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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桑产业精准扶贫的机理与成效

2018-01-19李建琴顾国达

中国蚕业 2018年4期
关键词:陆良县蚕茧桑园

李建琴 顾国达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浙江杭州 310027)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1],我国现行的贫困地区包括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11个集中连片的特殊困难地区,明确实施特殊扶持政策的西藏、四省(青海、甘肃、四川和云南)藏区、新疆南疆3地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及片区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832个县,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592个[2]。2015年全国仍有贫困村12.8万个、贫困户2 984.5万户、贫困人口7 017万人;贫困人口超过500万人的有贵州、云南、河南、广西、湖南、四川6个省(区);贫困发生率超过50%的有西藏、甘肃、新疆、贵州、云南5个省(区)[3]。按照每人每年2 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7年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仍有3 046万人,贫困发生率3.1%[4]。

根据国家战略部署,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相比于异地搬迁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等其他扶贫措施,产业扶贫因其可以依托贫困地区的自然条件、要素禀赋、经济水平等现实条件,能有效地解决贫困所带来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增强自我造血功能而备受地方政府推崇[5]。2018年2月4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按照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产业兴旺”不仅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也是乡村振兴的突破点。

蚕桑产业是我国历史悠久的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桑树的广泛适宜性,养蚕的投入少、周期短及劳动密集型等特点,使蚕桑产业成为扶贫产业中的优选。蚕桑产业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不仅可以助力精准扶贫,带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而且也有利于蚕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国家现代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十三五”项目确定的25个综合试验站对接的125个基地县中,有41个仍为国家级贫困县。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涌现了很多因发展蚕桑产业而脱贫致富的生动案例,大到省、市、县,小到乡(镇)、村、户,各种报导常见于网络、报刊、杂志等[6-11]。但是,关于蚕桑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的关系,没有人进行过相关的专题研究。在发展蚕桑产业助力精准扶贫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面临着一些挑战,有待解决和突破[12-13]。本文基于精准扶贫的要求和蚕桑产业发展的特征,首先从精准扶贫产业的选择要求,阐述蚕桑产业助力精准扶贫的机理,为蚕桑产业作为扶贫产业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其次通过案例分析,总结蚕桑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所取得的成效与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蚕桑产业精准扶贫中的要点,以期为贫困地区通过发展蚕桑产业脱贫致富提供借鉴。

1 精准扶贫的产业选择要求

精准扶贫的关键是实现贫困人口的自我可持续发展。“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与“输血”型需求侧扶贫不同,立足于供给侧的“造血”型扶贫,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破解产业发展的难题,才能提升精准扶贫的实效及其可持续性。产业扶贫是良性可持续的扶贫措施,但是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的产业选择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求,否则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产生不良的后果。

1.1 所选产业必须能够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 821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 61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 363元,而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8 452元[2]。精准扶贫的核心是要增加农民收入,即帮助低收入者(家庭人均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人)提高收入水平。产业扶贫不同于通水、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低保医保对贫困群体的救助,也不同于生态移民和外出务工,是“授人以渔”的扶贫方式,能够让贫困人口在不离家离乡的前提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立产业支撑。有了产业支撑,就有了收入之源,农民才有可能依靠产业的发展,持续获得收入、逐步提高收入水平。因此,以产业发展为突破口,能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地、帮到实处。

1.2 所选产业必须因地制宜

贫困地区之所以贫困,有其地理、自然、历史、经济、社会、体制、机制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贫困地区往往是地处偏远,土地、水、矿产等自然资源贫乏的地区,既没有工业基础,也不可能发展大宗农产品。因此,发展特色产业是最佳选择。而在具体的特色产业选择中,应根据地理、气候、水、劳动力等资源状况,引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地选择水果、蔬菜、茶叶、蚕桑等特色农业产业,或根据自然、人文资源,选择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大健康类产业。

1.3 所选产业必须兼顾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

贫困地区大多为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石漠化等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不宜开发的地区。在选择特色产业时,必须选择生态型、环境友好型产业。200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担任省委书记时,就提出欠发达地区要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富民之路,因此,把高效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生态林业等作为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可将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1.4 所选产业必须符合市场需求

