的本质是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然而现实都是加深了低收入与高收入者之间的不平等。金融通过剥夺一部分人的财富,增加高收入者的财富。“金融中介过程(个人把钱存入银行,银行再用于其他投资)已变得极其复杂,以至于人们经常不清楚哪些资产究竟归谁所有”[1](P114),“企业家不可避免地渐渐变为食利者,越来越强势地支配那些除了劳动能力以外一无所有的人”[1](P590)。从“占领华尔街”等抗议活动中可以看出人们把不平等归咎于金融并对它抱有深深的愤怒。
金融与其本质背离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金融活动的主体可以是各类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个人、政府。但无论是谁,其运作的内容都是资本。这就决定了金融的出发点和目的都是要使资本增殖。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换平等和消费平等只是金融资本一个附带的结果,如果平等不能带来资本增殖,金融毫不犹豫地转化成破坏平等的利器。金融资本积累与资本的原始积累有相似之处,本质上两种积累都有着残酷的占有性、掠夺性。“马克思所着重指出的某些原始积累的机制经过调整,比过去发挥了更为强大的作用”。和“原始积累”通过战争暴力劫掠相反,“剥夺性积累”则是让“信贷体系和金融资本已经成了掠夺、欺骗和盗窃的重要手段”[6](P119),金融资本通过股份公司和虚拟化的信用工具两大杠杆制造不平等。
金融资本实现了对生产企业最大规模的剥夺。在这里,剥夺已经从直接生产者扩展到中小资本家自身”[5](P498)。金融起初只是作为现实生产的辅助技术,为不同生产企业搭建平等的融资渠道。但随着小额货币被越来越多集中到单个或联合的资本家手中,金融转变为资本集中的庞大机构,剥夺生产企业价值,壮大自己。“银行家(职业的货币贷放者)手中的财富的积累”实际上是通过占有货币所有权来瓜分其他一切资本的利润和收入,“他们攫取了现实积累的很大一部分”[5](P542)。希法亭曾对金融资本如何壮大进行了系统论述,“勿宁说,正像资本本身在其发展的最高阶段上变为金融资本一样,资本巨头、金融资本家也合于一身,越来越以支配银行的形式支配整个国民资本”[7](P253)。银行根据企业抵押的原始资产发行股票,在市场上流通,募集资金,将货币的社会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并作为一个集体的资本家来经营,从而控制一切商业、工业,甚至政府。
在消费领域,金融资本带来消费平等的同时也加剧了大众财富丧失的风险。大众作为“消费者”和“投资者”,他们通过养老金和共同基金等形式来为未来储蓄,同时他们也通过借款来购房买车等。不论哪种方式都是基于这样的假设:用于金融投资的资金会很快增值,并足够支付退休金、医疗保险以及其他储蓄目标。或者,用于借贷的抵押物未来增值会大于现在支付的利息。但这种对未来的期待在金融运作下变成纯粹的幻想。各种储蓄借贷凭证变成高收益的金融衍生品卖给各个金融投资机构。当与现实经济相对应的收入无法偿还债务时,不断打包的金融品也没有对应的价值来支持它增长的幻想,资本积累中断,整个经济陷入崩溃。此时,资本家之间通过互相吞并来活命,而那些靠债务维持生活的人们会因金融机构没收他们仅有的抵押物而陷入赤贫。可见,大众积蓄越多用于投资获利,就越会使资金转移到收入金字塔顶尖的人手中。这些人积聚的资本越大,就越会通过投资基金进入股市,进一步推动股市泡沫膨胀。当泡沫破灭时,财富进一步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如果将金融控制在与实体经济相适应的范围,是不是就能保证它只带来平等,而不会产生剥夺呢?资本积累的目的是交换价值,生产对它来说是特别麻烦的过程,因此不经过生产而实现交换价值是资本的趋势。在这种驱动下,金融脱离实际生产就是必然。“银行和信用同时又成了使资本主义生产超出它本身界限的最有力的手段,也是引起危机和欺诈行为的一种最有效的工具”[5](P686)。如果金融创造和社会中的必要劳动生产保持同步,金融就会成为服务人们的技术,但是由于向信用低的人贷款风险大,收益才多。金融资本是不会错过任何一个获得高收益的机会,于是这种低信用、高风险、高回报的金融产品就被各种金融投资机构追捧。金融几乎势不可挡地走向了虚拟化,并总会达到失控的地步。一旦虚拟价值没有社会必要劳动为后盾,或者信用体系的大众信心受到动摇,资本就必须找到某种方式来重新建立它的现实立脚点。它要么使自己全部经营回归货币商品,比如黄金;要么可以找到新的方法来建立与实际商品的物质联系,比如让现有的资产贬值。
但这两种方法只是将剥夺上升为更普遍的程度。第一种方法是不可行的,因为资本对流动性的需求和虚拟货币的积累已经远远超过可兑换的金银。另外,国家信用为的后盾的纸币也不允许自由兑换。这就需要通过第二种方法来保证虚拟资本的价值。首先一些资本被贬值,比如,“货币形式的资本在通货膨胀中丧失价值”;“库存商品亏本出售”等[8](P320)。接着,贬值的资本被“组织的股份公司形式”和“金融资本主义”吸收,再通过信用体系将这些贬值资本打包成各种增值产品。最后,金融资本通过吸收生产企业贬值的资本剥夺生产,同时通过向大众出售金融产品剥夺大众储蓄。当流通中的金融资本虚拟化越来越大,再也无法与现实生产保持平衡的时候,危机会再次降临。此时,丧失价值的不仅是生产中闲置的资本,而且还有大众手中的那些金融产品。
