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有本土文化底蕴的特色品牌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2018-01-22赵丽平
■ 文 / 刘 燕 赵丽平 刘 敏
《农民专业合作法》实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非常迅猛。截至2018年初,全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707家。行业涉及种植、养殖、水产、农产品运销、加工、农机服务等,其中:种植类占26.3%,养殖类占48.9%,水产类占3.6%,农产品运销、物流、加工类占7.1%,农机服务类占3.0%,其他类占11.1%。合作社成员达3601户,带动非成员农户1.16万户。
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注册商标的11家;5家合作社通过自治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家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社,8家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示范社,35家被认定为包头市级示范社;12家合作社开展了“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九原区农村经济发展、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载体。
一、九原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
(一)实现标准化生产,提供一体化服务
广恒、优然、天佑等合作社,以“市场+合作社+基地+专业技术员+农户”为基础,发挥订单带动作用,与农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农户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提供完整的种植技术流程。
1.统一生产计划。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实际,统一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成员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生产合同做到“八定”,即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农资需求、技术服务、安全生产责任、产品交售办法、加工包装要求、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农户还可以由合作社担保申请小额贷款。
2.统一供应农资。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成员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实行规模采购,降低成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和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3.统一技术标准。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定、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4.统一产品品牌。广恒合作社统一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和产地认证,注册了“哈业如意新”“黑柳子”商标,卫东合作社注册了“卫东南瓜”商标,三湖河渔业合作社注册了“三湖河”商标,福顺蔬菜合作社注册了“福顺”商标。
5.统一指导服务。九原区合作社以包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包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九原区农牧业局为技术依托,结合九原区农牧业局“科技入户”工程,为农户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培训,不仅有效提高了农民素质,还培养壮大了农民技术队伍。
6.统一加工销售。一是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积极对产品进行升级加工、特色包装,运用冷储保鲜运输技术,让当地特色果蔬走出内蒙古市场。二是合作社收购成员产品时,严格执行合同规定,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要求成员履约守信,不贪小利,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交售产品。三是在产品交售期,合作社确保信息畅通,随时公布交售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以及交售办法和要求。合作社确定专人,定期对收购、储存、调运的产品以及待交售的产品,分类建立台账,做好统计分析。
(二)发展休闲农业,推进三产融合
九原区发展了不少休闲农业合作社,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包头市山浓谷艳农业专业合作社。山浓谷艳合作社于2014年10月成立,注册资金100万元,共有成员38户,理事长张文礼。现有合作农户280户,同时与40家农业企业合作。合作社位于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乌兰计五村,共计承包五村温室大棚35栋,用于观光农业的开发利用。凭借风景优美和风景区的先天优势,主要以草莓种植为核心,推进观光农业的发展,草莓销往大同、集宁、锡盟等地。合作社最有特色的产品是无公害冰冻草莓(冰点红颜),让消费者一年四季都能吃上芳香四溢的草莓。
2016年2月27日,山浓谷艳农业专业合作社还组建成立了“西北部草莓种植联盟协会”,为农户搭建“资源共享、技术互助”的平台,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与三产融合,推动了当地农民创业就业。
二、存在的问题
(一)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环境来看
1.配套管理办法缺失。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颁布实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目前自治区、包头市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实施办法,新修订法律的一些内容如清理“空壳社”还无法落地实施。
2.职能部门间管理脱节。工商部门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对注册合作社的产业发展前景等较少关注;业务主管部门由于力量薄弱等原因,对合作社的管理和引导力度不够。因此,合作社发展速度很快,但其质量不尽如人意,甚至有的合作社只是为了套取国家项目和获得政策支持而成立。
3.合作社普遍融资难,发展资金不足。农村发展项目融资渠道少,土地、基础设施不能抵押,银行又缺乏灵活的信贷机制,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发展滞后、缺乏后劲。
(二)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发展和运行情况来看
1.合作层次较低。九原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处于生产销售初期阶段,没有进行农产品精深加工,难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2.自身建设不规范。九原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缺乏规范的操作标准,多数合作社运行质量不高,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民主管理流于形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理事会或监事会,财务机制不健全,有的甚至没有建立账目。
3.合作社规模偏小,带动作用不强。九原区多数合作社只生产经营单一的农产品,受自然因素、市场因素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弱,对农民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带动作用不明显。
三、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1.制定出台《九原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和公开透明的扶持政策。通过规范管理、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低息贷款,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真正带动区域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制度。要强化业务主管部门管理职能,加强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在农经部门备案,才能享受各类政策扶持。
3.加大优秀合作社的宣传推介。业务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应该起到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宣传典型成功经验,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发展氛围。支持合作社参加区内外各类农产品展览会和技术培训班,提升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媒介,推介合作社优秀品牌。
4.做好合作社培训和服务工作。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经纪人进行业务知识和经营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管理人才;二是充分认识到新时期加快品牌强农的重要意义,引导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打造自己的品牌文化。三是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认证的相关服务工作。组织质量安全优、品牌效应好、带动作用强的合作社利用各类农博会、农产品电商平台,不断探索“农社对接”“农网对接”等多形式的产销对接,建立健全合作社营销网络。
5.积极解决融资难问题。政府要与金融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建立有效的融资机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资金不足的问题。
6.坚持多元化发展原则。围绕主导优势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积极引导和鼓励专业大户、种养能人、返乡大学生、科技人员、新农人、电商精英、微商达人、社会团体和龙头企业等个人和组织,创办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尊重农民群众的创造,鼓励合作社多种形式发展,积极引导成员以资金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形式开展合作,打造一批“大而优”的大宗农产品品牌和“小而美”的特色农产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