产业扶贫必须遵循市场规律,符合市场需求。不顾地区资源禀赋,没有明确市场定位,仅靠政府一时的强有力主导和大量扶持资金的支持发展起来的产业,最终不一定经受得住市场经济的检验。新常态下我国居民消费向个性化、多样化转变,贫困地区优质、绿色、生态农产品及青山绿水、风土人情等旅游休闲的市场空间巨大。但由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又受技术瓶颈和资金约束,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经济优势,一些贫困地区的新鲜农产品难以快速运达消费集聚的大中城市;另一些贫困地区的旅游休闲资源尚未发掘、转化为市场价值。

综上所述,在精准扶贫的产业选择中,各地必须因地制宜、兼顾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保护,选择基于本地资源禀赋,符合市场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产业,才能持续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从而起到有效扶贫、持续扶贫、快速脱贫的效果。

2 蚕桑产业精准扶贫的机理

因蚕桑产业的自身特征,发展蚕桑产业兼有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蚕桑产业符合精准扶贫产业选择的各项要求,因而发展蚕桑产业能够助力精准扶贫。在许多贫困地区、尤其是贫困山区,蚕桑产业已成为精准扶贫的产业优选。

2.1 发展蚕桑产业能够快速增加农民收入

贫困地区多为收入水平低的农村地区,解决贫困的首要目标是尽快增加农民收入。栽桑养蚕具有投入少、周期短、回收快、效益好等特点。一般标准桑园投入不超过15 000元/hm2,养蚕设施投入不超过22 500元/hm2,当年栽桑当年养蚕当年就能见效,3年即可脱贫。越是贫困地区,农民增加收入的渴望越迫切,发展蚕桑产业的积极性越高。只要地理、气候条件具备,地方政府又能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和技术服务,农村居民就可以开展蚕桑生产,快速获取收入。虽然蚕茧价格因市场供求变化会有波动,但是,相比于其他农产品周期性出现的“卖难”现象,蚕茧作为丝绸工业的初始原料,很少出现卖不出去的问题。

2.2 发展蚕桑产业能够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除了生态移民和外出务工外,大部分贫困地区的农村人口依然要通过本地就业来解决自身贫困的问题。而贫困地区的农村劳动力相对充裕,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蚕桑产业具有劳动力密集的特点,可以很好地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栽桑养蚕既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建立家庭农场,开展规模化生产经营;也可以根据自身承包地的规模,自主选择栽桑面积,实行小农生产经营。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大,总收入高,适合青壮年及返乡创业者;小农经营,适合老年人、妇女或把蚕桑产业当副业的农民。由于桑叶和家蚕的生长特性,栽桑养蚕有季节性特点,农村贫困人口在养蚕季节通过养蚕创收,在非养蚕季节还可外出打工获取收入;因此,蚕桑产业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劳动力资源,而且还能够优化劳动力资源的配置。

2.3 发展蚕桑产业能够促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贫困地区往往是石漠化、荒漠化等生态环境较差的地区或者山区、高原等地处偏远、交通落后的地区。桑叶是家蚕的唯一饲料,要养蚕就必须栽种桑树。而桑树是一种对环境适应性很强的树种,耐寒、耐旱、耐贫瘠、耐盐碱,具有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防风固沙、护田保土,净化空气、改善环境等生态治理功能,既是一种经济树种,又是一种较理想的生态治理树种。发展蚕桑产业既可快速产生经济效益,又能持续发挥生态效益。目前,桑树在我国华北、东北、西北、西南的石漠化、荒漠化治理,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植被恢复,盐碱地治理,矿山修复,消落带治理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4 发展蚕桑产业能够循序渐进推进地区经济发展

