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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8亿农民一揽子增收新政将实施

2018-01-23班娟娟

农村.农业.农民 2018年22期
关键词:财产性经营权收益

班娟娟

促进8亿农民持续增收既关乎乡村振兴的实现,也是今年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据悉,职业农民增收专项激励计划已进入评估总结期,多地申报进入新一轮试点名单。中央和地方有关促农民增收的一揽子新政也将加快落地,包括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进一步增加工资性、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提升社保待遇等。在收益分享模式上也将有所创新,对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将采取特殊保护,探索实行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分配机制。

各部门正不遗余力促进农民增收。国家发改委《2018年收入分配重点工作》明确提出着力增加农民收入。广大农民是我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潜力军,下一步将对其重点施策。此外,职业农民增收专项激励计划已进入评估期,多地申报进入新一轮试点名单,接下来将进入名单筛选阶段,随后开启第二轮试点。

瞄准8亿农民,一揽子促增收方案还将加快落地。近日公布的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明确提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了解,围绕农民增收还将迎来多个政策发力点。在加大支农投入力度方面,将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在增加工资性收入方面,将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提高就业稳定性和收入水平。财产性收入方面,将挖掘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和资产潜力,通过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租赁等形式,参与产业融合发展。还将创新收益分享模式,推广 “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在乡村发展多种经营,实现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说。

值得一提的是,经营性收入方面,将对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采取特殊保护,探索实行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分配机制。对此,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要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和特殊权益,不能像一般的农民资金入股一样承担风险。因为,一旦农民负亏就很有可能没有积极性入股。不能给农民带来收益,也会影响到农民收入的稳定性增长。

创业也是农民创收新的动力源。下一步将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农村创新创业集聚,加大各方资源支持本地农民兴业创业力度。建立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建设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降低创业门槛。

专家认为,未来在促农民增收方面,一要提升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水平,增强就业能力和收入。加大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二是创新乡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提升工资性收入。三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从财税制度改革方向来看,未来要着重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让农村居民合理分享地方财政中的土地升值收益。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要折股量化到户。通过收益分配制度改革,来稳定提高财产性收入。”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副院长万海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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