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保险合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风险的意义分析

2018-01-22江雨濛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20期
关键词:保险法保险合同保险人

江雨濛

(210000 南京大学法学院 江苏 南京)

2013年5月6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有关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明确将其作为加强对保险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内容,然而在司法实务中,因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发生的纠纷事件仍占据多数。笔者通过对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中的风险进行了探讨,旨在说明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性及关键性。

一、如实告知义务概念

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之时,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必须要将保险标的中的重要事项如实告知保险人,确保保险人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详细情况,准确地评估保险风险[1]。目前保险的保障功能是依靠投保人的保险费来实现的,保险标的由被保险人来掌控,因此保险人的风险评估须以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为基础,才能为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以及保费计算提供依据。

二、如实告知义务主体

保险法理论界对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主要存在四种观点,世界各国保险法的立法例对如实告知义务主体的规定也有三种方式。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明确将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限于投保人,并没有将告知义务的主体扩展至被保险人。笔者认为借鉴德国保险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将告知义务的主体限于投保人,同时将投保人告知的内容范围扩展解释为包括被保险人确定知悉的重要事项。如被保险人非投保人的情况,投保人告知义务的范围应当包括被保险人知悉或应当知悉的重要情况。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知悉的重要事项未如实告知,亦被视为违反告知义务,应承担法律后果。此种模式的运用既不违反保险法规定,也有利于合同双方间信息沟通[2]。

三、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风险的分析

保险合同被称为诚信合同,但是在发生实际保险纠纷过程中,往往是合同一方或双方兼缺失了诚信原则。因此在保险纠纷事件中有一大部聚集在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保险人未进行合同条款说明的纠纷上。笔者对保险合同中如实告知义务引起的风险进行了如下分析。

1.基于投保人相关保险风险分析

保险合同具有本身特殊性,保险人是否承保及保险费的确定取决于保险人对承保项目的准确评估和判断。订立保险合同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保险人须就保险标的及被保险人的相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对保险人在投保单或风险询问表上列出的询问事项,均应根据自己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况进行如实告知,此过程是保险人确定保险风险并采取控制措施的重要基础。

保险实务中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多数,在其主观意识上常被分为故意和重大过失两类。一般情况下投保人故意为之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投保人已出现不符合保险合同中的条件要求,为了获取保额,缺乏诚信或者故意隐瞒未将事实情况告知保险人,不愿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一旦出险,保险公司通过调查实情发现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承担相关保险责任。目前存在的争议在于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事项是否应与保险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我国保险法中暂无明确规定,而德、日保险法中采用因果关系的立法模式。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后者因果关系理论来确定保险赔偿责任更为合理。

目前我国保险法对不可抗辩条款适用条件未做明确规定,客观上扩大了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范围。为防止保险人滥用如实告知义务条款,恶意行使因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合同解除权以及投保人利用该规则进行骗保的情形危及保险人合法权益的情况。笔者认为,双方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在诚信基础各自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对抗辩条款的适用条件做出明确规定,维护双方各自合法权益。

2.基于保险人相关保险风险分析

保险行业目前竞争激烈,个别保险人在追求业务量的情况下,未将投保人应知晓的保险合同内条款进行明确说明或解释,只对投保人告知对其有利的条款,以求保险合同顺利签订。一般保险合同条款数多、语言用词专业不易懂,投保人自身知识水平有限等多种因素,在合同签订前投保人往往肯能会采用听保险人口述方式了解合同内容,若保险人失职或责任心差等个人素质问题极易造成保险纠纷诉讼。因此保险公司应强化员工素质,投保人应要求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特别是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及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条款,而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以上条款内容采用纸质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该条款不具有效力,即保险人就免责条款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仍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四、总结

保险合同如实告知义务主体是法律关系中的重要要素,在保险合同订立前保险人只有和投保人进行充分沟通才能对保险标的情况进行准确评估。如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将有可能使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就免责等条款未履行明确说明,保险公司也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可见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障保险交易安全起到了关键作用。本文通过以上分析和探讨,以期投保人和保险人坚守诚信原则,了解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风险中的意义,维护双方利益平衡,避免因失信原因致各类保险纠纷,使今后我国的保险行业在良好氛围内健康发展。

猜你喜欢

保险法保险合同保险人
浅析保险人说明义务的法律问题及完善
最小化破产概率的保险人鲁棒投资再保险策略研究
再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之初探
保险合同解除权制度之探讨
保险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研究
研究我国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
诺贝尔经济学奖最佳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