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合同概括承受在继承公证中的应用
2018-01-22张亚琳
张亚琳
(462000 河南省漯河市天汇公证处 河南 漯河)
一、合同概括承受可以因继承产生
概括承受,可以由两种形式产生,分为意定概括承受和法定概括承受,意定概括承受产生于当事人之间合同的基础,而法定概括承受则是由法律直接规定产生。比如说,我国的《民法通则》在其第44条中就有规定“企业法人之间的分立与合并,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另外合同法也有规定“合同合并后,它的权利和义务都由合并后的法人一并行使和履行。”因而我们可以发现权利和义务是一切合同的客观存在,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如此,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具体的财产性权利在实践实行中一定会对应某一种合同。
在针对合同法规定研究中,我们发现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几种,比如,债务已经按约履行完成或已相互抵销,合同解除,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或者对债权人免除相关债务。由此得知,死亡并不能影响到合同的实行,并不会导致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终止。因此《合同法》中还有这样一项规定:债务人有权利在债权人死亡后,并且债权人的继承人难以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变更为债权的继承人履行合同的义务,将标的物提存。在这期间,债权债务合同并不会中止和失效,仅是发生了债权继承权的变更。并且由于债权与债务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的,所以,继承合同债权在转移的过程中同时也会发生债务转移,也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合同债权的同时也会继承相应的债务,这便是因继承产生的“合同概括承受”。
二、合同概括承受继承公证中的应用
从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科学技术水平也有了明显的提高,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和人们的生活联系越来越密切,而且虚拟财产的相关继承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也会成为我们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针对“淘宝店如何办理继承公证”为例子进行分析。根据现在的法律法规很难判断“淘宝店”是不是财产,可是如果将它作为财产性权利则更加容易被证实。
第一点,“淘宝网店”一般是个体和淘宝平台在以《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为基础下签订的一种服务条款,平台主要负责向个体提供经营空间以及网址,个体户的主要任务就是遵守凭条的管理条例。在这个合同背景下,可以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认为财产性权利义务,这也更加容易证实:因为与财产性权利义务相对应的是人身性权利义务。人身性权利义务的各个内容也需要和人有很大的关联,比如面相、姓名、专业水平、信誉等,可是在《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中并不会有关于“人身性”的相关问题,所以在这种协议下权利义务应为财产性权利义务,根据本文的看法,其可以作为继承的标的。
第二点,《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以及类似的服务协议通常也会对该协议下的各个虚拟财产的归属权以及流转问题作出明确的约束。比如《腾讯服务协议》“QQ号码的归属权属于腾讯,QQ号码的使用权归属于初始的注册用户。没有经过腾讯的允许,最开始的申请人不可以随意将QQ号转借给他人或者租用以及售卖等行为”,还有暴雪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颁布的《战网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您不可以将本服务的使用权利进行非法转让”但是鉴于用户协议的本质是根据网络服务的供给者科学的借助计算机程序预先设定出合同的所有或者是某一个小的部分,以此来对不特定独享的权利义务进行一个可靠的限制,属于《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格式合同”的一个小的分类,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可以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来对格式合同进行一个合理的解释。所以,用户的继承人可以以此为基础,尽力去继承《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和《腾讯服务协议》项目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等。
三、结论
总而言之,这篇文章尝试在原有法制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的解释遗产的范围,实现对继承公证的服务深度和服务范围的有效延伸与扩展。但是根据目前的现状来说,距离该目标的实现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实践工作中切实将合同概括承受明确为继承公证的另一重点服务对象与范围,仍然任重而道远。但是值得庆幸的一点是,债权债务的继承相关事务是有国家法律对其具有明确规定的,并且针对虚拟财产的继承这一难题也已经探索出了一种较为可行的方法。所以说探索合同概括承受在继承公证中的应用这一议题还需要相关部门以及单位共同努力,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