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与实施运营并重《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颁布
2018-01-22
2017年7月31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GB/T51255-2017《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国家标准,并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绿色建筑、资源与碳排放、绿色交通、信息化管理、产业与经济、人文、技术创新等板块构成。同时标准指出,评价对象涉及城区,规模不应小于3~5 km2,并且具有明确的规划用地范围。更为重要的是,标准把评价阶段分为规划设计评价、实施运营评价两个阶段。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绿色建筑与低碳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张颖认为,上海已经实现了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此次标准既重视规划设计阶段的评价,又重视实施运营阶段的评价,将有利于形成有效推进建筑绿色化的发展体系和技术路线,创造良好的绿色建筑产业生态环境。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月霞表示,此举标志着2012年4月27日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引导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政策在技术标准上的落地,让绿色生态城区的规划和建设有章可循,考核有据可依。
规划设计阶段评价要求:已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筑、市政、交通、能源、水资源等专项规划,并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以上标准。城区内两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少于200万m2,制定3年实施方案。
高月霞
张颖
实施运营阶段评价要求:城区除了主要道路、管线、公园 绿地等基础设施建成投入使用,要求不少于200万m2建筑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年及以上,重要的是要具备涵盖绿色生态城区主要实施运营数据的监测或评估系统,针对规划设计阶段制定的后三年实施方案完成率不低于60%。
评价等级 :绿色生态城区分为3个等级,其中一星级≧50分,二星级≧65分,三星级≧80分。通过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绿色建筑、资源与碳排放、绿色交通、信息化管理、产业与经济、人文8类指标的控制项和评分项来评价。每类指标的评分项总分为100分。在规划设计阶段,资源与碳排放对绿色生态城区影响最大,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与绿色建筑也对绿色生态城区有较大影响,而产业与经济和人文在此阶段比重较弱。而在实施运营阶段,绿色交通、信息化管理及产业与经济对绿色生态城区有较大的影响。采访现场
绿色建筑:您们认为标准有哪些亮点或评价重点?
张颖:标准较为注重绿色建筑实施与评估。标准里强调新建大型公建(办公、商场、医院、宾馆)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面积比例不低于新建大型公建总面积 50%;政府投资的公建100% 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同时标准里明确建设管理部门在项目审批各阶段建立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南、建设导则等管理文件;其次,标准还要求按照绿色建筑的运营要求落实绿色建筑项目的实施运管。最后,我个人认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周期长,生态城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建立绿色建筑后评估机制。
高月霞:标准聚焦了几个新“生态”问题,一是根据当地的气候、地址、资源进行生态本底条件系统分析,对山体、河流、湖泊、湿地提出了划定三区四线;二是提出了“使用强度”这一概念,对城区内不同区域制定土地使用强度、人口密度提出要求,保障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三是明确土地功能复合型,对土地实行混合开发,建设用地至少含有R类、A类、B类三种用地类型;根据“窄马路、密路网”理念,提升城区(工业区外)的路网密度;五是考虑城区“热岛效应”及城区空气质量环境,将连续的开敞空间(山体、河流、湿地、绿地、街道)打造城区通风廊道。
绿色建筑:最近业内较为关注的碳排放管控,标准是否有涉及?
高月霞:有涉及。项目过程中,需要提交详尽合理的碳排放计算与分析清单,制定分阶段的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同时城区内实行用能分项计量,纳入城市(区)能源管理平台,集中供冷或供热实行计量收费;另一方面要求城区专设组织机构及人员负责管理减排工作,制定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与有效的减排策略;以及城区单位GDP碳排放量、人均碳排放量和单位地域面积碳排放量等3个指标达到所在地和城区的减碳目标。
绿色建筑:该标准的颁布会给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
张颖:标准传达出来的另一个重要信息就是强调建筑与人文特色、历史文脉的融合。比如城区规划设计与建设阶段实施公众参与、保护城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以及其他历史遗存、保护和更新有一定历史文化特色的既有建筑构建绿色生态城区展示与体验平台、开展绿色教育和绿色实践等。
高月霞:标准让城市规划越来越重要。标准明确规定城区的空间形态、色彩风貌、建筑体量、照明规划以及标识系统符合当地城市设计要求,体现地域文化特征;编制城区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文件;建立相应的城市设计专家评审负责机制;建立城区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实施监督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