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协同视角下中国学校体育角色认知误差原因分析

2018-01-19

吉林体育学院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实施者制定者裁量权

许 婕 赵 均

(江苏科技大学体育学院,江苏 镇江 212003)

学校体育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在社会关系体系中处于特定地位并表现出符合其社会期待的行为模式,是其社会角色的总和[1]。学校体育的角色认知是指角色扮演主体及外界关系群体对学校体育不同角色期望的领悟。学校体育角色认知不准、不清或者错误,其角色实践必然出现相应的问题。实际上学校体育的实施是对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的实践,因此,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的全面和精准对其角色实践至关重要。但是由于参与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群体的多样性及其认知过程的复杂性,给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统一带来了困扰。本文依据系统论和协同论的原理,将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相关的群体视作一个个系统,分析各系统的功能表达及系统间的协同关系,进而探索学校体育角色认知误差出现的机理。

1 中国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的相关系统及其关系

角色理论视角下,学校体育可被视为社会角色之一,具有社会角色的各种特性,但其角色扮演和实现则是不同的社会群体协同完成的,这些社会群体构成的系统不断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群体系统间通过配合与协作、协调与竞争、干扰与制约等,自发地推动学校体育角色认知呈现有序的结构。因此,其学校体育角色认知过程是不同社会群体系统协同发展的过程。

广义上,协同参与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的群体非常庞大,上到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下至学校体育的实施对象,凡是与学校体育相关联的社会群体,都在不同程度上主动或被动地参与了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的过程。但通过对学校体育角色扮演的主体与认知过程的分析,在学校体育角色认知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群体主要是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学校体育理论研究者及学校体育实施者。如表1所示,三者与相关政策的利益相关程度都很高,但对政策治理的权力和意愿从高到低依次是政府及其构成人员(学校体育政策的制定者)、专家智囊和思想库(学校体育理论研究者)、利益相关集团(教师、学生),三者分别在不同层面上协同参与完成了对学校体育的角色认知。

表1 教育政策制定利益相关者分类[2]

具体如图1所示: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在最高层面上将三者的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统一,最终以政策法规等形式呈现,并对学校体育理论研究者的研究进行导向,对学校体育角色实施者行为进行规约。反过来,学校体育理论研究者的研究成果和学校体育实施者的实践效果会不断地被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考和依据。学校体育理论研究和学校体育角色实施之间则是理论与实践直接或间接应用与验证的关系。这三个群体构成的系统协同参与学校体育角色认知,最终形成统一性的政策法规。但因这三个系统的学校体育角色认知具有不同特征,在一定阶段内会导致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特征统一出现误差或冲突。

图1 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系统内群体间的关系

2 中国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相关系统的特征

2.1 体育政策制定者的“有限性”

国家的学校体育政策法规对学校体育特定时期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功能有非常明确的规约,因此,它是我国学校体育角色扮演的主要依据,也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我国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统一化后的文字表达。但法规政策的制定主体是“人”,从而使学校体育政策法规制定者也因人在制定政策时的特性而受到限制,这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

2.1.1 人的有限理性对体育政策制定者的限制

“有限理性”最早由肯尼思·阿罗提出,他认为人处在一个环境复杂、信息不确定的世界,且人对环境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又是有限的,因此,人的行为“即是有意识地理性的,但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3]。之后西蒙又从心理学的角度,论证了人类行为的理性是在给定环境限度内的理性,人的心理机制决定了“有限理性”的存在,并明确提出了“有限理性”[4]这一概念。人的有限理性在体育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广泛存在。

首先,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对学校体育外部环境的有限理性制约着政策的完备性。目前,无论是社会信息,还是自然信息,仍然不能被公共组织完全收集到。[5]如果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掌握的相关知识和信息不够完备,势必会影响他对相关问题的思考程度和范围。其次,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对自身的有限理性制约着政策的选择性。政策制定过程是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过程,是决策者利用自我价值标准对所收集的信息做出既有规范性又有经验性的解释和利用。但因自我价值标准的渗入,加之有限的知识、计算能力、预见力等方面的制约,使得即用方案和政策只能是使制定者“满意”但并非是理性的选择。另外,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对外部环境和自身的双重有限理性制约着政策的实效性。政策往往是针对问题而制定的,学校体育制定者对核心信息和知识的认知敏锐程度和整合反应速度至关重要,当学校体育政策制定的内容超出制定者的感知限度的技能、习性和反应能力时,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所制定的政策的实效性必然受限制。