与经济高速发展相伴随,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2016年我国三次产业中,第一产业(即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率已下降至8.6%,而非农产业增加值所占比率达到91.4%,其中第三产业所占比率达51.6%;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7.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1.2%[2]。但是,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仍然很低,大多数贫困地区仍然处于工业化与城市化起步阶段。因此,在因地制宜选择特色农业产业时,不仅要选择兼有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产业,而且最好选择后续农产品加工产业链长,延伸和拓展都有较大空间的产业,尤其是那些地区工业化的先导产业。历史上,纺织业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工业化的先导产业,如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棉纺织业,意大利和法国工业革命时期的茧丝绸产业,日本从农业国家过渡到工业化国家居发展之先的主要就是蚕丝业和棉纺业[14]。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苏州、嘉兴、湖州、南充等地区的经济发展也起步于茧丝绸产业。蚕桑产业纵向延伸可以发展缫丝、织绸、印染、制造等丝绸加工业,横向拓展又可以利用桑叶、桑椹、桑枝、蚕沙、蚕蛹、蚕丝等资源开发桑叶茶、桑椹酒饮、桑枝食用菌、叶绿素产品、保健品、药品、生物材料等产品,形成多个产业分支[15]。因此,发展蚕桑产业有利于推动贫困地区的工业化,循序渐进地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16]、四川省宁南县[11]。

3 蚕桑产业精准扶贫的成效

现实中,蚕桑经济被称为山区经济、扶贫经济,蚕桑产业也被称为扶贫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蚕桑产业发展的进程,就是蚕桑产业不断地由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向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的进程[17],也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通过栽桑养蚕脱贫致富的进程。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在蚕桑产业“东桑西移”“东丝西进”的进程中,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民通过发展蚕桑产业,快速脱贫致富;欠发达地区通过发展蚕桑产业,实现了地区经济发展。在我国14个集中连片的特殊困难地区中,大部分地区都有蚕桑产业,其中一些县(市)正走在发展蚕桑产业脱贫致富的道路上,如广西那坡县、陕西省石泉县、贵州省黄平县、安徽省潜山县、江西省乐安县等。大到一个县(市),小到一个村庄、一户农户,因发展蚕桑产业而脱贫致富的例子数不胜数。

自精准扶贫战略提出以来,广西、云南、四川、重庆、贵州、陕西等省(区、市)积极谋划将蚕桑产业融入扶贫攻坚战略,取得了扶贫攻坚和产业发展的双重效果;一些企业也积极投入蚕桑产业精准扶贫的行列中,如江苏华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丝集团公司、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等,为产业振兴和地区扶贫做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要求“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促进杂粮杂豆、蔬菜瓜果、茶叶蚕桑、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和特色养殖等产业提档升级,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下面以云南省陆良县、四川省兴文县、广西凌云县为例,根据实地调研材料,阐述贫困县发展蚕桑产业脱贫致富的成效与经验。

3.1 云南省陆良县

云南省陆良县位于云南省东部,曲靖市南部,县城距昆明市市区120 km、曲靖市市区60 km,全县国土面积2 018 km2,其中坝区面积772 km2,是云南省第一大高原平坝,全县辖7镇2乡2街道和1个华侨管理区,总人口67.8万人。陆良县是著名的爨文化发祥地,历史文化积淀丰厚,气候与地理条件适宜栽桑养蚕。

3.1.1 主要成效 陆良县栽桑养蚕起步于清末,20世纪五六十年代小规模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蓬勃发展,至2016年年末,全县有5个乡镇(街道)、65个村委会、5万户农户、16万人从事蚕桑产业;桑园面积达到1 066.7 hm2,年饲养蚕种32万盒(张),生产鲜茧1.2万t,完成蚕桑总产值6.16亿元,蚕桑产业户均收入12 320元、人均收入3 900元,蚕桑产业人均收入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1%,蚕桑产业成为陆良县农民增收致富的特色支柱产业。

