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农业”在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建议⋆
2018-01-23靳大伟
◎靳大伟 蒋 斌
一、制约我国“互联网+农业”在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不利条件
(一)农村网络基础建设尚未完善
我国土地辽阔,人口众多,东部和西部地区发展呈现明显的不平衡状态,东部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而在广阔的西部偏远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较差,即便同一个省范围内,各个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呈现较大差异西部以及偏远地区农村仅仅停留在“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的网络基础建设阶段,一些贫困地区农村还未普及用电,要想在这些地区实现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艰难。虽然当前很多省在网络购物的带动下出现了淘宝村,然而淘宝村模式并非农村发展、经济水平提升的唯一方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能够为农村直接获取多方面信息,在互联网中寻找更为合适的发展机会。通过筛选出适应本地区特色的发展道路,这才能真正带动本地区提升经济收入,“互联网+农业”也应从这方面入手寻找机会。在一些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互联网覆盖率较高,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已经较为完善,正呈现出升级状态,在电脑、智能手机较为普及的情况下,农民能够借助互联网搜集到实时消息,拥有更多的信息资源,然而农业类网站的缺乏、农业信息平台的利用率低,影响了农业信息传递的通畅效果[1]。
(二)农村居民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网络技术专业从业者
《2014年中国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调查报告》中指出,农村网民学历大多为初中毕业,其中小学及以下学历人数以及初中学历人数比例都低于城镇网民,对比2013年统计数据,初中学历和大专学历人数呈现明显提升,然而整体来看农村网民学历水平依然不高,远远低于城镇水平。这为互联网普及带来阻碍。与此同时,农村互联网使用群体中,农村网民中学生占据大多数,然后是自由职业者或个体户,这些是当前农村互联网技术的主要推动者,他们能够起到互联网技术在农村深入扎根和发展的作用。农户从事的职业也将影响到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在互联网技术的传播过程中,文化程度起到了很大作用,与此同时文化水平也将影响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上述案例能够发现,淘宝村村民在网络营销方面网站建设、网络经营等方面的知识较为缺乏,造成模仿严重,这将不利于互联网的发展和创新。
(三)缺乏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
“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依靠复合型农业技术人才,对于人才的要求包括农业理论知识、互联网操作技能、电子商务运营理论、互联网安全内容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了解等。虽然我国高校每年都培养大量复合型专业人才,并同时开展农业科技人才的培训,然而总体上看复合型专业人才在“互联网+农业”中依然较为缺乏。除此以外,当前大量高等院校中尽管开设了农产品电子商务课程、农业信息化课程,然而这些学科的内容较为浅显,理论研究以及实践深入都处于探索时期。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同时,对学科建设要求逐步提升。“互联网+农业”涉及的专业属于多种学科交叉的性质。而当前的高等院校中这种交叉性质专业属于冷门,报考率较低。
“互联网+农业”要求农业服务人员在信息系统建设、农业信息、数据库建设等方面水平较高,短时间内急需大量的农业信息管理人员参与到“互联网+农业”发展工作中。与此同时,“互联网+农业”也要求当前农业工作者了解“互联网+农业”专业知识,基层农业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实践,对于学习新知识有较大压力。
(四)尚未建立完善的农产品物流建设体系
我国幅员辽阔,因此物流运输体系的建立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当前,我国一些大规模农业生产销售企业建立的的物流运输体系较为完整,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然而一些小规模经营者受到不完善农产品物流建设体系的影响。我国东部地区拥有完善的陆海空物流体系建设,但是西部以及偏远地区在基础设施薄弱的影响下,仅仅依靠公路运输,一些地区物流快递业至今还未成功覆盖,这些都影响互联网交易的发展。除此以外,在地域因素的作用下,偏远地区拥有较高的物流成本,网络购物时显示新疆、西藏等偏远地区不包邮或者增加邮费。地区偏远的特点加之物流体系的成本较高,使这些地区和外界联系极为不便,阻碍了本地商品向外销售,也对外地商品销往至本地造成不便。
物流技术发展水平对于农产品交易造成直接影响。近年来,伴随冷链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农产品长距离运输较以往有了较为稳定的质量保障。然而整体看来,我国农业物流技术较为落后,在鲜活农产品以及易腐农产品长距离运输方面仍然有待改进。统计数据标明,仅仅由于物流方面的原因造成每年我国农产品损失接近四成。国外尽管在物流环节也有农产品损坏的状况,然而其冷藏技术、冷藏设施较为先进,其在物流环节损耗率约5%左右,美国农产品在物流环节损耗率为2%。我国物流运输需要全面覆盖基础设施,同时改进物流技术,实现损失的降低。
二、我国“互联网+农业”在农产品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改进措施
(一)农产品电子商务相关法规的建立和完善
近年来,我国尤其重视互联网发展,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强调“互联网+”行动,人们逐渐将“互联网+农业”作为重点关注对象。电子商务是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平台,个人和企业受到网络安全问题的困扰,当前我国已经就网络安全问题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然而总体看来相关法律不够健全,尤其是针对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内容很少涉猎[2]。所以当出现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法律纠纷时,将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营,为农民维权增加了难度。首先,国家应尽快出台互联网发展相关内容的法律,并且包含一定的前瞻性,以适应将来一段时间内的发展。当前,国家在十八大以及政协会议上对于建立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初步确定。其次,在制定相关法律时,应提前做好沟通工作,保证法律权责维度方面的统一性,并且避免执法过程中审判标准不一致产生的问题。第三,相关部门应该就现有法律的交叉部分内容进行完善,补充空白领域的立法内容,避免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空白侵犯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第四,政府采取多种方式多措并举,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向农民、农商企业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最后,政府部门应加强网络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行为,为网络环境带来安全保障。当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相关的个人、企业以及农电商都应严格要求自己,在源头控制住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经营者应具备守法意识。要求电商严格自律,在企业内制定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创造企业文化。此外,成立电商联盟组织,避免恶性竞争,引导电商规范经营。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土地面积幅员辽阔、人口数量众多、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自然条件不均衡,这些因素都影响到了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农村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农村地区信息不畅造成贫困地区不能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有利条件,导致贫困地区发展愈加困难。在互联网技术的更新和发展下,为很多农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面临我国经济上升期的形势下,农村的发展将决定我国小康社会的建成速度。所以,互联网基础建设速度的加快,也是保证互联网基础设施全覆盖的重要方面。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彻底解决信息传递问题,在采取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精确分析农村特点,开展精准扶贫、确定符合农村地区特点的发展方向,农民能够通过畅通的信息筛选出适合的工作;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能够有利于企业销售市场逐步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不断扩张销售范围,提升经济效益。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国家投入大量资金、人力,同时也要求各大电信运营商在农村地区进一步扩大网络覆盖程度,将现有网络进行升级,使偏远地区实现基本的网络覆盖,针对于贫困地区国家应给予电信网络建设补助资金,电信运营商也应针对偏远地区下调农村资费。习近平总书记曾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强调,我国“宽带中国”战略正在实施,预计2020年达到宽带覆盖所有行政村的标准,使信息基础建设工作逐步加强,实现网络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的成功覆盖。显而易见,国家对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尤为重视,通过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行动上的扶持,国家对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并同时达到提升农民生活水平的目的。
三、结论
当前面对广阔的农业发展前景不可否认依然有突出的农业发展问题。“互联网+”结合农业能够有效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为农民展现多种多样的增收方式;彻底改变了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居高不下、持续性差、农业产业落后、农户产销分散、交易环节过多等状况。网络科技与传统农业的联袂对接,为我国农业产业的创新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这对于提升产业农民的经济收入能力,促进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