2.1.2 人的有限权限性对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的限制

从本质上来讲,政策法规的制定是利益相关者把各自的利益需求表达给政策制定主体,政策制定主体再依据自身利益需求,对相关利益关系进行协调的过程。换一种说法,政策就是政策利益相关群体的协商或博弈,是决策者就政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与价值进行分配和表达的活动,最终形成利益平衡或整体利益最大化[6]。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权限是依据他们的利益与政策的相关程度和他们参与决策治理意愿和权力进行分配的[7]。

由此,我们所执行的学校体育政策并不是单纯个人意愿的表达,而是政府意识和价值的反应。学校体育政策从制定到执行,起着主导作用的并非是专家学者,而是政府或代表政府的人员。因为,政府政策制定决策权力的转移并不意味着政府决策绝对权力的消逝,政府的作用在于将特定的国家意识和价值取向通过政策、法律等形式予以制度化,形成一套固定的、不容违背的制度。显然,体育政策制定者在政策制定的权限上受到了限制,他们只是在有限理性和有限权限下,对需要制度化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将政府和国家的意识文字化,后由政府审批。由于学校体育制定者本身与政策利益相关程度和政府对政策导向的掌控,将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们都固囿在一定的权限之内。

2.2 学校体育理论研究者追求“共性”却不能达到共性的“个性”

理论研究是研究者们从不同角度对同一问题或事物形成认知体系,即是形成 “共性”认识的过程。但无论多么成熟的理论或学科,都没有绝对统一的认知,所以理论研究只会不断剔旧更新,却没有终点。这是人类用自己的认知和逻辑思维挑战外部世界的方式和途径。因此,理论研究只是在追求“共性”的道路上,不断收集更为全面的信息,对事物认识越来越全面,却不能完全认识。理论研究的本质决定了理论研究不是人云亦云,而是各抒己见,是期望“共性”,但却总是追求着全面地“个性”和“零散”。每一门成熟的学科都有着丰厚的理论研究基础,每一门新兴的学科,都有大批的学者倾心为其构建着理论基础。理论研究是人们追求“共性认识”中释放 “个性认识”的过程。所以“共性认识”只是理论研究预设的理想化目标,而“个性释放”才是真正的理论研究。

学校体育理论研究者是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的第二大群体系统。他们的研究对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的不断深入有着重大意义,但是学校体育理论研究的特性也是研究者们追求“共性认识”过程中不断释放 “个性认识”,这让学校体育角色的认知不断多样化、个性化,进而造成学校体育角色认知“共性”的困难。

2.3 学校体育实施者的“自由裁量权”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几乎是所有公共政策实施过程的通病。既然是“通病”,那自然有“共因”。这个共因就是“自由裁量权”的客观存在。自由裁量权分为行政自由裁量权和司法自由裁量权。本文所涉及的自由裁量权主要是指行政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是客观存在的,人即使在既定的前提条件下执行决策时也有着自己的决策空间。虽然上级为下级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设定了不可逾越的价值前提和事实前提,但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割断了各级之间对政策认知和执行的统一性,由此模糊甚至打破了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原则性界限,使政策的执行过程表现为行政机构上下互动和相互回应的特征,甚至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8]

就学校体育政策而言,政策制定的主体是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是国务院下属的主管教育的职能部门,拥有由国务院赋予的自由裁量权。一级接一级,直到最基层的教育行政部门也有相应的自由裁量权。美国当代政治学家威尔逊曾言,在超出规则与自主判断之间获得即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平衡,是古老且无法突破的难题,“就如同在自由和秩序、爱与自律、变革与稳定这几对互相冲突的人类价值理念间张力之间寻得平衡。”[9]

