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价格变化及产业发展政策分析
2018-01-23常彤赵伟刚常树卓许保增周杨孟秀祥
常彤,赵伟刚,常树卓,许保增※,周杨,孟秀祥
(1.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长春 130112;2.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北京 100872)
麝香是鹿科动物林麝(Moschus berezovskii Flerov.)、马麝(M.sif anicus Przew alssi.)和原麝(M.moschiferus Linaeus.)成熟雄体香囊分泌物的干燥品,具有开窍、醒神、活血通络、消肿止痛之功效,主治热病神昏、中风痰厥、气郁暴厥、中恶昏迷、经闭、心腹暴痛、痈肿瘰疬、痹痛麻木,疗一切虚损恶病,是盛誉国内、外的特产珍贵中药材和香料,疗效显著,香气芳烈,在我国已有2 000年的应用历史。由于过度利用及生境丧失等多种原因,该类动物已极度濒危,当前被列为IUCN濒危(EN)物种、CITE附录Ⅱ物种,2002年,国务院批准将麝类所有种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提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就地保育和迁地保育是麝类保护的两项基本措施,就地保育针对自然种群分布区实施政策性保护措施,恢复野生种群数量,其效果长效、缓慢;迁地保育是解决国内、外麝香供不应求局面的有力措施,通过人工驯养大量获取麝香原材料,缓解市场需求,稳定市场价格[1]。
我国是最重要的麝类驯养国,当前驯养麝达2万余头,占全世界95%以上,年产麝香60kg~70kg,产量和质量均属世界第一。由于麝香药用价值高、应用途径广泛等多种优势,供给量远远达不到市场需求,再加上其名贵中药材和重要战略资源属性,市场价格超黄金数倍,目前,1kg颗粒状纯麝香的售价达200万人民币。随着对麝香重要价值认识的不断加深,民间视麝香为“神奇”香料的印象不断深入,麝香价格也不断飙升,价格的飙升也造成了严重后果,在利益驱动下,狂捕乱杀和麝香品质掺假等现象时有发生,破坏市场价格稳定,危害市场健康。随着麝类种群数量急剧下降,麝类资源不断枯竭,高昂的麝香价格造成了行业整体发展受到极大限制。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价格形成与多方面因素存在关联,麝香的定价及价格变化与政策制定密切相关,例如,麝香替代品及人工麝香产业发展对稳定天然麝香价格有积极作用,迁地保育的发展是麝香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有利保障,打击盗猎和市场规范也对麝香价格产生一定的效应,但是,当前具有针对性的措施仍十分薄弱。因此,本文将从产业发展政策的角度,探讨如何进行调整来促进此类珍贵野生动物产品价格的稳定发展,从价格政策角度促进资源解困。
1 麝香价格变化及其产业现状
1.1 麝香价格变化
麝香在1983年前一直作为我国计划价格管理商品。从50年代初,麝香收购价格为0.55元/g,1957年价格升至1.34元/g,并一直保持稳定至1979年。从1984年开始,政府对麝香的收购价格放松了管制,价格随即快速上涨,仅1年时间,便猛涨至50元/g,是1979年价格的近7倍多。随着价格上涨,收购量也在不断增加,1985年全国收购量达1 000kg,较1979年增长了60倍。就青海省而言,1988年麝香收购量达10kg~15kg。四川作为重要的麝香产地之一,其新龙县1980年国家计划该县收购量为37.5kg,实际收购61.3kg,创历史记录。80年代收购量大幅增加的重要原因在于1980年3月1日,相关部门大幅度调整了麝香收购牌价,例如麝香净仁由原来1.34元/g提升至2.6元/g,毛壳麝香价格从1.02元/g提升至1.8元/g,提价幅度较为罕见[2]。目前,国内麝香价格为350元/克~450元/克,而国际价格超过100美元/克。与价格飙升相对应的是,我国麝的数量从50年代的300万头锐减至2017年不到6万头,但麝香需求每年均在1 500kg左右,供不应求的状态是麝香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国家林业局自2005年起对库存及新生产的天然麝香进行配额供给,每年配额500kg左右,并对使用天然麝香的企业进行审批,限定部门企业的部门产品可使用野生或驯养天然麝香。随着近50年的麝类动物迁地保育和人工取香等技术的发展,麝香价格虽依然处于上升趋势,但资源紧迫状况稍有缓和,驯养繁殖产业发展缓解了国内、外市场迫切需求麝香的紧张局面。
1.2 麝香产业现状
我国是最大的麝香产出国,麝香产量随资源状态发生变化,50年代开始麝香更多来源于杀麝取香途径,野外种群数量急剧下降,按照野生麝单头产香量20g计算,满足当前市场需求需捕杀10万头麝类动物。迁地保育和活体取香是麝香可持续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式,虽然驯养麝单头产香量少于野生麝,然而可多次取香,按照驯养年限15年计算,单头麝可贡献225g,资源利用率大幅增加。2010年4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调整已公布标注使用“天然麝香”入药的中成药,未纳入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目录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天然麝香的资源状况和高昂价格促使麝香替代品和人工麝香产业的发展,例如麝香鼠亦可产生与天然麝香类似的部分有效化学成分,麝香鼠原产美北部地区,其所产麝香又称“美国麝香”,含有麝香酮等多种主要成分,理化反应与麝类天然麝香一致。麝香鼠的麝香产业规避了麝类天然麝香的高价状况和稀缺性,虽不如麝类动物天然麝香药用价值高,但其饲养成本低,来源于动物活体分泌,药用风险较低,是天然麝香最为理想的新药源,价格优势明显,产业前景广阔[3]。人工麝香即为生物化工合成的麝香替代品产物,不过其品质不稳定,药用有效性不如天然麝香,甚至存在致癌风险,所以价格较为低廉,但作为一种补充,能满足部分麝香相关行业的需求,其价格和市场变动情况也会对天然麝香产生一定效应。
2 麝香产业发展政策分析
