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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十二届七中全会关于建设各级干部队伍的决议

2018-01-23张怡

南洋资料译丛 2018年3期
关键词:干部队伍干部工作



越共十二届七中全会关于建设各级干部队伍的决议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于2018年5月19日代表越共中央政治局签字并正式颁布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集中建设德才兼备、威望崇高、尽职尽责的各级干部队伍,尤其是国家高级干部队伍的决议》(第26号决议)。

一、情况和原因

(一)情况

经过20年落实《第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干部战略的决议》,各级干部队伍在各方面有长足的成长、发展,质量得到提高,逐步满足推动国家工业化、现代化时期的新要求,年龄、性别、民族、行业、工作领域更加平衡合理,规划干部来源较为充足,能基本保障干部梯队的有序交接。

总体来看,干部队伍有坚定的思想政治立场、发挥道德模范作用、生活简朴、有组织纪律意识、加强自我修养和锻炼、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努力完成交付的任务。许多干部能动性、创造性强,主动适应融入国际趋势,具有在国际环境下工作的能力。大多数党和国家领导干部、祖国阵线和其他各级社会政治组织的干部,品质合格、能力突出、有威信。国家高级干部有过硬的政治本领,坚定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树立民族独立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有革新思维,有制定路线政策并领导、指导落实的能力,几乎所有武装力量领导干部都在实践中得到锻炼、经过实践的检验,对党忠诚,随时准备战斗、为祖国和人民牺牲。许多科学干部殚精竭虑、潜心研究,为祖国做出积极贡献。一些国企领导管理干部能很快适应市场机制,高效地组织生产经营。

干部工作紧紧围绕党的观点、原则,日益深入并取得重要成果。现已颁布许多决议、结论、指示,并修改、补充许多规定、规则。干部工作的规程日益严密同步、公开明白、科学民主。培训工作得到关心重视,逐步与职称、计划和使用干部相挂钩。轮调与异地任职相结合已取得初步成果。检查、监督、保卫内部政治得到更有效地关心落实;纪律纪纲得到加强。及时严格处理一些违纪的个人和组织有利于警醒、警告、警戒、阻止消极现象,进一步纯洁干部队伍,巩固党员、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信心。

虽然如此,总体来看,干部队伍数量多但整体能力不强,许多地方干部“既多又缺”。各级、各行业之间的交流还有限制。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比例还未达到既定目标。缺少管理能力强的领导干部,在许多领域缺乏顶尖科学家、专家。干部队伍能力参差不齐,有的方面仍有限制。许多干部,其中包括高级干部,缺乏专业性,工作与专业不对口,国际环境下的外语水平、交际能力和在国际环境下工作的能力还有许多限制。不少年轻干部本领不足,不愿意锻炼。不少干部理想信念淡薄、意志薄弱、工作浮于表面、怕难怕苦,政治思想不坚定、道德品行衰退,有“自我演变”和“自我转化”的表现。一些领导管理干部,其中包括国家高级干部,缺乏榜样作用、威信低、能力品质与任务不相匹配,同时还有官僚主义、远离人民群众、个人主义,并涉嫌贪污、浪费、集团利益。不少国企管理干部缺乏自我修养和自我锻炼、党性缺失,利用机制政策和法律中的漏洞,故意背道而驰,投机钻营,造成国家资金、财产流失,导致严重后果,受到党纪、法律处分。打击跑官要官、摆老资格、要规划、要轮换、要文凭、要奖励、要名号、开脱罪名等情况进展缓慢。

干部工作还有很多不足,部分内容的落实还流于形式。干部评价考核方式仍是薄弱环节,还未正确反映实质,还没有与具体结果、成果紧密结合,还存在不少感性、迁就、好说话或有成见的情况。干部计划缺乏总体性,各级、各行业、各地方之间缺乏交流联系。存在分散、封闭情况,还未能保证“动”、“开”的方针。干部培训工作的革新缓慢,还未实现理论和实际的紧密结合,没有结合计划、根据职称开展培训。干部轮换和落实包括各级党委书记的异地任职还未达到要求。在干部的安排、部署、分工、任命和推荐干部竞选的工作中,仍存在符合规定程序但人不对、工作不对的情况。某些地方仍有任命不符合标准、条件干部的情况,任命干部中有自己的家属亲人和“朋友”,引起社会舆论轩然大波。提高公务员、职员的选用、考试的门槛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公务员整体质量不高,良莠不齐,有些地方还有错误消极行为。通过符合实际的机制、政策以吸引人才的主张落实进程缓慢。吸引年轻知识分子和高素质人才的结果达不到要求。各级、各行业的干部政策还有不统一、不同步的情况。薪酬、住房、评比奖励政策还未真正创造让干部全心全意工作的动力。

