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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2018-01-22吴倩倩周明倩

法制博览 2018年32期
关键词:行使人权检察院

吴倩倩 周明倩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连云港 222100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国家法制建设的完善。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法律体系,并在根据时代变化的特点,对体系中的不足和缺陷部分进行完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确立就是其中最好的例子。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我国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一步,也是我国在逮捕权正确行使等方面的重大进步。但目前,我国部分执法人员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因此,展开对该制度的研究很有必要性。

一、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理解

我国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确立,是为了保证检察院逮捕权的正确行使,以及对被羁押者的人权保护。而在这两方面,我国相关执法人员的认识还不够充分。

(一)检察院逮捕权的正确行使

在我国司法系统中,检察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国的检察院体系建设已经比较完善,建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各地各级人民检察院与军事检察院等。检察院的日常工作不仅包括对各类刑事案件的审查监督,也包括对危害国家以及破坏国家法律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查权。在必要的时候行使逮捕权。

此前,我国曾经发生多起不公正行使检察院逮捕权的事件。为此,我国确立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以制度为基础,对检察院行使逮捕权的过程中各种行为进行监督审查,避免了相关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破坏国家公正执法的要求。

(二)被羁押者的人权保护

被羁押者的人权保护是社会广泛讨论的重点话题。从法律层面讲,被羁押者在被逮捕、关押期间依旧享有各类公民宪法权利,其中包括被告知逮捕、羁押理由的权利,被及时带到司法机关的权利,暂时被释放的权利,对羁押提出异议的权利和在合理时间内接受审判的权利。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曾经被曝出非法羁押事件以及羁押后的不合法事件。为此,我国越来越重视对羁押后的人权保护问题,加强了被羁押者的权利保护力度。

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适用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需要运用特殊的方法确保其正常的行使和适用。因此,本文从审查内容与审查方式两个方面分析了不厚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适用方法。

(一)审查内容分析

审查内容分析的首要目标是明确审查的主体。此前,我国法律只明确规定了由检察院进行捕后羁押的必要性审查。但是,对于具体的审查负责部门与审查内容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我国重新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审查各阶段的负责部门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侦查阶段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而公诉部门则负责审判阶段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

审查的具体内容则包括犯罪事实的认定、附加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行性与被羁押者的人权保护等。由于审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确定是否对目标进行继续羁押,所以审查的内容还包括了羁押期限的审查以及强制措施变更的可能性等。

(二)审查方式分析

在明确了审查内容后,需要用合法的方法进行审查工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被羁押者的审查步骤如下:

首先,明确犯罪嫌疑人等的羁押必要性。在这一过程中,审查人员不仅要关注取证的最新进展,也要充分考虑其它相关机关的意见。在明确之后,也要听取犯罪嫌疑人家属、辩护人与受害者等人的意见,并对犯罪嫌疑人的生理状况等进行评估,确认其是否符合羁押的条件。最后,则是根据案卷材料等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情况进行判断,最终做出决定。

在审查结束后,审查部门要根据审查的判断结果对被羁押者的后续处理做出决定,其中包括对被羁押者的强制措施和羁押期限延长等。具体的决定则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别。

三、结束语

为了完善我国法律体系,也为了保护我国法律的正确行使,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检察院逮捕权行使和被羁押者人权保护方面的功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审查内容和审查方式进行了研究探讨。这些研究对我国法律权利的行使和法治社会的建设有很好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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