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涵养林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018-01-19李永祥
李永祥
(略阳县国有金池院林场,陕西 略阳 724300)
1 水源涵养林的基本定义与功能
1.1 汉中市生态资源利用状况
汉中市森林资源丰富、气候宜人,但经济水平相对东部沿海地区较为落后,基础设施和人民的生活水平还不高。尤其在农村地区还主要是以粗放的生产方式为主,加之自然因素的制约,农民依赖自然资源靠山吃山的思想根深蒂固。因此,转变农民对生态资源的依赖及提高对生态保护的意识具有必要性。
1.2 水源涵养林的定义
水源涵养林是5大林种中的防护林范畴,属于生态公益林,是指调节、改善、水源流量和水质的一种防护林,简称水源林。其泛指河川、水库、湖泊的上游集水区内大面积的原有林(包括原始森林和次生林)和人工林,是涵养水源、改善水文状况、调节区域水分循环和防止河流、湖泊、水库淤塞以及保护可饮水水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1.3 水源涵养林在生态平衡调节中所承担的功能
水源涵养林的生态功能不受行政区域限制,只受地形地貌相对制约。水源涵养林在其可达范围内,充分发挥其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吸碳放氧、减小地表径流、保持土壤的完整功能,体现森林生态功能的无限性。而生态功能从森林形成就开始生产,随森林年龄的增加而源源不断增长,如不受外界的干扰,森林将自行繁生息、更新换代,充分体现森林生态功能的持续性。包括水源涵养林在内的森林生态系统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森林生态功能直接作用于土壤、河流、气候、植物、动物、微生物等复杂的子系统,在自然界中相互协调发展,相互利用而生存,从而推动整个自然界的繁荣。
1.4 水源涵养林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水源涵养林一旦得到保护可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这主要集中表现在2个方面:一方面是水源涵养林涵养蓄积的水,有利于保护稳定汉江水源和水质,发挥汉水北调促进关天经济圈和京津经济圈长期稳定繁荣发展的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汉中地区推动绿色循环发展,汉中各区县可利用部分景观较好的水源涵养林开发旅游,促进农户在不破坏资源的情况实现脱贫致富。
2 水源涵养林保护中所实施的措施
(1)水源涵养林区划界定以后就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根据《陕西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凡区划界定为水源涵养林的,严禁商品性的采伐,禁止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水源涵养林的违法犯罪行为活动,对水源涵养林只能进行抚育或更新性质的采伐。
(2)国家出台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管理办法,对区划界定为国家公益林的地块按权属为国有每年5元/667m2、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每年10元/667m2的标准补偿给林权所有者或林权管理者,落实了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林权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有责任和义务管护好水源涵养林,从而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3)汉中市目前水源涵养林面积,占全市林业用地的32%,全面实施有效的管护水源涵养林有利于对森林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2012年,陕西省出台了《陕西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对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经营做了具体规定,区划界定为水源涵养林后,应采取保护、造林、封山育林、抚育相结合的措施,遵循森林自然演替规律,封、飞、造、补、管并举,封育结合,乔、灌、草结合,以天然更新为主,辅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把重点公益林建设成多树种、多层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长期稳定、不断提高的森林生态体系。
3 水源涵养林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补偿标准低。目前,中央财政对包括水源涵养林在内的国家级公益林的补偿,仅能解决实施公益林的管护和劳务补助,与其林地及林木价值相差甚远。
(2)配套资金难度大。汉中市因财力问题落实必要的配套管理工作经费和劳务补偿难度大。
4 水源涵养林建设对策
4.1 提高水源涵养林的补偿标准
建议国家加大对财力困难的中西部地区支持力度,提升像汉中这样生态重要区域水源涵养林资金补偿投入力度,以减轻地方配套资金压力。
4.2 完善水源涵养林管护制度
建立管护制度,制定《巡护职责》、《巡护制度》、《考核办法》、《公益林办公室岗位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每个山头地块都有护林员管护,并对管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4.3 加大对水源涵养林补偿资金的监管力度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对包括水源涵养林在内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不得擅自挪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证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