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2018-01-23
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设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三农”重中之重战略定位的深刻体现,有利于进一步彰显“三农”工作的重要地位,有利于提升亿万农民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有利于传承弘扬农耕文明,有利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国农民丰收节”秉持的宗旨是“庆祝丰收、弘扬文化、振兴乡村”,遵循的原则是“务实、开放、共享、简约”,坚持农民主体、政府引导,各地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展示乡村振兴新面貌。国务院批复要求,“中国农民丰收节”由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6月4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收集整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进展情况,汇总分析相关数据,定期报告工作动态。每月填报工作进度表,报送每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每季度通报地方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动态,定期汇总报告。
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启动
6月1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申报国家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方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存在经营异常等情况。二是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规范方面,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规定,将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计入相应科目。三是农民合作社社务管理规范方面,依法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人数一般为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低人数为五十一人。四是农民合作社社会声誉方面,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农民合作社社风清明,恪守信誉,公平竞争,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不存在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两部门发文推进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
近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规范壮大产业生产经营市场主体。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产业链条的生产性服务组织,打造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合作社为纽带、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接引进和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前景足、引领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规范生产经营,提升乡土经济、乡村产业内生活力和竞争力。
农业农村部部署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6月14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一要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新要求,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任务。二要聚焦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切实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要狠抓管理机制创新,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部委推动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聚焦贫困地区,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促进产销对接,加强电商培训,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动能、新引擎。《通知》明确,2018年示范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整体行政村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50%左右,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