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工厂1
2018-01-21张国云
张国云
第六章 代价(下)
关于这事,我当然据理力争,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在本单位实行的纪律规则,对企业的全体成员均有约束力。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企业有权进行处理,严重违反的,完全可以解除招工合约。
这事一发生,王广舟副书记马上上门来找我,说:“老朱是我的舅姥爷,请手下留情!”
我心里一喜,暗想你王广舟也有今天。但作为一厂之长,我必须公正办事,绝不公报私仇。所以,我一开始就向王广舟打招呼:“希望你支持我这个新厂长的工作。”同时我严肃指出:“正因为老朱是你的亲戚,我们更应严肃处理,这样才有利于你王书记的威信提高。”
这时王广舟试探我:“怎么处理?”我斩钉截铁地说:“立即将朱稳根开除出厂,以此杀一儆百。”
此举一出,一方面让全厂职工看到厂长是在动真格,一方面又让王广舟知道新厂长不是好欺负的,我的个人威信与日俱增。真可谓一箭多雕,杀鸡给猴看。
紧接着,我又在全厂上下引进了工资与工作量挂钩的绩效制度,做到彻底打破铁饭碗—干好干坏不一样。
试行了两个月,干得好的员工可以拿到基本工资的两倍;干得不好的员工,连基本工资的一半也拿不到。两个月时间,顿时造成二分之一的职工申请调岗位或调离企业。
这事又让党委副书记王广舟找到了“漏洞”,这次他不客气了:“我们的企业再这么玩下去,职工都走光了,我们的国营企业也会彻底垮台!”
我极力争辩说,这个社会谁都向往自由,但纪律又是以约束和服从为前提的,有些职工对此产生了误解,以为遵守纪律和个人自由是对立的,要遵守纪律就没有个人自由,要个人自由就不该有纪律的约束。
其实,从表面上看,二者好像是不相容的,实际上却是分不开的。遵守纪律,才能使人们获得真正的自由;不遵守纪律,人们就会失去真正的自由。
“你懂吗?”
“我怎么不懂呢!”
“你懂个啥!我们共产党得江山就是为人民争取自由。可你现在反倒要剥夺他们的自由。”王广舟这话说得有些狠。
“请别忘记列宁说过,任何一个新的社会制度都要求人与人之间有新的关系、新的纪律。”我和王广舟针锋相对、寸步不让。
“我们虽然是老企业,但由于企业管理长期缺乏台账,工资与工作量挂钩的绩效制度可能测算有偏差,但绩效制度的大方向还是对的。”我极力解释说。
王副书记也不是吃素的,至少对绩效考核的一些基本原理还弄得比较清楚:“千万别用资本主义剥削手段,来算计无产阶级的工人同胞。”
王广舟如此上纲上线,让我有点下不了台,忙说:“搞经济,千万别用政治去套。”
此时,王广舟当然得理不饶人,说道:“你胡说八道!我们搞的不就是政治经济学吗?”
听到这里,我知道了,王广舟是有备而来,我不想与他过多争论,以免言多必失,或者纯粹消耗时间。这时,他见我没声音了,更加猖狂:“我告诉你,职工的铁饭碗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你用所谓的绩效工资来敲掉职工饭碗,分明是长资本主义的志气,灭社会主义的威风!”
听到王副书记如此“高调”的话语,我一下子僵在那里。出乎我意料的是,一場极为平常的企业制度改革,怎么就变成了两个阶级、两条路线,一个势不两立的敌我矛盾之间的争斗呢?
那时刚好举国上下反对精神污染,这事马上又被王副书记拿来与当时全国上下的“清除精神污染”行动挂上钩,这是“十年动乱”之后正式开展的第一场“大批判运动”。
也许枪打岀头鸟,我很快被王广舟责令停职检查,让我在全厂职工大会上公开做检讨,接着他组织了一批人批斗我。与“文革”的做法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几天,我几乎天天下到各分厂轮流接受批判。我这个“文革”时期的“红小兵”,饱经了酷似“文革”批斗的皮肉之苦。庆幸的是,这场全国“清除精神污染”行动只维持了二十七天,估计不得人心也就草草收场了。
那段时间黄书记刚好离厂两个月,参加了国营大中型企业党委书记全国轮训班,回厂那天他才知道我遭到批斗,他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是改革者必备的勇气和姿态,但在当前人情重于法理的社会,我们还能一往无前吗?激进式改革者,谁不是以悲剧收场!
当然,我相信鲁迅说的一句话:“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
但我更相信,挣断线的风筝不仅不会得到自由,反而会一头栽向大地,引发更大的企业荒……这事又让我坐立不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