分级管理干部还未及时跟上实际情况,过多集中在上级。一些指导试点的主张不够坚决,主张的组织落实缺乏一贯性、同步性,并且还未及时评价、及时吸取经验。检查、监督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经常性,侧重于检查、处理违法行为,缺少预防、阻止违法的有效方法。保卫内部政治工作还处于被动,没有紧跟情况,机构组织缺乏稳定性。干部组织工作队伍的投资建设还未满足要求和任务。参谋部门的组织机构还有许多环节、职能和任务不够真正合理。不少做干部组织工作的干部的品质、能力、威信还未满足要求。

干部队伍20多年的成长、壮大是决定取得巨大成就的关键因素,有革新、建设、保卫祖国的历史意义。但是不少干部的缺点、弱点和干部工作的限制不足是造成国家发展与国家潜力、优势不相符、与我们的期望不相称、衰减人民对党和国家信心的主要原因。

(二)不足的原因

一些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党员,尤其是带头人,关于干部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认识不够充分、深刻和全面。政治思想教育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领导指导、组织实现党中央关于干部和建设干部队伍工作的决议、结论中部分内容不够坚决严肃,缺乏经常性,将相关内容体制化、具体化的进程缓慢,很少进行检查和督促,还没有严肃的处理制裁措施。

干部工作内容革新缓慢,缺乏正确评价考核干部、激发干部工作动力、保护干部、吸引、重用人才的标准和有效机制。干部政策还有不足,还未能较好发挥筛选、淘汰机制,及时淘汰能力素质差、威信低、身体素质差的干部。

分工、分级、分权还未结合责任约束和检查监督,缺乏有力的权力监督机制。没有及时阻止、打击干部工作中跑官要官、要权力等消极现象的有效办法。在配合检查、监督、处理违法行为时缺乏严密有效。保护内部政治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投资和关心。

还未充分发挥民选机构的监督作用,以及祖国阵线、各社会政治组织的社会监督、评估作用;缺乏使党员干部与群众紧密联系的符合机制;还未有效发挥传媒部门、媒体的作用和责任。

参谋部门关于组织和干部的相关职能重叠、任务堆积,革新缓慢。还未足够关心干部工作队伍的建设;一些干部的能力、品质、威信还不能达到要求、任务。轻视实践总结工作,轻视科学研究和提出、发展关于干部和干部工作的理论。

二、指导观点和目标

世界、地区形势未来将继续复杂多变,难以预料。和平、合作、发展和融入国际仍是主流,传统、非传统安全威胁和气候变化更加严峻。科技爆炸性发展、数字经济和知识经济的强劲发展、人力资源国际化趋势对我国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国内革新、融入世界的事业日益深入,越南的综合实力和国际威信日益提高,为实现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创造前提。尽管如此,党和人民的革新事业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我党提出的四大危机仍然存在,有的方面更加严峻;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秩序仍潜藏着不稳定因素。反动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在市场经济发展、开放融入国际、全球通信传媒爆炸式发展、网络战争等条件下更加巧妙、更加危险复杂。未来也是干部梯队的交接阶段,将从在战争中诞生、成长、锻炼的、主要在国内培训的老一辈干部过渡到在和平环境下成长、在不同政治体制国家培训、多渠道培养的新一代干部。

这将对干部和建设干部队伍工作有全面而深刻的影响。

(一)观点

干部是决定革命成败的关键因素,干部工作是党建和政治系统建设的关键环节。干部,尤其是国家高级干部的队伍建设是头等重要任务,是党的重要工作,要谨慎科学、严密有效地经常性开展。投资干部队伍建设就是投资长远、可持续发展。

要一贯严格落实党直接全面地统一领导干部工作和政治系统中干部队伍管理工作的原则。规范、严格纪律纪纲,同时制定体制、创造环境条件以推动革新、发挥创造力、保护为了集体利益敢想、敢做、敢于突破的干部。将分工、分级与交权、责任约束相结合,同时增强对权力检查、监督和控制,严肃处理错误行为。

