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中的平等劳动范畴
2018-01-22荣兆梓
摘要:平等劳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和主体范畴。它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积极扬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本质规定。平等劳动的内涵包括劳动者集体的管理平等、分工平等、分配平等,以及劳动者能力发展的机会平等。平等劳动的内在矛盾既能够表达社会主义的历史进步性,也能揭示社会主义的历史局限性。劳动平等的历史性质决定它与市场经济的必然联系。平等劳动还是一个动态演化的经济范畴,在中国社会主义实践中经历了科层的平等劳动、竞争的平等劳动和共享的平等劳动三个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体系应当以平等劳动及其生产力为主线,形成相互缠绕的“双螺旋基因结构”,展开从抽象到具体的绚丽画卷。
关键词:社会主义;平等劳动;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O-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8)05-0042-10
平等劳动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规定[1],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既区别于资本主义又区别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基本特征。马克思最先提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消费资料的分配实行按劳分配,“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2]11。列宁后来将此概括为“劳动平等,报酬平等”[3]。很长时间,人们一直以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区别于共产主义的基本特征。但是,在经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之后,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已经根本改变。平等劳动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消费资料分配原则,而且通行于包括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的社会经济全过程;平等劳动是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过程的核心范畴。因此有必要对这一范畴作更加深入的分析。
一、雇佣劳动向平等劳动转化
雇佣劳动通过两条途径转化为平等劳動:合作工厂与国有经济。前者是通过企业劳动者集体的合作,自下而上地组织起来的平等劳动。一些中小企业老板因经济不景气而萌生退意,企业职工联合接手而使企业渡过难关,从而产生了工人合作工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此称作对资本主义的积极扬弃。后者则是由劳动者整体利益的代理人(譬如国家)自上而下地加以管理的平等劳动。这只有在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建立起国有经济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这当然更加是对资本主义的积极摒弃。
社会主义平等劳动是对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积极扬弃:一方面,它建立在资本主义所创造的全部文明成果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它否定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从社会经济全局看,这个“扬弃”只有通过暴风骤雨般的社会革命方能实现。马克思主义革命政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剥夺剥夺者,是此番社会革命的基本形式。应当如何理解剥夺剥夺者?首先,它是对旧的社会制度之根基的破除;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它同时一定也是一个新制度的创建。打碎旧世界,打碎的是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即资本与生产关系以及与之相关联的资产阶级的全部上层建筑。但它绝不破坏资本主义所创造的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不破坏生产的技术手段,不毁坏已经掌握在劳动者手中的机器和机器系统,也不会破坏生产的社会性,包括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建立起来的普遍社会联系,生产的协作与分工,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劳动组织方式。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个既有的社会生产力,是建设新社会的物质基础。
建设新世界要以这个物质基础为前提。破坏生产力是错误的,脱离生产力的现有条件,去设计社会主义的理想蓝图,建设超越生产力的“先进生产关系”同样是错误的。新的经济制度必须建立在适应现代生产力的劳动组织方式之上。其基本特征是:生产现场集中统一指挥的大规模协作和分工;社会范围日益深化的劳动分工和以价值为中介的劳动交换。简言之,它应当是科层结构与市场结构相结合的市场经济。社会劳动的组织方式之所以必须如此,是因为现代生产力的历史局限:物质财富尚未充分涌流,生产自动化进程尚未取代一切可以由机器取代人的劳动,劳动者生产中仍然受机器支配,劳动时间仍然是社会财富的尺度;物质生产中消耗的劳动时间仍然过长,加上生产力赖以发展的旧式分工限制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劳动者仍然视劳动为谋生手段,不愿意超出必要劳动之外为社会提供剩余劳动。因此,劳动还要有一定程度的外在强制。科层管理和市场竞争是劳动生产力在当下条件的社会组织方式,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从资本主义不得不保留的遗产。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经历了数十年的反复实践才逐步认识到这一客观规律。
