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涉众型经济犯罪集中行动
2018-01-23
中国防伪报道 2018年5期
近日,德州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集中行动工作会议上获悉,即日起,全市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违法犯罪,遏制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保障金融机构权益,持续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
据了解,市公安局将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集中行动,全面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风险开展摸底排查,提前化解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全面引导公众不断增强抵制非法集资、传销的意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坚决遏制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逃废金融债务高发势头,力争侦破一批重大案件,公开一批典型案例,处置一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企业(个人),震慑一批“老赖”,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其中,非法集资查处范围,主要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投资理财、基金债券、发行上市、产品销售、种植养殖、回购返租、项目开发等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高额回报、集资或变相集资的各类公司;传销查处范围,重点打击以打着“微商”、“金融互助”“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爱心慈善”“招聘、介绍工作”等幌子,实际从事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此外,重点打击各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主要包括提供虚假贷款资料,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等涉嫌犯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