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十余载 不忘初心促改革
2018-01-19
改革开放40年,江苏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能源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稳步向前。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江苏能源监管办砥砺奋进,不忘初心,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着力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扎实服务民生用能需求,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有效规范能源市场秩序,推动江苏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把宏伟蓝图化为美好现实。
“2018年1~11月,江苏电力市场成交电量19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9%;电力市场已结算电量173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31.1%,度电平均降价1.9分,完成降低用能成本约33亿元……”这是2018年江苏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的丰硕成果。从2012年破冰之初的13.16亿千瓦时,到已超过2018年全年预计1900亿千瓦时,时间的变迁不仅带来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更折射出江苏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电力市场监管扎实而有力。
为改革而生
2006年12月,根据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南京电监办正式挂牌成立。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强电力市场建设是机构成立之初即肩负的职责使命。成立伊始,江苏即率先在全国开展发电权交易,当年完成发电权交易约62亿千瓦时。截至2017年底,江苏发电权交易总量已达2834亿千瓦时,经折算可减少煤炭消耗14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640万吨、二氧化硫28万吨。2007年,江苏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实时监控及信息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率先在全国实现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实时在线监测,这是我国电力监管事业的一项重大创新,不仅拓展了电力监管领域,更开创电力环保监管工作先河,得到时任国家电监会主席尤权等领导的高度评价。2012年3月,江苏电监办牵头实施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时任国家电监会市场部主任刘宝华给予充分肯定:“江苏试点工作意义重大、成绩显著,优先在高新企业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企业间开展试点,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先进经验。”此外,江苏能源监管办还在调度交易秩序、价格财务、信息披露等市场监管以及协调厂网关系方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大力推动市场机制建设,着力构建良好市场秩序,为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因改革而兴
2013年10月,根据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原江苏电监办重组更名为江苏能源监管办。培育市场,为新一轮全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蓄积能量,是彼时市场监管的重要使命。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江苏电网节能发电调度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暂行办法》《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为规范市场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推动逐年放宽市场化交易主体准入条件,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结合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新形势,制定《江苏光伏发电运行监管实施细则》《江苏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合规性、电能质量、并网时限、电费结算等作出规定,促进江苏电源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推动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送出工程,积极参与江苏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电网企业财务成本及投资运行情况专项监管,强化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一系列监管措施的有力推行,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妥善解决,一系列市场机制的有效建立,为进一步深化江苏电力体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以改革为要
2015年3月,中发9号文正式发布,2017年2月,国家正式批复江苏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省政府分工,江苏能源监管办负责牵头制定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办法,实施电力市场监管,开展交易机构组建、输配电价审核、售电侧改革等工作。新形势下新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推动江苏能源体制改革不断前进。
全面做好改革顶层设计。按照省政府职责分工,江苏能源监管办积极加强电改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牵头组织编写《江苏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确定各个阶段市场建设目标,有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进一步规范江苏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确保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统一开放、有序竞争。规则坚持“全电量+偏差考核”,创新提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制度作为交易准入条件,在交易上明确优先发电机组参与市场交易时的优先性,补充挂牌规则,充分体现江苏特色,为交易开展提供有效保障。同时,为破解电网调峰能力不足,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清洁能源消纳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充分调动发电企业参与辅助服务的积极性,实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力度科学化,有效缓解当前电力运行中调峰、供热、可再生能源消纳等突出矛盾。
全面加强市场交易组织。会同省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江苏电力市场交易组织,不断完善交易机制,扩大市场规模。2017年直接交易完成电量1254亿千瓦时,规模居全国第一位,度电平均降价2.2分,总计降低用电成本约28亿元。2018年市场化电量规模预计达1900亿千瓦时,度电平均降价2分。2018年5月,首次开展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消纳西部地区可再生能源,截至10月底已成交电量3.7亿千瓦时。当前,全省已有223家售电公司完成注册公示获准交易,售电公司成交电量占市场化交易电量的70%,已成为江苏电力市场的重要主体。
全面构建市场监管体系。2018年先后印发《江苏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江苏省售电公司监管办法》,除涵盖常态性监管内容外,率先对电网企业竞争性售电业务实施重点监管,促进售电公司持续保持准入条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两个监管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江苏电力市场监管制度体系,提高监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近期还将研究制定出台《江苏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办法》等一批监管规章,进一步加强监管规则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联合省发改委共同起草《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明确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相关要求,加快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进程。先后赴扬中高新区、宿迁运河港等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开展调研,并多次召开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座谈会和协调会。2018年,江苏共有6家增量配电公司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其中包括5家列入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3家为非电网参股配电企业,取证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有力推动江苏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组织编制《江苏增量配电网供电服务规范(试行)》,这是全国首份关于增量配电网的供电服务规范,标志着增量配电网将进入正规的供电服务轨道。
积极探索油气领域改革。以推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为抓手,会同省发改委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LNG接收站公平开放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提供代输、向第三方开放等服务,并开展江苏省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专项督查,规范油气企业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行为,督促油气企业进一步落实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要求,推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2015~2016年,中石油如东LNG接收站对外开放7船。2017年,广汇启东LNG接收站建成并对外开放2船。江苏能源监管办将依据新出台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继续推进江苏省LNG接收站公平开放,为深化油气体制改革、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监管力量。
全面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协调落实电力安全监管属地责任,推动省政府成立以江苏能源监管办为牵头单位的江苏省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与省、市电力管理部门建立联合督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构建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电力安全监管新格局。开发电力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管手段创新。在全国率先开展发电机组技术监督,完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建设,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以监管促改革,以改革强监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江苏能源监管办将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以更坚定的信念、更有力的举措,更积极的作为推动江苏能源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成绩,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