陆良县是云南省最大的蚕桑生产基地县,桑园面积、发种量、蚕茧产量分别占全省的10%、22%和20%。得益于得天独厚的地理气候条件,陆良县蚕茧茧形大、茧色白、质量好,2016年5月陆良县被中国茧丝绸协会授予“中国优质茧丝生产基地”的称号。随着蚕桑产业规模的扩大,陆良县逐步建立了集育苗、栽桑、制种、养蚕、缫丝、织绸、印染、服装加工和桑条造纸、蚕沙提取叶绿素为一体的产业循环链[18],成为云南省乃至全国重要的优质原料茧生产和高品位生丝加工基地,带动了相关产业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据我们调查,陆良县现有收烘(茧)站17个,年收烘鲜茧的能力为8 000 t;丝厂3家,缫丝规模达10 000绪,年生产生丝700余t、织绸200万m;年销售丝毯4万条、蚕丝被5万床、睡袍1万件、床上用品及家居服饰1万套,年产蚕沙提取叶绿素700 t。2016年,实现茧丝绸工业产值4.83亿元。2015年招商投入运营的东盟陆良丝绸皮革交易市场,是西南地区规模最大、专业性最强、功能配套最齐全的大型丝绸皮革专业市场,也是连接东南亚的丝绸皮革交易集散中心,运营效益稳步提升,并与陆良彩色沙林联姻,探索旅游购物线路。

3.1.2 主要经验 21世纪初,陆良县县委、县政府紧抓国家“东桑西移”产业转移的契机,按照“围绕市场建基地、突出规模抓重点、集中连片上水平、依托龙头带农户、创新技术求突破”的发展思路,以构建蚕种质量追溯、蚕桑病虫害综合防控、标准化生产和科技培训“四大体系”为主攻方向,坚持“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大力推行小蚕共育商品化、大蚕饲养规模化,全力推进蚕桑产业提质增效,延伸拉长茧丝绸产业链。

(1)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完善产业化生产经营体系。围绕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思路,遵循“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企业扶持”的原则,以云南新千佛茧丝绸有限公司为主体,以65个有桑园的村委会为分社,以蚕农为社员,成立了陆良县惠农蚕桑专业合作社。通过陆良县惠农蚕桑专业合作社与蚕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解决蚕农社会化服务的保障问题,推进蚕桑产业化发展。一是完善合作社的章程和有关生产扶持、技术服务等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合作社的实体运行。二是建立良好的产销服务体系,合作社与分社、分社与蚕农签订生产服务、收购合同,实行“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加入合作社的社员履行合同,可享受所有扶持政策及生产、技术服务。三是建立合作社(企业)、分社(村居委会)、社员(蚕农)数据库,构建信息化平台,从蚕种的发放到养蚕前、蚕期中、养蚕后的消毒防病和相关技术操作再到蚕茧收购等各环节,全面开展技术跟踪服务,对蚕农进行分类指导和技术培训,实行个性化、信息化服务及动态管理。

(2)突出科技推广与服务,推进标准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陆良县蚕桑科技推广体系设有县、镇两级公益性服务机构,基地村配有蚕桑辅导员,形成县、镇、村三级服务体系。一是大力推广桑树优良品种及蚕桑实用技术。引进推广农桑8号、农桑14号、强桑1号、丰田5号、湘7920等优良桑树品种,栽植桑树27 000~30 000株/hm2,创新桑树伐条模式,改春修夏伐为春伐,大力推广方格蔟与塑料折蔟,强化大蚕省力化蚕台饲育技术。二是推行规范化统一服务。县、镇、村三级蚕桑技术人员实行定点定岗定责挂钩联系制度,从蚕种统一催青配发、蚕室蚕具统一机械消毒、蚕茧统一收购等方面实行全程规范化、社会化服务,提高蚕桑实用技术覆盖率。三是大力培育新型蚕桑生产经营主体,鼓励扶持发展专业养蚕大户。鼓励新建小蚕共育室、标准化大蚕房,对年饲养蚕种120~150盒(张)、年生产优质鲜茧5~7 t、标准化蚕房面积在500 m2以上的规模养蚕大户,按年交售优质鲜茧量,连续3年给予1元/kg的奖励;对新建小蚕共育室面积在200~300 m2、年共育小蚕150~200盒(张)蚕种的共育户,按300~500元/m2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小蚕共育室、养蚕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桑园流转进程加快,养蚕大户、生产示范户和蚕桑农场初具雏形,蚕桑产业逐步向专业化、精细化、分工化方向发展。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各项惠农措施的有效落实。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蚕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重点扶持新植桑园、桑园基础设施建设、低产桑园改造、蚕桑实用技术培训、小蚕共育室建设、方格蔟推广和企业茧丝绸深加工等环节。对新植桑园按4 500元/hm2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低产桑园改造(桑品种改良)按2 250元/hm2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强化桑园道路、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蚕桑产业基地标准化建设得以稳步推进。二是县级财政安排1 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蚕桑基地建设及茧丝绸深加工,同时对企业投产后应交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先由税务部门征收再由财政专项补助返还企业,用于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物流补助等方面;实行“一企一策”与“一事一议”政策,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下限收费或“零收费”。

