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级资金入村账的探索与反思
2018-01-23吴小梅
□ 吴小梅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开展村级财务“双代理”工作已8年,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运行。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个别村出现组级资金管理混乱,亟待加强管理。莲都区结合办理政协重点提案中“要求加强组级资金监管的建议”,在老竹镇开展了探索组级资金监管工作的试点,将组级资金纳入村级财务中实行二级科目核算的管理模式。
莲都区有14个乡镇(街道)208个村,共有村民小组2334个,其中:有组级资金的521个组(占总组数的22%),资金总额为6705万元。以组级名义开户的有256个,金额为5157万元;以个人名义开户的有204个组,金额为1519万元;未开户的47个组,金额为21万元。且组级资金大部分来源为土地征收补偿款。老竹镇辖12个行政村,共计138个小组,通过组级资金管理试点,137个小组已纳入组级资金管理,入账资金共计80.3万元,其中沙溪有个组因涉及到纠纷问题,小组资金暂时没有交到村集体账户。
通过此次试点,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把组级资金全部纳入村级财务二级科目管理,前期工作量很大,老竹镇从开始试点到现在已有一年多时间,截至目前还有沙溪村的3个组因涉及与景区林权纠纷问题,小组资金没有纳入村级管理;二是不再开设组级资金对公账户,产生的利息村级和组级难以划分;三是组级资金存入村集体账户,存在易被村里挪用的风险,××街道就出现过村里支付款项时因未注意村里资金不足而就挪用了组级资金。每次村里支付大笔资金时,代理会计都要事先计算村级的实际余额,无形中增加了代理会计的工作量;四是因组级与村级账务处理时记账凭证是连号的,存在村级与组级凭证票据混合装订、混合财务公开的现象,造成村级与组级财务公开混乱,且村级财务审计时因要事先剔除组级票据而增加了审计难度。
笔者根据工作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对如何完善组级资金监管提出一些建议,与同行探讨。一是鉴于组级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土地征收补偿款,土地征收后发生的各项补偿款,由村级直接发放到农户,并在村级入账,不再将款项先拨到组级再由组级发放给农户。二是涉及组级的项目建设,由村里组织,发生的账务在村级入账,资金也在村级进行管理。在做好以上两点的基础上,笔者尝试提出两种监管方案,与同行探讨。
方案一:村级组织监管。具体措施:①组级财务制度参照村级执行,限定组级资金使用事项,分设账户,支出款项除组里规定人员签字外,村监会主任也需签字才能报账。②由村报账员分设组级账本,并确定一名村级出纳员专门负责组级资金往来业务的办理,一般半年或一年进行清理和财务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开。③乡镇(街道)“三资办”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
方案二:乡镇级组织监管。将组级资金与村级一样,由乡镇统一代理,纳入村级财务实行二级科目管理。具体措施:①成立领导小组。鉴于前期工作包括组级资金清理、公开,其工作量和阻力都很大,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组级资金监管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并亲自抓。②配足配强“双代理”人员。按照最高5个村1名代理会计计算,全区14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38名,每个代理会计同时负责所代理村的组级会计;15个村以下的乡镇配备1名代理出纳,15个村以上的配备2名代理出纳,全区需配足19名代理出纳。③单独建账。组级资金由代理会计单独手工建账,独立开户,限定使用事项,并参照村级财务相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