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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委托代理模型的金融机构合作模式研究

2018-01-17牛仁亮倪晓明

关键词:证券化小微金融机构

牛仁亮,倪晓明,2

(1.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山西太原030006;2.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科技与产品管理局,北京100005)

一 引言

2013年8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这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此前,由央行、银监会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相关金融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作为资产证券化入池基础资产,这标志着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势必迎来一个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而在信贷资产证券化整个产品结构中,资产池中信贷资产的质量,即中小企业贷款质量是极为重要的。相比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足够的抵押品,因此,大型商业银行依靠这些硬信息在甄选识别优质中小企业方面存在困难。相反,以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为代表的中小金融机构在获取中小企业软信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但是受制于资金规模来源及风险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限制,中小金融机构并不适合作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起者。印度ICICI银行在小额信贷领域率先尝试了大型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合作伙伴模式,由小额贷款公司识别和培育优质客户,再由ICICI银行进行贷款投放并将其证券化,ICICI银行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种模式的可行性[1,2]。

本文除第一部分引言外,第二部分介绍了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的模式,以及这种模式对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优势,第三部分从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研究了如何建立委托代理模型来进一步完善这种合作模式。

二 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合作模式

(一)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目前,由于缺乏有效担保抵押品,信息不透明的原因,中小企业很难从大型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大型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仍然聚焦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贷款覆盖率占比较低。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2014年小微企业贷款占全行贷款总量仅为15.61%,较2013年下降了3.23%。而以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为代表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则普遍处于高位。以苏州银行为例,2014年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达到了72.38%[3]。可以看出,中小金融机构已经将服务中小企业作为自身发展的核心战略业务。此外,从网点平均贷款这个指标来看,以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为代表的中小金融机构则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以浙商银行为例,2014年全行小微企业的网均贷款余额达到了9.9亿元,这充分说明了中小金融机构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的高效率[3]。但是,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筹资渠道较为狭窄。其中,中小商业银行吸存能力相对大型商业银行较为有限,存贷比相对较高,且存在“短存长贷”的特点,如果经济下行且发生金融动荡,较易产生流动性风险[4]。

由于监管要求的限制,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的地方性非正规金融机构只能采取“只贷不存”的经营方式,最多可获得不超过自身资本额50%的银行贷款,极大地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和后续发展动力。资金来源渠道的缺乏严重制约了中小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

(二)印度ICICI银行与小微金融机构的合作伙伴模式

进入21世纪以来,印度的小微金融机构迎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但是受制于资金规模和融资渠道的限制,小微金融机构远不能满足印度个人和小微企业小额贷款需求。为此,印度ICICI探索出了大型商业银行和小微金融机构合作伙伴模式,由小微金融机构对个体和小微企业客户进行初步筛选,利用其在获取客户软信息例如:客户在当地的信誉,企业主的品行等方面的优势,筛选出一份高质量客户名单提供给ICICI银行,再用ICICI银行进行信贷投放,同时ICICI银行按照小微金融机构的贡献给予一定的费用收入。这种模式有两方面主要特点:一是贷款合同由ICICI银行与客户直接签订,这充分利用了小微金融机构获取客户软信息的优势,同时大型商业银行能够利用自身更高层面的风险管控水平来控制信贷风险。二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微金融机构管控风险的意识以及在客户违约情况下对小微金融机构进行惩罚,印度ICICI银行设计了第一损失保证金模式。一旦发生信贷客户违约的情况,小微金融机构将按照约定比例承担违约损失。但是为了不限制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ICICI银行利用透支工具为其提供损失保证金所需的风险资本,这无疑扩充了中小金融机构的隐性资本,进一步激励小微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和为ICICI银行提供更多优质客户的主观能动性[1][2]。

印度ICICI银行2002年推出了这种模式,这种模式一经推出就得到了印度众多小微金融机构的认可,截至2004年12月,共有30家小微金融机构与ICICI银行合作,共发放贷款5500万美元。在这种合作模式的推动下,印度ICICI银行收获了大量优质客户资产,在此基础上,ICICI银行完成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设计,发行了一只约525万美元的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并取得了成功[1]。

