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种备案材料中的问题、成因和解决之道
2018-01-17高增永刘树勋王志英
高 卓 高增永 刘树勋 王志英 张 静
(1河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保定 071001;2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石家庄 050031;3河北省引育种中心,石家庄 050031)
新《种子法》将主要农作物引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减少了行政审批,简化了引种程序,扩大了引种地域,缩短了引种时间,有利于加快新品种推广和种子企业做大做强,将对我国种业发展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河北省开展引种备案1年来,接受引种备案材料700多份,从引种作物来看,覆盖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5大作物,以玉米作物为主,品种数量占90%以上;从引种者注册地址来看,包括辽、吉、黑、京、津、冀、晋、蒙、陕、甘、新、豫、鲁、苏、皖、湘、川17个省市区,东北、内蒙古种业居多;从备案材料质量来看,完整齐备的约占1/2,存在问题的约占1/2。下面就引种备案材料中存在的问题、成因及解决之道提出个人看法,希望对今后的引种备案工作有所帮助。
1 引种备案材料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查引种备案材料,并进行梳理归纳,发现主要存在11类问题。
(1)不认真、不重视造成的错误。笔误、填写不全、缺少印章、计算错误、组卷错误(品种多时易发生),申请表审定适宜种植区域与审定公告有差异(看不出主观故意)。
(2)不按规定格式报送材料。如申请表、承诺书使用自制或其他省的格式。
(3)材料不完整、看不清。如抗病虫性鉴定报告、品种审定公告等部分材料不齐全,复印件模糊不清。
(4)出现南辕北辙、答非所问等奇怪现象。如非授权品种不按要求在申请表育种者栏盖章,而是在后面附1份盖章的所谓授权引种书;适应性试验栏填报品种审定试验数据;适应性试验地点与拟引种区域不匹配,如在石家庄衡水布点试验而拟在邯郸、邢台推广,尽管仍在同一适宜生态区;申报材料中夹杂无关材料。
(5)申报材料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主要是申请表与适应性试验汇总报告中的数据、表述不符,适应性试验汇总报告中的试验单位、地点、人员、数据与试点档案(报告)不符,拟引种区域与适应性试验地点不符。
(6)品种类型区错误。适应性试验地点、拟引种区域与审定品种适宜区域不属于同一适宜生态类型区,如北方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品种引种到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类型区。
(7)越区现象。适应性试验地点、拟引种区域越过同一适宜生态类型区,如黄淮海夏玉米类型区品种向北跨越到廊坊、唐山,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类型区品种向南延伸至保定、沧州,北方早熟春玉米类型区品种向南跨越到张家口、承德丘陵河川区。
(8)适应性试验报告过于简单。记载项目少,不完整、不规范,少数报告近乎抽象,只有产量等几个数据,看不出是方案还是总结,看不到试验地点、单位、人员、种植面积。
(9)抗病性试验方面的问题。如以抗病虫鉴定报告数据代替适应性试验中的实际发病情况,或委托的抗病性鉴定单位不合适。
(10)不合常情。如一家企业的备案材料中,所有品种、全部试点增产幅度大,病害、倒伏轻;申请表风险提示及注意事项栏填写无明显缺陷,或轻描淡写。
(11)备案材料失真。适应性试验的单位与人员不知道、不认可承担了试验;试验单位、人员、地点不符,张冠李戴,如在A公司名下出现B公司试验人员,甲公司试验地出现在乙公司名下;抗病虫性鉴定报告造假。
2 问题成因
经过问询调查和分析研究,引种备案材料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3种原因。
2.1 不认真、不重视 我行我素、敷衍了事,或仓促整卷,忙中出错。如问题1~5条主要是不认真、不重视造成的错误。
2.2 不熟悉品种备案规定和品种试验知识 引种者、承担试验者没有填表、组卷、备案和试验经验,不了解各省同一适宜生态区划界情况,不知道引种不执行审定标准,不知道谁做抗病性鉴定合适或该单位满负荷不再接受鉴定,主要表现为问题6~9条。
6~7条也可以归为类型区错误,可能是不了解同一适宜生态区划界情况,也可能是企图走捷径,以引种备案代替审定程序。
2.3 不诚信、不严肃 表现在备案单位和人员只想着增产、病害轻的品种容易备案成功,拔高数据;试验材料半真半假,有投机取巧、浑水摸鱼、蒙混过关动机;编造试验材料,故意造假。如问题10~11条。