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要经常性革新干部工作以符合实际情况。建设干部队伍要从新时期的要求、任务出发,通过实践和人民的革命运动开展,要放在党的建设、整顿总体框架中,结合革新党的领导方式,健全精简高效的政治系统的组织机构,提高民智,培养人力资源,尤其是高素质人力资源,吸引、重用人才。

在干部工作中,贯彻政治路线与干部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阶级观点与广泛大团结政策。和谐、合理处理标准与机构的关系,其中标准是主要方面;建设与反对的关系,其中建设是基本、长远的战略任务,反对是重要的经常性任务;德与才的关系,其中德是根源;普通性与特殊性、继承革新与稳定发展和个人权限责任与集体权限责任的关系。

建设干部队伍是整个政治系统的责任,直接属于各级党委、党组织,首先是带头人和党的参谋部门,其中干部和组织机构是核心。有效发挥国家、祖国阵线、各社会政治组织、传媒部门以及媒体在干部工作、建设干部队伍中的作用。党的力量在于与人民的血肉联系中,要真正依靠人民建设党、建设干部队伍。

(二)目标

1. 总体目标

集中建设干部队伍,尤其是德才兼备、威望崇高、尽职尽责的国家高级干部,做到数量充足,素质、结构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保卫祖国,确保干部梯队交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有足够领导能力使越南至203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工业国家,至2045年成为社会主义定向的现代化工业国家,努力朝着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日益繁荣和幸福的目标而奋斗。

2. 具体目标

至2020年:(1)落实决议、实现其体制化,成为在干部工作、建设管理干部队伍方面党的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2)完善权力控制机制,坚决消除跑官要官、要权的弊病;阻止和打击党员干部内“自我演变”“自我转化”和衰退现象;(3)推进落实省委书记和县委书记异地任职的主张;(4)完成工作岗位设置工作,核查、重组各级干部队伍与健全精简高效的各级组织机构相结合。

至2025年:(1)继续同步完善、规范关于干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机制和程序;(2)基本实现省委书记异地任职和完成实现县委书记异地任职,同时鼓励其他职称的干部异地就职;(3)按照规定建设符合职称、岗位和能力标准的各级干部队伍。

至2030年:(1)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业干部队伍,保证干部梯队的有序交接;(2)基本建成各级领导管理干部队伍,尤其是与任务相称的国家高级干部队伍。具体为:

对于国家高级干部,要真正是思想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崇高威望的代表,45岁以下的干部占15%以上,有足够能力在国际环境中工作的干部占40%-50%(军队、公安由中央政治局另行规定)。

对于总局、局、司、处及中央同等级别单位的领导管理干部,40岁以下的干部占20%-25%,有足够能力在国际环境工作的干部占50%-60%。

对于地方领导管理干部,40岁以下的省级领导管理干部占15%-20%,有足够能力在国际环境中工作的干部占25%-35%。40岁以下县级主要领导干部、县委常务委员占20%-25%。对于社级专职干部,要保证全部具有大专或大学学历,政治理论、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要得到规范。

军队、公安的领导指挥干部要对党、祖国和人民绝对忠诚,随时准备战斗、为祖国的独立自主、人民的幸福而牺牲。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意识,战斗力强,要有合理的数量和结构,达到建设正规、精锐、逐步现代化的革命武装力量的要求。有足够能力在国际环境中工作的干部要占20%-30%。

科学家、专家干部队伍要满足国家发展要求。努力建设重点领域顶尖的专家、科学家队伍,要形成优势,达到国际和地区水平。在1万人当中至少11人是科学干部。

国企管理干部要增强党性和遵纪守法意识,有效组织生产、经营,有足够能力在国际环境中工作的干部要占70%-80%。

各级常务委员会、党组织要有女干部。各级党委女委员比例要占20%-25%,国会、各级人民委员会女代表比例要占35%以上。少数民族地区,要有符合该地区人口结构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国会、各级人民议会女性代表比例占35%以上。在少数民族地区,必须配备符合当地居民结构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

三、任务、主要解决办法

(一)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教育

深入贯彻、创造性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队伍,尤其是关于干部工作、建设管理干部队伍的党的纲领、条例和决议以及国家的政策、法律。与错误观点、歪曲言论坚决斗争。扩大宣传形式,推广先进干部典型和创新高效的工作方式。

增强对党员干部队伍和年轻一代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革命道德修养,其中要注重关于民族道德文化、历史传统的党建内容。将培训与在实践中锻炼紧密有效结合,推动学习,高举胡志明思想,按照胡志明道德和风格工作、办事。严格落实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制度,更新干部知识,尤其是对在国外培训的年轻干部。