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革命的首要任务。这首先是因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已经社会化了,劳动者只有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才能在剥夺剥夺者的前提下重新组织起社会化的生产力;同时也因为,劳动者个人还没有自觉为社会提供更多剩余劳动的主动性和意志力,还需要由集体意志对个人意志的强制。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劳动者的劳动力个人所有制相对立,表现为劳动集体内部的排他性占有关系。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产主义社会“建立在共同劳动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完全不同的特征。为迫使个人为社会提供剩余劳动,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在生产和分配中通行“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在调节社会与个人关系时,继续利用旧社会的劳动组织方式中普遍存在的法权意识:“我给,为了你做;你做,为了我给”[4]。“按劳分配”即是这种法权意识在分配领域的表现。
这样,通过剥夺剥夺者所建立起来的新的所有制关系,就一定是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且,在这种公有制经济内部,劳动者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存在固有矛盾,只能通过劳动者之间的“等量劳动相交换”予以调节。我们把这样一种公有制经济内部劳动者之间的以劳动为尺度的平等关系称作平等劳动。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平等劳动是同一事物不可分割的二重性质:公有制是形式,平等劳动是内容;公有制是前提,平等劳动是结果。以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公共占有为必要条件,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转化为社会主义的平等劳动。
建立在现代生产力基础之上的、从雇佣劳动直接转化而来的平等劳动,实现了社会生产关系中主体的转变,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资产阶级出局了,劳动者阶级成为自己劳动手段的主人,成为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
二、平等劳动的内容
平等劳动的内涵,即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之间平等劳动的经济关系,可以从三个层次上逐层展开。
首先,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公有制决定了全体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平等权利,这是共同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利,因此需要由共同决策来实现,此处的平等权利表现为管理平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劳动者对公共所有的生产资料拥有平等权利,通过集体决策行使共同权利,对劳动组织拥有平等的管理权利。在集体决策中,每个劳动者都拥有平等的知情权、提案权和表决权,而这种决策的平等权利正是共同劳动中所有平等关系的制度保障。平等劳动的经济关系,本质上是劳动者联合体内部通过平等协商组织社会生产,优化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共同体原则。因此,这里的管理平等,并不单纯是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博弈,相反,共同利益是集体决策的依据,每个劳动者在管理中所行使的是平等的公益社员权,而不是劳动力个人所有者的私益权。理想状态下,管理平等的实现形式应当是全体劳动者共同参与的自治民主决策,直接民主,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但现实中情况并非如此简单,由于平等劳动本身固有的矛盾,以及决策费用这个不可忽略的“技术因素”,管理平等的实现表现为一个复杂多样,曲折艰难的进化过程。
其次,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决定了公有制经济内部“等量劳动相交换”的权利关系,在生产和分配过程中表现为分工平等与分配平等的权利要求。分工平等即按个人劳动能力分配劳动岗位,善渔者渔,善樵者樵,善耕者耕,善织者织;每个劳动者,都有机会在共同劳动中发挥自己的特长,管理能力更强的劳动者则承担起共同劳动的管理职能。这是各尽所能的分工原则,符合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分配平等是指共同劳动的产出归全体劳动者所有,在扣除各项共同需要之后,個人劳动报酬实行按劳分配,劳动者按劳动贡献得到共同劳动成果的相应份额,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奖勤罚懒,甚至不劳动者不得食。只要物质财富尚未充分涌流,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仍然存在矛盾,物质资料的分配就不能不遵循这种平等原则。在这里,平等表现为以劳动为同等尺度,而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则完全取决于每个人的能力和努力。正如大家已经看到的,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实际运行中,分工平等与分配平等的实现都是不充分的,都有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
