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分工下的社会团结
——围绕《社会分工论》的思考
2018-01-22亚然刘云
亚 然 刘 云
1.中央财经大学,北京 100081 2.衡水学院,河北 衡水 053000
《社会分工论》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的第一部重要著作。该书创作于1893年,当时的西方国家正处于政权动荡、欲望膨胀、道德失序的全面危机时期。作为现代社会重建的初步方案,《社会分工论》主要对两种社会团结的类型及法律的变迁进行研究,指出经济社会中存在着法律和道德的失范状态,在此基础上提出要通过法人团体的组织方式拯救伦理道德,通过道德的统一性来化解社会危机。
一、涂尔干时代的道德失范
在《社会分工论》第一版序言中,涂尔干明确指出要建立一门道德科学,并将这本书作为用实证科学来考察道德生活事实的尝试。“涂尔干学派”的主要人物布格勒指出,从《社会分工论》(1983)到《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涂尔干“所关心的主要事情一直是解道德的本质和道德的社会作用,以及在表达这些社会理想(志向)时,道德的形成与发展方式”。那么为什么涂尔干一直密切关注社会的道德问题,并提出要将社会学建立成一门道德科学是需要我们加以思考的问题,也是梳理涂尔干思想的重要脉络。
涂尔干处于城市全面复兴和工业革命爆发的时代,以教会、家庭、庄园和同业公会为核心的基础社会组织系统崩溃,一种以契约为基础的新型社会组织系统正在形成,市场和城市成为社会秩序产生的重要土壤,个人意识觉醒增加了社会流动的可能性,并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道德空缺,强力中央政府的出现削弱了教会和行会的作用,政党、政府和群众运动成为政治生活中的主要力量。处于转型期的社会,集体意识逐渐衰退,社会对人的制约作用也不断弱化。涂尔干(2010:14)再三强调了现代经济生活存在着法律和道德的失范状态,指出:“允许和禁止、公正和不公之间已经不再有任何界限……道德也是那样的含糊不清,反复无常,根本形成不了任何纪律。因此,集体生活的整个领域绝大部分都超出了任何规范的调节作用之外。”
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社会学的兴起正是集体意识对社会秩序衰微的一种回应。涂尔干(2006:305)指出:“正因社会状况处在反常状态,不稳定的集体组织不再能够凭借其自然的权威行使功能,我们才感觉到必须对社会事务进行反思。”因而在如上所述的“社会事实”下,恢复社会的道德力量,进行社会重建就成为涂尔干社会学研究的主题。《社会分工论》对道德失范和社会危机进行了探讨,提出构建以“社会个人主义”为基础的社会团结的思路,并论述了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在深度分工的现代社会各自应占有的比例,提出建立以职业伦理、公民道德和人性宗教为主体的道德体系,以化解整个西欧社会的总体危机。
二、劳动分工产生社会团结
与亚当·斯密等经济学家不同,涂尔干认为分工并不是经济领域特有的现象,其经济效应只是社会效应的副作用而已。在《社会分工论》中,他首先对分工和劳动分工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他指出:“分工已经不再仅仅是根植于人类理智和意志的社会制度,而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普遍现象,是我们在有机体本质要素中必需有所把握的条件。所谓社会劳动分工只不过是普遍发展的一种特殊形式”(涂尔干,2010:4)。他明确指出人们已经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观念,即“劳动分工将会成为一种绝对的行为规范,同时还会被当做是一种责任”(涂尔干,2010:4)。在此基础上,他对劳动分工的作用进行了论述,“劳动分工的最大作用,并不在于功能以这种分化方式提高了生产率,而在于这些功能彼此紧密的结合……分工的作用不仅限于改变和完善现有的社会,而是使社会成为可能,也就是说,没有这些功能,社会就不可能存在”(涂尔干,2010:24)。
涂尔干认为劳动分工的首要功能是产生社会团结,对此他做出了这样的总结性论断“劳动分工即使不是社会团结的惟一根源,也至少是主要根源”(涂尔干,2010:26)。在此基础上,他延续了孔德、斯宾塞的社会分割论和社会有机体学说,将社会团结划分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前者是建立在集体意识的基础上的具有同质性的、未分化的或分化程度不高的、以压制性制裁为规范的社会存在状态即传统社会,后者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具有异质性的、分化的、以恢复性制裁为规范的社会存在状态即现代社会。
在原始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被集体意识所淹没,个人意识和自主性无从发挥,集体通过严苛的刑罚来维持社会的秩序,而在现代社会中,个体主义意识觉醒,社会中不同领域的职能相互依赖,分工明确,个人才能得以发挥,以专业性规范和恢复性制裁维持社会的稳定。涂尔干(2010:91)指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前一种团结(机械团结)是建立在个人相似性的基础上的,而后一种团结(有机团结)是以个人的相互差别为基础。前一种团结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集体人格完全吸纳了个人人格;后一种团结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行动范围,都能够自臻其境,都有自己的人格。”同时涂尔干也提出了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联系。他认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所代表的两种社会形态实际上是一个社会,是同一实体的两个方面。集体意识和个体意识作为社会发展的两种力量也不是同消同涨的,而是相反相成的,当我们的个体意识完全被集体意识覆盖之时,就会产生机械团结,而我们的个性将会消失殆尽,反之当我们的个性彰显,自由发展的空间较广之时,就会产生有机团结。
三、分工的道德属性
