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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2018-01-23

法制博览 2018年23期
关键词:合法权益仲裁争议

曹 航

西华师范大学,四川 南充 637002

一、劳动关系矛盾概述

和谐的劳动关系意味着劳动者的权益能得到正常保障。但在现实的情况中,虽然政府努力通过许多政策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仍有很多劳动者在权益遭受侵害时不能得到合理及时的保障。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一方面,用人单位不得不不断增强自己的综合竞争力,而很多企业多从“自身”做起,更多的倾向于维护自身权益,出现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的竞争的加大,使许多劳动者不得不通过损害自己的劳动权益的方式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我国目前劳动力市场分层化严重,很多高危险性的工作岗位要求从事的劳动者具有专门的安全知识,而往往从事这些行业的劳动者都欠缺相关知识,这对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纠纷发生后劳动者往往无法及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劳动关系矛盾严重的侵害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的必要性

1.十九大精神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目标,让劳动者利益得到保障的同时让企业也得到实惠,让全社会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企业与员工的关系直接影响劳动者对国家和政府的信任度,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维护,这必将成为我们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阿克琉斯之踵”。

2.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国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都不仅仅明确规定保障劳动者权益,更是提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标准,也以法律的形式强制性地提出并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3.用人单位发展的要求。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一个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正因素。如果用人单位通过损害劳动者权益取得利润,它就不愿投入资本进行创新,这在侧面上就保护了落后的生产力,制约了用人单位的进步,最终影响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制约用人单位的发展。

二、劳动关系矛盾成因分析

当前我国的企业和劳动者的实力对比下,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时始终是弱者。笔者将破坏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

用人单位就算陷入劳动纠纷,按照法律程序在经历仲裁、民事诉讼后,最多根据相关判决和协议赔偿劳动者的损失,而没有其他的违法成本。而这样的违法成本对于有处于强势方的用人单位可以说是九牛一毛的。

(二)劳动者维权难

在遭遇劳动纠纷后劳动者根据相关法规和用人单位周旋,要想保护自己的权益要经历许多复杂的程序,其中申请调解或仲裁直到法院的生效判决一般都要一到两年。用人单位如果此时采取拖延战术用合法的程序拖时,劳动者往往在财力时间方面耗不起,只能放弃或最小利益化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维权程序复杂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中根据相关法规用足时效的规定,经过调解、仲裁阶段后要花费大量时间,然后才能进入诉讼阶段。这导致在很多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可能因用人单位“合法”拖延,程序的繁琐而不得不进行调解。

三、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的措施

综上,我们已经看到造成劳动关系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从矛盾的本源入手,通过多方的联动协作,完善劳动纠纷解决的机制。

(一)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增加企业违法成本

劳动关系是社会法律的范畴所以管理其的法律是兼具公法和私法的双重属性的,同时对劳动关系的处理是有“当事人平等协商”和“国家干预”的特点。强调国家干预就要发挥政府力量。所以笔者认为政府应该通过综合运用法律、制度、政策和经济调控等手段来调控劳动关系,增加对企业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破坏劳动关系时的制约,尤其是在增大企业的违法成本上下功夫。

(二)改革劳动纠纷处理机制

我国很多地区的劳动仲裁员业务素质低,仲裁程序造成当事人诉累和劳动仲裁缺少监督等情况普遍存在,导致仲裁往往达不到其理想的结果,给了违法企业可乘之机。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对劳动仲裁制度立体的多方位的改革,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联动高效的机制构建好和谐劳动关系。

(三)完善集体劳动争议法律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特别要完善集体争议处理的法律救济途径。很多西方国家在处理劳资争议时,都有专门的组织负责解决大规模的劳资冲突,我国集体争议处理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多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优秀经验,不断地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的集体争议处理机制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结语

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一个长期多维联动的过程,它需要国家、企业、社会以及个人多方的不断的共同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重在联动长效机制的不断的完善,制定能使劳动关系保持相对稳定的和谐的法律法规来形成这种长效联动的机制。通过不断的研究和探索,我们一定能找到一条构建起长期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的光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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