(三)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研究现状

国内外学者对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进行了大量研究,Hill[5]认为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降低发起者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柠檬问题。Iacobucci,Winter[6]认为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重要动因是解决公司管理中可能产生的代理问题,降低信息不对称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影响。Dorfleitner,Leidl,Priberny[7]等比较了中小金融机构四种筹资方式后认为,贷款证券化的方式更为适合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同时推荐以担保债务凭证(CDO)的方式进行资产证券化,因为这样可以一并解决资产证券化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此外,通过征询专家意见的方式,Dorfleitner,Leidl,Priberny[7]认为尽管专家们对资产证券化持不同意见,但是仍一致认为资产证券化产品会在未来得到快速发展。Jobst[8]认为,统一的中介平台可以有效地降低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所需成本。Schneider[9]认为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是中小金融机构融资的一条便捷途径。Baradwaj,Dewally,Shao[10]以实证分析的方式得出结论认为资产证券化可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创业行为。Liu,Shao[11]等认为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为美国各州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促进了洲际之间的风险承担。高保中[12]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信息不对称,资产证券化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雷星晖[13]等则立足于资产证券化最基本的模式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进行了研究。徐绪松[14]等主要针对国外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的一般模式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论证了我国实施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的可行性。张维[15]等在深入分析德国Kfw计划的基础上提出了给予多银行贷款池的合成CDO的资产证券化模型。

(四)金融机构合作模式下的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

印度ICICI银行最早实践了小额贷款公司与大型商业银行合作投放中小企业贷款的服务模式,之后在此基础上尝试了证券化其收购的单个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资产并获得了成功,但是资产证券化模型中的基础资产池要求有足够的现金流来保证还本付息[16],单个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产规模不能完全确保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施。基于多银行贷款池的合成CDO模型则很好地解决了中小商业银行进军资产证券化领域的门槛问题,同时由政府支持的大型非商业金融机构来担任资产管理者,这对整个CDO交易结构的构建有很好的协调实施作用[15],然而这种机构对于资产管理业务的熟悉程度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在综合分析上述模型优缺点的基础上,牛仁亮[17]等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多家中小金融机构与大型商业银行合作CDO资产证券化模型,在这种模型中,资产证券化的发起者可以为信贷资产转让模式下的大型商业银行,也可以为受托资产管理模式下的多家中小金融机构,基础资产池中的资产种类都为中小企业贷款,其余部分与标准CDO交易结构保持一致。

中小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其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筛选的标准更为严格,其中很重要的两个条件是:(1)中小企业与商业银行有一定时间的业务关系;(2)中小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在商业银行所在地[18]。第一个条件体现了关系型贷款的特点,因为中小企业的财务信息相对不是很完善,只有银企关系保持较长时间,商业银行才能更为准确的判断该企业的信用状况和经营状况,如果不能保持很长时间的银企关系,说明该企业是存在一定问题的;第二个条件对于资产证券化发行后的偿付监督是十分必要的。假如中小企业不在商业银行所在地活动,商业银行对其的监督是很难做到的。

中小金融机构与大型商业银行合作CDO资产证券化模型充分满足以上两个条件,首先中小金融机构在发放关系型贷款相比大型商业银行具有信息传递成本优势,其次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业务合作一般都具有较长时间,另外中小金融机构一般业务经营范围都是在其总分支机构所在地,所以由其对进入基础资产池的中小企业贷款进行甄别筛选相比大型商业银行是更具有优势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大型商业银行从品牌、声誉、资产管理和风险管控水平都优于中小金融机构,由其作为发行者更能吸引投资者的青睐。

三 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合作的委托代理模型

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合作发起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的模式优势已经较为明显,但是在合作过程中,由于受到信息不对称因素的影响,大型商业银行不能完全观测到中小金融机构识别和培育客户的过程,中小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有可能给大型商业银行带来风险。因此本文试图从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角度,通过建立委托代理模型来完善这种合作模式。

(一)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是信息经济学领域里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它最早是因为经济学家发现企业所有者兼具经营者存在很大的弊端而提出的,目前已经成为研究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工具之一。委托代理理论是为了解决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即:委托人不能完全直接观测到代理人行动,只能观测到一些与代理人行动有关的变量。委托人如何通过制定合理的契约来奖惩代理人,以激励其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4]。