最后,平等劳动的生产关系尽管承认个人天赋能力的差异,但劳动能力差异并非完全因为先天原因,后天的学习也是造成个人能力差异的重要因素。这种差异有可能导致社会分层的固化,与平等劳动的初衷相悖。因此,平等劳动在管理平等、分工平等和分配平等之后,必须再进一层,包含劳动者能力发展机会平等的内容。平等的原则延伸到劳动力再生产领域:社会给每一个劳动者提供平等的能力发展机会(不仅是现在的劳动者,尤其是未来的劳动者),包括同等质量的基础教育,同等机会的在职培训等等,用这样的方式最大限度地缩小因为家庭经济条件的差异以及其他非主观努力因素带来的能力发展机会不平等。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较晚引起关注的内容,但一定不是最不重要的内容。
三、平等劳动的内在矛盾
我们选择平等劳动表证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因为这一理论范畴不仅能够表达社会主义的历史进步性,而且也能揭示社会主义的历史局限性。平等劳动是一个矛盾综合体,他的平等原则建立在不平等权利的基础之上,突出反映了劳动者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差异和冲突;在劳动平等的基本内容中,分工平等与决策平等具有不可避免的矛盾,分配平等与能力发展机会平等也存在难以克服的矛盾。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是在平等劳动的内在矛盾中展开的。因此,平等劳动并不像人们从文字表面所理解的那样美好,那样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相反,它是社会主义实践所经历一系列艰难曲折的内在原因,是社会主义全部社会矛盾的制度基因。政治经济学不想掩盖甚至否定这些矛盾,相反,它要在平等劳动的矛盾分析中展开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全面的、动态的研究。
首先,这种平等权利“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讨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时明确指出,按劳分配所包括的平等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像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但是它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2]11-12。平等劳动承认劳动者不同等的劳动能力是天赋特权,即承认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平等权利“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社会主义近百年的实践表明,这种建立在劳动能力不平等基础上的平等权利不仅存在于分配领域,而且也存在于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社会主义是市场经济,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通行于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不能不对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产生深刻影响。
社会主义经济基本权利关系的矛盾产生于劳动者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矛盾:一方面,生产力发展的不充分决定了大多数劳动者个人不愿意超出必要劳动时间为社会提供剩余劳动;另一方面,正处于工业化阶段的社会生产力需要积累巨大数量的剩余价值来扩大生产、加速发展。平等劳动是一种劳动者整体与个人之间的社会契约,它以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两个目标的同步;平等劳动是整体意志对个人意志的制约,它不会消除矛盾,但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其矛盾的展开推动历史进程。
劳动者人格二重化。公有制经济中生产的人身条件与物质条件属于同一个社会阶级,这其中之所以存在“交换”(等量劳动相交换),是因为劳动者人格的二重化:劳动者整体是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劳动者个体是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这是两个相互区别的经济主体。这种区分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种群与个体之间的区分,而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区别,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区别;这种区分肯定不具有超越历史的恒久的意义,而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因此表现为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历史性特征。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这种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的对立只有历史的暂时性,而在成熟的共产主义经济中必将消失。
劳动者二重人格在共同决策中的矛盾。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决定,平等劳动需要集体决策形成共同意志来管理,管理平等的原则决定了参与管理的全体劳动者具有同等管理权利,但却不能直接决定每个劳动者个人在决策中以哪一种人格出现。如果所有人都以劳动力个人所有者的人格出现,以理性个人主义的逻辑参与集体决策,将自己本该行使的“公益社员权”当作争取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私益权”来使用,集体决策中有没有“看不见的手”将自利行为转换为整体(集体)利益?公有制经济劳动者个人参与集体决策会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模式,形成哪些不同的集体决策类型?影响劳动者决策行为和集体决策类型的因素有哪些?如何保证劳动者在集体决策中最大限度地以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的人格出现,当之无愧地行使“公益社员权”?这些问题都需要政治经济学更深入的研究。阿罗、奥尔森等人对“公共选择”或“集体行动逻辑”的研究成果值得借鉴,但他们的研究都仅从理性个人主义行为模式出发,显然会有片面性。公有制环境下劳动者人格的二重性要求研究开拓思路,同时也为理论创新提供了机会。
