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困境和路径优化
2018-01-18晏国耀
晏国耀
(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 611130)
党的十九大报告再一次提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体到农业领域,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助于实现农业各要素的最优配置。对于我国当前的农业发展现状,在一定层面上制约着农业供给侧改革。学术界对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探讨较多,并从多个方面进行探讨,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例如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冯志峰副研究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认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在于降低成本、增加收益;邓磊、杜爽《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力与新挑战》指出,通过制度、创新以及结构优化来推动供给侧改革;刘国华、李含琳《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是治理“产能过剩”——访中共甘肃省委党校李含琳教授》认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是治理产能过剩,优化结构的重点应为保障产品品质;徐丽红《农业电子商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破口》提到农业电商化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破口,要致力解决农业电商的发展短板。此外,还有诸多学者从政府积极推动、变革农业经营方式、金融支农等角度探讨了农业供给侧改革。
1 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困境及其改革的必要性
理清当前的农业发展困境,从问题发现本质,便于进一步梳理改革完善的方案,助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深化。
1.1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困境
农业发展的困境制约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效,使得乡村振兴较为被动。从某种意义而言,农业发展的困境同样也是供给侧改革的困境,梳理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困境,有助于精准改良。
1.1.1 农业生产成本较大,农民积极性不高
当前农业发展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例如科技滞后、劳动力不足、收益过低等,极大地制约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部分农产品生产方式传统,无法及时转化产能。农业生产成本过高,除去成本外的收益与外出务工的收益相比,后者显然更占优势,并且后者具备“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障体系。家庭结构中涉及老人与小孩的,其家庭支出巨大,与农业的生产高成本、低收入形成不平衡的矛盾结构。
1.1.2 农业发展结构性失调,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剩的矛盾并存
农业发展的结构性失调表现在几个方面:在产业结构上缺乏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在区域结构中表现出乡村人口老龄化、边缘化,在投入结构中缺乏人才和技术支撑,在排放结构中随意排放污水、废渣,在动力结构中缺乏创新机制,在分配结构中存在极大的不平衡。
1.1.3 农村生产环境日益恶化,制约农业发展
农村生产环境日益严峻,缺乏科学规划,河流等水源污染严重,基于政策引导建立的部分农村企业排污不达标,造成耕地与水源污染。环境污染再加上劳动力的缺乏,造成部分地区“空心村”现象严重,由此带来耕地盘活率低,“耕地红线”被动缩减。
1.1.4 乡村振兴乏力,精准发展后劲不足
乡村振兴缺乏资源、资金以及其他要素的支撑,在解决方面落实较慢或者解决力度不佳。政府的关注重心倾向于地方经济的稳步增长,导致发展农业以及振兴乡村发力不足。
1.2 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必要性
正是由于不平衡的农村发展问题,农业现代化进程倒逼农村改革,农业供给侧改革呼之即出。理论表明,在新时代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非常有必要的,并且需要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
1.2.1 可持续的农业发展观倒逼农业改革
农业发展不能局限于眼前的需求,可持续的农业发展观要求农业正视当前所面临的各种困境,并要逐步解决问题,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需要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减少中间环节,由政府、农村合作社等机构搭建购销平台,科学规划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版图。
1.2.2 国家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
农业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协调农业的各要素,使其达到最优配置。党的十九大提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改革以及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出台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明中央层面振兴乡村的强劲毅力。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基础建设,提高农民的主体地位,完善对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引进人才驻村、人才兴村,保住“耕地红线”,盘活土地,因地制宜谋发展。
1.2.3 市场竞争体系需要农业参与
我国是农业大国,在市场化体系建设中,需要农业的参与,而在市场化体系中,任何行业都要遵守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优化农业的资源配置,分化市场风险,使其更加适应变幻莫测的市场规则。农业不仅仅是温饱线的问题,还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发展质量,例如依托“互联网+”加强农业的市场竞争优势。
1.2.4 农业现代化建设要求农业革新
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农业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西方国家通过改革等途径实现城市反哺乡村,带动乡村的城镇化发展,为乡村振兴带来机遇。例如美国在20世纪20年代实施的新城镇开发计划,依托西部大开发、产业革命等提高生产效率[1];瑞典实施农家人合作社,合作社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以及销售网络[2];韩国提出“新村运动”发展战略,农民收入在20多年间增长了11倍[3]。现代化进程要求协调城市资源到农村发展,盘活农村土地,改造“空心村”,实施新农村建设,发展规模农业,新征程、新机遇助推“三农”工作建功新时代。
2 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路径优化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提升农业的市场竞争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区域结构、投入结构、动力结构以及收入结构,消弭不平衡的现实困境。
2.1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功能
农业作为地方主政的一大板块,需要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具体而言,包括如下内容:积极引导各类资源,协调城市和农村共同发展,正如学者所言,如果没有外部支持,农业本身的进步是非常困难的[4]。如结合农业的自身规律,向农业产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城镇企业将资金和产业发展到农村;政府要加强调研,用脚步测量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农业供给侧改革效果,实现各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同时向转型成功的其他农业改革学习经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适当向乡村发展倾斜。例如对于支持农业发展和乡村建设的企业,在税收方面予以减免或者给予财政补贴,为企业家规划投资农业的收益预期。需要说明,即便是放宽企业入驻农村的准入门槛,但也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规划,不可引入重污染企业。政府在发挥主导功能时,要保住“耕地红线”,保住农村的青山绿水;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培训,政府农业部门要派出农业专家驻村,为农民提供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构建农业服务体系。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收益[5]。政府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对乡村的投入,完善基础建设,科学规划乡村发展路线。此外,政府还要加强对农业产品和服务的监督,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品质[6],以点带面辐射产品和服务的品牌效应。
