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小微涉农企业的金融抑制困局与破解
2018-01-23郑丽芬
◎郑丽芬
一、当前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点
随着我国农业从传统的农户分散经营逐步向组织化、专业化、集约化相结合的新型经营体系转变,以小额贷款、固定资产抵押、非担保不贷为主的传统农业信贷模式早已不能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在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入以及农业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呈现出新的特征。
1.金融需求趋向多元化、差异化。随着现代农业的蓬勃发展,涉农小微企业的生产规模和产业结构不断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生产规模大、投资多,资金需求呈现出金额大、周期长的特点,并有长期增长的态势。一些农业合作社、大型农场所需的资金往往比其他家庭作坊式企业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并且不同类型、不同收入水平的企业金融需求也有明显差异,相对来说,进行规模化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对生产性信贷以及农业保险等贷款需求会比较旺盛,而对于维持传统小规模经营的企业来说,消费型信贷则是他们的主要金融需求。同时,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涉农电商企业迅速崛起,以“互联网+农业”为驱动的智慧农业、高效农业正逐渐兴起,现代农业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融资用途更加多元化。
2.贷款担保方式趋向多样化。随着国家对小微企业,特别是涉农小微企业的关注,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来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目前越来越多的涉农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方式进行了创新,打破了以往以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固定资产抵押为主的贷款模式。针对农村抵押物不足等问题,创新信用贷款、农机具抵押、农业订单融资等贷款方式,对产业化程度高的经营主体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对资信状况良好的融资主体发放信用贷款等,多样化的担保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涉农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3.融资途径趋向信息化。金融服务一直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短板”,其中农村金融风险控制问题是最主要的原因,传统线下风控方式具有很大的制约性,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开始逐渐进入农村,借助互联网大数据风控平台,对贷款企业进行授信审核,采取多维交叉验证方式,可以确保企业借款及资金用途的真实性,这种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企业通过电脑或移动端就能轻松实现贷款、还款操作,大大提高了企业金融服务的效率。
二、涉农小微企业金融抑制的困局
金融是农业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涉农小微企业的发展更需要金融活水的支撑,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我国企业数目已达到2400万户,但在各级商业银行里有贷款余额的仅有600-700万户,而大约1600-1700万户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没有不动产做抵押,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小微企业融资难,涉农小微企业融资更难。
1.自身发展先天不足,降低金融服务可获得性。第一,流动资金不足,造成企业生产困难。多数涉农小微企业并未建立起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管理结构,缺乏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来控制资金的流向,现金和管理一般都由企业主掌管,造成资金使用不合理。现金流入、流出没有科学的管理方法,进而导致流动资金不足。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涉农小微企业成立之初的自有资金就比较少,用于场地、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后,所剩的资金往往难以支撑后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企业自身又不具备扩充流动资金的能力和渠道,导致流动资金不足。二是自身缺乏生产管理经验,对市场需求认识不到位,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将大部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入,使企业流动资金占比越来越小,导致企业陷入借款、还款的恶性循环中,在影响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同时,给融资也造成了很大的障碍和困难。第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融资难。涉农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问题,没有建立相对规范的财务报表,有的资金流水甚至是通过企业主或家庭成员的个人账户流转,财务信息不透明,甚至有的企业虚构财务报表,导致银行无法掌握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误导银行发放贷款,这些无疑都造成了银行与企业合作的障碍,导致银行对企业惜贷的行为。第三,有效抵押物总量小,企业融资条件不达标。多数涉农小微企业经营场地和设备一般都是租赁性质,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等相关税务发票,因此不能采用以厂房土地为抵押的贷款形式。一些有贷小微企业的财产前期已经大部分抵押,再次申请增加贷款时,就会面临抵押物价值不足的情况,同时受产业限制,涉农小微企业的很多资产还不能应用于贷款抵押,如产品商标、存货、一些专业的生产设备等,由于受抵押登记、资产价值评估、处置不畅等因素的制约,银行现有的信贷产品难以满足企业的贷款需求。
