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意识形态与新媒体技术统摄下的文艺生产
2018-01-18周燕妮
周燕妮
摘要: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催生的消费意识形态使人与物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革,在消费之光的照耀下,一切都成为消费品,文艺生产也不能置身事外。同时,新媒体技术又给文艺生产以新的规定性。消费意识形态和数字化新媒体在文艺生产的场域中交互,一同为文艺生产打上了属于这个时代的烙印。文艺生产的途径、主体、内容在二者的统摄之下呈现出新的样态,文艺生产范式也愈发展现出立体多维的表征及多方跨界的格局。
关键词:数字化新媒体;消费社会;文艺生产
海德格尔曾说:“由于技术本质并非任何技术因素,所以对技术的根本性沉思和对技术的决定性解析必须在某个领域里进行,此领域一方面与技术之本质有着亲缘关系,另一方面却又与技术之本质有根本不同。这样的一个领域乃是艺术。”[1]
技术的本质与其说是某种技艺的强进与增长,不如说在技艺强进与增长的部分中所对应着的各个领域的相应改变,这种改变给了我们一种更加可触的感性形态。
与人类精神生活相关照,技术的不断发展日益推动着媒介手段的逐步演进。由于此种演进,现如今社会的文化范式开始变成着一种集成整合式的、混融转换式的、去中心而多元共生的范式。多元并存并且立体伸展着的媒介融合集成了“全媒体”格局。美国传播学家施拉姆指出:“媒介就是插入传播过程之中,用以扩大并延展信息的工具。”[2]现如今的“数字媒介转向”极富张力的延展了人类的文艺生产。
一、消费社会与文艺生产
伴随着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如今社会早已经不再在“理性化生产”以获得最大的利润这样的圈子中打转[3],而是深陷于一种企图无限生产的躁动之中。消费的概念如今产生了巨大转变,“被消费的不再是物品,而是人与物品之间的关系结构本身,这种关系已经延伸到历史、传播与文化关系的所有层面,而且最后所有的关系理念都成为了消费品。”“在消费之光的照耀中,一切都成为了消费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进入到消费社会”。[4]人在不知不觉已被塑造成置身于消费社会中的若干欲望主体。从“1958年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发表谈话鼓励国民以自己的消费行为最大限度的推动国家经济的增长”[5]到我国近年来移动市场的群雄并起引领用户实现一轮轮爆发式增长,使用移动支付完成线下消费成为愈加普遍的一种购物体验。这股消费风潮渐次席卷各个国度,生产的蜜蜂变成了消费的蜜蜂。消费社会关注消费、刺激消费,因此一切都需遵循商品化逻辑,在商品化逻辑的推演中极易形成具有非理性、感官化特征的消费意识形态。
在消费社会,消费意识形态和数字化新媒体的发展深刻交互,并为文艺生产打上鲜明印记。数字化新媒体作为文艺生产的渠道和載体,这种数字化技术的新变与消费社会里商品化、市场化的特质结合,这为文艺生产实践生发出了更多可能性,也加速了原本相对封闭的文艺场域的解体。强势的商业元素乘势进入文艺场,并以其商业逻辑逐渐打造着当前文艺生产的形态。阿多诺这样形容,“艺术也是商品这一说法并不新鲜,正在发生的变化新就新在艺术心甘情愿地以商品自居”“它快慰地在消费品中占据着一席之地”。无论文艺的消费者或生产者都欣然认可艺术品即商品。作为消费者,对文艺产品的消费不仅仅是为了获取审美享受,在消费意识形态的逻辑下,消费这一行为所体现的更多是个性的象征以及群体区分的符号,文艺产品被纳入进一种交流体系和符号体系之中,人在对其进行消费的同时也即是在传达个体的某种定位或追求。正如马克·波斯特强调的那样:消费主义的关键不是进行炫耀性陈列的非理性倾向,而是个体被插入了交流关系中,并在这种关系之中接收以商品形式传递的信息[6]。艺术品消费属于具有抽象性的精神层面的消费。在精神产品十分丰盛的当下,文艺生产者不再怀抱着“供给创造需求”这样的想法,而是转而去观察体味人的社群分化从而定位文艺产品的消费人群。商业与资本逻辑以强大的渗透力渗透到了文艺生产中。詹明信曾经指出过晚期资本主义阶段“美感的生产已经完全被吸纳在商品生产的总体过程之中”[7],在消费社会里,艺术品即是商品,其存在于供需关系之中。新媒体网络时代跨越了时空的限制,使生产者与消费者共存在了同一时空之中,这使得文艺生产者被文艺产品消费者的世俗化扩大所影响,愈发追逐大众的喜好,并逐渐将大众的喜好推向决定文艺生产内容的主导地位,这种纵容大众的审美喜好的做法必然会使文艺生产的价值取向上出现偏差,导致在消费社会的环境下的文艺生产出现片面追求娱乐性与商业性的弊端。文艺生产者根据消费者对于文艺产品内在的交流功能与符号属性愈发重视的心态,针对消费者社群分布,将特定理念注入产品之中,使特定的文艺产品与特定生活理念或生活追求相对应,以此来吸引消费。
二、新媒体时代与文艺生产