2.2 积极调动农民自身积极性
要强化农民主体地位,提升其职业认同感。依托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部署,积极调动农民自身的积极性。一是深入挖掘农村劳动力,摸清乡村现状,村委会等自治组织积极搭建合作社平台,畅通产品和服务的购销渠道,充分借助“互联网+”的模式,解决电商发展短板[7],带动农业收益,提升农民发展农业的积极性;二是盘活农村土地。农业发展离不开土地,要盘活闲置土地,发展绿色产业。另外,《意见》强调,适度放宽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使用权,但要谨防城镇人员到农村私建大别墅和会馆。《意见》还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并且仍然保留其乡村的土地权益(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土地承包权),给了农民一颗“定心丸”;三是吸取社会资源,以乡村振兴为发展平台。长期以来,农民发展农业缺乏资金、资源,极大地制约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当前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中,政府等主体会积极协调各类资源到农村,届时农民要抓住机遇,依托信贷资金、财政补贴等,由政府提供技术或经验指导,发展农业、自主创业;四是牢固树立自强自立意识,切忌“等、靠、要”观念。农业供给侧改革归根结底只是政策导向,正所谓“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农民要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自强自立;五是依托“互联网+农业”平台,延长农产品的产业链。一方面,通过“互联网+”的平台,发掘需求源,构建购销战略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延长农产品的产业链,例如将橘子加工为果汁、果酱、水果罐头等,通过产品加工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8]。
2.3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各要素最优配置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协调各要素的最优配置,努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一是因地制宜谋发展。要想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首先需要立足地域特点,因地制宜谋发展。具体而言,充分利用本地的地理优势,例如北方光照充足,南方水源充足,实现农业产业的协调发展,助推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四川宜宾、泸州为例,两地分别以五粮液和泸州老窖为支柱产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优势[8];二是实施科技兴村。科技助力生产效率提升,可以实现产品快速转化。此外,借助各种农机科技的便利优势,可以降低劳动力需求,以便在有限的劳动力配置中输出更大的收益;三是加强人才强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到,要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型队伍,实施人才强村不仅需要专人专职,并且要“专业”。具体来说,一要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提升其对农民身份的认可度和获得感;二要培养农业管理人才,并且专业要对口,可以引导农科院校的专业人才到农村挂职工作,加强对其待遇和职级上的保障,吸引人才自愿到村工作;三是创新驱动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创新是驱动发展的重要要素,创新为农村发展注入活力,不仅仅是农业技术方面的创新,还可以包括乡村发展模式创新;四是完善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其社会保障的后顾之忧,提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4 完善农业供给侧的制度保障体系
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保障有助于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一是完善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法律保障体系。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加强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法律保障非常有必要,要谨防用改革和创新思维取代法治思维[9]。具体而言,在行政法律中,除了宏观的原则性要求外,还要具体细化,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标准加强行政法令的可操作性;在刑事法律中,对于涉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贪腐行为,依托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的监察委员会予以调查、处置,最终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在民事法律中,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制定合同文本,必要时由政府提供担保;二是完善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配套制度。由于改革涉及较多主体和内容,需要构建相关制度推动供给侧改革落地生根,并由政府、乡村共同推进改革措施、共享改革成果,例如加强对乡村的人才引进,加强对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持,加大金融支农力度[10];三是加强对农民的制度保障。农民是农业供给侧改革以及乡村振兴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主体,要加强其对农民的职业认同感,就要完善农民的制度保障,例如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农民的医疗、教育、创业就业的支持。要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提高行政效率,提升农民满意度。
3 结语
总体而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制度保障,梳理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困境,便于进一步精准优化。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要充分调动政府、农民以及其他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保证农产品和农业服务的品质,依托农业电商平台,优化农业发展结构,变革农业经营方式,推动绿色消费方式。此外,在制度层面上,加强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法律保障体系,完善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对农民的制度保障。继续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夺取新时代的伟大胜利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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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姜爱林,陈海秋.韩国新村运动基本理论体系研究论纲纲:一个初步的研究框架[J].高校社科动态,2007(01):32-41.
[4]周建华,贺正楚.法国农村改革对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J].求索,2007(03):17-19.
[5]李国祥.用发展新理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N].中国经济导报,2016-03-02(A04).
[6]刘国华,李含琳.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是治理“产能过剩”——访中共甘肃省委党校李含琳教授[J].甘肃农业,2016(05):11-15.
[7]徐丽红.农业电子商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破口[N].中国财经报,2016-01-28(008).
[8]林东川,梁善祥.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四川农业产业化发展研究[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6:206,212.
[9]史风林.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法治困境与维度[J].行政法学研究,201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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