(4)强化蚕茧收购管理,突破产业发展瓶颈。由陆良县茧丝绸产业领导小组对蚕茧收购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由云南新千佛茧丝绸有限公司按季对陆良县惠农蚕桑专业合作社各分社(村委会)进行考核兑现,同时对有桑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以及村委会书记、主任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既有效保障了各级各部门蚕茧市场管理经费,凝聚了蚕茧市场管理合力,又充分调动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狠抓蚕茧收购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突破了蚕茧收购瓶颈,为蚕茧收购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实行部门联动,强化蚕茧收购秩序管理,严格市场管理,保障了收购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确保了原料茧的供应。

(5)突出茧丝绸产品综合开发利用,不断延伸蚕桑产业链条。目前陆良县茧丝绸产业发展还集中在产业链的上游端,主要进行栽桑养蚕、生丝加工、蚕丝被生产等初中级产品的生产,茧丝绸产业下游产品开发和产业培育,如丝绸印染、丝绸服装设计加工、丝绸文化与旅游、茧丝绸精深加工与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等发展不足。随着国家“东桑西移”工程、“一带一路”倡议和云南省实施的“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陆良县将充分利用丰富的蚕桑资源,积极拓展和延伸果桑系列饮食品项目、蚕蛹萃取与蚕丝蛋白深加工项目、蚕沙提取果胶及叶蛋白项目、桑枝刨花板项目、桑叶保健品综合利用项目等产业链,打造“栽桑养蚕—蚕种制售—桑条造纸—蚕沙提取叶绿素—蚕茧缫丝—蚕丝织绸—家纺生产—服装制作”的一条龙茧丝绸产业体系。目前,陆良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茧丝绸产业招商组和招商项目落地推进小组,实行项目推进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联系项目、部门联动等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加强在项目审批和建设各环节上的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提高项目招商和项目落地工作的实效。

3.2 四川省兴文县

兴文县隶属于四川省宜宾市,是我国典型的石漠化地区,石林、溶洞遍及17个乡镇,有“石海洞乡”之称。2016年总人口48.81万人。兴文县具有丰富的煤、硫矿山资源,过去长期依赖煤、硫矿山经济和地产经济,大量农村劳动力下井和外出务工。随着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兴文县被列为四川省乌蒙山区扶贫连片开发重点县和石漠化治理试点县。兴文县县委、县政府结合本县立地生态条件,将蚕桑产业作为脱贫奔小康的主导产业。

3.2.1 主要成效 2014—2016年,兴文县连续3年每年新栽桑树666.7 hm2,2017年全县桑园面积累计达到4 525.1 hm2,全县蚕农售茧款总额达到1.47亿元,户均养蚕收入达14 258元[19]。不仅解决了大量失业返乡矿工、建筑工人再就业的问题,促进了农民增收,调整了产业结构,实现了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而且发挥了桑树石漠化治理、矿山修复、环境保护等作用,较好地遏制和扭转了石漠化扩展的态势,改善了生态环境,取得了经济、社会、生态多重效益。

2017年,兴文县57个贫困村中有22个村、1 889户建卡贫困户、7 811个贫困人口栽桑养蚕,桑园面积900.0 hm2,人均养蚕收入2 872元,通过蚕桑产业实现脱贫农户1 702户、脱贫人口7 129人,分别占全县贫困户的90.1%、贫困人口的91.27%[19]。桑树成为乌蒙山区的“摇钱树”,家蚕成为百姓的“农家宝”。2017年,全县平均盒(张)种产茧量50.05 kg,平均蚕茧收购价45.32元/kg,兴文县“石海银珠”品牌蚕茧获宜宾市蚕茧质量“三连冠”,并代表四川省参加“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会暨昆明世界农业博览会”,受到了各方参会代表的赞扬和肯定[19]。