涂尔干承认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之间的差异,但是他同时也注重二者之间的道德连续性。对此,涂尔干有过这样的论述,“有人总喜欢把以共同信仰为基础的社会和以合作为基础的社会对立起来看,认为前者具有一种道德特征,而后者只是一种经济群体,这是大错特错的。实际上,任何合作都有其固有的道德”(涂尔干,2010:185)。涂尔干认为社会团结是一种整体上的道德现象,分工具有一种道德属性,“一般而言,正因为分工需要一种秩序、和谐以及社会团结,所以它是道德的”(涂尔干,2010:27)。他进一步对分工的道德价值进行了阐述:“分工便产生了道德价值,个人再次意识到了自身对社会的依赖关系,社会也产生了牵制和压制个人无法脱离自身限度的力量。简而言之,分工不仅变成了社会团结的主要源泉,同时也变成了道德秩序的基础”(涂尔干,2010:359)。的确,在劳动分工出现之前的社会秩序中,压制性制裁是社会的主要规范,人们往往被局限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中,个体意识被集体意识所覆盖,个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都得不到发挥,但是这种以共同意识和共同信仰为纽带的社会秩序却为社会的稳定提供了一种具有统一性的道德。
在此基础上,吉登斯(2007:248)进一步对涂尔干学术研究的理论原则进行了深刻的总结:“虽然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是,在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之间,仍然存在着明确的道德连续性。”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涂尔干所论述的现代社会的危机是道德性的,这一点与马克思提出的经济性危机的论断有所不同。涂尔干进一步指出化解危机的途径就在于通过社会分工基础上的道德统一性来解决问题,也就是说要唤醒社会人的道德意识,让其充分发挥自主性,认识到自己在社会有机体中的重要作用,自觉自愿地参与到社会分工中。
四、对现代社会劳动分工及道德的思考
对于19世纪末的欧洲社会来说,社会的根本问题是社会团结的现代形式问题,这也是现代社会中最紧迫的问题。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中论述了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在深度分工下的比例,指出现代社会应当以有机团结为主,以国家、学校、家庭等机械团结为辅的社会团结形式。(潘建雷,李海荣,2013)在《社会分工论》第一版序言中,涂尔干就指出其研究的起点是个人人格与社会团结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说在社会总体危机的状况下,社会要想自我保存,就必须重新建立一种使得个人与社会得以维系的方式,这种方式就是基于深层社会分工和个体意识的有机团结,使得个人得以在个体自由和公共道德约束之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以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化解当前社会的危机。
在《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一书中,涂尔干(2006:13)指出“个体无法像关注自身利益那样,不断意识到社会利益的存在……这种纪律(道德纪律)却能够约束他,为他标出界线,告诉他应该与同伴结成什么样的关系,不正当的侵害行为从哪里缘起,个体为维护共同体必须负有什么样的当下职责。”所以任何职业活动都必须有自己的伦理,劳动者的行为都应受到道德纪律的约束,在获得职业成功的同时,也要顾及可能给他人造成的危害,不得损害集体利益。
在当今社会,以上道德准则同样适用。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共同道德已经遭到了破坏,科层制下的人们有着不同的职能分工和职权范围,他们只需要按照既定工作的流程完成自己被分配的工作,因而极易导致功利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倾向,道德的遵从只能依靠个人的素养去自觉进行。因此,道德重建已经迫在眉睫,正如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的结论中所说:“总而言之,目前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为我们自己确立一种道德”(涂尔干,2000:367)。国家和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力量,应通过公民教育和道德实践等方式倡导传统道德文化的作用,建立与契约履行相关的法律制度以保证社会竞争环境的公平合理,降低公民因信任缺乏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公平精神缺位等问题,为化解社会的精神危机做出努力。
[ 参 考 文 献 ]
[1]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渠东译.北京:三联书店,2000.
[2]埃米尔·涂尔干.孟德斯鸠与卢梭[M].李鲁宁,赵立玮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3]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狄玉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4]埃米尔·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M].渠东,付德根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5]安东尼·吉登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对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著作的分析[M].郭忠华,潘华凌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
[6]潘建雷,李海荣.深度分工时代的社会团结如何实现——论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的主旨[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