2.过度依赖外源融资,经营成本不断上升。随着房价、地价、劳动力成本、原材料价格及各类要素价格的上涨,涉农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生存和发展压力随之不断加大,加上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造成企业过度依赖外部资金。由于农业生产风险高、还款来源保障性差,加之企业提供的抵押物和有效担保变现难度大,目前农村地区主要金融机构出于贷款风险考虑,对抵押资产有限的涉农小微企业尤为谨慎,并且信贷利率往往有所上浮,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融资成本[4]。同时,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率与实际资金需求相差甚远,加上银行“先还后贷”的贷款形式,导致企业新旧贷款之间经常出现“断档”,不得不寻求其他融资渠道,这也催生了过桥贷款的发展,而过桥贷款的利率都要高于银行,企业迫于经营压力只能接受,从而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导致企业陷入过度负债的局面。企业资产减值又降低了银行对企业信用的评级,加大了融资难度。
3.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和产品体系单一。目前,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主要来源于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和一些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供给主体单一,服务网点不足,加之小微金融客户数量多、贷款金额小,如果银行依靠传统的风险管理手段,成本及信用风险会比较高,商业可持续性较差,因此“企业数量多、单个服务成本高”成为制约企业融资的瓶颈。同时,由于涉农小微企业主要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地域差异大、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慢,因此融资需求也各具特色,而农村金融产品与企业实际需求贴合度低,产品体系单一,加上企业贷款期限短、额度低,很多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的意愿不强,并将吸收的资金转投大城市、大企业,减少了农业贷款的来源。虽然支持涉农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正在增加,但适合本土化企业的产品少,大多数企业都无法满足银行贷款条件,创新产品的规模以及覆盖面很难扩大。
4.银企信息不对称,导致信用关系恶化。一是由于涉农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不透明、信用记录缺失等问题,部分经营者不注重个人及企业信用积累,同时受经济下行影响,大部分企业营运资金短缺成为常态,以上都造成银行无法及时掌握和跟踪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情况。二是银行风控能力有待提升,征信体系急需完善。涉农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分散在工商、税务、法院、国土等多个部门,银行要对企业信息作出完整、准确的风险评估具有一定的难度,由于对企业数据分析和整合能力不足,导致银行难以准确判断融资风险。在上述银企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风险高发和不良贷款呈现上升态势,企业因回款不畅、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无法按时还贷,使企业授信等级下降,贷款金额降低,银行“惜贷”、“慎贷”情绪严重,出现企业不愿意还贷,而银行不愿意放贷的融资僵局,导致两者之间的信用环境不断恶化,市场信用体系遭到严重破坏。
5.政策扶持力度弱,融资担保机制不健全。在政策支持方面,地方政府将财政力量过度集中于精准扶贫及保民生上,在涉农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上,除了落实国家统一的优惠政策外,多数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更侧重于指导性,在资金、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缺少实质性支持。在企业融资担保方面,地方财政资金注入有限,农贷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一是农村地区担保机构比较少,实力弱,无法达到银行要求。国税总局虽然放宽了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条件,但大量小微企业贷款多以自然人为主,仍不能享受相关政策。二是由于农业保险回报率低、政策支持及财政补贴不够,导致保险机构积极性不高、企业参保意识不强,涉农企业保险呈现出险种少、覆盖率低、保障能力弱的特点。在贷款服务方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服务意识不够,缺乏有效沟通协作,导致贷款审批流程缓慢。
三、涉农小微企业金融抑制的困局破解途径
当前,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差异化、多元化等特点,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金融改革和创新要以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方向,政府、涉农金融机构、民间借贷组织、企业等多方共同努力,合力打造多层次、全功能、广覆盖的金融服务体系。
1.规范企业管理,提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要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贷款难、信用等级不够等问题,必须以企业自身规范发展为前提,加强企业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一是企业要采用现代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财务报表,保证资金流向清晰,对外提供全面、准确的企业信息,以便金融机构作出合理的评估,为融资创造有利条件。二是不断加强企业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建设,降低自身缺陷,促进企业更快发展。三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要对企业开展规范化教育和培训。加强企业对金融政策、法规的了解,健全企业管理结构和财务体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促进更多企业在规范发展中提高融资可获得性。
