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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罗尔斯的正义观与秩序良好社会的探究

2018-01-19温雪沙

南方企业家 2018年3期
关键词:秩序制度

温雪沙

摘 要: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是打造社会良好秩序,维护社会公正的智慧和美德。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指出:“公正集一切德性之大成”之后,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对正义观念作了多方面限定。他认为只有被公开的正义感才能有助于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公开的正义价值的普遍形成是社会秩序良好的重要评价标准,也是秩序社会的主要道德支撑。“由于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是持久的,他的正义观念就可能稳定,当制度公正时,那些参与这些社会安排的人们就获得一种相应的正义感和努力维护这种制度的欲望”。

关键词:罗尔斯正义;秩序;制度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

正义及正义感

正义

“正义”一词源远流长,它是人类社会普遍认同和不断追求的崇高理想,具有合理、公正的特点。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阶层有不同的正义观。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从个人的职责来讲正义,认为“各尽其职就是正义”,之后亚里士多德强调正义规范人的行为。在近现代的西方思想家的解释下,“正义”一词成为专门评价社会制度的道德标准,同时也被看成是社会制度的最高评价规定。集政治、哲学于一身的杰出的美国学者罗尔斯明确提出,社会秩序基本结构才是正义所调整的客体,即调节和支配公民所拥有的权利、以及赋予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制定通过公民通力协助所产生的财富和应该遵守的社会制度与秩序。

正义感的发展历史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把它作为一种内在品质来衡量人们的行为及社会的德行,也就形成了正义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等同于个体行动,是个体的心灵反省和品德要求,而罗尔斯统称为“自然义务”,也可以理解为社会义务或基本义务,是对个体的人格要求。正义感的获得并非与生俱来的,它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罗尔斯提出:“道德学习不是一个获得新动机的过程,因为一旦我们的理智和情感能力获得了必要的发展,这些动机就会自动产生”。

正义二原则

假如说秩序规范的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正义感,那么正义感的形成和持续就是民众的心灵依托,要想很好地维持这种正义感,就需要一种原则来加以保驾护航,所以罗尔斯的《正义论》中,论述了以公平正义为基本要求和核心价值的正义原则。书中对正义原则是这样阐述的:

第一原则:每个人都应享有与人人享有的一种类似的自由权相一致的最广泛的、全面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权的平等权利。

第二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 (差别原则);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

良秩社会的形成

建构秩序良好的社会

在現代民主社会里,秩序良好的社会的建构必须正视的基本事实就是存在着多元异质性的多种全面性的宗教学说、道德学说和哲学学说。这种多元性事实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永久性事实。如何让这些不相容的学说、功名长期和平共处,而又达到某种政治共识,是秩序良好社会建构的基本前提。在罗尔斯看来,靠国家的权力所达到的对某种全面性学说的共享性理解,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社会秩序并不是良性的秩序,秩序良好的前提是使得多元性的各种全面性学说,都能在一种制度框架内和谐共存,并且使公民的政治共识建构在完备性学说上,即寻求某种重叠共识。

社会的基本结构

在罗尔斯的核心理念中,所谓的社会基本结构也就是社会基本制度,他认为,社会制度建设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同时社会制度的合理化改革和调整也是构建良序社会的保障工程。罗尔斯的《正义论》着眼于调节整个社会的基本结构和道德规范,追求普遍的真正的社会正义。而一个真正正义的社会,其基本政治制度必须确保每个人的平等自由权利不受侵犯。这样,基于人人平等原则基础上所形成的自由集体,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私人的利益选择权利,而且各个人之间的选择可能会导致某种对立与冲突,但是要是可以设计出既满足个人利益,又满足集体目标的社会体系,那么就能形成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

正义感、社会基本结构与良好秩序社会的关系

正义感的普遍获得是秩序社会的道德支撑

正义感离不开社会这个社会共同体,每个人在正义原则的规范下,形成的欲望也各不相同,但是社会的道德情操和文化底蕴是欲望的普遍约束。首先由社会整体来看,正义观念的获得和加强有益于更快更好地实现秩序良好的社会环境。当社会处于一种秩序和制度完善有效时,公民一般会拥有普遍的正义观念,反过来说正是公民的普遍正义,才让社会处于一种秩序稳定的最佳状态,特别在处理社会的非暴力动乱时,社会的多数公民就可以对抗不服从的少数公民。从单个社会成员来看,只有普遍获得正义感的个人,才能真正履行基本责任,才能实现对社会制度和规范的支持和维护。

社会基本制度是维持秩序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

保障社会全体成员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以得到真正有效的实现,是建立社会基本结构和营造社会普遍伦理氛围的主要目标和追求,同时也保证社会“基本善”可以实现公平公正的分配和行使。而秩序良好的社会是人类的一个永恒的追求,正义是秩序良好社会的行动指南和加速器,而充满良秩的社会才能有效实现公民的局部正义、社会普遍正义和国际正义。由此可以看出,拥有规范和公正秩序的社会,不仅是获得普遍社会正义的依托和保证,同时也是追求社会正义的必经之路。罗尔斯认为,社会的最终政治目标,是实现基于正当理由的充分正义而维持社会和民众的稳定,是社会良秩的终极追求和崇高理想。所以要达到真正的社会稳定,社会基本制度的完善必不可缺。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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