学校体育实施者的存在领域宽泛,上至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下至一线教师,每个层次的实施者在一定的规约下,有着对学校体育角色的认知。但从高层到基层的层层执行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广泛存在和使用对学校体育角色认知或许已经偏离了规约好的既定前提。

3 协同视角下的学校体育角色误差原因分析

3.1 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的“有限性”与理论研究者的“个性”的冲突

学校体育理论研究者具有释放“个性”的特征。正如前文所述,学校体育理论研究者只有不断各抒己见,理论研究才会不断创新。与之相反,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却是在“有限性”下要对相关问题达成“共性”认识。共识的达成是学校体育政策制定主体依据自身利益需求,对学校体育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诉求进行协调分配,是“有限性”主动限制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的过程,也是学校体育理论学派被动放弃“个性”的过程,从而让学校体育各利益团体就问题寻求都能接受的解决方式和方法。

在学校体育角色的认知过程中,《教育法》《体育法》等法规中的学校体育角色认知,是在“国家”、“行政机关”的话语权下实现的,是经过各群体“协商”后对学校体育角色相对平衡的共性认知。但体育理论学者的新研究成果必然会彰显“个性”,新理论研究的“个性”和既定的“共性”使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矛盾在所难免。具体来讲,理论研究对学校体育角色认知是一个流动的、多样化的概念,而政策法规往往使体育角色认知成为一个共识。在达到共识的过程中,各方或多或少地放弃了部分利益和自我认知,由此而得的学校体育角色认知并不是纯粹的、绝对的或最符合其本质的,因此,既定角色认知与本质的角色认知之间的误差便出现了。

从另一角度讲,在政策初期,学校体育角色认知处在一个相对平衡和稳定的阶段,也可以说是理论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这两个系统间相互迁就吸收融合的阶段,对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的共识都认可。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两个系统不断从外界接受信息和能量,两个系统间的不和谐开始不断突出,进入一个相互牵制的状态,即理论研究者认为现行政策有不合理之处,政策制定者也发现了新的更为合理化的理论。到了理论成熟时期,两系统的不和谐相对激化,统一化的“共识”遭到新理论的质疑和冲击,学校体育角色认知出现分歧,学校体育角色认知误差也真正出现。但两个系统间依然进行着信息和能量交换,再加上其他系统的参与,各系统就学校体育角色认知必然产生整体效应或集体效应,最终形成新的理论共识并重新作为政策制定的依据和参考,政策再次成了理论研究的导向(如图1所示)。

3.2 学校体育政策的共性与体育角色实施者自由裁量权的较量

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让体育政策性学校体育角色的共性认知在一级级解读和执行中,逐渐形成多个“去中心化”的共性认知,每一层次的共性认识和“中心共识”间都有一定的差异,而这种差异会随着离心距离的增大而增大。

从另一个角度讲,学校体育角色的实施者长期活跃在学校体育工作第一线,不仅掌握着大量的学校体育实施的客观事实,而且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他们对学校体育角色的认识和思考也不断加深,尤其是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共抓的大学体育实施者,会依据实践经验,逐渐形成自我的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由于这些认识是在自由裁量权下,依据学校体育角色实施的客观事实和体育实施者自我的价值取向而逐渐形成的,因此,它们是一些特殊化的认知,而非政策化的共性认知。这些特殊化的认知在学校体育角色实施的不同层面上挑战着政策化的共性认知。

