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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商法学中连带责任的研究

2018-01-22陈晓娟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8期
关键词:责任人合法权益民商法

陈晓娟

(02600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锡林郭勒盟分行 内蒙古 锡林浩特)

连带责任属于我国民商法中重要的制度,其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的迅速发展,连带责任中的不足也日益凸显。因而,我们需深入研究民商法学中的连带责任,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1 连带责任基本概述

1.1 连带责任含义

我国民商法中并未明确连带责任的定义。在债权人合法权益被侵害时,需承担责任的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责任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几个合伙人其中一位成为被告时,其他责任人也需承担连带责任。若合伙人中某一人死亡,其他责任人也需偿还债务。由此可见,责任人为多人情况下,单个责任人不仅需承担自身责任,还需承担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1.2 连带责任的特征

第一,共同承担责任。依据连带责任含义可知,责任人需承担个人责任与全体责任;第二,补偿救济。由于连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因此责任双方在明确责任的同时,还需采用签订合同的方式明确各自的责任,进而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若双方责任人出现责任纠纷,且协调未果,也可获得相应的赔偿,这就是补偿救济;第三,若一名责任人已支付自己的个人债务,则不需替其他责任人偿还债务。

1.3 连带责任的构成要素

民商法中明确规定普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素包含了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主观过错等。连带责任与一般民事责任不同,在满足以上几种要素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债务人在两人以上;第二,连带责任人及债权人具有债权关系;第三,连带责任涉及的客体是种类物,若客体为特定物,则其他债务人很难清偿债务;第四,在履行连带责任时,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当事人的之间的约定进行。

2 连带责任的认定

民商法中并未明确规定连带责任的定义。随着我国经济及社会的迅速发展,出现经济纠纷的机率较高。为保证民商法可得到充分应用,需深入研究连带责任的认定。

2.1 认定连带责任

现阶段,我国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制度的应用较为广泛。连带责任的认定属于司法实践的重要环节,但是我国民商法并未规定连带责任适用于何种情况。究其原因为,民商法中并未明确规定连带责任制度,因此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可能出现误判连带责任的情况(将连带责任判定为非连带责任或将非连带责任判定为连带责任)。若在司法审判中出现此种情况,将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需保证连带责任认定的合理性及合法性。连带责任指的就是,债务人数量大于等于两个人,并且债务人责任相同,在出现纠纷时,侵权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连带责任与非连带并不相同。第一,形成原因不同。产生连带责任的原因是共同性,比如:共同侵权活动、共同侵权协议等。这些连带责任人属于共同侵权人,因此需承担连带责任;第二,两者的法律目的不同。简言之,连带责任人需要依据利益出发点,承担不同的责任;第三,两者的认定标准不同。在认定连带责任时,不可依据连带责任的共同目的性及差异性进行认定,需依据实际问题进行认定。在认定非连带责任时,则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2.2 认定连带责任的归属

在认定连带责任之后,需依据相关法律认定责任归属问题。由于民商法中并未明确规定连带责任的定义,因此在认定连带责任之后,需由连带责任人进行沟通、协商以明确连带责任的归属,并依据责任分配制度进行归属认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若仅依据连带责任人之前的沟通,判断责任归属则极易引发其他诉讼问题,增大案件的影响,比如:在债务案件中,若连带责任人协商未果,或后期债务追还等未依据审判结果执行,将不能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重要作用,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及规范性。因此,在司法审判过程中,需准确、清晰的认定责任人的连带责任。在进行司法审判时,不仅需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还需确保连带责任人可依据判决执行,从而提升司法审判的效果,提高法律的规范性及严肃性,其对维持社会稳定、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2.3 认定诉讼时间

目前,我国民商法中并未明确规定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同案件的诉讼时效不同,如此将增加诉讼的难度,因此,民商法需坚持“司法规定一致性”的原则,明确规定连带责任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连带责任人拥有终止诉讼合理时效的权力,保证司法审判的合法性、一致性。

3 连带责任类型分析

3.1 两人以上共同侵权引发的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中的共同侵权指的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故意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而形成的一种违法行为,即便此违法行为不是有意为之,但是侵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也需承担相应的后果。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若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侵权人需分担相应责任。另外,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对连带责任存在一定争议就是:若两个以上的人在无意中侵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可认定为连带责任。专家学者对此问题的意见也不相同,一些人认为这种情况下,责任人不需承担连带责任,而一部分人则认为即便是无意中出现侵权行为,也需依据其侵权后果划分连带责任。

3.2 两人以上共同危险行为引发的连带责任

若两个人以上共同进行危险行为,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且不能明确主要侵权人,则协同实施危险行为的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共同危险行为将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人们需杜绝共同危险行为。

3.3 合伙或合作引发的连带责任

若几个人或企业合伙,其行为将由合伙人共同控制,每一个合伙人均有管理的责任及义务。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若由于合作引发侵权行为,合伙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并且需依据各个合伙人的控股比例划分责任比例。

3.4 委托代理行为引发的连带责任

委托行为,可能出现以下几种连带责任:首先,代理人与代理方权力不明,并且未在合同中明确进行授权,在连带责任制度下,代理人与代理方需共同承担责任;其次,若代理人出现欺骗行为,且存在第三方参与委托代理行为,则可认定代理人及第三方均需承担连带责任;再次,若代理人出现知法犯法、明知故犯的行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均需承担连带责任;最后,若第三方未取得代理权力仍存在代理行为,侵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则第三方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3.5 共同责任引发的连带责任

在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高空坠物情况,若由此引发了侵权案件,则需明确各方需承担的连带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假如施工监管力度不足,出现侵害其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施工企业、建筑所有方、设计方均需承担连带责任。养育子女的责任及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需共同承担这份责任及义务;若婚姻关系终止,则双方均具有养育子女的连带责任。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一些我们并不注意的事情也可归属于共同责任,而由此形成的连带责任则需相关责任人承担。而责任归属则需依据我国民商法连带责任相关法律判断,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发挥连带责任的积极作用。

4 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案例分析

案例:在2017年8月,某城市中某位老人在夜间横穿马路,不幸被汽车撞倒在地,在被多辆车辆碾压之后死亡。最后经过此地的驾驶人D在碾压到老人之后选择报警,老人在送医途中死亡。在此案件中,所有肇事者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分析:通过案例可知,在驾驶人D碾压老人前,老人还未死亡,老人在送往医院过程中死亡。由此可见,驾驶人D驾驶车辆碾压老人是致使老人失去生命的重要因素。但是,其他肇事逃逸驾驶人也需承担连带责任。通过民商法可知,碾压老人的驾驶人做出了相同的侵权行为,属于累积因果关系。各个驾驶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侵权结果不同,因此驾驶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在本案中不能确定驾驶员的责任比例,因而驾驶员需平均承担连带责任。

5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社会及经济的迅速发展,民商法的适用范围在不断扩大。通过深入研究民商法中的相关制度,对审判各种侵权案件具有重要意义。深入研究连带责任的含义、特点,对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提高司法审判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发现,我国民商法连带责任还不够完善,例如:未明确规定连带责任的定义及连带责任问题的轻重。总之,相关部门需不断完善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制度,为我国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法律的公平性及公正性,促使人民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从而实现建设法制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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