当然,备案材料出现问题既可能是一种原因所致,也可能是几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3 解决之道
针对问题及成因,要解决上述11类问题,需引种者和管理部门共同发力,采取措施。
3.1 引种者
3.1.1 重视引种备案工作,安排合适的人员负责此工作 引种备案是有品种的种企或其合作伙伴到原审定区域之外的省市开拓市场,无论备案材料出现何种错误,是何种原因造成的错误,也无论最终结果是备案延迟,还是不予备案,影响的都是备案种子企业。因此,种企应加强内部管理,将包括引种备案在内的各项工作重视起来,只要选派责任心强、熟悉相关法规和品种试验的工作人员,按要求组卷报送,就能顺利轻松地完成备案工作。
3.1.2 加强有关法规文件的学习 需要弄明白引种备案的要求及引种与审定的区别和责任。首先,《种子法》中的引种是主要农作物省审品种在同一适宜生态区其他省份进行备案推广,不属于或不在同一适宜生态区的省审品种不存在引种备案之说。其次,引种不是也不同于品种审定,无产量、抗逆性等具体标准,但是,如果引种品种产量、抗逆性、品质、种植效益明显低于当地主推品种,那么,该品种就不会推广开来,引种没有经济意义。再次,各省引种备案规定不尽相同,到哪个省引种备案就要了解哪个省的具体规定和农作物区划类型,在品种同一类型区组织试验,按规定组卷、报送材料。最后,《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引种者对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不规范、不严肃、不真实的引种试验结果很可能导致引种者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是引种者自主试验、自己承诺,因此品种出现问题后没有推拖的借口和余地。
3.1.3 寻找合格的适应性试验伙伴,委托合适的抗病性鉴定单位 应该说,适应性试验和抗病性鉴定结果直接影响一个品种是否值得引种、在哪引种,是引种者决定是否办理引种备案的最基本、最主要的依据。
适应性试验的目的就是鉴定品种在异地的丰产性、稳产性、抗逆性。试验方法一般采用多年多点试验,以当地主推品种作对照,按照当地主要生产方式,采用相同的田间管理方法,比邻种植;如果参试品种较多,应顺序排列,每4~5个试验品种间种植1次对照品种,每个品种面积一般在300m2以上。河北省要求参照相应作物生产试验方案设计,按其规定的内容进行田间记载,主要记载物候期、产量、发病、倒伏等情况。
适应性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设计、承试单位及具体地点、田间管理、试验结果、试验结论等内容。选择适应性试验伙伴关键抓住两点,即合适的地与合适的人。合适的地,既包括地理位置合适,也包括地力均匀、有代表性;合适的人,既包括试验人员要懂试验、负责任,也包括试验单位要具备条件。现在,由于多渠道品种试验,老试点满负荷运转,应寻找培养合格的、稳定的适应性试验伙伴。
鉴于各地病害发生以及接种鉴定的生理小种存在差别,在拟引种区域委托所在省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抗病性就是一种积极稳妥的做法,更能体现引种者对品种安全性负责的态度,减少由此产生的纠纷。
3.2 管理部门
3.2.1 做好新《种子法》宣贯工作,树立引种者的风险意识 管理部门要做好新《种子法》及配套法规的宣贯工作,厘清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工作的有关模糊认识,使引种者清醒地认识到引种存在的潜在风险,明白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让引种者牢记引种必须遵循先试验再推广的原则和程序,关键是搞好引种品种的适应性测试工作。
3.2.2 开展培训服务活动,指导引种备案工作有序开展 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举办引种者培训班,主要培训内容是如何开展适应性试验和抗病性鉴定、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划分、备案材料及组卷要求、如何填写申请表等,让引种者熟悉掌握有关法规和要求,少摸索,走捷径。
3.2.3 加强种企诚信建设,惩治造假失信企业和人员 市场经济靠契约、诚信和法制来维系。我国改革开放40年,种业市场化改革近20年,包括种业在内,已经实现由物资短缺到货源充足的转变,正在迈向由多到优阶段,企业发展更多靠质量、品牌、信誉,造假失信不利于企业长久发展,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应推进种企诚信建设,依法依规打击惩治造假失信行为。
[1] 高增永,赵艳业,刘树勋.实施新《种子法》后的引种潜在风险和应对措施 [J].中国种业,2016(5):17-18
[2] 高增永,赵艳业,陈琦.对引种备案工作的几点看法[J].中国种业,2017(1):38-39
[3] 刘琦瑞.浅谈如何搞好县域玉米新品种筛选展示示范[J].种子科技,2016(12):6