从生产层面看,平等劳动的内在矛盾表现为分工平等和管理平等的矛盾。分工平等承认人的能力差异,但在集体决策中并不按照能力差异分配决策权利。平等劳动的决策过程天生具有自治与民主的性质,无论个人能力大小,集体决策基本的制度规则总归是一人一票。分工平等和管理平等的制度规则不同,因此存在矛盾。随着劳动组织规模的扩大,矛盾还会继续发展。首先,较大规模的劳动集体中,由于劳动的计量和监督的必要,操作劳动和管理劳动的分工迟早会发生。劳动集体内部会形成一个人对多数人的监督与多数人对一个人的监督互为补充的公产代理人制度。管理劳动者是根据能力从内部产生的,这符合分工平等的原则,却不可避免地产生出劳动组织内部管理权利的差别。当然,最高决策权仍然掌握在拥有平等权利的全体劳动者手上,管理代理人直接受全体劳动者监督。随着劳动组织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生产决策和组织协调的内容越来越丰富,管理劳动的复杂程度逐步提高,对管理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更大规模的劳动集体中,民主决策的成本决定了全体会议制度向代表会议制度和多层代议制演变。公产代理人通过自下而上的多层代表会议产生,再通过自上而下的多层次行政体制(科层制度)实施管理,代理人的权力和责任更大,他与委托人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远。自治的平等劳动逐步转化为科层的平等劳动。公产代理制的演化改变了管理平等的规则,使得少数人的决策权利有可能凌驾于多数人之上,这违背平等劳动的初衷。为防止此类风险,平等劳动在实践中就需要特殊的制度安排。
从分配层面看,平等劳动表现为分配平等与劳动能力发展机会平等两个侧面,二者同样存在矛盾。建立在能力差异基础上的分配平等会导致个人收入差异,这种差异因为家庭负担不同而扩大。这一点,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有所预料[2]12[5]。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收入分配的差异还会因为市场经济的“马太效应”而进一步扩大。家庭生活水平的不同導致劳动者子女受教育机会的不同,以及能力发展等其他各个方面机会的不同。因此,劳动者整体必须考虑进一步的制度安排,将平等原则延伸到劳动力再生产领域,通过社会提供的基础教育、在职培训等等,给每一个劳动者及其子女提供能力发展的平等机会。显然,消费资料的分配遵循等量劳动相交换原则,而着眼能力发展机会平等的再分配,则突破交换原则而具有平均分配的性质。无论什么样的制度安排都不可能消除矛盾,而只能是缓解矛盾,这一点是更加显而易见的。
四、平等劳动与市场经济
平等劳动与市场经济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首先,按照生产决定分配的原理,一个社会经济制度不可以只在分配领域实行“等量劳动相交换”原则,而在生产与流通中实行另外一个原则。进一步说,决定社会主义消费资料分配关系的生产条件分配,并非只是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公共所有,同时还包括劳动力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社会主义所有制关系中劳动者双重人格的存在不仅对消费资料分配发挥了决定性影响,而且对社会主义经济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等所有领域也都发挥着决定性影响。劳动平等的法权意识绝不仅仅是“旧社会的痕迹”,它是由社会生产力决定的劳动者个人与整体利益的矛盾的产物,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关系核心内容的外化。正如马克思所说:“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的性质。”[2]13
马克思在1847-1848年《资本论》手稿中曾经预测,随着社会化大机器生产的发展,人类社会必将从物的普遍联系为特征的第二大形态(市场经济)演进到人的自由个性全面发展的第三大形态,即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一社会大形态根本转变的生产力基础概括地说有以下几点[6]:(1)由于自动化生产体系效率的不断提高,物质生产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将逐步缩短,尽管物质财富充分涌流,生产这些财富的人类劳动却将不可逆转地减少。这就使得直接生产中的劳动时间与财富增长不成比例,以劳动时间作为财富尺度的商品价值生产越来越与生产力发展的趋势相背离。(2)大机器系统的发展与职业专门化分工的内在联系趋于淡化,机器的自动化从一开始导致劳动者“去技能化”,逐步转向迫使生产技能的经常变换,职业专门化对于提高社会生产力的作用将会逐步减弱,对劳动者全面能力的要求有所提高。而劳动者全面能力的发展,将导致“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况消失。(3)生产自动化使得劳动者逐步从物质生产的过程之中退守到过程之外,从生产过程的“组件”、附属物,转变成为过程的监督者和控制者。劳动者对生产过程相对地位的这一变换,无疑将对“以物统治人”为特点的商品经济造成颠覆性影响。(4)综合以上所有变化,人的劳动与需要的关系必将发生根本变化,劳动将不再是简单乏味且反复冗长的谋生手段,不再是每个人不得不付出的牺牲与代价,即不再是经济学所谓的“负效用”,而成为机会、体验、乐趣和价值实现,成为人生的需要。对于社会而言,劳动不再是“稀缺资源”,因此,也不再需要市场竞争的外在强制来“迫使个人超出必要劳动之外为社会提供剩余劳动”。因此,马克思认定,大机器生产的自动化过程最终必将导致商品价值生产的消亡。仔细对照相关文本不难发现,马克思此处有关商品货币关系消亡历史条件的讨论,同《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从按劳分配到按需分配转变的历史条件[2]12基本相同。社会主义近百年实践使我们越来越相信,这两个转变很可能是同步的。