(二)继续革新和提高干部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坚决集中领导指导,同步落实。要经常性引导落实工作,并开展经常性检查、敦促。有效阻止、打击干部工作中贪污等消极现象。

按照以下方向落实党关于干部工作的主张、路线,并将其体制化:政治系统的同步、联通、连贯,符合实际情况;推动分级、分权;约束责任、严格检查控制权力;严格纪律纪纲;创造推动创新的环境和条件;保护为了集体利益敢想、敢做、敢于突破、敢于承担责任的干部。

根据以下方向革新干部评价工作:根据具体标准、成果进行透明、持续、多向考查,并公开考查结果,与同等职称比较;个人评价结合集体评价和地方、机关单位的任务落实成果。

继续创新干部的选用、规划、培训、培养、轮调工作:

统一对公务员的质量检查评估,以便地方、单位根据要求、任务选用,同时研究根据特殊领域、地区进行分级检查。

制定国家关于干部培训、培养、学习外语的计划。

将计划和根据职称培训结合,推动政治系统中领导管理干部的轮调,让干部在不同领域、不同地方的工作实践中锻炼。

根据既定目标,实现省委、县委书记异地任职,鼓励其他职称干部异地任职,如果条件允许,尤其鼓励人民委员会主席异地任职。

制定优待政策、机制框架,以有重心、有重点地发现、吸引、重用人才,尤其服务于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尖端领域。以不分党内与党外、国内外越南人为原则,制定吸引和重用人才的国家战略。

改革干部竞选、推选、选拔、任命、使用工作。具体是:

完善规章制度,使各级党委结构合理、机构精简、质量提升,没有必要任何地方政府、机关单位都要有委员。

在有条件的地方,继续落实直接选举各级党支部大会书记,严格落实差额选举。候选人在任命前要阐述行动计划和落实行动的责任保证。

总的来说,上级主要领导干部要担任过下级主要位置,特殊情况由有权限的一级审阅决定。如果没有当选下级党委,则不予推荐选举上级党委。

各级党委和带头人要有培训培养、安排部署的计划,为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创造发展的条件和机会。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机构指标,如不能保障机构指标,则要留出空位,之后再补充,将指标落实与各级党委、带头人的责任相结合。

在选举德才兼备的干部时,要规定各级党委委员和领导的责任,带头人有责任推荐、培训自己职位的接班人。

制定机制,发现、规划、培训、安排本领过硬、能力突出、有期望发展成为领导管理干部的干部,包括越级选拔,尤其是针对年轻干部。

制定规定,使承担责任、辞职、辞任成为干部处事的文化,完善革职、罢免、免任的相关规定,使“有上有下”和“有进有出”在干部工作中平常化。

按照薪酬改革路线图,根据工作岗位、职称、职务、劳动生产率、工作效果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以及国家资源,进行薪酬改革。根据以下方向制定住房政策:国家统一制定机制,颁布政策;地方规划住宅用地和住房;干部、公务员、职员购买、租买。严格落实奖励竞赛制度,保证其正确性、准确性。

规定干部、管理干部工作中带头人的权限、责任,严格处理有错误行为的人员,包括已经调换工作和退休人员。

增强保护内部政治的工作:紧抓政治历史,聚焦现今政治问题。完善处理政治问题情况的相关规定。当还未有符合政治标准的定论时,不进行审阅规划、任命、推荐应选。

继续研究、试点落实以下主张:

扩大司、处、科级领导管理干部的选拔。

带头人选拔、推荐规划干部,要按照流程选举、任命自己职称的副级。党委书记根据相关程序推选常务委员会委员,保证民主集中原则,并承担推荐责任。

将权力交接给带头人,带头人可以任命在规划中的干部,直接免任下级领导,并承担责任。

(三)建设德才兼备、崇高威望、满足新时期要求的各级干部队伍

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领导要提高责任意识,同步有效地开展干部工作,创造建设、发展干部队伍的环境和条件。重视让各级领导学习关于干部工作的知识。集中提高各级党委书记、带头人、基层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

完善机制,进一步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展望的年轻科学干部,使之成为干部来源,特别关注培训、锻炼中青年后备干部。主动抓住、选用国内外优秀毕业生,并进行培训、锻炼。