3.3 学校体育理论研究的“个性”与体育实施者“自由裁量权”的对接

在学校体育角色实施过程中,无论作为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共抓的大学体育实施者,还是以教学实践为主的基础教育中的体育实施者,他们不仅对学校体育有着自己的理论建构,同时也会受到相关领域理论研究的影响。尤其是在当下信息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已经超出想象和控制。新的理论构建和研究成果会很快渗透到学校体育实施者的学校体育角色认知当中。同时,在学校体育角色实施过程中,实施者又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对学校体育实施者的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的影响效力较上层的行政部门更为显现。但是在既定的前提条件和价值观念导向下实施学校体育角色过程中,实施者还不时地受到学校体育理论研究的冲击,且其理论构建成熟程度决定了其自由裁量的程度。所以,在受相关法规政策的制约下,如果“个性”的理论构建能够与相关法规政策的“共性”特征所契合,其自由裁量的程度也会较低,那么其角色认知与政策共识的误差就会较低。但如果其理论构建与政策法规中的学校体育角色认知差距较大,也会相应地带来更深程度的自由裁量,那么两者的学校体育角色认知误差就会更为凸显。

3.4 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系统的特征对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的困扰

如图1所示,与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相关的群体系统主要有三个,三个系统的群体要素在不同层面上对学校体育角色形成认知。但是在这些群体要素进行功能表达时,一些群体可能涉及了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的多个层面,即担任着政策制定的使命,又是知名的学校体育理论研究专家,也还是坚持在一线的学校体育管理者或教师。鉴于多重身份的重叠,其角色扮演就会比较复杂。在参与政策制定时,既要协调各方利益又要遵从既定的价值前提;在理论研究时,既要遵循政策导向又要独树一帜或推陈出新;在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时,既要领悟学校体育政策法规,又要遵从工作经验所积攒的客观事实。同一领域兼任多重角色,协调是难题,多重角色的特征会在潜意识中影响着其在不同领域的角色扮演。这种角色身份的冲突,也必然会在不同时间、场合中影响着该主体的学校体育角色认知。

4 结论

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相关的群体系统较多,但主要的群体系统包括由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学校体育理论研究者和学校体育实施者这三组主体构成的系统。由于人的“有限性”而限制了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对学校体育角色的认知,所以政策层面的学校体育角色认知是人在有限性下多方利益群体协商后的共识;学校体育理论研究者同样具备理论研究的特征,即彰显自我理论的“个性”。因此他们必然也必须对学校体育角色有着自我认知;学校体育实施者对政策法规有自我的“自由裁量权”,在“自由裁量权”下,学校体育的实施状况是学校体育实施者对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的主要依据。

由于政策层面上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的“共性”与理论研究者的学校体育角色认知的“个性”间存在冲突,又由于实施者“自由裁量权”下,学校体育角色认知对政策下的学校体育角色认知“共性”具有一定挑战,以及学校体育理论研究与实施者“自由裁量权”有一定对接,以及有时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和学校体育理论者及学校体育实施者三位一体,造成了学校体育角色多层次和多方位的认知误差。

学校体育政策制定者、理论研究者和实施者三者间认知误差是客观存在的,但由这三组主体构成的系统不断进行着能量和信息交换,三个系统之间通过参考、导向、验证、指导和反馈等方式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不断地加深对学校体育角色的认知,纠正学校体育认知的误差,推进学校体育角色认知从无序向有序转变。

[1] 彭庆文.新时期中国大学体育角色定位研究[D].北京:清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31-33.

[2] 江红霞.简论教育政策制定中人的有限理性[J].教学与管理,2006(3):3.

[3] (美)肯尼斯·阿罗.社会选择和个人价值[M].陈志武,等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174-179.

[4] (美)赫伯特·西蒙.人类活动中的理性[M].陈志武,等译.成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6.

[5] 齐明山.有限理性与政策决策[J]. 政府改革与创新,2005(2):28.

[6] 刘荣.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视阀下的教育政策制定.现代教育科学,2011(5):22.

[7] 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2006:31-32.

[8] 林小英.教育政策过程中的规则和自由裁量权:以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为例[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7,28(4):98.

[9] (美)詹姆斯·威尔逊.官僚机构:政府机构的作为及其原因[M].孙艳,等译.北京:三联书店,2006:464.

猜你喜欢

实施者制定者裁量权
公安机关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对规范药品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研究
省统计局强化党建引领 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试析初中课堂管理策略
“最关键”的施工力量——决策者、执行者与实施者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失灵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