观察当代生产力发展必须承认,大机器生产的自动化水平还远没有达到马克思所预期的高度。尽管人工智能的前沿领域已经显示了这种技术前景的无限可能性,甚至比马克思本人的预期还要更加鼓舞人心,但是现状是,要在社会经济中全面实现这样的技术前景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持续的努力。即使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少数国家,现实的生产方式离马克思所描述的能够引起制度质变的状态也还有太大的距离。全部物质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这可能吗?是的,我们现在有比马克思更多的理由认为这一前景是可能的。但是什么时候能够实现?单从人工智能何时替代各种人类职业的长长的清单看,这一天还为时尚早。并且这种讨论到目前为止主要还是技术性的,如果涉及經济的可能性,则还很少有人敢做出在几十年时间内实现的乐观预测。放眼全球,生产力的发展还如此高度不平衡,广大发展中国家是否能够缩小差距,并且赶上发达国家的生产力水平,现在还没有人能够给出确切的答案。而没有这样一种全球经济的均衡发展,人类要向那个每个人得到自由发展的理想社会过渡是不可能的。总之,按照马克思给出的生产力标准看,不仅生产力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且包括了所有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经济当前还不具备消灭商品价值关系的必要条件。由此得到的一个重要推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单纯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独特现象,它应该具有世界历史发展的普遍意义。
由于与市场经济结合,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具有特殊的历史性质:这里的所有权天生具有与市场经济相衔接的排他的占有性质,不仅是经济组织对外的排外性,而且是对内的排他性——劳动者两重人格之间的排他性占有关系,公有财产不是个人财产,个人及其家庭的财产也不是公共财产,两个排他性占有都应当得到法权的承认和社会的保障。
由于与市场经济结合,社会主义的经济体系中不可能只有一个劳动组织,即使是公有经济组织也会有覆盖全社会的整体和不同规模的劳动集体的区分。产权多元与经营主体多元是市场交易的必要前提。它首先在公有制经济范围内,在劳动者整体与个体之间产生出各种劳动者集体组织。进而,平等劳动关系也出现了组织内部的平等劳动与社会范围的平等劳动两个层次的区分。
市场经济下的劳动产品具有价值与使用价值的两重性。平等劳动的生产目的究竟是物质财富还是商品价值,成为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平等劳动就其本质而言,是劳动者自己的经济,生产自然以满足生活需要的物质财富为目的。但是,独立生产的劳动组织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实现自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其劳动产品必须转换为货币,才能分配给劳动者个人购买生活消费品。价值成为单个劳动组织的生产目的,成为个人获取生活资料的必要手段。
市场经济对社会主义平等劳动的实现形式产生重大影响,会产生许多不同的企业形式。市场经济对平等劳动的分配方式也产生重大影响。首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平等表现为企业内部的平等与社会内部的平等两个相互衔接的层次;其次,社会主义的劳动平等原则与市场经济的要素平等原则同时并存。市场经济的原则是要素平等,他强调生产过程的所有投入因素都要获取平等的回报,劳动报酬只是要素报酬之一,与其并列的还有资本报酬和土地报酬。公有制企业内部的按劳分配,由于企业贡献情况在竞争中得到体现,符合市场规律的激励机制得到加强。但是,在占社会经济相当份额的非公经济的企业内部,实质的分配关系已不再是按劳分配。从这个意义上看,社会范畴的劳动平等程度有所下降。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它对社会范围内的劳动平等程度会有很大影响,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增长,人民生活改善,国家在社会公平方面的调控力度增强,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育更加完善,社会范围的劳动平等程度会逐步提高。公有制为主体的普照之光,一定会对社会范围的劳动平等程度产生积极影响。这个企业内部的平等劳动与社会内部劳动平等的相互影响及其演化过程,特别需要政治经济学深入细致的研究。
五、平等劳动的发展阶段
平等劳动是动态演化的经济范畴。我们研究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各个发展阶段的平等劳动。作为基本经济关系,平等劳动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是真实的存在,而不是理想化的观念形态的东西。但是,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劳动平等的实现程度却是不断变化的,其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长时间的艰苦努力中逐步形成。平等劳动关系的形成需要通过若干个相互衔接、依次递进的阶段。在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更加需要许多代人矢志不渝、前赴后继的努力。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逐步完善的,社会主义理想的实现也需要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的逐步转变。人类社会是在曲折和磨难中演化发展的,社会主义也只有在目标明确的持续努力中艰难前行。