三、金融平等的实现条件
金融能回归其本质吗?作为增进资金融通的一种技术,金融可以通过不断创新推进社会平等。首先,金融本身存在风险且会导致不平等,但这也恰恰要通过金融才能解决。在理性经济人的预设下,人们总是希望获得更高回报,然而高回报总是伴随高风险,于是追逐风险成为人们的本性。比如经济繁荣时期,人们总是过于乐观,导致负债增加。繁荣过后,大量债务无法偿还,危机爆发。如果能有足够的金融监管,开发更好的金融流程和产品,人们对金融合约有更多的认知能力就能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其次,国家在应对不平等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比如通过累进式税制引导财富再分配、健全社会保障网络等。不过,平等社会最终实现不能依靠国家,而是应通过“为自己设置的个性化金融方案”来实现[2](P343)。因此,平等社会的建立还是落到了金融创新和金融知识的大众普及上面。最后,建立道德标准激励人性光辉面的发挥。金融是一个庞大的体系,除了经济、政治领域,还需要整个社会领域的配合。政府通过税务激励手段鼓励财富集中者从事慈善行为,进而形成利他主义的社会氛围。只有这样,金融才有助于实现人人平等的社会目标。
然而,仅仅从流通和分配进行改善并不能真正实现平等。资本主义生产的四个环节即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9](P40)。这不是说它们是同一种东西,而是说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它们的区别是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在以资本增殖为根本出发点和目的的生产中,任何流通和分配方式的改变“都不会使工人致富,而只会使资本致富;也就是只会使支配劳动的权力更加增大,只会使资本的生产力增长”[9](P26)。资本增殖的基础是生产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是通过对劳动的占有获得的。金融并没有改变资本积累的最终来源。随着金融的发展,资产阶级内部孕育出新的派系,比如:货币资本家、金融家、管理者,他们将金融产生的财富作为资本家阶级的共有资本来运作,“全部信用,都被他们当作自己的私有资本来利用”[5](P541)。金融作为流通和分配的一种方式,不可能根本改变由资本主义生产导致的不平等。
虽然资本主义生产是金融不平等的根源,但也正是这种生产才驱使金融不断趋向真正平等。金融平等无法通过消除其不好的一面、留下其好的一面这样的方式实现。这是因为金融的平等本来就是建立在金融的不平等之上的,任何一种历史中产生的矛盾只能在历史进程中解决,“一种历史生产形式的矛盾的发展,是这种形式瓦解和新形式形成的唯一的历史道路”[4](P562)。马克思在分析信用对资本主义的影响时,认为信用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扬弃,是通向新生产方式的中介,但也认为这必须通过信用的剥夺性来实现。信用制度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用剥削他人劳动的办法来发财致富——发展成为最纯粹最巨大的赌博欺诈制度,并且使剥削社会财富的少数人的人数越来越减少;另一方面,造成转到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5](P500)。信用制度制造了财富极端不平等,这种不平等驱使人们认识到建立新生产方式的必要性。
首先,股份制这种金融资本的组织形式是对早期私人资本所有制的扬弃,为平等社会提供物质基础。在股份制企业中,资金是由各方面凑集而成,企业为公众所有,个别资本家对生产资料没有直接支配权。“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5](P495)。一方面,股份制仍然是一种还未脱离资本主义经济范围的形式,另一方面,这种组织形式是对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矛盾的消极扬弃,尽管如此,这种扬弃仍然为新的社会方式产生提供了物质基础。之所以是消极的,是因为股份制并没有解决劳动与资本之间的不平等,只是通过集资募股的方式,使人们看起来拥有了投资和消费的能力。由于雇佣劳动的生产模式没有改变,劳动者尽管取得财富,但在身份和地位上仍然是受资本支配。这决定了股份制只能将劳动者的财富重新集中于资本家手中,而不是对这种生产关系的积极扬弃。
