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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垃圾分类的法律制度

2018-01-22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6期
关键词:垃圾处理资源化垃圾

苏 惠 徐 佳

(150080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东北农业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

一、垃圾分类概述

垃圾分类的含义:

不同学者对垃圾分类的定义有着不同见解,部分人认为垃圾分类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使其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部分人认为垃圾分类是依照垃圾的不同属性、成分、对环境的影响和利用价值,以及依照垃圾处置方式的不同,将垃圾划分为属性不同的不同种类”;“还有人认为垃圾分类应该是在源头上把垃圾依据不同种类进行放置和依据分类的回收及清运,把垃圾再次变为有利用价值的资源”。

二、垃圾分类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垃圾分类的立法尚需完备

立法过于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都包括了生活垃圾的分类。生活垃圾资源化离不开垃圾的分类回收,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不仅能减轻环卫部门的分捡压力,而且也是实现垃圾资源化的前提条件。但是我们就如何分类、分为几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国尚且不存在一部专门关于垃圾分类的立法,我国现有的与垃圾分类有关的法律法规都存在着过于原则性,缺少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欠缺我们实践中所需要的专门的、科学的法律标准和相应的实施细则,以致于给我们在实际操作造成了很大的阻力和困难,使得企业和民众在执行力度上不够”。如今人们越来越重视城市发展、环境建设和资源循环利,所以建立并完善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律体系迫在眉睫。

(二)垃圾分类的政策法规亟待完善

“中国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是基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它的主要特色是政府政事合一,统管包办,职能和管理不分,管理的权威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作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得不到根本上的提高”。全国主要的大中型城市的垃圾处理现阶段的市场化还停在较低的层次,譬如针对公民的奖励政策和对企业的税收减免、政府补贴等政策因为缺少有关制度作为保障,致使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缓慢。

(三)垃圾分类的执法力度不够

一个好的生活习惯与一个健全的法律是不可分开的。在国外,乱扔垃圾这一现象不仅会体现道德低下,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相反自觉遵守者就会得到奖励。我国对那些随意堆放垃圾的居民和企业还只是限于口头上的提醒,从此不难看出我国的惩治力度实在是太小了。

三、国外垃圾分类法律制度的启示

第一,采取多样性和灵活性的管理模式。我国城市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是全程受政府的统一管理,其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财政的单一渠道,这种资金的投入方法是很有限的,现在己经没有办法满足城市垃圾处理量的需求。

第二,创立三化合一的垃圾治理体系。要想实现三化我们就要像外国科学的管理模式学习,实施清洁生产,借助法律制度的约束降低固体废物的产量,进行废物无害处理以及垃圾资源循环利用的三化进程。

第三,实现垃圾治理的收费制度。美国在垃圾治理上早早推行了费税体制。欧洲各国也普遍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城市垃圾税费制度,体现了生产者在垃圾治理上的责任体制,适用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

四、垃圾分类法律完善的建议

(一)出台专门立法

首先,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细则和完善立法体系。“在不断修订以及健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我们应该加紧起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管理条例》,致力于明确设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每个职能部门的职能,制定相配套的垃圾收费制度等”。此外,依据垃圾的不同属性、回收再利用的不同情况设定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譬如《危险废弃物回收法》。

(二)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有《环境保护法》和《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系列法律,地方政府也制定了配套法规,可是我们依然需要完善并抓紧颁布符合我国国情的关于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相关标准,譬如《垃圾分类制度》《新建住宅垃圾处理建筑规范》和《垃圾按量收费制度》。另外,在税收方面优惠那些利用废旧物资为生产原料的企业,在产业政策上支持相关企业搞技术开发;发展鼓励的有关政策,鼓励二手货买卖市场的商人,让商人看到有利可图。

(三)加大垃圾分类的执法力度

要想把垃圾分类落到实处,必须有政府的支特,政府要起主导作用。首先政府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的问题,确定垃圾的管理目标:“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这是一种“源头控制,综合治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处理效果事半功倍。应该推行改革和改造的部分要彻底;应该投资建造的要肯投资,要切实把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实施下去。在执法力度上,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公平合理,让公司及个人知法守法,早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执法。

五、结论

现阶段我国法律对垃圾治理方面提供了一些依据,但是在实践中我们还是会看到一些缺陷。本文通过根据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和垃圾分类法律制度的现状,提出了垃圾分类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着问题,如垃圾分类的立法尚需完备,垃圾分类的政策法规亟待完善和垃圾分类的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希望可以为保护环境贡献一点力量。

参考文献:

[1]张叙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问题研究[D].2011.

[2]牛雪超.我国城市垃圾治理法律制度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学位论文.2013.

[3]余洁.中国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相对简单[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9.04.

[4]李凤娟宋晓慧.论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及对策[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11.

[5]闫彬彬.如何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实施[J].科学与财富.2015.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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