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近七十年发展的历史事实,我们将社会主义平等劳动关系的发育划分为“科层的平等劳动”“竞争的平等劳动”“共享的平等劳动”和“自由的平等劳动”四个阶段。我们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近七十年的发展进程理解为特定工业化阶段与特定的平等劳动演进阶段相结合的过程,总体而言,这是一个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逐步完善的过程。
第一个阶段是强制工业化与科层的平等劳动相结合阶段。时间大致对应于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的三十年,同时,苏联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实践也大体表现为这一特征。之所以称强制的工业化,是因为这一阶段的工业化是由国家力量自上而下强制推动的,是用背离市场规律的方式从外部强行推进的,整个工业化阶段缺少自下而上的自发力量、内生力量。但是,从国情出发,强制工业化却是唯一正确选择。我们要讨论它的客观必要性。大科层体制,或者如列宁所说的“国家辛迪加”,是这一发展阶段工业化的组织方式,它有它的经济必然性,由此导致社会主义平等劳动形成初期的特点,它的历史进步和局限性,它对工业化进程的推动作用等等。
第二个阶段为内生的工业化与竞争的平等劳动相结合。时间大体为改革开放最初三十年,这是当代社会主义最具特色的三十年,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深度结合的三十年。工业化之所以能够内生发展,是因为市场机制的作用,但并不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政府的作用仍然十分重要。工业化的快速启动需要一系列历史条件的偶合,其中的经验值得深入细致地总结。中国增长奇迹决不是自动生成的。但是,市场经济下的工业化进程一旦启动,一旦进入良性循环,它的确具有某种内生性,形成一种内生的推动力量,不断向改革与发展提出必须解决的问题,进而与平等劳动的制度内生力量一起,形成内生的快速工业化进程。这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调整表现为竞争的平等劳动。邓小平“先富后富”理论概括了这一发展阶段的鲜明特点。市场竞争具有自己的平等要求,它虽然与劳动平等存在差异,却也部分地包含了企业之间、劳动者个人之间基于劳动贡献的平等内容,相对于计划经济下的分配平均主义仍然是历史的进步。当然市场竞争具有两极分化的自发趋势,这就构成了竞争的劳动平等不可避免的矛盾,这是市场经济三十年中国工业化进程中一系列矛盾的制度基础。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这个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一矛盾必须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第三个阶段是可持续工业化与共享的平等劳动相结合。当前我们正处于这一时代的前期,一些重要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特点才刚刚显露,甚至有过渡性特点,但新时代的基本特点已经清晰可辨:一个劳动平等程度更高的社会主义,一个社会经济关系更加和谐的社会主义,一个更加充分地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經济体制。与此同时,它还会逐步消除市场两极分化趋势,抵制资本主义危机外部冲击,向世界传递“命运共同体”的正能量;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更加适应,更加具有良性互动的特点。从这里出发,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讨论生产力的持续发展,以及价值生产、资本关系消亡的过渡形式等等。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最后一个发展阶段,可能是后工业化与自由的平等劳动相结合。自由人联合体最终将扬弃以劳动为尺度的平等原则,通往更加高级的社会形态。当然,要实现平等劳动向自由劳动的最后转变,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更加广阔的视野看,本文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互动关系的角度所定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阶段,对应着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的三个时代:强制工业化与科层的平等劳动对应着“毛泽东时代”,内生的工业化与竞争的平等劳动对应着“邓小平时代”,而可持续工业化与共享的平等劳动则对应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内生工业化与竞争的平等劳动阶段实践的研究,大体能够回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两大根本问题中的一个,即“中国奇迹是如何产生”。而要更加完整地回答另一个重要问题:“中国道路往何处去”,对可持续工业化与共享的平等劳动的深入而有前瞻性的研究应当受到更多关注。也就是说,政治经济学所要解决的问题不仅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怎样的”,而且还需要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是怎样的”“将会是怎样的”;“实然”的研究命题与“应然”的研究命题及“必然”的研究命题并不是相互排斥的,相反,它们必须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辩证逻辑链。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应当贯穿两条线索,一是作为主体范畴的平等劳动在社会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演化;另一个是社会劳动生产力在平等劳动制度框架内的发展。范畴体系应当兼顾这两条线索,应当是双螺旋的基因结构。在此基因构造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将逐步展开从抽象到具体的绚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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