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委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工作
2018-01-18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吉林农业 2018年21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问题排查及整改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时解决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8月20日,省农委下发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吉农质发〔2018〕7号),就全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这次专项检查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责任书、承诺书签订、监管对象名录建立、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等;二是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包括网格化管理、监管、检测和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生产记录、巡查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产地准出、质量安全监测等制度落实情况等;三是检查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包括生产、经营许可、农药登记、禁限用高毒农药专营、购销台账、专柜经营、农药规范使用等;四是检查追溯管理情况,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农业投入品追溯管理平台的运行、管理、使用、信用档案建立情况等。
专项检查分为自查、交叉互查和整改三个阶段,从8月20日起,至12月底结束。交叉互查工作由9个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以及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业局牵头,有关县(市、区)农业部门监管人员参加,组成13个检查组,开展交叉互查。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将向受检单位反馈情况并形成检查报告报省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