3.2.2 主要经验 (1)政府主导,创新蚕桑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在精准扶贫中,兴文县县委、县政府成功探索出“人平两亩桑,脱贫奔小康”精准到人的产业扶贫模式。贫困户年初每人栽种优质嫁接桑1 333 m2以上,配套建设养蚕设施设备,当年秋季1 333 m2桑园饲养蚕种1盒(张),养蚕收入达1 800元,加上桑园间种等收入,蚕农的综合收入就可达到种粮收入的2倍以上;第2年饲养蚕种3.5盒(张),蚕茧收入5 000~6 000元,加上桑园综合利用,总收入可达8 000元以上,蚕农就可以实现脱贫;第3年桑树达到盛产期后每667 m2桑园综合收入可达8 000元以上,蚕农人均收入达1.5万元以上,实现致富奔小康目标[8]。按照这一思路和模式,兴文县县委、县政府制定蚕桑基地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方案,落实栽桑计划、养蚕设施占地政策及项目资金入户入村,引领全县蚕桑产业发展和贫困村产业扶贫。

(2)龙头带动,构建产业化经营模式。产业发展离不开龙头企业的带动和生产经营机制的创新。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兴文县石海茧丝绸公司构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共育户+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蚕农建立起合作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负责生产经营、技术体系构建和产品收购,与蚕农签订3个发展共建协议,即栽桑与蚕茧保护价协议、共育室建设协议和蚕棚建设协议。企业以基层茧站为服务平台,组建蚕桑专业合作社,生产和技术服务覆盖所有栽桑养蚕农户。

(3)狠抓共育,接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全县建立完善了以政府、部门、乡镇、村社四位一体的组织架构体系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层茧站、共育户四位一体的技术服务体系,做到了惠农政策入户、科技人员包片、良种良法到园、技术要领到人。在蚕桑生产过程中,抓准小蚕共育联接纽带,突出小蚕共育体系在蚕桑生产中的核心地位,让共育户成为技术落实人和蚕用物资便民点,将共育户的收益与养蚕农户的蚕茧质量和经济效益挂钩,接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促使蚕茧质量不断提升。

(4)精准帮扶,实现贫困农户快速脱贫。在政府主导和龙头企业带动发展中,对无劳动力的贫困户,推行“倒租返包”模式,专业合作社以每666.7 m2桑园每年300~500元不等的价格将其土地集中流转,建成桑园投产后返包给他人养蚕;公司与养蚕户签订协议,养蚕户按666.7 m2桑园每年饲养蚕种4盒(张),向公司交售蚕茧160 kg,除获取蚕茧收入外,由公司按每666.7 m2桑园再给予养蚕户200元的奖补资金;对无养蚕技术的贫困户以桑园土地入股分红,按30%分成,贫困户每666.7 m2桑园每年可获益1 200元左右。

(5)产业融合,推进蚕桑产业生态绿色循环发展。栽桑养蚕是种养结合的典范,契合生态绿色发展的新时代主题,兴文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石漠化治理工作,累计投资3.6亿元,着力治理耕地石漠化。通过多年的探寻与实践,找到了一条以发展蚕桑产业治理石漠化,同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双赢之路。通过栽植桑树,进行天网、路网、水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属喀斯特地型地貌千姿百态的石灰溶岩和溶洞发展乡村旅游业,充分利用桑园立地空间,大力发展桑园间套种和土鸡养殖,促进了绿色可持续发展和桑园综合效益的提升。如周家镇,原以矿业经济为主,受国家去产能政策的影响,下岗失业人员逐年增多。2014年镇党委提出“绿色周家”的发展思路,以栽桑养蚕为主导产业,向群众发出“下岗不失业、回家再创业”的号召,2014年新栽桑272.0 hm2,2015年新栽桑329.3 hm2,2016年新栽桑253.3 hm2,形成了3个蚕桑示范园区,2016年生产优质蚕茧193 t,蚕农售茧收入745万元;充分利用桑园立地空间和养蚕空档期,开展桑园套种大头菜、马铃薯等100.0 hm2,桑园立体养殖生态土鸡2万只,桑枝生产食用菌5万袋,副产品收入250万元;全镇栽桑养蚕户661户2 283人,人均收入4 358元。蚕桑产业绿了荒山、美了家园、富了蚕农,实现了绿色发展、生态发展。

