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视角下的高校纪检监察工作
2018-01-17王琪
王琪
摘 要: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写入了党章,再次表明了党净化自身无比坚定的决心,全面从严治党成为一种新常态。在这种态势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无疑有了更为有利的环境和坚强的倚靠。分析当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应尽快调整的工作思路,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为高校的良性发展和造就风清气正教书育人环境保驾护航。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
一、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更有利的监督环境并提出了更严格的执纪要求
2014年,中国共产党比较明确地提出了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并将其作为当前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首次写入了党章,预示着我们党已经将敏锐的危机意识化为了净化自身的坚定决心。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思想光辉。回顾历史发展的长河,历代封建王朝兴浡亡忽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但囿于时代的局限和人类发展特定层次的桎梏,封建王朝无力跳出历史怪圈。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以丰富的内涵和重大的实践意义,确保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管好党、治好党;确保党能够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中国梦,走向伟大复兴。
全面从严治党从根本上保证了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执行能效,同时也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挑战,对高校的廉洁自律、反腐防控机制做出更为严格的要求。高校纪委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执行主体,在高校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职能作用。随着中央反腐决心愈加坚定,高校纪委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不断在高校各项事务中发声有力,从软宽松的幕后走向硬紧严的前台。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纪委也承担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必须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方面要擦亮火眼金睛,监督监管到位,适应各种“斗争”形式;一方面要配合学校工作的全局,将工作做实、做细,用好手中纪律和规矩的尺子,将廉政政策宣传、违纪预警提醒、违纪轻处分、逾越腐败红线重追责等各种形态灵活运用,切实营造高校教育工作者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的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现阶段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任重道远
从各种统计数据和新闻媒体的曝光以及巡视结果来看,高等学校并没有因为是纯洁的象牙塔而与腐败问题绝缘,并没有因为拥有大批高层次知识分子而能用清廉正气战胜个人私欲。党的治理工作在高校依然面临严峻的形势。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上对党的领导的懈怠。近年来,高校一直处于转型发展,整合扩张、扩大招生等教育改革的探索发展过程中,一部分同志以此为借口,对党的建设极不重视、党纪涣散。诚然,自党中央拍蝇打虎以来,各个领域包括教育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逐渐形成,但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在高校各项工作中辐射力,造就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是高校加强党的领导的首要任务。
(二)部分高校领导党性不强,导致党的领导在高校一盘散沙,淡化弱化
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对高校的巡视过程中,党的领导弱化几乎成为了高校的普遍问题。就目前高校的领导机制“黨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来说,党的领导弱化,高校党委、校领导的责任是不可推脱的。只有在吃透领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准绳、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内涵意义,才能承担好主体责任。有的高校在追求硬件设施的升级和空间校舍的扩大的时候,忽视了党的建设和教书育人的质量,存在诸如“党的建设应由党务部门来做、党委领导就是党委书记领导”等认识误区。领导干部消极应付上级巡视、本级巡查,甚至以身试法都时有发生。中纪委网站“纪律审查”栏目在十八大以后的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共通报101名被查处的高校领导干部;2016年,总计通报27名高校领导干部,其中,执纪审查15人次、党纪处分17人次;2017年的前8个月,又有23名高校领导干部被通报。这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无疑对高校党的领导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对高校加强党的领导工作敲响了警钟。
(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执行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
作为纪检工作的执行主体,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内涵建设和能力建设,才能擦亮眼睛正确甄别各种形式的违纪问题,强化纪委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央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大部署,明确提出推进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强化各级纪委的履职能力。已经有大批党建研究人员意识到,纪检监察机构能职能分散,监督合力不能形成,追责机制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反腐败的成效。所以,对于纪委转出去的监督业务有那个部门来负责接手,监督是否到位等问题,关系到能否真正落实好“三转”工作,更需要学校统筹安排划分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各项职责。
三、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在新形势下的策略与措施
(一)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和要求,切实提升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
2016年12月,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的高校是党领导下的高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高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明确了高校从严治党的引领和监督者是高校党委,因此,高校党委要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把纪检监查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纪律建设、廉政建设摆在保障学校健康发展的首位。另一方面,营造小气候形成大气候。从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做起,让清廉之剑常常悬挂于顶,不敢逾越丝毫。不但对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大纪律、大条例铭记于心,而且对学校细化各种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严格执行,让规矩意识彻底内化于行。用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小气候影响学校廉政建设的大气候,真正实现高校政治气候一团清明,政治风气气象更新,形成客观要求到主观能动的从严治党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监督、明确职能、严格执纪问责
面对目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普遍存在工作面铺得过宽、大包大揽的情况,要采取多种措施,由点到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分别对特。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中央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和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高校由于自身的业务属性,内部机构和部门众多,由此,高校纪检察部门需要监管的领域越来越宽,承担的任务也越来越多。而作为一个与高校内其他部门同一级别的部门,且不论话语权充分展现与被认可的程度,就履职监督职责的范围而言,纪检部门必须要四面出击,人力首先是问题,必然也就只能泛泛而抓。而高校许多需要重点监督的领域和关键业务工作,如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研究生免试推荐、招生就业、大宗采购、推优评先、奖助学金和贷款等,原则上都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但执行上的困难往往会导致这种监督流于形式,效果不理想,执行无力。征对些情况,要集思广益采取措施解决矛盾,例如可以通过在学院和部门配齐纪检员的形式,由熟悉本专业业务的党员老师承担,在有需要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好每一个敏感环节,确保监察能效的充分发挥。
(三)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效能
党风廉政建设从签订责任书开始,就要层层落实到位。改变只签订不落实的形式主义。纪检部门不但要监管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更要跟进整个执行过程,直至整改落实到位。改变“虎头蛇尾”的疲软工作态势。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事项要一追到底,该追责的要追责到人,通过追责机制来促进整改落实,杜绝走过场的现象。
参考文献:
[1]刘江平.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研究.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p178-183.
[2]李香枫.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研究.甘肃理论学刊,2015.7期,p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