2.拓宽融资渠道,培育多元化的金融供给主体。第一,根据涉农小微企业数量多、差异大、需求多样性的特点,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信贷组织,完善融资途径,增加金融供给主体。在保证资金充足、监管到位、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允许民营资本、外资等共同参与,稳步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开放民营资本进入融资市场,可以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为企业提供相适应的产品与服务,对解决企业融资难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要清除金融市场壁垒,适当降低民营资本的准入门槛,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条件和差异化的市场定位政策,让民间资本取得合法地位,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体、定位涉农小微企业融资的小型商业银行体系。同时,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使其健康发展并成为农村信贷市场的重要主体,更好地服务于涉农小微企业。第二,创新融资渠道,可以在试点的基础上设立社区银行、社区基金、只贷不存的借款公司等多种形式的涉农金融机构。鼓励和引进全国性金融机构进农村,增加金融服务网点,提高企业金融服务效率。
3.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降低融资成本。第一,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定价的管控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一系列货币政策工具,审慎评估贷款利率可行性,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综合考虑企业长期生产经营能力,适当放宽金融市场准入条件,缩小利率上浮幅度,切实降低企业贷款门槛。第二,构建涉农贷款专项监测制度,将利率指标纳入评估体系,通过金融服务评价机制重点跟踪,不断完善,建立专业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涉农小微企业贷款的审批流程,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第三,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和监管力度,杜绝贷款过程中增加企业负担的隐性成本。
4.量体裁衣,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第一,提高精准信贷服务,根据企业分类和需求,设计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引导资金向县域涉农小微企业回流。针对产业化程度高、向现代农业发展的小微企业,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针对企业抵押物不足问题,扩大担保范围,创新信用贷款、工具抵押贷款、产品订单融资等贷款方式;针对不同经营规模和不同收入水平的企业,区别对待,对规模大、收入水平高的企业提高授信额度。同时,对经营规模及收入水平不高的企业,合理制定贷款期限,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第二,更新传统信贷还款、支付方式,拓宽服务范围,扩大受益群体,如采用分期还款、随借随还、还款期限延长、授信循环使用等方式,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难题。
5.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环境。信用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获得融资的关键因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促进金融资源有效配置,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具有重要作用。第一,农村商业银行作为涉农金融机构的主力军,是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要依托资源优势,以涉农企业信息为切入点,整合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丰富的信用信息库,构建一个完善、适应各方需求的平台,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第二,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信用信息。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流动、收入水平等情况及时有效地调整信息动态,并与相关部门信息数据进行有效对接,提高信用数据在企业金融服务中的水平。第三,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充分利用相关职能部门掌握的信息,安排工作人员和村镇干部开展调查走访活动,保证信息收集的准确性,完善信息采集和评级管理机制,建立企业信用库,对经营者进行信用评分,按分值确定信用等级,并实行差异化金融服务。第四,加大诚信宣传,完善奖惩机制,引导企业经营者提高守信意识。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征信宣传力度,让广大企业经营者形成信用观念,重视信用积累,从而不断提高信用等级。同时,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如完善银行、法院等相关部门违约信息的共享,加大个人和企业违约的惩罚力度,提高违约成本,降低违约行为发生率。第五,探索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技术与农村信用体系融合的方式,创新金融服务,提高网络信用服务水平,增加信息透明度。依托互联网打造集“信用体系、产权交易、资金汇聚、现代服务”为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展金融服务深度。
四、总结
涉农小微企业是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而金融服务是涉农小微企业发展的有效支撑,除了要加大涉农金融体系的建设力度,还要在产品供给、服务创新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发力,促进农村实体经济发展。同时,要认识到融资需求只是企业金融需求的核心部分,而非全部,还应针对涉农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供行业指导、管理培训、财务优化等多方面配套服务,帮助涉农小微企业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