3.3 广西凌云县

凌云县位于广西西北部,云贵高原东南麓,是大石山区、少数民族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县辖8个乡(镇)110个村(街),2016年总人口22.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5万人,劳动力9.8万人,精准识别后尚有贫困户7 147户30 192人。凌云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冬不严寒,夏不酷暑,秋高气爽,年平均日照1 443 h,平均气温20.0~20.5 ℃,无霜期350 d,平均降雨量1 718 mm,自然气候条件对栽桑养蚕十分有利,桑叶产量高、质量好,年养蚕批次多,蚕茧质量优,是广西的优质蚕茧产区。

3.3.1 主要成效 2016年凌云县有桑园面积4 466.7 hm2,有效桑园面积3 000.0 hm2,饲养蚕种7万盒(张),生产鲜茧3 150 t,鲜茧价格41元/kg,实现蚕茧销售收入1.3亿元;涉及蚕农5 569户,户均收入23 200元,人均收入5 835元,农民养蚕收入单项为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350元[20]。凌云县蚕桑产业跃居百色地区首位,跨入广西优质茧基地县之列。

凌云县蚕桑产业主要集中在下甲、加尤、逻楼等3个乡镇的10多个村,有栽桑养蚕大户近1 000户。全县建立了1家缫丝企业,年产白厂丝600 t以上,产值达2亿元;还建立了食用菌生产车间,年产鲜菌500 t,产值600万元;桑枝饲料生产车间,年产干饲料500 t,产值500万元;2家蚕丝被生产企业,年产蚕丝被1万条,产值900万元。

3.3.2 主要经验 (1)强化组织领导,做好规划布局。凌云县县委、县政府将蚕桑产业列入支柱产业,采取“政府引导、群众自发、政府推动、科技带动、资金扶持、全面提升”等综合措施,推动蚕桑产业发展。成立县蚕桑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加强产业规划、管理和服务,制定蚕桑产业发展规划,年年下发生产方案。强调部门配合,整合各行各业资源,投入蚕桑产业发展,为此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蚕桑服务网络,县、乡成立专职蚕桑生产办公室,村级派有农民技术员。

(2)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对于连片栽桑养蚕的村屯,优先开通公路和机耕路,优先解决水利设施和蚕房等基础设施;出台桑苗、蚕种、化肥、蚕房建设等补贴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栽桑养蚕的积极性,切实推动蚕桑产业发展。

(3)引进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化经营。在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引进1家缫丝生产企业,该企业2007年建成投产,现有17组缫丝自动生产线,可年产600 t以上白厂丝。县政府给予缫丝厂无息贷款4 000万元用于鲜茧收购,为企业排忧解难。探索建立和完善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引导农户参加蚕桑合作社,帮助那些不懂技术的贫困户栽桑养蚕,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将标准化措施落实到各家各户。全县现有蚕桑合作社30个,参与农户2 800户,涉及桑园2 000.0 hm2,年鲜茧销售收入6 000万元。

(4)推行标准化生产,打造优质茧生产基地。制定规范的地方标准体系和综合生产技术规范,大力推广蚕桑标准化生产。2014年打造加西村加屯蚕桑标准园建设,2015年打造优质茧生产基地,在全县形成了区域鲜明、优势突出的蚕桑生产格局,下甲镇平怀、加西和彩架3个村形成了“万亩连片优质茧生产示范基地”。引导农户开发利用蚕桑资源,拓展产业发展空间,通过生产桑枝食用菌、桑枝饲料、蚕丝被,使每666.7 m2桑园的收入增加5 000元,并推动了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4 蚕桑产业精准扶贫的要点

