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01-18李干杰
李干杰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这些重要指示和要求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实践动力。
过去五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空前。积极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2013年至2016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约17.9%;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下降至2016年的62%;水电等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19.7%。全国燃煤机组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约6.4亿千瓦,占煤电总装机容量近68%,建成全球最大的煤炭清洁发电体系。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20余万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专项,组织1000多名专家开展专题研究。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第一阶段的决战之年。经过各方努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6.2万家;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多万户,淘汰燃煤小锅炉4.4万台,削减散煤消耗1000万吨以上,北京、天津、保定、廊坊主城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建成上万平方公里的无煤区。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7%;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5%。《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如期实现。
水污染防治积极推进。36个重点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开工整治,74.3%的黑臭水体完成治理任务。2016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比2012年增加25%,81%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2.6万个村庄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9亿农村人口直接受益。开展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排查出的490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清理整治。
土壤污染防治扎实起步。土壤污染防治法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污染地块、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发布实施,风险评估和修复等技术文件陆续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展开,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初步建成。启动79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在6个地区建设国家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此外,不断加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力度;全面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运行核电机组保持良好安全记录。
当前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
环境污染依然严重。从大气环境看,环境空气质量在重点地区和部分时段超标严重。2017年1月至11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06个城市达标,达标率仅为31.4%。北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效果明显,人努力,但天也帮了很大的忙,存在较大的反弹压力。从水环境看,部分区域流域污染仍然较重,各地黑臭水体整治进展不均衡、污水收集能力存在明显短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不规范,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从土壤环境看,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凸显,污染地块再利用环境风险较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突出。环境压力持续增加。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尚未完成,产业结构偏重、产业布局不合理、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经济总量增长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尚未脱钩,污染物排放量依然处于高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环境治理体系有待完善。一些地市级特别是县区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绿色发展认识不高、能力不强、行动不实,重發展轻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环保守法意识不强,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公众环境意识很强,但自觉主动参与的意愿仍然不够。
同时,我国也到了有条件不破坏、有能力修复生态环境的阶段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难得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和根本保障。二是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创造了很好条件。三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改革红利正在逐步释放,为生态环境保护增添了强大动力。四是改革开放后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积累,为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更好的、更充裕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考虑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这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要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整治“散乱污”企业,压减煤炭消费量,减少机动车污染。狠抓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水平,采暖季节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差异化的错峰生产。
着力开展清水行动。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抓两头、促达标,保好水、治差水为原则,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歼灭战,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面整治农业农村环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加强江河湖库水生态保护,继续大力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设。
扎实推进净土行动。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重金属粮食超标区域农用地和拟开发为居住和商业等公共设施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确保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加快实施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建立污染地块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深化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尽早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相关单位规范化水平,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置。
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壮大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活动的资源消耗、污染排放强度和总量。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物耗。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推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保障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
构建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严格环境质量达标管理,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稳定增加环保投入,深化绿色金融,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境法治体系,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强化环保能力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大气、水和土壤等重大环境问题成因调查与治理科技攻关,加快人才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建设,加强国际对话交流与务实合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