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探讨
2018-01-22姚正泉
姚正泉
(337000 江西省广播电视大学萍乡市分校 江西 萍乡)
一、引言
互联网时代下消费者有很多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此篇文章主要讨论了关于互联网下消费者需要面对的许多问题,可能发生的网络危险等,通过分析这些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来提醒互联网消费者尽量避免这样的问题,以及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互联网下消费者的权益不受到侵害。
二、消费者含义的理解
(一)消费者含义的理解
“消费者”这个名词的定义,最早是在第一届日内瓦的年会上提出的,它是指“为个人目的的购买或者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我国法律并没有严格规定消费者的主体资格,一般来说,消费者基本上都是个人。实际上,消费者的含义非常的广泛,消费者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而是为了自己使用,基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判断这个人是否是消费者。其一,必须是个人。其二,是为了自己的生活目的[1]。
(二)互联网消费者的界定
如何判断和鉴别是否是互联网消费者呢,基本上有两个标准。
第一,个人有可能是互联网消费者,而单位一定不是互联网消费者,顾名思义,互联网消费者就是指通过网络来产生购物行为,不过购物的主体是单位,那么就不能算是消费者了,而是非消费者。因此,不能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保护,而应该归合同法的范畴去受理。如果消费者消费的是信息消费,就是指利用和浏览信息,信息消费又可以分为统一付费性质的信息消费和单独付费的信息消费,比如说,网上购买自己需要的软件,就是指个人购买信息而进行的单独付费,而统一付费是指,在互联网网站上进行的消费行为。
第二,在网上产生的消费是由具有生活目的是判断是否是一名消费者的重要依据,其主要目的是,区分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应有权力。那么,在传统方式的消费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其一,看消费的对象,是不是生活的日用品和必需品。其二,看产生消费的主体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是个人,就可以判定是消费者。再来看互联网消费,它是否也是跟传统方式一样来判定呢?其实不是的。因为互联网消费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互联网上有普遍性、平等性和目的综合性的互联网信息消费。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从互联网上获取所需要的消费的信息,这就是信息消费;个人和单位在获取互联网上信息的同时,都有得到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力,这就是互联网消费的平等性;在互联网上消费,没法判断消费的目的是为了生活还是为了社会生产,也就是没法判断其真实的消费目的。因此,从这三个角度上来看,他们都是消费的主体,都应该的到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三、互联网消费者权益内容概述
互联网消费者权益是指国家为在互联网上消费者提供的通过行使权力来维护自己地权益。主要包括物质利益权和人身权。除此之外,我认为还应当包括专用电信、禁止消费欺诈、广播电视传播等权力[2]。
互联网消费者权益有几大特点:其一,互联网消费是通过互联网这种媒介进行消费的,而不像传统行业的消费,可以直接面对面的消费,这样,就容易产生欺诈的行为,并且在涉及到价格的时候,没有办法进行面对面的议价,产生问题的概率更大。其二,国家和司法没有明确表示通过某种手段加以保护。其三,只有在互联网上被侵犯的权益才受到互联网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四、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问题分析
(一)我国互联网消费发展状况概述
近年来,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也带动了消费渠道的发展,它通过提供更加廉价的产品,降低成本。这种消费受到了80和90后群体的欢迎。网上消费非常的便利,比如价格便宜,送货上门。对于商家,好处就更多了,没有了囤货的风险,不会受到场地的限制。然而,互联网上存在大量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网络的信息安全是互联网消费最大的危险所在。已经严重阻碍了互联网消费市场的发展。
(二)互联网消费者权益存在问题的分析
1.网络消费侵权问题
它主要有三个方面。①知情权。消费者应当具有知情权,在网络上,只能通过网络上的宣传来了解产品,没法真实的接触到产品,难以保证产品信息的真实性。②履行问题。消费者通过网络付完货款之后,经营者通过物流把货物送到消费者手中,一但经营者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承诺,消费者就不能享受到这项权利。③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当消费者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产生质疑的时候,很难维权。
2.安全保障权问题
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消费者在传递信息过程中,被从途中窃取,消费者被网络黑客篡改消费账号和密码等,还有电脑病毒的危害,直接将木马程序植入到电脑中,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最终,都会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失。
3.网络广告问题
现在虚假广告非常多,消费者很难辨识,并且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具有隐蔽性等特点,使很多地区的执法者没有办法捕捉到这些广告。
4.隐私权问题
在互联网上进行消费之前,都需要进行网络注册,这其中就有个人的基本的资料信息,一旦这些个人信息发生泄漏,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隐私。
5.格式条款问题
经营者设置了格式条款之后,消费者要么接受,要么拒绝,没有回旋的余地,由于有一些损害消费者权力的问题的条款夹杂在其中,消费者很难发现。一旦同意条款之后,后期的维权会变得非常的麻烦。
五、结语
总而言之,互联网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它虽然让人们生活更加便利了,但也带来了很多不好的影响。目前,国家虽然制定了很多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但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保护互联网消费者的法律。传统购物和网上购物具有不同的特点,传统的法律不适用于互联网上的消费。因此,国家立法机关有必要出台一部关于保障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来保护他们的权益,以至于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消费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