(二)模型假定和参数设计

1.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中性的模型

假定大型商业银行是风险规避的,中小金融机构是风险中性的。依据委托代理模型的拓展[19][20],本文假设中小金融机构甄选和识别中小企业客户的努力程度设为一维变量a,资产证券化入池资产的违约损失率设为r,本文假设r是均值为0,方差等于的随机变量,外生变量设为θ,表示跟中小金融机构努力程度不相关的不可预测的情况,本文假设θ是均值为0,方差等于的随机变量。基于这些假设,可以构造出因为资产质量提高而导致增加收益π的产出函数:

本文考虑线性激励合同的形式为:

这里,α为中小金融机构的固定收入,β为产出分享系数,同时也表示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承担系数,β=0表示中小金融机构不为中小企业客户的违约承担风险,β=1表示中小金融机构承担全部的风险。设ω为大型商业银行的实际收入,则大型商业银行的期望效用为:

因为委托人大型商业银行是风险规避的,假定其具有不变绝对风险规避特征,即ν=-e-ρω,可以得出大型商业银行的确定性等价收入为:

基于中小金融机构是风险中性的,为了模型的简便,假定中小金融机构的努力成本为,其确定性等价收入为其期望收入减去其努力成本:

假定中小金融机构预期最低收入为~ω,可以得出中小金融机构参与约束为:

基于前文所述假设,可以将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的委托代理问题简化为求下列优化问题。根据中小金融机构的努力程度a是否可以观测到,可以分为两类激励合同设计问题[21]。

(1)大型商业银行可以观测到中小金融机构努力程度

这就是帕累托最优合同。因为委托人大型商业银行是风险规避的,代理人中小金融机构是风险中性的,所以帕累托最优分担要求是大型商业银行不承担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承担全部风险,即:β=1,这也意味着中小金融机构对于增加的收益要求完全分享。

(2)大型商业银行不能观测到中小金融机构努力程度

因为不能观测到代理人的努力程度,所以需要增加激励相容约束,这时目标函数的最优化问题变为:

2.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规避的模型

假定大型商业银行是风险规避的,中小金融机构也是风险规避的。大型商业银行的确定性等价收入跟上文相同,仍为:

因为代理人中小金融机构是风险规避的,假设其具有不变绝对风险规避特征,即 u= - e-ρ2ω代理人,而中小金融机构的期望收入为:E(ω代理人)=E(s

中小金融机构的确定性等价收入为:

最优化问题表现为求解如下目标函数:

四 结论

目前,我国正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正逐步兴起。作为资产证券化整个交易过程的核心环节,入池基础资产的质量甄选无疑是极为重要的。由于信息不对称原因,大型商业银行在识别和甄选中小企业客户方面相比中小金融机构存在劣势,因此与中小金融机构合作来完成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不失为一种良好的选择,国外商业银行的实践经验证明了这种模式的可行性。本文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委托代理框架下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合作的可行性研究,分析了不同风险偏好下二者之间的风险分担和代理人激励问题。

针对作为委托者的大型商业银行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第一,大型商业银行在与中小金融机构合作进行中小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时,要做出适当的收益分成让步,但是必须要求中小金融机构对其所提供的入池资产进行部分风险自留。

第二,大型商业银行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尽可能选择处于扩张期的中小金融机构。因为相对保守的同类机构认为拓展中小企业客户存在较高的风险,所以在合作过程中努力程度不会太高,但是处于扩张期的中小金融机构更愿意积极识别和甄选优质的中小企业客户。

第三,大型商业银行在与相对保守的中小金融机构合作时,应尽量发挥自身在专业信贷领域风控的优势来辅助中小金融机构甄选优质资产,这样可以提升其拓展业务的积极性。

第四,众所周知,银行信贷业务较易受监管政策、经济周期等外部因素影响,因此在经济波动期间,大型商业银行需密切关注中小金融机构经营情况变化,及时对入池资产风险做出准确预测并作出相应的规避决策。

本文所提出的模型仍立足于线性激励合同的设计,实际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的委托代理问题会更为复杂,如何更为准确和细致的描述二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将是下一步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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