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信息
2018-01-22
中办、国办:实施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等工程
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明确实施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工程、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工程、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等,让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状况显著改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健全,革命文化传承发展平台基本形成,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谱系和中华民族精神追求更好展现,革命文物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独特作用更好发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国办: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
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各地要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通知还明确,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省份光荣牌的统一制作;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门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光荣牌的具体悬挂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再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
7月,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明确从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国家发改委等十七部门:优先保障返乡、下乡创业用地
7月,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明确加快实施乡村促进就业创业行动,优先保障返乡下乡创业用地,加强农村道路、信息和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推动返乡下乡创业主体做大做强;加快建设返乡创业电子商务生态链和生态圈,积极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输出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步伐,培育更多就业创业机会。
教育部、财政部:招募万名退休教师农村支教
7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出台《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等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根据方案,全国将在2018年至2020年招募1万名退休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
广电总局:鼓励英雄烈士题材作品创作播出
7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对英雄烈士题材优秀作品给予重点倾斜和扶持。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协调组织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工作;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协调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有关部门为英雄烈士题材作品的采风、创作、摄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