麝香资源是限制麝香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自封建历史时期即记载了麝香的优越药效和广泛用途,历史上大量的捕杀活动严重危害了种群的可持续发展,也极大地促使麝香市场流通价格暴涨。麝类驯养产业未开展时,大部分市场流通麝香来源于野生捕杀的麝类动物,一次性取香造成种质资源的极大浪费,并严重危害了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在政府和企业的大力推动下,当前驯养繁殖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市场上麝香基本来源于驯养繁殖麝类动物。作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其驯养需相关资质和部门审批,更多麝香交易市场行为发生在大型有资质的公司企业间,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制约作用下,黑市交易和野外捕杀现象有了明显改观,来源于野生麝类动物的麝香在市场中流通份额逐步减少。
麝香作为价格高昂的动物资源性产品,其价格与消费者经济支付能力、麝类资源状态有关。麝这一类动物资源的价值不同于家养动物的肉类、皮张或兽角,消费者对其期望价值往往更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需求和商品稀有度决定其价格高低,随着资源数量上升,其边际效用递减,除直接利用价值以外,间接利用价值往往更高。历史上对麝香进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价格的调整主要通过计划价格的形式来调节,但动物资源保护的概念并不深入人心,多方面的综合因素导致了麝类资源受到近乎毁灭性的打击。
许多野生动植物的灭绝或极高的市场价值均与商业开发利用有关,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人们往往着眼于当前的短期利益而忽略长远目标和可持续发展规划。在麝香产业中,高昂的价格和较低的违法成本将造成麝香市场两个重要风险,其一,国家虽规范了野生动物驯养,但利益驱动力可能造成麝类的狂捕乱杀风险加剧,在历史上已发生过类似情形;其二,价格高昂也可能带来市场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例如黑市交易和以假冲真、买假卖假等现象,在90年代麝香市场交易中就曾出现过流通麝香中可药用部分仅占七成。
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开发利用和定价应有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以麝类动物来说,迁地保育其长远目标是保证珍稀濒危动物的种群延续,在此基础上的活体取香技术缓解了市场对麝香的迫切需求,通过驯养途径进行的麝香开发利用不仅更为规范地将麝香市场进行了整合管理,同时缓解了野生麝面临猎杀取香的压力,在法律和政策的监管下,盗猎分子的收益下降,犯罪成本相应增加,极为有利于麝香价格稳定健康发展。
3 麝香产业政策建议
麝科动物和麝香作为重要资源类型动物及重要行业资源性产品,是我国需重点关注和进行保护的产业之一。资源的匮乏和历史上造成的种群问题严重制约了麝香相关行业的发展,麝香高昂的价格可能增加盗猎和黑市交易情况的发生,麝香制品的高昂价格还会对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价格杠杆作用应作为保护珍贵自然资源的一种有效方式。从麝香的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发展麝香产业不仅是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必然方向,也是对资源型野生动物产品保护的有效途径,政府、企业等各类社会力量需加强合作和参与力度,大力发展麝类驯养繁殖实践工作,满足市场麝香需求,缓解野生种群压力。针对麝香的价格变化规律和政策方向,需区分麝香行业特殊性进行特殊政策引导,综合多方面手段发挥市场控制作用,稳定市场健康发展,大力打击黑市和假冒伪劣产品,管控麝香市场流通途径,统筹统销,有区别的进行合理调整经营体系和使用范围,规范管理经营单位。
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的统筹推进是当下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针对麝香价格变化的政策调整应该是这一类珍稀濒危动物及其产品开发利用时值得借助的重要方法。结合麝香的资源特点和价格变动规律,对麝香价格存在的问题以及市场政策方向应有如下一些调整:
3.1 为利于麝香产品进行有效的管理,须考虑麝香的行业性质和特殊性,作为珍贵中药材,其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而在其他更广泛的用途范围内,其价格应主要适用于市场价格调节,因此需加强对麝香的计划管理,国家在资金、价格等政策上对麝香进行特殊考量,有必要采取统一经营等特殊政策;
3.2 针对麝香当下高昂的价格,以及还未完全消灭的盗猎现象,应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对黑市加大打击力度,对驯养繁殖经营企业加强管理,在市场机制调节的同时,也需要发挥行政干预的作用,避免经营混乱,平抑市场价格,减少市场风险;
3.3 加强麝香价格监督管理和价格信息交流,有效实现对麝香市场的控制,更好的体现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麝香的市场流通,加大管理麝香产品的来源渠道[4];
3.4 在麝香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方面,为杜绝走私现象,应加强麝香的统购统销管理,可对国内现有含麝香产品进行全面登记,由主管部门或权威专家按急救、治疗、保健和其它合理的标准进行麝香分类使用;
3.5 对国内麝香生产及经营利用单位进行规范管理,区分野生麝香、驯养麝香、人工合成麝香的资源、生产和使用特点,有区别的、合理的进行经营体系和使用范围的调整,鼓励有关企业直接参与麝资源的保护、恢复和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