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保工作有哪些抓手?
2018-01-18文|邵晨
文|邵 晨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环境质量改善,生态文明建设的重担最终要落在基层环保部门肩上,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最终要靠基层来落实。科学发展看环保,工作落实看基层。没有基层环保工作的推进,很难有环保工作的真正提高。那么,基层环保工作该抓哪些方面?
要抓好落实。基层是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末稍”和“交汇点”,也是各种矛盾的“聚集区”。县级环保部门每年要接受省、市环保部门上百份公文,但每份公文都不能空转,都要有个交代和说法,都要扑下身子到现场,掌握实情抓落实。尽管有些工作需要乡镇、企业的配合,但督察、监管、协调、考评等任务仍在环保部门,不能遥控指挥,更不能当甩手掌柜。因此,基层环保部门要始终把握基层工作的第一要义是抓落实,把主要精力放在调研工作及具体对策上,围绕日常性工作、重点工作、临时性中心工作、区域环保事业的长远性课题展开。通过调研,把本区域环境家底、一个时期的环境问题、制约环保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搞清楚,开好局领导班子成员会、中层干部会、职工大会等重要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作风,拿出对策,抓好落实。
要做好监管和防控工作。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但核心是监管和防控。监管是地方环保部门的基本职责,更是县级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我国环保工作的长期方针,基层环保部门要始终抓住监管和防控这根主线,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管得住,如建设项目全程监管、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监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属于协调范围内的事务要协调得好,要善于与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沟通,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及早有效予以解决。
要用好环境执法这把利剑。基层环保部门处于环境执法的“前沿阵地”,要面对形色各异的违法案件。随着我国法制建设逐步加强,必将赋予基层执法者更大的权限。因此,基层部门要用好手中权力,“该出手时就出手”,坚决顶住说情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用好环境执法这把利剑,捍卫法律的权威,惩治环境违法行为,捍卫公众的环境权益,强化基层环保部门的地位,树立基层环保部门的权威。
要搞好环境服务。基层部门服务对象主要是企业和农村,与普通老百姓接触多,最易体察民情。基层环保部门在服务过程中态度要端正,不推诿,不扯皮;感情要真挚,杜绝“脸难看、话难听、门难进、事难办”的作风;成效要明显,法律、政策性服务要准,技术性服务要精;通过服务,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让公众从环保工作成果中得到实惠。
要进行规范化建设。基层工作要想做到忙而不乱,必须在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要设置适应基层工作需要的机构,不求全,但求顺。以吴兴区道场乡为例,环境监察大队统一协调,监察中队派驻乡镇,分管乡镇的执法机构,以环评、污控、法规相关科室为主的监管机构、监测站、研究所提供环境信息,彼此配合,抓住了基层环保工作规律。建立高效的管理制度、奖惩机制、运行程序,重视基层环保队伍教育培训,切实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基层环保部门标准化建设水平,以适应基层工作实际需要。
抓好这些着力点,基层环保部门自身的努力是内因,还需要一定的外部因素。
需要政府支持。基层环保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一是给位子。要随时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在宏观决策中,尤其在涉及建设项目上马、产业规划布局、经济结构调整等工作时,要增强环保部门的话语权,支持环保部门使用“一票否决”权,真正把环保部门当作宏观管理部门看待;二是给政策。要把环保部门的工作思路、建议、措施过滤、升华之后,及时变为政府行为、意志,通过规范性文件实施;三是给财力。地方政府在环保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环境监管、执法装备等方面要舍得投入。
需要公众参与。公众是实现环保工作历史性转变的重要力量,公众参与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基层环保部门与公众切身环境权益联系最紧密、最直接。随着社会开放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公众参与必将以更加多样化的形式影响基层环保工作的纵深推进。要把公众参与环保、宣传环保的热情真正调动起来,变环保部门独家宣传为全社会人人宣传。
需要专业人才。基层的工作最为具体,涉及的政策性、专业性强,需要懂法律、政策、管理的人才。大多数县级环保部门,正规环保院校毕业的科班生仅占10%左右,难以满足环保工作的实际需要,仅靠基层环保部门培训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级政府部门、环保系统的教育及人事管理部门必须把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作为战略性工程来抓,完善培养、输送、管理、交流机制,造就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基层环保队伍。
需要过硬的作风。基层工作忙、累、急、险,工作态度上,需要严谨务实、不事张扬、淡泊名利的作风;工作执行上,需要雷厉风行、果断高效、机智灵活、敢于负责的战斗作风;品质修养上,需要胸襟开阔、顾全大局、恪守法纪、正派清廉的律己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