从新媒体时代下文艺生产的途径上看,以微信、微博等为典型代表,由于这类媒介的本体属性使许多带有鲜明时代特点的文艺生产途径由此产生。以微博为例,微博“是借助微型博客为传播媒介,以传递信息、表达情感,交流思想为目的,以140个字符以内为文本样式,具有俳句体的凝练传神、即时化的个性表达、集聚式的实时互动特质的一种新文体。”[8]其作为一种在新媒体时代下不容忽视的典型媒介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和影响了人们进行文艺生产的途径。不仅是微博,众多新兴的数字媒介日益丰富着文艺生产的途径。微信公众号、甚至还有各种直播移动客户端等这些新的媒介载体使得文艺生产的途径大大超出以往人们所能想象的范畴。这些新生的途径的背后体现着一种与以往印刷文学所区别的理解世界的方式与思维模式。途径本身没有优劣之分,但有“先进”和“落后”之别,这种“先进”与“落后”是一个流动的概念,恰如机械复制时代也曾以“先进”的姿态引领过人类文艺生产的脚步。丹尼尔·伯斯坦形容“这个世界是一块空白的石板,数字比特和字节就是用来雕刻一个崭新的世界新秩序的凿子。”[9]如今新媒体时代里出现的众多新媒介给了人进行文艺生产的新途径,这恰如那把“凿子”,去追究这把“凿子”的优劣是不理性的。在新媒体时代条件下,人们对文艺生产途径所出现的新变化褒贬齐飞,但我认为“凿子”代表着人类所掌握的认识世界、与世界沟通的一种更进步更灵活的方式。途径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因为工具仅是释放出存在于使用主体中的某种倾向。
从新媒体时代条件下文艺生产的主体上看,更多普通人加入进文艺的创作活动中,创作主体的身份更加多元。这种创作主体的平民化转变体现着不同年龄段、不同身份地位的人们对于文艺创作的热情与兴趣。基于新媒体时代下生活着的无数个体所享受到的技术支持,众多自媒体涌现了出来,越来越多的个體站出来进行着自我发声,这些个体欣喜的发觉自身可以借助种种“微艺术”的形式参与进文艺生产的活动中。这些带有世俗化色彩的个体都自带着独属于自身或某个群体的“历史视野”,因此当这些个体由以往较为单纯的受体变成了在此时代下文艺生产的主体时,便意味着文艺生产类型的丰富,文艺生产角度的立体、技法的多样,以及文艺生产的主体队伍的壮大;也意味着对于以往文艺生产主体精英化专业化的瓦解。这种无形屏障的打破极大激发了更多人进行文艺生产的热情,文艺生产主体的特点反向地为文艺生产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与创造力。
与文艺生产主体上的此种特点相对应的,是一系列反向连锁反应。尼尔·波滋曼口中的“意识形态偏向”是说“每一种工具里都嵌入了意识形态偏向,也就是它用一种方式而不是另一种方式建构世界的倾向”[10],这种意识形态所具有的倾向性会影响人们对于世界的认知方式。文艺是人类精神生活领域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它对于人的精神世界的塑造起着特殊的重要的作用。以往文艺生产活动的主体掌握在少数精英或者说更具备专业素养的人手中,尽管局限了可能性的延展,但他们所具备的专业素养与知识背景使得他们所生产的文艺作品在意识形态领域对人们的精神生活与世界的认知方式起着一定引领作用。而如今,文艺生产从一种少数的具备专业性的群体进行的一种活动变为广泛的带有草根色彩的主体性活动,大多数的主体由于文化素养与受教育程度的参差不齐使得其带有盲目性与盲从性,这显然违背了意识形态的良性养成。同时,其基数的庞大与身份的驳杂使得“多数人暴政”的局面极易产生。
由此可观察到如今文艺生产内容相较于之前显露出两点变化。
第一,新媒体时代条件下文艺生产内容的更新速度之快是以往人们无法想象的。文艺生产内容的即时性是传统纸质文学不可比拟的。生产出来的文艺作品甚至可以即刻为读者所欣赏到,同时可以更敏锐的体察到新生事物的出现,社会热点可迅速的呈现到文艺作品中,文艺生产的周期变得越来越短。这是现代生活节奏愈发加快的产物,同时迎合了大部分人们在这种生活节奏中的审美心理。但随着更新速度的加快,文艺作品的创作周期变短,我们经常看到一夜之间忽然涌现出各种主题相似的文艺作品,它们迅速出现又迅速消逝,“文艺经典”的概念渐趋淡化。
第二,伴随文艺生产主体的大众化转型,文艺生产的内容也越来越体现出通俗、个性、自由、亲民的特点。文艺生产的内容所涉足的范围愈加广阔,文艺生产的主体的丰富性投射到文艺生产的内容上,使其内容具有更多的个性色彩。在新媒体时代条件下的文艺作品内容所具有的个体性和某个群体性的独特艺术表达,涌现出众多的底层视角与新颖的表达技法,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文学回复到崇尚精神自由的本源。
参考文献:
[1]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下)[M].孙周兴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954.
[2]施拉姆 威,波特 威.传播学概论[M].陈亮 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144.
[3]波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全志刚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see,Jean Baudrillard,The system ofobjects,Trans.By James Benedict,London 1996.中译本参阅《物体系》,林志明译,上海世纪出版社集团,2001.
[5]何志钧:消费意识形态与当代文艺消费[J].社会科学家,2006,11.
[6]Mark·Poster.The second media age[M].Cambridge:Polity Press,1995:63.
[7]詹明信.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M].北京:三联书店,1997:429.
[8]李存:微博文学的定义、发展、类型及特征[J].贵州社会科学,2010,10.
[9]丹尼尔·伯斯坦 戴维·克莱恩:征服世界——数字时代的现实与未来[M].吕传俊 沈明译.北京:1998:3.
[10]尼尔·波斯曼.技术垄断:文化向技术投降[M].何道宽 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