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教育培训体系 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2018-01-22高明俊
高明俊
(365000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检察院 福建 三明)
一、检察队伍在教育培训方面的缺陷
(一)检察人员主体意识还存在缺失
过硬的检察队伍建设应当把促进检察人员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检察人员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自己的使命才能更好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
现在检察队伍的部分检察人员对基本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职业品格并非充分了解。检察职业荣誉制度的建设存在不足,检察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还存在不足。对于职务晋升和薪酬待遇制度,还不能正确的看待,所以应当推进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应当以正确的心态以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去积极参与检察官的遴选,提升检察工作的职业荣誉感。
(二)专业化、职业化程度还存在不足
检察队伍需要适应新形势下改革的要求,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需要针对不同需求来进行不同类型的业务能力培训,实现专业化、精准化的培训。检察人员基本法学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综合能力的培训还需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的培训合格标准还需提高,加强检察人员学习、考核、实践相结合的活动。在网络化、信息化的新形势下,检察人员应当主动适应、学习、实践。积极把网络教育培训、业务培训、实践培训结合起来,积极投入终身学习的体系。加强业务办案能力、社会沟通能力、科技应用能力,提升检察队伍法律监督的能力。
(三)责任意识、规则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
检察人员应当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度,落实司法责任清单,完善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等制度。现在部分检察人员对案件的监督意识还存在不足,不能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主动加强司法监督,忽视统一业务系统的监管,司法办案全程记录流于形式。
对违法行使职权进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存在缺位,往往得过且过。对检察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纪律的经常性教育还存在不足。检察人员应当要把纪律放在心中,加强纪律监督,把纪律管在平时、严在平常。司法行为还存在不够规范现象,损害人民利益的纪律问题、滥用职权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等司法不公正的问题还时有发生。
二、完善教育培训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1.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意识
引导检察人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树立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引导,坚决抵制西方错误的法治观点,自觉地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对重大决策和精神的学习。要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历史传统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把理想信念与脚踏实地工作结合起来,不忘初心、不断前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而奋斗。
2.加强职业精神培养
进一步弘扬检察职业精神,开展检察职业精神的学习和实践活动。积极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养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客观公正、理性平和的检察职业品格。加强检察职业荣誉制度的建设,加大对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增强检察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增加检察文化活动宣传力度,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二)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1.完善科学化的教育培训
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把科学化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提升业务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加强教育培训的科学性、实践性、专业性,构建教、学、做一体化的教育培训机制。科学化的培训需要适应检察队伍新形势下改革的要求,分类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不同业务能力培训,实行专业化、精准化的培训。提高检察人员的培训合格标准,开展检察人员学习、考核、实践相结合的活动。强化网络化、现代化培训,积极开展以中检网为核心的网络教育培训。把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实践培训结合起来,推行终身教育体系。在科学化培训中重点培养业务办案能力、社会沟通能力、科技应用能力,提升检察队伍法律监督的能力。
2.加大培训力度培养检察人才
要加大对现有检察人员培养的力度,通过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培训计划来培养业务专家、办案能手。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化、系统化、专业化模式,积极培养通过实践锻炼的业务能手,积极培养可以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课题研究的业务骨干。
落实通过公开选拔、定向培养、挂职借用等方式来培养人才。要加强对边远地区检察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力度,规范专门人才的培训制度,强化专门人才业务技能的提升,以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新挑战。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门人才职业发展道路,保障专门人才的特别待遇,使其能拥有职业荣誉感、归属感。
(三)加强权力监督提升履职能力
1.构建权责明确的责任体系
落实司法责任清单和检察官惩戒制度,构建权责清晰的司法责任体系。完善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案例指导等制度,推动建立办案全程性质量监督的机制,建立与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体系。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加强司法监督,加强统一业务系统的监管,实现司法办案全程记录,司法监督体现于流程监控。对违法行使职权进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加强检察人员社会交往行为规范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公开制度,建好新媒体网络监督平台,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2.加强纪律监督
检察人员要把纪律放在心中,加强纪律监督,把纪律管在平时,严在平常。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纪律的经常性教育,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监督人民反映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和不正之风。坚持思想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规范司法行为,纠正损害人民利益的问题,纠正滥用职权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等司法不公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