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糖尿病延续护理中应用联动式健康教育模式的效果
2018-01-20张玮
张 玮
(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 200030)
糖尿病属于代谢性疾病,患者临床特征主要为高血糖。据资料显示[1],对糖尿病患者实施延续性护理能够改善患者病情,并且对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有重要促进作用,基于此,现就本社区收治的90例糖尿病患者采取两种不同延续性护理的效果展开探析,表述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90例样本均诊断明确为糖尿病,入选研究的时间为2014年7月~2017年7月,将其分为例数均等的两组,参照组女性18例,男性27例;年龄均值(62.35±4.36)岁;病程均值(6.57±2.61)年。干预组有16例女性,29例男性;年龄均值(62.82±4.59)岁;病程均值(6.01±2.83)年。两组病患基础性资料(性别、年龄和病程等)存在良好一致性,P>0.05,满足研究要求。
1.2 护理方法
参照组:采取常规健康教育干预,即对患者采取健康宣教,告知患者定期检查;指导患者合理应用降糖药物。
干预组:采取联动式健康教育,内容有:1)群体健康教育:开展有关糖尿病知识以及健康行为等健康教育,通过互动问答的形式使患者对自身疾病的了解增加,对群体健康教育的可行性展开评估,依照评估的结果对教育的方式和结果及时调整优化。2)个体化健康教育:依据《糖尿病饮食实用手册》向患者宣教关于饮食控制的知识,并依照患者个体化差异为其制定出合理的饮食方案。3)基础健康教育:对患者进行实验室检查,评估患者糖尿病自控饮食遵从性、健康行为、疾病知识掌握程度以及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间隔30 d对患者展开一次上门随访,对其血糖和血压进行测量,以使其不科学的生活习惯得到及时纠正。
1.3 效果评价(观察)
观察指标:对两组血糖指标进行监测记录,主要包括空腹血糖(GIU)、餐后2 h血糖(P2hPG)以及糖化血红蛋白(GHb)。
1.4 统计学方法
对本组研究获得的实验数据进行整理及汇总,并将整理好的数据纳入统计学软件SPSS 22.0数据包中展开处理,±s(均数±平方差)表示计量资料,t值检验表示组间差异,各组数据对比后P<0.05,提示统计学意义成立;反之则表明无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护理后,干预组血糖控制效果优于参照组,各组间数据比较后存在明显的差异性,P<0.05,统计学意义成立(见表1)。
表1 两组血糖指标对比(±s)
表1 两组血糖指标对比(±s)
组别 GIU(mmol/L) P2hPG(mmol/L) GHb(%)参照组(n=45) 9.25±1.23 11.55±2.16 7.76±1.24干预组(n=45) 6.52±0.99 8.07±1.66 6.52±0.93 t 11.5987 8.5694 5.3666 P 0.0000 0.0000 0.0000
3 讨 论
糖尿病是因人体胰岛素分泌功能障碍引起的疾病,不仅会影响到患者的身心健康,还会对其正常的生活[2]与工作带来影响,将健康教育宣教以及行为干预措施运用在糖尿病患者中不仅有利于医院和社区交流平台的建立,还能够促进医患人员之间有效互动。构建联动式健康教育后,能够使糖尿病患者对自身疾病知晓程度最大限度提高,使患者及时了解到疾病并发症的危害性,包括及时获知糖尿病患病机制[3]、护理管理措施等,进而提高遵医行为,正确服用降糖药物,纠正不良生活及饮食行为,维持病情的稳定性。
本研究结果显示干预组护理后血糖水平与参照组相比存在显著性差异,其中空腹血糖(6.52±0.99)mmol/L低于参照组(9.25±1.23)mmol,餐后2 h血糖(8.07±1.66)mmol/L低于参照组(11.55±2.16)mmol/L,P<0.05,表明干预组采取的护理方案更有利于患者病情的恢复。社区可为患者构建健康档案,并对其实施慢性病管理,此举可为联动式健康教育的应用提供有效的保障。在糖尿病患者接受延续护理干预期间结合联动式健康教育能够使患者增强疾病知晓率,亦能够提高其掌握基本的护理管理技能,实现自我护理,有效延缓病情进展,例如胰岛素注射、血糖监测等等。此外,对出院后患者知识薄弱部分实施综合强化干预,能够及时反馈患者遇到的疑难杂问,再通过制定出一系列针对性护理措施,确保患者的血糖控制在合理水平中,及时改善临床症状,提升日常生活质量。
总而言之,在接受延续性护理的糖尿病患者中施行联动式护理能够有效控制血糖水平,促进患者尽早康复,值得进一步推行。
[1] 周俊峰,韩向北.联动式健康教育模式在糖尿病延续护理中的应用[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6,8(5):250-251.
[2] 崔建蓉.联动式健康教育模式在糖尿病延续护理中的应用[J].护理研究,2015,35(33):4197-4199.
[3] 马晓萍.健康教育模式护理在糖尿病延续护理中的应用观察[J].糖尿病新世界,2016,19(7):15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