那么,股份制如何作为新生产方式的过渡点?这是因为它激发了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矛盾,当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会使人们认识到资本本身就是这种趋势的最大限制,因而驱使人们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9](P390)。随着人们参与金融的水平和程度越来越深,劳动者的储蓄越来越多得被资本发动起来。这一方面意味着大众将自己全部生活抵押在对资本主义体系的维护上,因为这个体系的动荡到会使他们储蓄灭失。但在资本逐利驱动下,过度虚拟化的金融不能再带来生产的提高和生产资料的增长,于是资本积累中断与大众财产灭失几乎不可避免。另一方面,由于劳动者储蓄成了资本积累的一个重要来源,所以劳动者的组织能够取得相当大的经济权力“为了控制工会退休基金、保险基金等等所发动的争斗就随之出现了”[8](P415),一种与剩余价值生产完全不同的阶级斗争出现了。劳动者作为消费者,有组织地抵制购买,形成对商品生产企业的惩罚和反抗。作为投资者,劳动者参与资本管理,逐步超越资本规划的等级秩序,进行自我组织和管理。最终,经济的斗争转向对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斗争。
其次,国家成为构建金融平等的重要参与者。金融领域是国家政策的一个重要活动场所,国家也是金融顺利运行的重要枢纽。无论是中央银行在发行和管理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货币方面,还是稳定金融市场方面,国家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大量黄金由于用于购买军火而丧失了自由兑换的能力。这直接导致1929年危机爆发前,大批银行无法兑现。为了缓和银行压力,国家废除金本位制,统一发放纸币,并出台了一系列监管银行、证券市场的措施。这实际上是国家用其政治权力代替银行担负起“最后出借者”的责任。自从金本位制的货币结构结束以来,国家就越来越不是经济活动的指导者或旁观者,而是一个参与者。20世纪初金融资本就是由国家、银行和生产企业联合形成的垄断资本。国家一方面为私人垄断企业提供采购、订货、补贴等外部支持;另一方面,通过购买私人垄断企业的股票、直接建企业等方式与私人垄断企业内部结合。“金融资本所希望的不是自由,而是统治;它对个别资木家的独立性毫无兴趣,而是要求对后者的束缚。它厌恶竞争的无政府状态,希求组织,当然只是为了能够在越来越高的阶段上展开竞争”[7](P385)。在金融活动的各个方面,国家干预都是一种必然的选择。
如果国家已经越来越多参与货币经营,那么国家被谁控制、为谁服务就成为平等的关键。国家能调动领土内所有的力量,这种力量如果被资本控制,那么一切财富还会流向大金融资本家手中。如果国家被人民控制,金融创造的财富才会为全体人民共享,“真正的国家必然肩负双重任务,一要发展经济,二要发展社会。社会主义国家的最终目的和最高任务是发展社会,发展资本的目的是更好地为社会服务”[10](P122)。金融本身有“共享的技术向度与人本向度的矛盾”[3](P87)。作为资金融通的技术,规避风险、利益最大化是其目的,这导致其可能以背离其本质的方式赚取利润。如果以资本为目的,则这种背离就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而不会被纠正。这就需要更高级的制度化安排来约束金融体系内部的矛盾,使金融回归其平等的本质。只有组成真正的人民国家才可能使金融“凸显‘人民性’、‘大众化’、‘民主化’的价值尺度”[3](P88),将各种金融创新、监管用到增进社会公共福祉上面。
四、结 语
金融的本质是实现平等的社会。一方面信用确保了金融主体之间平等地参与金融活动;另一方面,信用消解了人们消费差异,实现了消费平等。然而,现实的金融活动常常背离其本质。随着金融发展,大众越来越容易成为金融机构和产品的被剥夺者。这是因为,以资本为根本出发点和目的的生产是不平等的根源。金融作为流通和分配方式不会实现真正的平等。如何让金融真正成为应对经济不平等的最佳策略?首先,金融资本平等与剥夺走的是同一条路。企图通过彻底排斥金融资本来实现社会平等都是不可能的。当金融资本的剥夺性还没达到普遍性的时候,它仍然是制造财富的重要手段;当金融资本的剥夺性达到一定程度,以至于资本与劳动的矛盾被激发、积累中断、社会财富灭失,这时金融资本崩溃。同时,随着金融一系列创新,具有金融意识、金融技能的劳动主体被培养出来,他们可能超越资本管理,实现自我管理和控制。这一切“造成转到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其次,国家在推动金融实现其本质方面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既可以成为帮助金融实现剥夺性积累的总资本家,也可以成为驾驭金融资本,使其成为构建平等社会的中介。只有国家以人民利益为根本目的和出发点,金融创新带来的财富才能掌握在人民大众的手中,进而真正实现平等社会。
因此,在经济发展中,不能只看到金融平等性,而盲目滥用,使大众因此陷入更加贫困的地位。也不能只看到金融的剥夺性,不加选择地排斥它,企图不依靠金融资本就实现社会平等。金融资本构建平等社会的意义在于,它能造成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这就需要国家引导金融资本不断培养出符合更高社会形态要求的劳动者和生产条件,使金融资本为构建平等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