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小反刍兽疫诊断及防控技术
2018-01-19徐连均
徐连均
(江苏省海安高新区畜牧兽医站 226600)
由于饲养场的规模较大,若发生传染病,容易造成大面积发病,会严重影响养殖场的生产。其中在羊只养殖的过程中,若发生羊小反刍兽疫,不及时发现治疗,会造成羊群大面积发病,甚至死亡,严重的危害了羊群的生产安全,也同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被国家列为一类疾病。为了从最大程度的降低羊小反刍兽疫的危害性,故此将对羊小反刍兽疫从流行病学特点、医学临床症状、诊断方法以及预防措施等几个方面的进行详细的论述。
1 流行病学特点
羊小反刍兽疫是由小反刍兽疫的感染造成的,该病毒隶属于副黏病毒科、麻疹病毒属,同牛瘟病毒的物理、化学以及免疫特性都较为相似,因此该病又被称作为 “小反刍兽假性牛瘟”。小反刍兽疫病毒是负股RNA病毒,形态多样,多数病毒粒子呈粗糙的球体,病毒内的核衣壳为螺旋中空杆状,具有囊膜。该病毒的抵抗力相对较弱,对高温、酸性环境以及碱性环境都不适应,因此50℃的高温1h即可达到杀菌灭活的作用;也可以选择pH高于11或者低于4的条件让病毒失活。该病毒直接的自然感染宿主为山羊和绵羊,其中山羊的发病率更高一些,并且患病症状也较为严重,故此在山羊的生产过程中应当更加注意该病的防疫。其他的家畜,如猪、牛等,也会是病毒的携带体,但患病后猪不会造成病毒的传播,因此其他的家畜不会造成疾病的扩散。羊小反刍兽疫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是通过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经过呼吸道感染造成的羊只患病,主要的传染源为患病羊只以及带毒羊只[1]。病毒在患病羊只的体内发生细胞病变,形成合胞体,然后通过患病羊只的排泄物与分泌物,将病毒排除体外,所以患病羊只的排泄物与分泌物都是病毒的载体,应当及时清除。
2 医学临床症状
羊小反刍兽疫分为急性型与温和型两种,通常慢性型病例较少,患病羊多数为成年羊,急性型则居多。急性患病羊的死亡率较高,并且到目前为止没有明确有效的治疗方式,所以只能以预防的方式降低羊小反刍兽疫的患病率。
2.1 急性型
急性型是羊小反刍兽疫的主要临床症状,其中患病羊只多为幼年羊只。患病后,经过5d左右的潜伏期,少数羊只的潜伏期可达到21d。患病羊只在发病后,体温明显升高至42℃左右,精神萎靡,饮食量大幅度降低、部分患病羊出现绝食的情况,腹泻、并且排便水样并伴有恶臭,眼睛与口鼻内出现黏稠性分泌物。5d后羊群逐渐出现死亡,死亡率不断增高,直至一周后,死亡率逐步降低。在患病后,患病率低的情况下,死亡率不会低于50%,患病率高的时候死亡率高达100%[2]。
2.2 温和型
患病羊的临床症状不明显,仅有轻微发热,部分羊只眼睛和口鼻出现大量粘性分泌物,经过一段时间的风干形成结痂。
3 诊断方法
羊小反刍兽疫的诊断方法主要通过医学临床症状诊断、实验室诊断以及血清试验3方面进行。其中在医学临床症状诊断的过程中应当与其他病症严格区分开,避免影响检测方向,增加检测时间,避免造成病情的扩散。
3.1 医学临床症状诊断
医学临床诊断的方法主要是通过羊小反刍兽疫的医学临床症状做出基础的判断,在诊断过程中,应当避免与其他病症混淆,其中羊病毒性腹泻、脓包口炎以及口蹄疫3者的医学临床症状与羊小反刍兽疫的临床症状较为相似,应当加以注意。
3.1.1 羊病毒性腹泻
羊病毒性腹泻的患病羊,出现腹泻的症状与羊小反刍兽疫的患病羊症状相似,容易造成混淆。不同的是羊病毒性腹泻,在患病后,体温不会升高,略微降低一些,同时羊只在饮食的方面正常。成年的患病羊,在不接受任何治疗的情况下通常7d左右会自愈,有效的治疗可以极大的降低患病时间,羔羊患病后若不及时治疗会持续腹泻,造成严重脱水直至死亡[3]。
3.1.2 脓包口炎
脓包口炎的患病羊口部也会出现大量的粘性分泌物与羊小反刍兽疫的症状相似。但是脓包口炎在患病后头部会发生肿胀,口唇部会出现水疱,继而发展成脓疱,若不及时治疗,烂斑会大规模蔓延至眼睛以及鼻部。
3.1.3 口蹄疫
口蹄疫也是一种严重危害羊群的传染病,发病后患病羊精神萎靡,口部流涎,体温明显升高至41℃左右,这些症状与羊小反刍兽疫相近。但是口蹄疫发病后会造成患病羊走路跛行,蹄口出会出现水疱,同时还会造成继发性心肌炎。
3.2 实验室诊断
通过肝素抗凝技术在患病羊的淋巴结、脾脏等组织处,在无菌条件下,进行血液采集,并通过冷链快速运输至实验室。在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再通过荧光抗体试验进行进一步的鉴定。通过实验室的鉴定,可以基本确定患病是否为羊小反刍兽疫。
3.3 血清学试验
血清学试验相对比实验室内的荧光抗体试验而言较慢,但是准确性更高,因为羊小反刍兽疫危害性极高,所以大部分情况下会对羊小反刍兽疫进行严格的确诊后才进行大面积扑杀。血清学检测可以通过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进行病料的采集,然后在无菌条件下,进行血液采集,最后分离血清,进行鉴定。
4 预防措施
羊小反刍兽疫在发现后第一时间进行隔离检测,确诊后进行扑杀,然后焚烧、深埋。根据国家出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 《国家小反刍应急预案》等多个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应当对羊小反刍兽疫进行确诊,做到 “早、快、严”的政策进行封锁,扑杀以及消毒处理。对羊小反刍兽疫应当进行合理的防疫措施,在防疫工作中最大程度的降低羊群的患病率,以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4.1 全进全出制度
在羊只生产的过程中,应当严格做到 “全进全出”制度,避免因为中途的羊只引进造成交叉感染,造成羊群大面积患病。同时应当推广养殖户 “自繁自养”,从根本上降低羔羊引进带来的风险。
4.2 科学的饲养管理模式
在饲养过程中应当遵从科学的管理模式,定期对羊舍及活动场进行清洁、消毒,有效的杀灭细菌病毒;保持羊舍内通风良好,光照时间适宜,确保羊舍内生活环境适宜;保证室内温度适宜,避免温度骤升骤降造成羊群发生应激反应;羊只在饲养过程中使用全价饲料,保证羊只的身体状况良好,也可以在病情高发季节适当在饲料中添加重要,增强羊只的抵抗力。
4.3 定制免疫计划
根据养殖羊只的品种、数量、抗体监测结果以及养殖人员的专业技术等实际情况,为羊场制定一个详细免疫计划,从根源上保证羊群对羊小反刍兽疫的免疫力。目前海安市推广的免疫程序是:种公羊、种母羊每年春季防疫一次(春防时统一防疫),每只羊接种2头份;自繁自养的羔羊50日龄左右(断奶一周)接种1头份;购买用于育肥的羊只入舍时接种1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