根据工作岗位、能力架构重组各级、各行业干部队伍,确保人对、工作对,实现干部队伍数量精简、质量提高、结构合理。

同步全面建设各级干部。对于干部、公务员、职员,要注重增强政治本领、强化专业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精神。对于武装力量,要增强纪律意识,提高战斗力。对于科学干部,要提高质量;制定优待政策以建设、使用各领域顶尖的科学家、专家干部队伍。对于国企干部,要巩固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尤其是带头人;制定符合市场机制、满足融入国际要求的选用、培训、任命企业管理干部的规定。

研究落实政治系统中互联互通、平等一贯的机制、政策;实现社级干部、公务员与干部、公务员,公共人力资源和私人人力资源的互联互通;制定工作岗位竞争机制,提高干部、公务员、职员队伍质量,最终废除“终身编制”制度。

根据以下方向严格有效管理各级干部队伍:建设国家干部数据库。地方、机关单位要严格根据有权限一级的相关规定管理干部。使用干部的单位机关要严格、有效管理干部。带头人要根据分级承担管理干部的主要责任。干部自身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规则,严格落实自己的承诺;当有要求时,要如实报告、说明,并承担责任。

完善规定规则,严格检查、仔细筛选干部,及时淘汰能力不足、威信低、身体素质差、违纪犯错的人员,不等其任期、任命结束或到退休年龄。

军队、公安要有自己的提案,以建设革命、正规、精锐、逐步现代化、绝对忠诚于党、祖国和人民、满足新形势下任务、要求的武装力量。

(四)集中建设与任务相称的国家高级干部队伍

根据以下方向建设符合规定标准、满足要求的国家高级干部队伍:

在干部规划来源中,根据职称,发现、选用出色、具有代表性的并经过培训、训练的干部,尤其是经过实践考验、取得了显著成绩和具体成果、有发展展望的干部。

补充知识,提高各方面水平;全面培养干部技能;根据干部群体的不同,定期更新干部知识。

制定具体计划,在困难地区、重要领域和开展新发展模式的地方,要符合职称规划地进行领导职位的轮换、调动,以挑战、锻炼干部,提高干部的政治本领、坚定革命的人生观、增强全面领导能力。

组织高级干部后备梯队,为国家高级职称准备好人事工作。

正确评价推荐选举、任命国家高级职务的人事,坚决不让不称职、跑官要官、要权的人钻空子进入国家高级干部队伍。

定期检查、补充各任期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人事规划和党、国家、社会政治组织的主要领导职称规划。

集中建设中央委员会,提高其质量,优化其数量结构,使之真正成为革命道德的模范、政治本领的标杆、智慧的高地、纯洁队伍的示范等各方面的榜样。主动准备人事,塑造党、国家、政治局委员、书记处成员的主要领导职称的形象。

根据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建立政治系统中中央和地方、各行业、各领域之间的合理结构,对党中央候补委员制定标准和培训、训练的计划和办法。

(五)严格检查控制干部工作中的权力;反对跑官、要权

根据一切权力都要用机制严格检查控制、权限要用责任约束的原则,制定、完善干部工作中权力检查控制体制。

实现标准、流程、手续和人事档案的公开透明;如果有要求,要提供、交流信息,并作阐释;及时核实并合理有效地处理个人、组织和大众传媒反映的情况。

推动开展以下检查、监督、清查工作:定期和突击检查;专题、专业检查;上级对下级检查;下级对上级监督。重视警报预防、处理违纪犯错行为。

及时严格处理以下组织和个人:违反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在干部工作中以权谋私或帮助跑官、要权。废除、收回关于干部工作不正确的决定,同时严格处理违纪犯错的组织和个人,做到没有禁区。

扩大民主,发挥国会、人民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的监督、评价作用;发挥人民在建设干部队伍中的作用。增强干部工作中质问、说明机制。

严格规定和落实干部工作规程。明确集体、个人的责任,尤其是干部工作带头人的责任。

深刻认识跑官、要权的严重危害和影响,将其视作干部工作中的贪污行为。清楚认识并坚决有效斗争跑官、要权的现象和行为。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干部的自尊感和名誉感,形成杜绝跑官要官、要权的文化。

(六)充分发挥人民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将政治局、书记处关于越南祖国阵线、各社会政治组织和参加干部队伍建设的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评价工作的规定体制化,并有效组织落实。

