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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协调与融合为核心的环境法学方法论初探

2018-01-22彭宗群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8期
关键词:环境法方法论法学

彭宗群

(518000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 深圳)

环境法是重要的法律之一,通过研究与环境相关的法律知识,可以对环境进行深入的了解,也可以发挥环境法的重要作用,解决环境问题,通过法律法规对环境问题进行规范,发挥其重要的作用。总而言之,研究环境法学方法论的相关内容,对法学、方法论等内容进行概述,了解以协调与融合为核心的环境法学的目的以及任务,分析其基本方法,希望可以提出有效的措施,完善环境法规,解决环境问题。

一、法学的概述

通过进行法学概述,可以对环境法进行深入的了解,确保环境法的合理应用,下面针对法学进行深入的了解,从两个方面讲解法学的概念。一方面,法、律、的区别,将法与律区别来看,在含义上,二者存在较大的差别,在含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根据学者们的见解,法主要指正义原则以及道德公立,具有自然法与应用法,律主要指制定颁布具体条文,具有制定法的含义,法注重研究正义以及评价标准,律注重条文与规则,注重具体的定纷止争[1]。直到清末民初,才将法和律作为合成词,一直到现在,一直将法律一词沿用,但是实际上二者存在较大的区别。另一方面,法学与律学的差别,法学的核心是正义,因而,法学思考的中心,探讨的重点是法的价值,法与平等、自由、权利、民主、道德与宗教的关系,注重法的权威,法在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等,总而言之,法的相关问题主要围绕正义与权力,主要强化争议与公平。为了实现正义,法律规范提出了一些分析和系统类程序性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律学主要需要从技术,逻辑等条文着手,主要是对条文的解释,关注的问题是刑法的宽严,肉刑的存废,法律的具体运用等。因而,律学与法学存在密切的关系,但是也存在显著的区别,二者共同为法律服务。环境法作为法律中的重要内容,即需要法的精神,保证公平与正义,又需要律的规范,拟定恰当的刑法内容,总而言之,研究环境法学的方法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方法论概述

方法论主要指人们开展某一工作的方法与手段,在哲学中,常出现方法论一词,对方法论展开研究,了解人类认识世界的途径思路、程序方式,将科学方法为研究对象尤为重要,不仅可以对方法问题进行哲学思考,还可以对方法进行总结与升华。方法与方法论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一方面,方法是方法论的一部分,是片面的经验材料,由具体的方法构成了方法论的素材与基础,具体方法越多,方法论就越简单。另一方面,方法论也是方法的升华,通过方法论研究,可以对自然现象逻辑进行概述,对问题进行总结。

方法论与方法是不同层次的概念,方法论主要属于哲学范畴,方法属于科学范畴,通过方法论教学,可以对世界进行深入的研究,可以对科学进行超越与批判反思,可以对相关法规进行深入的了解。研究环境法学的方法论就是研究环境法学基础上的环境法学的实施,充分发挥环境法的作用,以协调与融合为核心,确保环境法的顺利实施。

三、以协调与融合为核心的环境法学的目的、任务

研究以协调与融合为核心的环境法学十分重要,有助于促进环境法的开展实施,有助于完善环境法规,为环境法的开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因此,研究以协调与融合为核心的环境法十分必要,具有重要的作用。研究以协调与融合为核心的环境法学首先需要研究环境法的目的与任务,下面,针对环境法的目的,任务进行详细的阐述,首先,环境法学的目的。环境法学是传统法学的延伸,环境法学中包含了传统法学中不曾涉及的内容,与环境问题的解决,如何应付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如何调试环境问题与法学之间的矛盾关系,因此,环境法学的目的就是创新法学理论,在法学中添加与环境相关的内容,对存在的一些环境问题进行积极的解决,改变之前的消极状态,为环境法的实施与贯彻落实提供理论指导,为环境法的完善打下良好的基础。环境法学是一门边缘学科,是法学与环境科学相结合的学科,作为一门社会学科与自然学科相交叉的学科,环境法学具有显著特点,其特点就是以法学为基础,吸收了环境学,生态管理学,生态经济学等相关知识,进行了法学原理的运用,对环境问题的治理提供法律支撑,发挥其重要作用。其次,环境法规的任务,环境法规的任务与环境法规的目的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环境法规的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对环境法的完善,实行提供理论指导。环境法学结合了法学与环境知识,阐述了环境管理,生态经济等内容,可以为环境法的完善提供支撑,弥补了传统法学存在的不足,结合时代特点与时代存在的问题,对环境问题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第二,缓解环境问题,解决环境与人类发展之间的矛盾。现代环境法学的兴趣与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存在必然的联系,由于环境污染的严重,恶劣环境对人们的影响,人们才结合环境管理与生态经济学,提出了环境法学,可见,环境法学的重要作用以及主要任务就是缓解环境问题,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解决环境与人类生存之间的矛盾,坚持可持续发展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以协调与融合为核心的环境法学研究基本方法

进行环境法学研究,最重要的是研究环境法学基本方法,下面,对以协调与融合为核心的环境法学研究基本方法进行研究,希望可以提出一些建议与思考,发挥环境法学的重要作用。以协调与融合为核心的环境法学研究基本方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环境法学研究方法的特征。环境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其研究方法具有显著的特征,首先,研究方法是以环境学与法学为基础的,吸收了相关理论成果,运用了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保证了研究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次,研究方法具有开放性特点,也具有独特性特点,其研究方法主要是从意志到意志,从人到人,会将意志与人相结合,将虚实结合,具有显著的特点。第二,以协调与融合为核心的环境法学研究基本方法。首先,环境法哲学分析法,法哲学是一种最高形式的理论思维,是理论中的最高层次,对法律具有普遍的指导,有助于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其次,法生态学研究方法,通过法生态学研究,可以对环境进行深入的了解,在遵循法律规则的情况下,对环境进行深入的了解,从而提出有效的指导方法,发挥导向作用。最后,环境法社会学研究方法,将警方与社会法相结合,运用社会学方法中的统计,调查等方法,分析环境问题的社会根源,从而对症下药,提出有效的法律干预措施,为法律的贯彻落实创造有利的条件。

五、总结

总而言之,研究以协调与融合为核心的环境法学的方法论相关内容,可以对环境法学进行深入的了解,可以完善环境法,确保环境法的顺利实施,有效解决环境问题,为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希望可以解决环境问题,缓解环境问题,发挥环境法学的重要作用。

[1]陈志荣.生态文明下环境法构建的“深层环境法学”——方法论视角的解读与反思[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01):32-41+16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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