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未成年检察文化的“法”与“情”

2018-01-22于欣弘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20期
关键词:调查报告会见检察

于欣弘

(115200 辽宁省盖州市人民检察院 辽宁 盖州)

《周易》有云:“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化作为核心竞争力在社会个体竞争乃至国家民族发展等领域均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文化是国家的灵魂,民族的血脉,检察文化是检察人员的精神家园。未成年人检察事业的检察文化不仅仅是要惩治犯罪,以“法”去震慑涉罪未成年人,维护公平正义,更要用“情”去感化涉罪未成年人,以“理”去教育涉罪未成年人。达到法与情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未成年人是亿万家庭的寄托,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背负着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一个未成年人出现问题,毁掉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一批未成年人出现问题,危害的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检察事业的宗旨是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心灵的碰撞,温暖未成年人的心灵;爱的呼唤,唤回迷途少年。而想要更好地去践行未检检察事业,检察文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文化支撑的事业难以持续长久。同样,未检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离不开文化滋养。未检检察文化,不是一般意义上知识点的拼凑,也不单是检察人员履行职责应烂熟于心的法律知识、专业技能,而是更具人文情怀、博爱之心、更高道德标准和思想境界的文化素养。未检检察文化深植于每一个未检人的内心,指引着未检人用心去办案、用爱去温暖涉罪未成年人之心。同是司法办案,未检人却能让法律充满温情与亲和,让未成年人从内心尊重和接受检察机关的意见决定。

一、未成年检察文化之“法”

(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附条件不起诉,是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在办理牛某盗窃案时,并没有简单的将其交付法院、一诉了之,而是在对其进行了社会调查后,发现其成长中由于母爱的缺失、父亲的专横导致其性格自卑、孤僻。但是牛某的本质是善良的,他的主观恶习小,认错态度好,于是我们对牛某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为其设定了考察期,让其定期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报到,学习法律知识、参加院里安排的公益活动。几个月后,牛某的不良习惯得到了矫治,法律意识得到了极大地提升,自身的价值观也走向了正轨。最后牛某顺利的通过了考察期,我们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牛某顺利回归社会。

(二)社会调查报告制度

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指在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由特定的调查主体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个人经历、性格特点、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情况以及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的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公、检、法机关作出决定或判决的重要参考因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犯罪时的年龄、对犯罪的认识能力、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法官在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确定量刑比例时,要注意充分、全面考虑上述各项要素。而法官对上述各要素的把握最好的依据就是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主观犯恶性大小、犯罪动机,从而有利于法官作出公正的量刑。

二、未成年检察文化之“情”

(一)亲情会见制度

在审查起诉环节,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可以安排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会见,进行亲情感化。

未成年人身处监狱之时,其心理是脆弱的,容易崩溃的,但是面对检察机关其内心又是抵触的、畏惧的。很多未成年人在面对检察机关的讯问时一言不发或者是矢口否认、不肯承认自己的罪行。未成年人此时大多不敢承认罪行,害怕法律的严惩,不敢向检察机关如实交代,怎样让涉罪未成年人敞开心扉、坦白罪行呢?亲情会见制度,让涉罪未成年人和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会见,消除未成年人的芥蒂之心,用亲情去感化未成年人,尽可能的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司法实践表明,亲情会见制度不仅有利于司法办案,促使涉罪未成年人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更有利于温暖涉罪未成年人,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五条,该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有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淡化“前科”这个标签。未成年身上一直背负犯罪的标签对未成年人来说是一种不公平,不利于其未来回归社会。将未成年罪犯的犯罪记录封存,对其今后的学习就业等均不会造成影响,使其重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更好地回归社会、防止再犯;有利于其更好的就业、升学和促进家庭亲属关系的和睦。

未成年人检察事业是检察机关参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万千家庭幸福安宁,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民族未来。未成年人检察文化服务于未检检察事业,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才能永葆生机。未检检察文化的宗旨就是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践中,未检检察文化建设既要立足检察以文化人、以文育检、以文强检,又要着力丰富表现未检检察特性的文化形式,使未检检察与文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猜你喜欢

调查报告会见检察
国内艾灸应用现况调查报告
各年龄段人群对网上健康教育的认知和期望的调查报告
神秘人约在几点碰面?
检察版(五)
检察版(四)
市领导会见
检察版(十)
检察版(九)
市领导会见
大学生兼职情况的社会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