虽然蚕桑产业能够助力精准扶贫,而且在精准扶贫中做出了积极有效的贡献,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甚至面临着一系列挑战,有待各地根据实际条件和蚕桑产业发展进程,切实加以解决。总体来讲,贫困县发展蚕桑产业精准扶贫,既要考虑一般性的精准扶贫的体制机制构建、项目和资金安排、落实与监督管理,还必须在结合蚕桑产业发展特征上,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4.1 紧抓机遇解决资金短缺瓶颈

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最缺的是资金,贫困人口发展生产更缺初始资金的投入。因此,地方政府必须紧抓机遇,争取项目,解决产业发展初期的资金瓶颈问题。在蚕桑产业发展中,贫困地区可结合国家的“东桑西移”、精准扶贫、生态文明等战略及各省(区、市)的相关政策获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当然,在此之前,需要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做出正确选择和长期规划,并构建一套适合本地蚕桑产业发展的体制与机制。广西宜州市[21-22]、四川省宁南县[11]、云南省陆良县[23]能成为各省(区)最大的蚕桑生产县(市),就是他们及时抓住产业发展的各种机遇,并持之以恒促进蚕桑产业发展的结果。

4.2 做好蚕桑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

栽桑养蚕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对于没有栽桑养蚕传统的地区,要推广发展蚕桑产业,不仅需要向农民提供桑苗、蚕种,而且还要组织农民学习栽桑养蚕技术,以保证农民的投入获得预期的回报。为此,需要发挥蚕桑各级技术和推广服务网络以及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的作用。通过技术培训、集中和分散指导、能人示范、建立专业合作社等途径,解决其在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物资、服务需求,让农民在“边干边学”中掌握蚕桑生产方式和生产技能,以一技之长获取收入,避免因不懂技术和生产而可能导致的失败和损失。

4.3 确保蚕茧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

贫困地区都为交通不便的地区,即使生产出蚕茧,还必须解决好蚕茧销售渠道的问题。虽然从全国甚至全球看,蚕茧不存在卖不出去的问题。但是,随着蚕茧市场的放开,局部地区仍上演着“蚕茧大战”风波,导致本该生产优质茧卖高价的却采了毛脚茧卖不了好价格。这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蚕茧收入,而且导致茧丝质量下降。因此,在市场化背景下,贫困地区在发展蚕桑产业的同时,可适时引入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既发挥龙头企业在蚕桑生产前、生产中和生产后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作用,又确保农民生产的蚕茧按照“优质优价”机制被合理收购,从而保障农民的蚕茧收入。

4.4 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开展生产经营

贫困地区在发展蚕桑产业时,可以发挥其后发优势,将在其他地区最先进的生产方式、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用于本地区的蚕桑产业,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集中连片推进蚕桑产业发展,不仅可以大大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帮助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贫困农民及老人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而且可以打造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的蚕桑生产基地,有利于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格局,确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4.5 促进产村融合发展

贫困地区多为经济落后、生态脆弱的地区,不仅产业基础薄弱,而且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社会事业历史欠帐多,自我发展能力弱,但生态环境未受污染。随着蚕桑产业的发展,栽桑养蚕的农民增收脱贫后,往往首先会改善住房条件,但因养蚕房需要空间,农民通常把老房子用于养蚕,新房子住人。人蚕分离本是好事,但是没有规划地建新房又保留老房,往往导致整个村庄脏、乱、差,不仅影响后续养蚕环境,而且影响整个村的村容村貌。建议各地在推进蚕桑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将蚕桑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如四川省宜宾市的银珠新村[24]。另外,广义的蚕桑产业是包括一、二、三产的很长的产业链,是能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产业。待贫困地区蚕桑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就可以将集中连片的桑园景观,栽桑养蚕的生产方式与休闲观光、旅游度假、健康养生相结合,以蚕桑生态园、农家乐等形式,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道路,促进贫困地区产业转型升级。

致谢感谢在实地调研中各省(区、市)及各县(市、区)给予的支持与帮助,尤其感谢云南省陆良县、四川省兴文县、广西凌云县提供的调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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