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民族团结工作记实
2018-01-20包头市青山区委统战部
◇ 文/包头市青山区委统战部
一、基本情况
包头市青山区是一个由蒙、汉、回、满、达斡尔等42个民族组成,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为多数的工业城区。现有面积28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为481211人,全区少数民族31489人,占6.54%。
包头市青山区是一个温馨有爱的大家庭。长期以来,领导、干部、职工、居民群众之间,建立起了鱼水相依、休戚与共的深厚情谊,形成了共同进步、互相帮助、全心全意维护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大家庭和睦的优良传统。时光飞逝,不变的是民族情,年复一年,永恒的是兄弟谊,这是青山区民族团结工作的真实写照。
二、具体做法
(一)凝心聚力,切实树立民族团结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包头市青山区在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干部职工的同时,也把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民族政策、民族理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渗透到各项日常工作中去,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在民族团结教育的组织推进上,专门成立以统战部长为组长,分管副部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教育工作,使包头市青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内容、有形式。在民族团结工作的实践中,坚持加强对各族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开展各种形式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使民族团结的思想深深扎根在各族干部职工的心中,青山区人民齐心干事创业、务实敬业,人人讲团结、个个争先进已蔚然成风。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包头市青山区始终坚持把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基础,将民族政策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族政策法规。扎实开展“一周两月”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每年在公园、广场、步行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活动16次,设置大型广告牌7块,展出展板400余块,悬挂横幅150条,接待咨询群众500余人。利用科技少年宫、市民大厅LED播出宣传照片50余幅,累计发放了30000余份宣传单和宣传手册。举办民族法律法规专题讲座10次,组织“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收回答卷5000余份。开展了“蒙古语文政策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发放并收回试卷1200余份。组织100余名干部群众前往“美岱召乌兰夫革命活动旧址”、“王若飞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接受民族团结教育。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的基本内容,为青昆清真寺内制作了2块固定宣传栏,2条横幅,张贴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伊斯兰信教群众中入耳入脑入心。在包头电视台、包头市广播电视台发表宣传稿件60余篇。 在官方微信平台——青山人·青山事“局长来了”专栏,对网友在民族政策方面的提问做了详细解答,宣传了青山区民族宗教职能职责,少数民族政策等,并利用微信朋友圈转发宣传月活动情况,增强宣传效果。
(三)强化落实,努力做到蒙汉并用标准化
抓好政策贯彻落实,首要任务是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政策,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起来。青山区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条例》。结合民族政策宣传月的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专项活动,提高对蒙汉文并用工作的认识。在党政大楼内张贴民族团结蒙汉文并用宣传画,鼓励、要求各单位利用二楼大屏幕宣传各类会议主题时蒙汉文并用。做好社会市面蒙汉文字并用工作,先后对文化路、富强路、民族东路青山段等27条主要街道牌匾9000余块进行了蒙文翻译,全力打造景观示范街。
(四)完善机制,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长期持续的战略任务和社会系统工程,青山区坚持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带动工作、提升水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来抓,逐步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的有序运行和稳定推进。青山区属、驻青山区各单位、部门通过文艺调演、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充分激发、调动青山区各族干部职工参与全区民族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投入20万元自治区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在青福镇万郡社区打造了占地80平方米的社区民族民风馆,创建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在南小教育联盟第三校区赵家营小学打造了城市民族工作示范学校及“草原文化”主题校园,捐赠了价值6000余元的《蒙古风俗》《草原密码》《内蒙古革命史》《成吉思汗箴言》等系列图书,编制了“美丽草原我的家”专用教材,举办了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竞赛,推动了全校师生学习民族知识的热潮。在青山区召开的第十二次民族团结进步暨学习使用蒙古语文表彰大会上,共表彰奖励了模范集体109个、模范个人51个。在包头市第十三次、十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青山区共有24个集体、9个和谐家庭、16名个人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奖励。在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青山区1个集体和1名个人受到了表彰。截至目前,青山区共有191家单位荣获了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136家荣获了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五)搭建平台,全力为少数民族群体服务
青山区立足更好地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着力为基层、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使对少数民族优先、倾斜、照顾的政策得到充分体现。每年青山区财政投入民族工作经费10万元。积极推荐少数民族人士在人大、政协机构中参政议政。在先锋道光荣社区成立了先锋区域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在四道沙河村成立了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均设立了民族政策宣传咨询台,并举办了少数民族名优产品展示会。投资20万元资金打造了包头市鹿文化研究院少数民族游牧文化产业原创基地。举办了青山区首届蒙古语培训班,来自社会各界的学员200余人齐聚一堂学习了蒙古歌曲、礼仪习俗等,在万郡社区开办了马头琴学习班、蒙语学习班、蒙古象棋班、少数民族手工艺制作班等,进一步传承和发扬了民族文化,营造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血脉相连的良好氛围。
(六)心系群众,帮助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共同发展
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实事,是促进民族团结的有效方法。青山区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集中走访慰问了50多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为12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及空巢老人发放12000元救助资金;为少数民族就业困难人员发放技能培训卡;向25位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子女捐赠了价值5000元的购书卡。为做好少数民族及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与社区联合举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的“三查”工作。关注穆斯林群众的生活,加大对清真食品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注重日常矛盾排查化解,近几年,未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确保民宗领域社会政治稳定。
(七)培养举荐,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青山区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近两年,提拔使用6名少数民族干部,推荐3名科级干部参加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13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了青山区组织的科干班和青干班。注重少数民族干部后备力量建设,建立了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数据库,在副科级后备干部库中,少数民族干部占后备干部总数的10.9%,加强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在民族团结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扬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为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发展做出新贡献,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青山区开得更加绚丽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