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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扶持合作社发展举措梳理

2018-01-23本刊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8年3期
关键词:培育农户主体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推进规模经营主体按标准规范生产,建立生产记录台账,并将其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条件,通过2年—3年努力,在大城市郊区、“菜篮子”主产县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标准化、可追溯。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将新型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再命名200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省(市)为单位整建制创建。开展质量安全乡村万里行活动。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

★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促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全面推广应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支持各类服务组织开展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直接面向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扩大服务规模,集中连片推广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和服务市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展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

★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研究创设支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把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与其带动小农户数量挂钩,鼓励将政府补贴量化到小农户、折股到合作社,支持合作社通过统一服务带动小农户应用先进品种技术,引导推动龙头企业等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农民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小农户的服务覆盖率。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

★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国有农场开展化肥统配统施、病虫统防统治等服务。

★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市场流通条件建设,重点支持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田头预冷、烘干、分拣包装、净化、物流、冷链等设施设备,加快拍卖、电子结算等新交易方式推广应用。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出村工程,鼓励大型电商集团进入农村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网络销售。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身份,在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管理、收益合理分配,以及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方面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启动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

——摘自《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服务。探索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准化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和政府服务信息有效对接。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紧扣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需求和薄弱环节,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编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建设内容、政策措施,并推动规划立项实施。深入推动《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贯彻落实,强化政策考核督查,指导地方抓紧制定落实意见。

★促进农民合作社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开展国家示范社评定。引导合作社强化民主管理,完善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运行。鼓励合作社推进标准化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培育自主品牌。引导合作社采取合并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扎实做好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合作社发展工作,把国家示范社和联合社作为扶持重点。省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承担项目执行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指导,确保项目有效落实。指导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配合工商等部门加强监管,依法注销违法经营的合作社,对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合作社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严禁借合作社名义搞非法集资。

★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鼓励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入股等多种出资方式发展股份合作,激发各类资源要素活力。支持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工艺制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合作社以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开展联合合作,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健全法人治理机制。配合银监会开展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研究制定合作社规范发展信用合作有关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依法开展互助保险。支持合作社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把合作社作为农村“双创”平台,引导高校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等领创办合作社,到合作社就业创业。

★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基层干部和合作社学法守法用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新导向新要求为重点,大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和辅导员培训。抓紧合作社和联合社示范章程制修订工作,配合工商、财政、保监等单位做好合作社登记管理、财务会计、互助保险等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各地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计划,并推动制修订地方性法规,做好立法与新法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依法对发展合作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完善产业链带农惠农机制,统筹兼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与扶持小农户,把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与其带动小农户数量挂钩。鼓励将政府补贴量化到小农户、折股到合作社,支持合作社通过统一服务带动小农户应用先进品种技术。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服务带动、就业创业等方式,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小农户的服务覆盖率,实现农民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摘自《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种养结合,以养带种、以种促养,将种植业作为畜禽粪污的“消纳池”,促进地力培肥和环境友好。推进产加销结合,依托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订单生产,积极发展保鲜、贮藏、分级、包装等采后处理、冷链物流,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推进农旅结合,在茶叶、水果、油菜等优势产区,因地制宜发展茶园体验、油菜观光、水果采摘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挖掘种植业外部增收潜力,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

★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加力推进统防统治减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一批农作物病虫防治专业服务组织,在粮食主产区和园艺作物优势产区,开展全程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加力推进高效药械减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植保专业服务组织购买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高效药械,加强农企合作,示范推广高效药械、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技术培训,引导农民安全科学用药。

★加快培育新型主体。结合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加快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加快培育新型服务主体,积极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扶持一批代耕代种、代育代插、代收代储、病虫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等服务组织,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在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县,扶持1万个设施装备先进、服务能力强的新型服务组织。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结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有机肥替代化肥、全程绿色防控试点等项目,培训种植大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技术骨干,掌握技术要领,加强示范引导,提升科学种田整体水平。

★推进组织方式创新。创新项目实施方式,鼓励将政府补贴量化到小农户、折股到合作社,支持合作社通过统一服务带动小农户应用先进品种技术,引导推动龙头企业等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带动农民分享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在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选择1000个村推广“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带动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发展成果共享、乡村有效治理。

——摘自《2018年种植业工作要点》

★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优化产业布局。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

★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强化主体培育。鼓励支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发展分享农场、共享农庄、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开展农村创业创新百县千乡万名带头人培育工作,每年培育20个农村创业创新县、200个农村创业创新乡、2000个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以农村创业创新人员、企业家、创业导师等为重点,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和农村创业创新导师。举办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创意项目大赛,选拔一批优秀创意项目,激发创业创新热情。

★大力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加强政策督导。组织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政策,补贴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初加工设施、主食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休闲旅游等设施设备,整县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补助政策实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发挥综合效益。

——摘自《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2018年工作要点》

★大力发展现代草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壮大草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打造草产品知名品牌。

★深入推进畜牧业扶贫工作。积极发挥协会学会作用,鼓励引导支持有发展需求和扶贫意愿的畜牧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挥集团化、协同化优势,扎实推进产业精准扶贫。继续挖掘畜牧业精准扶贫的好经验好模式,开展畜牧业优秀扶贫成果评选推介和龙头企业社会责任评选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广,营造产业扶贫良好氛围。

——摘自《2018年畜牧业工作要点》

★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出村工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破解瓶颈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试点县,组织大中型电商平台企业,共同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出村工程,探索政府、企业、农民共同协作的农产品电商上行模式,加快建立适应电商发展的新型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民脱贫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摘自《2018年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要点》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大县、规模种养基地、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率先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鼓励开展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农产品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品牌推荐、“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等挂钩,率先将“三品一标”企业和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以及农业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示范基地纳入追溯管理。加强与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商超的合作,通过设置追溯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等方式,提高消费者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引导增加追溯产品消费,调动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平台的积极性。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在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加强与食药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在全国范围内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信息卡制度。

★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主产县、粮食大县的农资和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建立信用档案。建立“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制。

——摘自《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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