地方各级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定期深入人民群众;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委员参与居民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社、坊、镇级党员在居民区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党员、干部分工,以符合实际的方式负责所在地的居民家庭,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将党的路线、主张,国家的政策、法律传达给群众,听取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愿望;牢牢掌握基层情况;同时实现人民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尤其是道德品行方面。

有效落实干部工作中民知、民议、民参与、民监督的机制,建设、管理干部队伍。

研究、扩大听取人民对领导干部满意度评价的形式,保证其符合实际情况。

完善相关机制,以接受、处理人民,尤其是在人民群众中享有一定威望的人,以贴切有效的形式反映到党委、党组织、地方领导、机关单位和大众传媒的意见、建议和提出的申诉、控告。

(七)提高参谋工作质量,重视实践总结,研究干部组织工作理论

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领导要经常关心建设、巩固真正纯洁有力、专业的参谋部门和干部工作队伍;尤其是重视选择、安排合适的机关领导开展各级干部组织工作。

提高对参谋工作的认识和参谋工作质量,参谋部门要在干部工作中紧密有效配合,根据自身职能、任务建设干部队伍。

建立组织模型,按照减少环节、避免重叠、提高活动效果的方向,完善参谋部门关于各级干部、组织的职能和任务;保证党统一领导、管理政治系统中的组织、编制、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原则。推动行政改革;规范法规文本;实现管理调度的信息化、自动化。

增强对干部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锻炼,提高干部工作队伍的质量,做到“忠诚、忠实、榜样、纯洁、精通”,满足新时期的要求、任务。严惩干部工作中的消极行为,尤其是为跑官要权牵线搭桥。

重视增强对各级、各行业的干部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严密监督干部工作程序的落实情况。

及时总结指示、决议、规定规则和一些试点主张,对新模型和富有创造性、有效的做法进行小结,提高科学研究质量,建设、发展干部组织工作理论。

(八)一些关于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各级党支部大会的人事工作基本内容

制定、完善符合各发展阶段的大会人事工作文本,尤其是各级党支部大会的指示和符合实际情况的人事工作方向。

仔细检查、详细补充干部信息,正确评价干部,紧紧抓住干部政治问题。布置安排、调动轮换,提拔任命满足标准、符合条件的基层干部,准备好全国党代会、各级党支部大会的人事工作。

组织各级后备干部梯队提高知识、完善领导管理技能,提高全国党代会和各级党支部大会人事来源质量。

在分级考察评价人事工作时,各级党委常务委员会要根据具体情况,符合实际地调动专门部门主动准备人事工作。

实现以上提出的任务和解决方法,需要集中在两个重心和5个突破点:

两个重心为:(1)继续全面有力、同步有效地深化干部工作革新;规范纪律纪纲,并结合环境、条件以推动革新、创造性服务发展,制定保护为了集体利益敢想、敢做、敢于突破的干部的机制。(2)集中建设国家高级干部、党委书记和各级领导干部队伍,结合分级、分权,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同时增强对权力严密检查、监督。

5个突破点为:(1)革新干部评价考核工作,根据具体标准、成果进行透明、持续、多向考查,并公开考查结果,与同等相当职务比较;(2)严格监督权力,仔细筛选、及时淘汰不合格干部;(3)在有条件的地方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和县委书记异地任职的主张;(4)改革薪酬政策和住房政策,创造干部全心全意工作的动力。制定创造平等、良性竞争力的机制、政策;(5)完善机制,使党员、干部真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发挥人民参加干部队伍建设的作用。

四、实现组织

1.政治局颁布计划,贯彻落实决议,确定清楚当前需要立即做的工作、经常性工作和路线安排中的工作。将决议的落实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并经常性开展检查、敦促。

2.省委、党委、党团、党干事处、中央直属机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学习和贯彻,主动制定具体计划、提案,以实现决议。

3.国会党团、政府党干事处要领导各职能部门,研究并抓紧落实决议内容,实现其体制化,尤其是当前需要立即做的工作。尽早修改、补充《干部法》《公务员法》《职员法》和各种与干部工作、建设管理干部队伍相关的法律规范文本。

4.党中央的机关、干事处要根据职能、任务开展研究,将决议落实成为各种规定规则,引导落实工作并开展检查、敦促。

5.中央组织处要主持,并配合相关部门协助政治局、书记处制定计划,开展贯彻落实决议,并经常性跟踪,引导落实工作,做好检查、敦促,对落实工作定期总结。

信息工程大学洛阳校区 张怡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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