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制化、规范化的思考
2018-01-22张学贵
张学贵
摘 要: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因其公益性的一面,受公法调整。政府为推进城市化,在征收群众房屋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保护群众的权益,否则只会激化社会矛盾。
关键词:房屋征收;法制化;规范化
前些年,由于没有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曾经出现了很多问题,使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严重下降,很多措施的实施受到阻碍。最近几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陆续出台,这种情况有所缓解,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屋征收越来越多,房屋征收的流程与相关制度还需要不断改进,以实现法制化与规范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仍存在的问题
过度征收问题
很多地方政府只追求经济利益,一味地强调城市化,没有清晰地分析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没有制定出整体的城市发展规划,不能统筹地区的房屋征收,造成过度拆迁问题。城市是人群大量集中的地方,他们要在这里生活,衣、食、住、行等问题都需要解决,房屋的过度征收给群众的生活造成了很多问题,增加了他们的生活负担。
补偿标准问题
各地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有着很大差异。有的房屋由于各种复杂原因,证件不齐,没有相应的补偿标准,和证件齐全的房屋相比,得到的补偿就会少一些。除此之外,有的地区房屋补偿还包含有房屋腾空的费用、疾病补贴等。另外,同一地区,营业性质的房屋和居住性质的房屋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法律效力层级较低
我国各地区情况复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相关规范只是地方性质的法规和规章,这种性质的法律相比起全国性质的法律,法律效力层级低太多,无法保障公民的民事权利。这种情况下,需要国家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尽快颁布民事法典,但这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问题。
行政机关主导性太强
我国行政机关的强势传统由来已久,房屋征收过程以行政机关为主导,产生了许多无法完全掌控的问题。既然相关法律的制定还需要时间,政府就应该建立有效的监督体制,防止行政人员在经济利益面前产生腐败。
房屋征收的法制化与规范化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牵扯着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影响着地区和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而做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制化与规范化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发生。
保护好群众利益
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政府工作的第一要务。各层级政府要在房屋征收之前做好群众工作,使房屋被征收者完完全全地熟悉理解相关的征收政策,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补偿问题,同时还要了解群众的家庭情况,不要给生活困难的群众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政府工作人员在政策宣传过程中要有耐心,房屋征收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让群众产生抵触情绪[1]。
规范审批程序
地方政府要有全面的、得到上级政府认可的城市规划蓝图,在城市规划中要保持地区的文化特色,不要随意进行旧城改造等工作。在房屋征收之前,应首先向社会公开改建规划,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在征收过程中要积极寻求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城市发展规划不能由某位领导或某个部门来决定,要有严格规范的审批程序和立法监督。
完善补偿标准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被征收者的利益是受到损害的,他们应该得到公正合理的补偿,而且地方政府在补偿过程中要及时,不要让群众感到不安,这看似简单的问题有可能会为社会留下不稳定的隐患[2]。對于多样复杂的征收项目,在制定补偿标准时要区别对待,把各种情况都考虑进去,不要留下制度漏洞。
非营利性质的拆迁项目涉及多数群众利益,应当严格把关,细化相关流程,最大限度地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在拆迁和建设过程中,不能仅仅依靠政府,也要让民间投资加入进来,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
征收公示与监督
房屋的拆迁要明确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要把这些信息提前公布出来,还要向被拆迁人及时发放拆迁许可证。这些拆迁信息的公布要让群众能及时看到,所以,要在人群关注的热点地区和平台上发布公告。同时,房屋征收要受到被征收人的监督。国家监督部门是监督的主体,要对房屋征收的标准、补偿方案、征收流程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房屋征收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要教育他们学习好相关法律与规章制度,不要让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和群众发生冲突。
拆迁纠纷的解决
房屋拆迁涉及的利益复杂,情况多变,发生纠纷在所难免。政府一旦做出了房屋拆迁决定,就代表这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的强制性和不可更改性。如果被拆迁人拒不拆迁,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执行,但在执行过程要尽量避免扩大对房屋被征收人的利益损害,更不能危害其人身安全。房屋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有异议或对补偿不满时,可以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总之,在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涉及群众的利益,有利益存在的地方,纠纷不可避免。因此,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由房屋征收引起的冲突,缓解社会矛盾。
(作者单位:凤阳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参考文献】
[1]阮绍荣.强化法治思维 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J].城乡建设,2014(10).
[2]王富.关于转变房屋征收方式的几点思考[J].活力,20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