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示范区与北京中关村示范区科技融资问题比较研究
2018-01-22汪琳
【摘要】文章通过综合比较我国的两大代表性的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中关村示范区与武汉东湖示范区科技融资政策,分析北京中关村示范区值得借鉴的经验以及武汉东湖示范区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武汉东湖示范区 北京中关村示范区 科技融资
我国的科技型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初仅仅提供简单的科技咨询服务,迄今为止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最为重要的新生力量。在课题攻关和成果转化上为中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必需的服务。然而,科技型企业固有的“风险高、投入高”的特点,在创业初期往往因各种外部困难而面临死亡。所以,科技型企业如何在逆境中适时而生,是各国政府关注的一大热点。
当前,我国的科技型企业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美、德、日等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王颖(2005)统计研究结果显示,美国科技型企业中仅10%能生存5年以上,而以我国中关村示范区企业为样本,能生存5年以上的企业仅占9%。吴涛(2011)的实证研究表明,科技型企业在研究阶段成功率一般低于25%,开发研究阶段成功的可能性为25%~50%,产业化或商品化阶段的成功率为 50%~70%。其主要原因在于,科技型企业在成长阶段高风险的特点与投资机构追求风险与利益平衡的目的难以一致,投资机构对风险大的科技型企业融资难以进行融资服务。文章将通过综合比较我国的两大代表性的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中关村示范区与武汉东湖示范区科技融资政策,分析北京中关村示范区值得借鉴的经验以及武汉东湖示范区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两大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融资现状
(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概况
首先,产权交易融资是中关村科技型企业最为主要的融资方式。北京中关村示范区自1988年成立以来,在30年的发展进程中,园区企业数量大幅增长。产权交易融资占中关村科技型企业融资方式近50%左右。政府部门为科技型企业构建的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2011年,2011年,北京产权交易所完成各类产权交易项目11545项,成交金额约4536.21亿元,高于2008年成立之初成交金额20倍以上。
其次,IPO融资和债券融资在融资方式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加。中关村示范区IPO融资额和总市值均位于中国前列。截至2011年底,共计203家上市公司的IPO融资额累计超过1800亿元。其中,29家科技型企业市值超过百亿。在债券融资方面,至2010年9月,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已组织发行二期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债券总金额超过5億元。同时“区县信托集合计划”极大程度增加信托规模和资金规模。
(二)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融资概况
2011年10月,武汉市获批成为我国首批十六个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之一。武汉依托东湖高新“光谷资本特区”形成了科技金融新格局。目前,武汉融资格局中多层次资本市场和信贷市场特点逐步形成,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成为武汉政策体系中的主线。
首先,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近年来,武汉市政府用于促进科技发展的财政拨款持续增加。2013年,武汉市用于科技创新的财政支出达到31.6亿元,是2008年的3倍以上。所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上升0.6个百分点。
其次,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强。金融机构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逐步加深。在武汉市鼓励科技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政策倾斜下,银行科技信贷规模增加。至2013年,已有14家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在武汉设立,2013年对高新技术企业贷款总额达到190亿元,同比增加26.63%。并且,科技保险的概念逐步普及,科技保险覆盖面逐渐扩大。作为第一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武汉市通过中信保、人保财险等机构积极引进和发展科技保证保险和出口信用风险。至2013年共有92家高新技术企业购买了科技保险,保险保额超过180亿元。
二、两大自主创新示范区在科技融资政策上的比较
(一)产品创新激励政策
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促进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措施为企业承担风险。如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提高担保费用补贴、减少贴息、增加科技保险费用补贴等等。目前,中关村示范区通过积极的财政补贴政策鼓励科技金融产品的创新。在评估企业信用的基础上,广泛使用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
(二)科技成果产业化激励政策
各科技园为了能使企业在产品实践化后能够推入市场,不断招聘市场化人才,给予企业税收优惠,资金补贴以及由政府主导,采购创新产品。目前,中关村在政府采供科技型企业科技产品上走在中国科技园前列。
三、武汉东湖示范区关于科技融资存在的不足
(一)融资政策体系不健全
第一,企业信用体系建立不完善。中关村示范区首先构建了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初步完善了中关村企业信用体系。对各企业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对它们实施差别化政策。而武汉东湖示范区中融资资本体系仍处于试点状态。
第二,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亟需完善。中关村示范区为企业建立比较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通过积极的财政支持大力引进创投机构、设立科技信贷专营机构等。而武汉东湖示范区一直未有明确的风险补偿机制相关政策。
(二)融资主体推进需进一步强化
中关村示范区自成立以来,以“一区十园”主导思想建设中关村发展集团。将产业投资、示范区发展与金融支持确立为核心工作。并成立独立的中关村科技金融发展集团,承担金融资源整合与创新的职能。与中关村示范区比较,东湖示范区内部金融资源不够丰富,难以做到对金融资源的统筹规划,在融资创新方面一直发展滞后。
(三)风险投资市场结构不合理
目前武汉已初步建立风险投资市场,并在中部地区有一定的师范效用。但目前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由政府主导较多,其他资金来源较少参与。而武汉市政府的财政投入同样以利润和收益为目的,与高新企业的高风险特点仍然存在一定差距。endprint
四、武汉东湖示范区科技融资发展的对策
(一)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借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金融政策的经验,在武汉东湖示范区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是一项较好的举措。对科技银行预提的风险拨备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以鼓励其科技信贷工作的开展。另外,为担保机构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基金,承担一定比例企业违约的担保损失以鼓励担保机构为东湖示范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或再担保服务。再次,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基金对创业投资机构或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武汉东湖示范区内的早中期企业所产生的投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二)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
湖北省地方政府应该进一步提高财政科技拨款在财政预算中的比重。可综合全国通胀水平、地方就业率、高新技术产值等指标,设计合理的科技预算规模,发挥财政科技拨款的最大效率。其次,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政府支出专项计划,支持科技金融平台的建设。
(三)加强对风险投资的引导
完善风险投资相关配套政策,更好地构建高新技术企业与资本市場的联系。湖北省地方政府应进一步扩大风险资本的供给规模,加大基金引导的总量。实施风险投资的优惠政策,减少繁琐的行政程序,为风险投资更好地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便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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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汪琳(1977-),女,汉族,湖北武汉人,博士、副教授,工作单位:武汉工程大学,研究方向:国际经济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